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丽秋的故事讲完了,陈芳雪的故事还要继续。而我,就是陈芳雪。
当然,陈芳雪也不是我的本名。我的本名不记得了,也许根本没有。阴沟里的老鼠没有名字,砖缝里的蟑螂没有名字,所以一个没人疼爱、没人关心、不知何处来的孩子,没有名字也很正常。
我已记不清自己的童年,唯一留有印象的只有挨饿和挨打。挨饿了就会挨打,挨打了就会挨饿,所以如果你非要问,我的童年记忆里只有这两样。而挨饿比挨打更可怕,因为疼可以忍,但饿忍不了。每天如果要不到足够的钱,那么就要挨饿;如果一分钱也没要到,那么就先挨打再挨饿。
当然,孩子有好几个,没有个名字不好区分。于是我的第一个名字叫豁牙子,因为门牙被打掉了一颗。后来换牙长出来,就改叫鼻涕虫,因为爱哭鼻子。本来有个鼻涕虫的,一天突然消失不见了,阿花说他死了。等阿花有一天也不见了,他对我说阿花这个名字吉利,讨的钱多,你就叫阿花吧。
豁牙子、鼻涕虫、阿花之后,我还叫过很多名字。后来看到路边有摆摊测字算命的,我就不懂我应该用什么来测。
直到长大些我才明白名字好像是不能随便换的。有一种东西叫身份证,还有一种东西叫户口。那上面的名字要有姓,加起来才叫姓名。于是有一天我壮起胆子问他,我的姓名是什么?他揪住我的耳朵说,你姓黑,名户,大名叫黑户,这个名字有个特别好的寓意,就是自由自在,就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就是你死了也不会有人管,除了我。
大家都叫他渣叔,我一直以为他跟我们一样是黑户,直到有一天偷他兜里的钱,摸到一张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名字我不认得,照片与他有几分相近,但并不是他。
我偷偷跟踪他,发现他用这张身份证去银行存钱。我们每天撒泼打滚讨来或者小偷小摸挣来的血汗钱,全被他存在了这张身份证下面。
那一年我大概九岁,但早已比背着书包上学的同龄人懂的多得多。记得是个冬天,我再一次偷出了身份证,外加存折,然后去找另一条街上的二傻子。二傻子跟渣叔差不多年纪,脑子不太好使,脏兮兮的,也可以硬说跟身份证有几分像。我让二傻子去银行取钱,答应取出来的钱跟他对半分。
虽然因为不知道密码失败了,但银行的人并没有怀疑二傻子的身份。虽然我被渣叔发现后揍个半死,但依旧是值得的,因为我突然明白了,冒充别人其实非常简单。
到了十二岁时,我已有了丰富的经验。年龄大了,讨钱不再容易,但骗钱更加轻松。最容易的是扮演因家人贫病而失学的少女。用粉笔在地上洋洋洒洒写一篇求助的文字,然后一跪就好了。有个大姐姐传授经验,说一定要把字练好看,这样人家才能相信并更加同情。
于是我开始练字。那之前我根本不认字,但大姐姐的话没错,字练好了真的能骗来更多的钱。也是从这时起,我才意外明白了“知识改变命运,知识就是财富”这句话。
也差不多在同时,我开始寻找机会逃离渣叔。因为我的身体渐渐发育,明显能感觉到他对我有了别的企图。一天夜里他把其他孩子都赶出去,然后偷偷摸摸上我的床,攥住我的手就往他的裤裆里塞,我狠狠抓了一把,趁他哀号时冲到了外面。我们住在一处荒废的破庙里,我从外面把门堵上,然后叫其他孩子抱来柴草。他们乖乖听话,不只因为我当时年龄最大,大概也出于对他的恨意。火很快烧了起来,大家安静地看着,安静地听着,直到里面的叫声没了,才有孩子问我该怎么办。
我说,生死由命,反正不要跟着我。
那个“因家人贫病而失学”的少女名叫蒋春梅,那也是我的第一个正式名字。名字来自我捡来的一本学生证,照片不太像,于是换了自己的照片上去,钢印对不上,但渣叔说没关系。后来我不演失学少女了,那本学生证也在火中烧掉了,但心底萌发的学生梦想并没有一同烧掉。
