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有这样的错觉,每个人都是自己命运的主人,你有多少分努力,就会有多少分收获。比如好好念书就能考上好大学,卖力工作就能赢得升迁的机会,对一个人付出你的爱,就会收获对方的爱……但现实呢?你在工厂流水线上做工,抄你作业的家伙却在大学校园里吹牛皮;你独自加班做出的方案拿下了客户,庆功宴上却根本没有你的座位;你爱的人终于有一天单独约你,睡过一夜后却发现他骗了你的身又骗了你的钱。
所以醒醒吧,童话故事都是骗人的,不但所有人在互相欺骗,连我们自己也在欺骗自己。
回顾半生,我说过数不清的谎言。不论没名字的时候,还是有名字的时候;不论叫田璐璐、叫程丽秋,还是叫陈芳雪……也许应该反过来计算,我究竟说过多少实话?
有的人说谎话会有心理负担,比如你;另一些人**心迹才惶恐不安,比如我。我现在就很忐忑,因为要写下最后这一段文字;但如果不写出来我会更不安,就像前面说的,我害怕没有人知道咱们的故事。
好矛盾啊。
我最终还是决定写完,做事要有始有终,这是我们的约定。而且这篇文字落到警方手里的时候,他们多半也奈何不了我了。那位小童警官似乎有点儿小聪明,但她的意志不够坚定,容易动摇,所以也不足为虑。
2007年的春天,在你葬身芙蓉湖整整十年后,我回到中州,决定把一切了结。十年光阴可以改变很多,所以杜传宗与我达成一致,放下彼此心头的恨意,按照新闻里的说法,建立新型合作伙伴关系。我在名义上成为他的助理,在世纪诚天公司领一份不菲的工资;而实际上我唯一的工作是帮杜娟摆脱酒精。杜传宗相信这个艰巨的任务非我不可——至少口头上他是这样说的。
杜传宗是个满口谎言的人。如果有什么是真的,那也只有对杜娟的爱了。我能看出来,他对女儿的堕落痛彻心扉,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他清楚一切恶果都由自己亲手种下。如果当年没有强逼她上大学,没有强逼她放弃自己的名字,如果在命令之外给她更多关怀和耐心,杜娟不会是今天的样子。但为时已晚,杜娟已成为一个废人。
杜传宗从未在我面前吐露心声,但他肯定后悔了。后悔有什么用呢?亡羊补牢,就算牢修好了,羊也没了。杜娟还活着,无非一具行尸走肉,不同情她是假的,然而我清楚自己根本拯救不了她,也没有人可以拯救她。
可以拯救一个人的,只有她自己。而杜娟的本我,早已在冒充程丽秋的过程中,被一点点残忍地抹掉了。她已经恍惚分不清自己是谁,有时是程丽秋,有时是杜娟,有时还活在无忧无虑有爸爸妈妈的童年,有时又活在孤零零只有一个名叫陈芳雪的朋友的大学时代。
按照杜传宗的要求,我搬进那套公寓照顾她的起居,并代为执行他拟订的戒酒方案。杜娟每天可以喝两百毫升她钟爱的威士忌,只限午饭和晚饭时配餐饮用,其他时间不能碰。两个月后减半,再过两个月后再减半,半年后换成半杯红酒,再过半年换成一小杯啤酒,最终换成无酒精饮料。
循序渐进的计划看上去科学合理,成功的关键在于杜绝私藏偷饮。但在杜传宗离开的第一时间,我就拿出一瓶人头马作为见面礼。
好想吃火锅呀,她开心地说,咱们一边吃一边喝吧!
瞧,好朋友之间就是有默契。
火锅仍然很好吃,只可惜已不是当年的味道。想想也不奇怪,当年的底料是牛喜妹自己做的,超市买来的当然无法复制。杜娟却坚持说与当年的味道一模一样,她一定是因为酗酒丧失了味觉。
即便是好朋友,也回不去了。
那一晚我做了个梦,梦中再次回到那一夜的芙蓉湖。头顶烟花绽放,平整的冰面映出光亮,刺骨寒风吹得全身寒战,我发现站在冰面上的不是你,而是我自己。
早死早托生,大家都轻松……
冰面在脚下开裂,我的身子向下沉去。四下一片漆黑,我在幽深的湖底看到些许光亮,那是几张漂浮的人脸——龙诚、程立军、宋光明、小石头……他们都死了吗?
