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华的衣服不知什么时候被剥了个精光,**是被扯烂的。他也**。两个人成了泥人。泥水多少掩护了他们的**。他几乎是在哭喊与哀求:我得放进去!奕华,求求你了,我得放进去!!!奕华越是激烈地挣扎,他的哀求越被放大了,放大到奕华觉得自己的身体是无法承受的,连整个校园也承受不了。这哀求像是从魔瓶里释放出来的那个妖,身形陡然变为巨硕,变得无边无际了。
终于,奕华懒得挣扎了,把自己的身子嵌进泥巴中,一动不动,犹如死亡。
她突然的安静倒让林一白的进攻有了迟疑,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木然。
奕华说话了,声音和语气都像个白发苍苍的老祖母。她说:你也是成人了,该懂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假如我怀孕了,我们都会被学校开除的。我们在社会上如何立足?我们还有什么前途?我们将生不如死!
说话之间,奕华已站立起来。站立让她的话更慷慨激昂,甚至有了手势的配合,她像是在集会上面对千军万马做演讲,竟忘了自己的赤身**。
林一白却把奕华的身体看清楚了。车子经过的时候,车灯强烈的光冲破厚厚的树林“哗”地进来了,在奕华满是稀泥的身子上一晃而过,一晃而过,或者说,奕华的身体在林一白眼前稍纵即逝,幻象一般。
但那是多么美妙的身体啊,不是他小时候见到的母亲那种像万吨巨轮般的身体。
从小到大,一闭上眼睛,母亲巨大的身体就鸣着汽笛向他驶过来,他无处可逃。14岁了,母亲还当着他的面,脱得精光,换衣服。母亲也叹气:“可怜啊,就这么一间十多平米的房,谁能躲到哪去?”……贫穷的生活有太多理由让人来骂骂咧咧、粗糙与麻木的。人顾不上脸面了,剩下的就是乱来的份儿。包括他的床就挨着母亲和继父的床,那边翻云覆雨了,一下一下猛烈地撞击着他的床。他闭上眼睛,当自己死去。但巨大的悲哀已注定要阻塞他的生命,他要活下去,就得把阻塞在他生命中的那些巨大吐出来,稀里哗啦全吐出来。
所以,他需要先把自己放进女人中去,然后才有力量呕吐出身体中那些个荒谬的巨大。
可悲的是,他怎么也进不到女人那里去,拼尽了力气与心智,反而离它愈来愈绝望的遥远——
多美妙的身体!他想不出一生中还见过什么比这更美妙的东西了。过去,他下乡的大山里秋冬之交,有种叫火棘子的植物满山遍野地开,似花非花,似果非果。艳红的颜色,像一些火炬在岩崖间点燃,甚至像红彤彤的风,刮过旷野,阳气**漾。他常被这样的景色感动得流泪,心里却把这种植物比作了男人,譬如覃那样的。而当一个美妙的女体站在他面前,介乎于女神与**,他过去的一切审美经验便土崩瓦解,唯有自卑。
他简直不敢再看自己的身体了,丑陋而无耻的行尸走肉。尤其是那玩意儿,竟是不知天高地厚地直挺挺的。多愚蠢啊。最糟糕的是,它根本不把他的意志与廉耻放在眼里了,它是他的叛徒、他的敌人,它不顾一切举着欲望的大旗,直挺挺地冲着那个美妙的身体而去。
可是,仅几寸之遥,它却半途而废了。
他清楚自己的生命之水已冲破那么细小的玩意儿,**,顺着股沟、大腿、小腿、脚,流在了泥泞里,变成了泥泞的一部分。
然而,这样的发泄还远远不够,他的胸口还是被巨大的东西堵塞着。他转过身,蹲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呕吐。气味混淆于浓郁的桂花香气中,让奕华痛不欲生。
8