没有身份户口,自然没有学籍,自然也就没有上学的机会。我会认字读书完全靠从垃圾堆里捡别人的课本和书自学。有一阵我痴迷于看各种小说,琼瑶、雪米莉、倪匡、金庸,随便捡到的报纸也要从头看到尾,中缝广告都不放过。
那时的我已经知道自己不太可能像其他同龄人那样上学了,但小说中构建的世界让我幻想未来人生还有改变的可能,万一碰到韦小宝那样的奇遇呢?我决定放弃坑蒙拐骗的勾当,至少放弃那些低级的街头把戏,开始在报纸中缝的招工广告上寻找机会。
离开破庙后,我前前后后什么都干过。在菜市场帮人看摊,在流水线拧螺丝,在饭馆端盘子扫地,甚至还去工地扎过几天的钢筋。我很快发现,最粗鄙的临时工也分三六九等,最低一等就是我这样没有身份的黑户。
所以光有名字不行,还需要一个正式的身份。于是我找到了田璐璐。
田璐璐是个做假证的——可能具体做证的另有其人,反正按电线杆上小广告的电话打过去,小树林里抱个孩子出来接头的是她。她说学生证好做,一百就够,身份证要三百。砍价到两百,又担心会不会太假被看出来,她拿出一张身份证说是自己用的,跟真的一模一样。
我说挺好的,加五十块钱,就要这张了。
田璐璐伴随了我三年,我挺满意的。岁数合适,做工逼真,璐璐这个名字叫着顺口,听着也舒服。我特意剪了个跟照片上差不多的发型,拿出来随便一晃也很少有人能发现。唯一的问题是这张证是假的,用来找工作还好,却应付不了突击检查的公安。
那时我在一家足疗按摩店做技师,足疗、修脚、按摩、拔罐、采耳等,后来派出所接了举报来店里挨个查身份证。我其实说没有也问题不大,但偏偏缺心眼儿地拿了出来,还被警察一眼认出是假的。
一位比我大两岁的姐姐救了我,跟警察求情说我是她表妹,在老家还没来得及办身份证,这张是捡的。警察也就没太深究。事后我请那位姐姐吃了顿饭,问她老家是哪里的,她说是西原。
姐姐姓陈,身份证上的名字叫陈芳雪。她的证是真的,刚办下来不久。我拿起她的身份证端详,忽然觉得如果我刻意打扮一下,也能跟上面的照片差不多。
自那以后,我便刻意跟她套近乎,渐渐形影不离。我学会了她的口音,知道了她家的情况,还有意无意模仿她的习惯动作。然后某天我装作烦闷地向她诉苦,说自己想去银行开户存钱,但没身份证……她果然慷慨拿出了自己的,在她看来这显然毫无风险,钱存在自己名下,能有什么损失呢?
她陪着我去银行开了户,存了钱。之后的半年,有时去存钱有时去取钱,她渐渐嫌麻烦就不跟着了,直接把身份证交给我。于是在某一天,我拿了她的身份证把自己的钱全部取出,又换到她存钱的银行,通过挂失把她的钱也顺利取了出来——我早知道她的密码就是身份证上的生日。
我应该是属蛇的。蛇会一次次蜕皮,我也会。从蒋春梅到田璐璐到陈芳雪,每次蜕去旧的长出新的,我也跟着长大。成为陈芳雪那一年我十七岁——至少印象中如此,毕竟没人告诉我具体的生日。
十七岁的我,没有上过一天学。虽然自学了小学中学的课程,也自认为足够聪明,不用老师也能学得七七八八,但还是羡慕那些有机会坐进教室的孩子。我生活的世界与他们的世界完全两样,十分好奇他们是怎么生活的,于是通过一本杂志的交友版联系了一名跟我同龄的女学生做笔友。
那便是你。丽秋,你便这样进入了我的世界。
说来幸运,咱们俩居然特别谈得来。我羡慕你能安心上学,你佩服我有丰富的社会经验。那年你高二,正要升高三,正在犹豫要不要考大学。你家是农村的,条件不好,经济压力大,下面还有个弟弟,但我劝你无论如何不要放过机会,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
我们通信了一年多,成为彼此最好的朋友。你讲了自己的身世,我才知道原来你是被收养的孤儿。你感激收养自己的养母,但也能感觉到在养母的心中,自己和弟弟亲疏有别。