最后我看到了你。你站在我面前,手中握紧一把尖刀。我惊叫一声坐起来,揉了揉眼睛,才发现这不是梦。
站在我面前的你,变成了杜娟。
我究竟是谁?她喷着酒气问我。
你是程丽秋。我回答她,然后抱紧她。
从那天起,只有在杜传宗来时她才叫杜娟,其余时间都是程丽秋。程丽秋代表着与我在一起的大学时光,当年以为难熬的折磨,现在才发觉已是人生回不去的想念。
也是从那天起,每个夜晚我们都挤在一张**共眠。我们会枕着彼此的胳膊商量明天的早餐,她喜欢火腿三明治,而我偏爱白粥加肉松。争执不下,就来一场挠痒痒大战,或者枕头大战,筋疲力尽打不动了,我们就面对面安静地望着彼此,黑暗中眼睛闪闪发亮。
我们的睡眠都不太好。她经常失眠,我像哄孩子一样轻拍她的脊背哄她入睡;而我经常做噩梦,每次醒来总会发现自己正在她温暖的怀中。有了彼此的陪伴,她失眠的次数少了,噩梦也离我越来越远。只是她表面上的正常依赖于摄入越来越多的酒精,而酒精正显而易见地摧毁着她的健康。
杜传宗每周会过来一次,他能看出女儿的变化,但我用巧妙的办法让他相信这是短期的戒断反应。如果他能多抽一点儿时间来陪伴女儿,就能发现我的谎言多么不堪一击,但他实在太忙了,就像当年一样,为一点儿蝇头小利丧失了拯救女儿的最后机会。
我所谓巧妙的办法,说穿了特别简单,就是用杜娟的语气和字迹,每周写一封信给杜传宗。当年我就替她写了无数作业,所以她的字体和签名我都能模仿得天衣无缝。信中没什么特别内容,汇报每周的日常,发几句牢骚,然后提醒他别忘了允诺。为了让杜娟配合戒酒,杜传宗答应给女儿出唱片,这大概也是她除了酒精外唯一感兴趣的事了。
虽然内容平淡无奇,但每封信都经过精心设计。随着时间推移,词句从颠三倒四到文理顺达,笔迹从哆哆嗦嗦到流畅贯通,至少在纸面上,杜娟正在恢复当中。
每次写完信,我都会给杜娟念一遍,让她熟知里面的内容,以防杜传宗来时穿帮。杜娟非常配合,只要有酒,她什么都愿意做;而且随着酒精中毒越来越深,她精神恍惚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也渐渐在我的诱导下模糊了现实的边界,甚至以为那些信真是她写的。
2008年7月的一天,杜传宗来到我们温馨的小家。那天是他的生日,他推掉所有应酬来享受天伦之乐。饭桌上杜娟的反应引起了他的担心,虽然我再度搬出戒断反应的说辞,他还是显出不安,提议让杜娟去医院做个全身体检。
“我当然相信你,但最好再去医院检查一下,好让爸爸彻底放心。”杜传宗对女儿说,“另外爸爸也要跟你说一件事。”
杜娟问什么事,杜传宗拿出一张肾功能检查报告,说自己这几年靠透析维持,但病情持续恶化,医生说唯一的办法就是做肾脏移植。
“我正在想办法,看能不能等到肾源。”杜传宗罕见地动了情,握住女儿的手,“但看来在国内很难,所以我要做第二手准备。”
杜传宗走后,杜娟立刻又豪饮起来,将父亲的话抛在脑后。但这样重要的信息,我可不能当作耳旁风。另外,杜娟的秘密眼看藏不住了,必须走下一步棋。
“你爸处心积虑安排我来帮你戒酒,原来就为了这一天啊,才明白……”那天夜里,我装着一脸愁容,不安地对她说。她果然起了疑心,追问什么意思。
“肾脏移植,”我缓缓吐出这几个字,又补充道,“直系亲属,配型对上的可能性应该很大吧。”
杜娟撇了撇嘴,无所谓的样子。但我知道,怀疑的种子已经成功种下,只等开花结果。
转天我留下杜娟独自在家,自己去公司找杜传宗。在他宽大的办公室,我主动提出让杜娟捐肾的方案,并说自己有信心说服她。
杜传宗摆手说绝不考虑。他深爱自己的女儿,他所有的奋斗都为了她,因此绝不可能为了自己而伤害孩子的身体。
“你也有孩子,肯定能理解。”他掏心掏肺地说,“换了你,要你的儿子切一个肾给你,你能接受吗?”