有好长段时间,生物系男生宿舍的人都见着一个漂亮的女生在楼下喊:林一白,林一白。差不多黄昏的时候准点来。也就喊几声,不见回答也不拖泥带水,径直背着书包走了。男生多少就有点叹气,说这么漂亮的女生怎么就不是来找自己的。便暗地打听林一白何许人?见着他高高瘦瘦的,走路飘飘浮浮,也不搭理人,目空一切的样子,就有人私下说,可能是个高干子弟吧,再不济也是教授、医生那样家庭出来的。
奕华也想过自己犯贱的问题。但往深处想,又像是自己亏了林一白。想起那夜他边穿衣服边嚎啕大哭,哭到最后便发出幼儿般的哽咽声,有苦说不出的那种,心里就像被挖了一块走。她想到了补偿,破釜沉舟的心都有了,就是找不到林一白。甚至在他们上课时也到生物系教室的窗户去张望过,没见他的影。只有一个同学说他好像是去了渝都。
于是,等。这等待不是个好滋味,何况漫无目的。她不能在黄昏的时候天天跑去那宿舍楼下叫魂似的叫林一白了,会被人当神经病。更不能去他教室。她已见到他的女同学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食堂是她等待的地方,她吃饭总是磨磨蹭蹭,像是在数着米粒吃,人都走光了,还坐在那里,直到找不到理由再拖下去了。有时在食堂呆久了,她容易把这个场景往《诗经》中的《氓》那种场景里边想,那个女子“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见着她的男人就那么高兴,从心窝窝开出花来。女人爱一个男人时,不长心眼,不设计,简单质朴得很,连雕梁画栋都还没齐整,就让男人登堂入室了。男人要的爱却没那么简单了,懂得虚拟、借景、距离,山重水复、柳暗花明……男人是在把玩爱呐。也是《诗经》中的《蒹葭》,说的是男人想女人。那简直像风光片,迷雾飘浮,聚散无定,也催促水边的蒹葭摇曳无助。男人想着的女人在水一方,宛如水中月、镜中花,却让男人爱得欲生欲死。
所以,男人的爱是浪漫主义,女人的爱倒成了现实主义。
奕华这样想着,不由两周都过去了。等待已让她产生了幻觉。半夜明明睡熟,却听到有人吹着口哨从宿舍窗下经过。“林一白”,她从梦中叫出来,翻身爬起了,光着脚板,衣不蔽体地就“咚咚”下楼,往门口跑。外面天寒地冻的,快数九了。黑漆漆的一片,连农场那边的狗都没叫一声,哪里有个鬼啊?
有男人来找奕华。奕华想,不过是个无关的人,便爱见不见的。男人见她久久不下去,就一下子蹦进了她们宿舍,吓得一个只穿了棉毛裤、没穿外裤的女生赶快躲进**的被窝里。女生破口大骂。男人却说:别骂,我是替你将来的丈夫来考察你的。你的身材很漂亮嘛,自豪点,没什么见不得人的。说得女生恼也不是笑也不是。
结果是马狂。
他拉着奕华的手往外走,还对她耳语:可不能当她们的面说,满屋的阶级敌人,没安好心。
他问奕华,你知道你亲爱的男朋友在哪里吗?他卖了一个关子,竟不往下说,急得奕华要哭了,才说,最近去长江边的某军工厂他姨家,竟见到林一白在那边,好像在找什么人。他姨也告诉说,这人在这里转来转去好些日子了,一会见他在家属区转,一会又在厂房边,一会又在菜市场。大家都在嘀咕,不知他是干什么的?看他人长得漂漂亮亮,又戴着西城大学的校徽,也不像小偷或什么的。
“他像掉了魂似的,天天在望江厂那带转。一身穿得那么薄飞飞,连毛衣都没得一件。你说他在干什么,找谁?”
奕华潸然泪下,她知道他在找谁。这么多年了,那个曾抛弃他的男人,竟还压在他胸口,像沉入古井的石头,藏在了最隐秘的地方。他惦着覃,比对她这个所谓的女朋友更深情。可不是么,说走就走了,连一句话都没有,怎么一走开就像毫不相干的人了?
