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名叫醉花穀,穀口前的村子便叫醉花村。詩情畫意的名字,四周景致也稱得上名副其實。穀中溪水從村前流過,村後是遍栽桃李的山坡。時值8月底,花期已過,而當年陳芳雪扔掉小石頭應在四五月,正是山花爛漫的好時節。
聽村長介紹,因為交通方便環境又好,村裏一多半的農家院都對外出租了。國家規定宅基地不能買賣,因此很多采取長租的方式,村民拿了錢進城生活,城裏人反而到鄉下享受田園風光,也算一種圍城。
當年陳芳雪所住的院子相對偏僻,繞過一片魚塘才到,孤零零的,四周沒有其他院落。此時在這裏租住的是位頭發油膩麵容憔悴的中年人,自稱是位作家,卻說不出有什麽作品。他揉著僵硬的頸椎告訴突然出現的幾位不速之客,從自己租住這處院子,至今已經五年了。
五年了什麽也沒寫出來,童維嘉心中暗笑,估計再給他五年也寫不出來。
“在你之前,住在這裏的人你了解嗎?”
“不知道。我住進來時,這院子已經荒了有些日子了。”失敗的作家說,“不過聽村裏人說過,之前住的是個孕婦。”
羅忠平背著手在院子裏逛了兩圈,又到幾間屋裏看了看。
“你吃飯問題怎麽解決?自己做?”
“我一個人,做飯太麻煩了,所以到對麵老謝家搭夥。”
村長介紹,老謝是旁邊最近的一家農戶,老兩口自己住,沒有外租。片刻後童維嘉匆匆跑回來說,老謝家講,當年那個孕婦平常就在院子裏,除了偶爾看到沿著河邊散步,基本不出門的。
“那吃飯問題怎麽解決呢?她自己做?”
“有個女人陪著她,像是保姆。”童維嘉回答,“應該就是回憶錄裏寫的鄰居大嫂。”
問過村長,周圍沒有符合描述的女性村民,所以這一處很可能又是陳芳雪的曲筆,改動了女人的真實身份。可她究竟是誰,又為何要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