我立刻摇头,说当然不会接受,孩子是自己的命根……随即又问,那么第二手准备是什么?感觉答案已经到了嘴边,但最终他还是警惕起来,笑而不语。
回去后我撕掉了已经写好的每周一信,斟酌字句写下新的内容。不再虚言客套,直接发泄怒火,宣布已彻底看穿他的虚伪,坚决断绝父女关系。当然这封信发出之前没再给杜娟过目。
落下最后一笔,签上杜娟名字的时候,我已能想象出杜传宗读信时的惊慌失措。他必然会立刻赶来,而我会焦急万分地告诉他,杜娟离家出走了,下落不明。杜娟确实离家出走了,只不过是在与我的一番促膝长谈后。
“我们是朋友,所以我有责任说出来,哪怕你听了跟我翻脸。
“他要我陪你去体检,其实是为了肾脏移植,而且已经偷偷做过配型了。
“他逼我必须说服你,毕竟这个病当初与我有关,否则就报警抓我。
“他说早就放弃你了,还花钱养着你,就是想着会有这一天。”
但杜娟并没有被说动。她仍然无所谓的样子,好像这副躯体的完整与否已不重要,好像这是别人的事。
我用力夺下她手中的酒瓶:“听我的话,我保证你到死那天都有酒喝,要多少有多少!”
她立刻点了点头。
我在心底笑自己愚蠢,对于脑子被酒精烧坏的人,简单粗暴就好。
给杜娟披上那件羊绒大衣,牵着她的手打车离开公寓,来到我们都很熟悉的杏园小区。从自行车棚旁边的入口下去,混乱嘈杂的环境一如十年前。漏水的管道、私接的电线、晾在过道上的内衣。唯有科技进步了,人人都有了手机,劣质喇叭外放的《老鼠爱大米》让人上头。
我有点儿担心会撞上牛喜妹,好在前后左右的租客都换了。只有厕所旁边打扫卫生的苏伯还在,他没认出我,庆幸之余又有点儿失落。
秃头房东正在打麻将,头也不回地接了钱,扔出一把钥匙。拿了钥匙,我熟门熟路地找到房间,开门进入,杜娟突然笑起来。
“没想到咱们又回来了,”她望着那扇灰蒙蒙的天窗忽然说,“你说我爸一直等着这天,其实你也一直等着吧?”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原来她的脑子并没有被完全烧坏。我稳住心神,告诉她如果不喜欢可以换个地方。她却摇摇头说挺好,这里有许多属于我们的美好回忆。
“是啊,属于我们俩,属于程丽秋和陈芳雪的……”我说,“我现在是陈芳雪,所以你还是程丽秋。”
“我还是程丽秋。”她重复了一遍,然后又重复了一遍,“我还是程丽秋。”
她在极短的时间内灌下一整瓶酒,然后趴在桌上睡着了。我在她旁边坐了许久,看着她发出鼾声,然后将羊绒大衣披在她身上。走之前,我留下一个装有两千元的信封。
“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外面的歌声欢快,我跟着轻轻哼唱,关了灯悄悄走出去。不知是否是走廊的灯光太亮,我鼻子一阵阵发酸,眼眶也有些湿润。
老鼠会怎样爱大米呢?当然是吃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