丹尼男孩舉起他那杯俄國伏特加,端詳穿過酒杯的光線。“純粹,透明,精確。”他吐出這幾個詞,準確地咬著每個字的讀音,“馬修,最好的伏特加就像剃刀,就像一把鋒利的手術刀,握在技藝嫻熟的外科醫生手裏,割出的邊緣不可能參差不齊。”
他抬起酒杯,咽下一盎司左右的純粹和透明。我們在普根夜總會,他身穿海軍藍的正裝,衣服上有一條紅色條帶,在酒吧的朦朧燈光下幾乎看不清。我在喝加酸橙的蘇打水。點另外一輪飲料時,長著雀斑的女招待說我喝的東西叫酸橙利克水,我覺得我好像從沒用這個名字點過這種飲料。
丹尼男孩說:“我概括一下。她叫金·達吉南,金發,高個子,二十出頭,住在默裏山,兩周前在銀河都會酒店被殺。”
“沒兩周前那麽久。”
“好的。她是錢斯手下的姑娘之一,她還有個男朋友,你想找的就是他,那個男朋友。”
“一點不錯。”
“無論是誰,隻要能給你問來消息,你就會付錢。多少錢?”
我聳聳肩:“一筆錢吧。”
“比方說?一百?五百?到底多少?”
我又聳聳肩:“我不知道,丹尼。這取決於消息的內容,還有它從哪兒來和指向哪兒。我沒有一百萬美元供我揮霍,但也算不上赤貧。”
“你說她是錢斯的姑娘之一。”
“對。”
“馬修,兩周以前,你在找錢斯,然後你請我去看拳賽,好讓我把他指給你看。”
“沒錯。”
“然後過了幾天,你那位高個子金發女郎的照片上了報紙。你去找她的皮條客,然後她死了,現在你又在找她的男朋友。”
“所以?”
他喝完剩下的伏特加:“錢斯知道你在幹什麽嗎?”
“知道。”
“你和他談過?”
“談過。”
“有意思。”他拿起空酒杯對著光,眯起眼睛透過酒杯端詳。毫無疑問,他在查看酒杯,尋找純粹、透明和精確。他說:“你的委托人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