奕华心里生出那么多的怨和委屈,才意识自己其实是很在乎这段感情的。本以为它不过是个替代品,自己大可提得起、放得下。而日久生情,真品赝品莫辨其中。何况,他突然在自己视野中消失,陡然增加了悬念和刺激,还激发了她母性本能的怜悯。她很不放心那个在外面瞎闯一气的人。问马狂,有没有办法在那厂子找到覃这人。马狂犹豫:“不那么容易,那厂子好几万号人呢。”奕华走上前去,抱住了马狂,说:帮帮忙,求你。这是在救一个人,也在救我。马狂被奕华的动作吓了一跳,抬眼看,楼梯上正下来一群女生,见着一对男女青天白日的就抱在了一起,倒搞得走也不是退也不是了。
马狂很快就打听到覃的下落。这小子,脑子特别够用:几万号人找起来的确是千头万绪的。但他竟想到小时候的一个发小在该厂工会当一小干部。通过工会的名册,哪个人躲在旮旮旯旯也是可以轻易捞出来的。费事的是奕华只知那人姓覃,不知其名。而该厂这个姓的人竟有八人。马狂的发小倒够义气,办事认真。八个人挨个查,看谁去过丰都下乡,结果就查到了。
奕华的喜悦难以言表。细想想,又不知喜从何来?她在走向林一白宿舍的路上,想象他听到这个消息后将有的表情,又有点拿不准了。但觉得还是该告诉他,哪怕即刻成为陌路,自己也不欠他的了。
于是,她喊林一白的声音变得理直气壮了,一改过去的怯怯。仍没人回答。怅然的她竟站在那里发了好一会呆,最后决定自己去一趟那军工厂找覃。
9
马狂陪着,早6点30分的始发车就从碚城出发。近两小时在山路上左突右奔。到了渝都又去挤到那厂子的公共汽车,据说也得有一小时的路程。马狂小小的个子倒抢了两个位。坐上去,奕华本想打一个盹,但一路的景色引出了她的愁绪万端——
车是沿着江水走的。冬雾厚重,一路的烟云,压住江水似乎再难轻盈地流动了。忽儿,车就钻进了山里。狭窄的山道,咫尺之距便是悬崖万丈,车就只能贴着刀劈斧削般的山壁开,心惊胆战地俯视着江,想左右逢缘,却是岌岌可危。
汽车总算走完了危途,从山上盘旋而下,像一只被高空的气流折腾得够呛的衰老的鹰,在平地上也一走一趔趄,惊魂未定。
好不容易望见一个峡口了,峡口在烟云中影影绰绰,其形不过是个囫囵的轮廓而已。倒是其声令人意识到它的存在——还隔得那么远,便听见江水的闹腾犹如千千万万的鼓声喧天。奕华悚然端坐,匪夷所思:那江水不是受了寒似的,形同凝固了么,怎么到了这里竟能听到它千军万马似的吼叫着呢?马狂说,这里叫金鼓峡。出渝都的水都得到这里聚齐了再奔三峡而去。水挤水的,彼此就像有了深仇大恨。挤不过去了,就朝着两边的山岩“咚—咚—咚”地一阵乱拍乱打。那山岩被打痛了也被打麻木了,倒成了金钢不坏之身——敲不烂也打不烂的金鼓。嗨,这还是枯水季呢,这算不得闹。若是夏天星月满天的夜,坐在金鼓峡的峭壁上,一边是松涛阵阵,一边是惊涛拍岸,那恐怕比世界上所有的交响乐团搞的名堂都震撼。会把你的魂都吓出来的。
马狂见奕华听得有些恍惚,便在她眼前打响一个“榧子”,“快到了,姑娘。那厂子就在峡口附近。”他说。马狂自然是不知奕华为何恍惚?她竟觉得自己是来过这里的,愈走近,这样的感觉愈强烈、清晰。逼仄的峡口像一次逼仄的穿越,让她走近了当年林肯痛苦回忆的现场——长江边的军工厂,他的父亲紧紧护住脸子绝望地哀求:“别捅我的眼睛”……奕华知道自己为何怕听峡口的声响了,是怕听一个冤魂的声音啊。而更怕的是命运。为何,命运又会把她送到这里来呢?
……
到了厂子,已是吃午饭时间。马狂说,回他姨家吃。奕华坚持就在街边吃碗小面。她私心里不想欠马狂太多,怕以后摆脱不了过于亲密的干系。
吃完,马狂就叫上发小直奔覃的家。马狂问:打个招呼没?发小说:用得着吗,工人不讲那套。奕华担心他不在家怎么办?发小又说,又不是星期天,走多远也离不开军工厂这一个潭潭。奕华不吭声了。过一阵又说,不能空手去,得提点水果。
两层楼的红砖房,他家住一楼,窗和门都是用比大拇指还粗的铁棍自制的防盗网和防盗门,是过日子人家的作派。发小敲门,里面有个男人鲁声鲁气地问:哪个?