我嘲笑你是被当作童养媳收养的……你愤怒反驳,到最后却不得不承认也许我是对的。大概我看多了人性的险恶,总觉得这世上只会有无缘无故的恨,而绝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你惊讶于我的冷酷,在得知我的故事后又表示理解和同情。我问你难道不害怕被我伤害吗,你说有一点儿,但你更愿意用自己的努力让我看到世上还有光明。
丽秋,谢谢你,让我于黑暗中看到一抹亮色,就像划过天际的流星,让我相信这世界还有美好的一面。在你的善良面前,我自惭形秽。在你的信任面前,我的阴暗心思无处遁形。我现在必须承认,当初我选你做笔友其实心怀不轨,我特意先看了你发在杂志交友栏内的照片,觉得咱们长得挺像。我当时希望能找个学生交换身份,让我也尝一尝念书的滋味,但我实在不忍心伤害你。
我不想失去你,我害怕失去你。可不曾想到,有一天我还是代替了你。
你考上了朝思暮想的大学,却被人无情顶替了。你到了中州才发现这个事实,哭泣着问我怎么办。你没有多少社会经验,当然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告诉你不能认输,为了你也为了我,一定要把身份夺回来。
你想要报警,被我阻拦。这些年的经历让我对警察有天然的恐惧和不信任,我说咱们自己完全可以搞定。匿名举报信写到学校,联系方式留了我特意新买的呼机号。很快有人主动联系,一个男人说自己是学校的工作人员,偶然看到了举报信,十分同情,而且他手中还有更多的证据,能指向背后操纵的黑手。
这个男人约你见面,说愿意把他手中的证据给你。时间定在除夕夜的0点,地点就在校园内的湖边。后面发生的事情就不用再说了,你落入圈套命丧黄泉,而我可耻地目睹了全过程,却独自逃之夭夭。等天边亮起第一道霞光时,我才意外发现你走向湖边前留给我的包里有你的身份证。那一刻我便坚定了信念,再蜕一次皮,成为你,成为程丽秋。
再之后的事,给你的那些文字里都写明了。我呕心沥血,夙夜忧思,一半为了纪念你,一半为了我自己。我用过这么多名字,本来对哪一个都没有特别的偏好,唯独“程丽秋”这个普普通通的名字,让我投入特别的感情。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有一天真的成为程丽秋了,就可以结束童年以来的噩梦,做一个正常人;可惜最后才发现这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我是谁其实与名字无关,我就是我,再怎样努力也不可能成为你,就像你再怎样努力也不可能起死回生。
所以你应该能明白,在替你了结掉那个不争气的弟弟后,我为什么要放弃你。我会永远怀念你,但你对我已经没有用处了。也许还剩余一点用处是迷惑那些没头苍蝇一样的公安,尤其是那个自以为聪明其实却特别好骗的年轻女警。对了,她叫什么名字来着?好像姓童,叫童维嘉,你看,城里人起名就是跟你我不同,感觉就是比陈芳雪、程丽秋更洋气、高级。
故事讲到这里,其实已经差不多了。如果你在天有灵,所有的事都能看见,也用不着我啰唆。我写下来,其实是写给自己的。所谓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总希望能有人明白我和你的故事。当然过程中还有一点我自己的小算盘,想同那些公安逗逗闷子,从小到大我一直在跟他们做猫捉老鼠的游戏,实在不想放过这难得的乐趣。
好了,这一节先写到这里吧,病**写字实在劳累。都怪那个冥顽不化又自以为是的宋光明,本想最后再给他一次机会,没想到他根本不给我机会。他应该会被枪毙吧,至少也是无期了,他傻到被那个魔鬼当枪使,完全咎由自取。
那个魔鬼,那个杀了你,害了我,毁掉我们人生的魔鬼……亲爱的,相信我,他的日子也不多了。破庙的那一把火在我心头从未熄灭,等到合适的机会,我一定会将他连同他珍视的世界烧成白地。
我向你发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