覃坐在奕华面前。他让奕华不敢相信,太意外了:他长得矮矮墩墩,蓄着乱糟糟的胡须,看人时眼神过于聚光,显得有点虎视眈眈,并且,一说话就“嘿那嘿那”地吐痰,用穿着解放胶鞋的脚去碾。他家就弥漫着一股子口痰的气味。
这就是让林一白伤透了心的那个覃么?那个让他如今还无法释怀、放下的男人么?
奕华的林一白玉树临风,仿佛永远是山岩上罂粟花田里的可望而不可及。这个覃却是彻底的人间烟火,那么毫不留情地彻底——
奕华他们进去时,覃窄小的屋子里大大小小放了三四个盆子,一个干瘦的女人在洗衣服,以致客人无处放脚了。女人眉眼恨恨,一脸的不悦,也不招呼,也不让客,直到看到奕华提着的水果,才咧嘴一笑。覃一指,这是他老婆,坐在小床玩耍的是他两岁的儿子,另一张床躺着的是他脑偏瘫的妈。
说起林一白,他口气平淡,不但没有深情,反而说了些让奕华大吃一惊的话。他说,与林一白的关系并不见得好,“那个东北崽儿有病,像个女人一样缠人,婆婆妈妈的,动辄就哭,大队的知青都不想搭理他。我没办法了,与他分在一个屋住。好在他喜欢煮饭、洗衣,像婆娘一样侍候你,我也就忍受了几年。总之,那崽儿够讨厌的。”说完,他小心地向老婆那边睃一眼。老婆是在注意听的,还不由地皱了眉头。
他承认是偷偷跑了的,主要是怕东北崽儿哭兮兮地乱缠。但不承认留了什么条子:“那是东北崽儿的幻想。他经常都莫名其妙幻想些事情出来,神经病一个。”
奕华却因这番话内心翻江倒海地酸楚。曾经,“但愿来生”那几个字,也让她这样翻江倒海地酸楚过,那是比死亡还令人绝望的悲凉。但覃却说,那不是真的,只是林一白一厢情愿的幻想。而痛苦的是,她竟相信覃说的是真话。老天也会相信的。因为这样的覃,根本就不可能写出那样的纸条来。
奕华无言以对。屋子里也突然安静得可怕,唯听见金鼓峡的水声又喊冤似的敲响。奕华陡然揪心,为林一白——他全心全意为自己创造了一个曾温暖着自己的世界,深陷其中,难以自拔。到底,却没人为此认账的。
10
林一白回到了学校。是被军工厂附近一个建筑工地的几个工人背回来的。说他已在那里打了很长时间的零工了。在工地上踩虚了脚,骨折了。
回来时,奕华他们正在上古代文学,穿对襟灰棉袄的老师正在讲《阳羡书生》。林一白同室的张某急匆匆地在窗外喊奕华。中文系的阶梯教室是坐了三个班的人在上大课。于是,全教室的人都知道奕华的男朋友出事了。而学校的条例明文规定:学生在校期间是不能谈奕爱的。
林一白见着奕华又是泪水涟涟,问他什么,不说。人瘦得不成样子,像死过一遭。
送他回来的有个像头目似的人,把奕华拉到一边,压低声音说:我们不知他是大学生,以为是东北那边过来讨工的农民。他这样子是不行的。不光是脚伤了,这里也有大问题。那个人用指头戳戳脑袋,“得尽快与他家人联系,你也负不起责任呐。”
那人留下些钱走了。奕华果然按过去林一白写家信的地址写了封信去。只是把问题写得更严重,似乎林一白已有了生命危险。私心里是生怕林家人不来。
一场爱把奕华搞得心力交瘁,想进,已没有心情;想撒手,又不仗义。进退为难,唯有怜悯。她为林一白打饭、洗衣服,连**也洗。她很吃惊自己竟蕴藏着了如此的贤惠,时而想起自己对林一白多少有亏欠,时而又顾惜他的可怜,便更是使出劲来贤惠。林一白看在眼里,从没有一声道谢。感激是堆积在内心。愈堆愈高,像硕大的粮仓被谷子塞满了,门都关不上了,也就悲哀到极致:自己与这个女人的情缘已尽。因为男人很感谢女人的时候,就只当她是母亲,而不能是别的。
十几天后,林一白的母亲带了他的异姓妹妹来到学校。
林一白的母亲长了一副男人的身子骨,高大而健壮。走起路噔噔有声,胸部像揣了两个篮球或足球,一走一个蹦跳。这是没穿乳罩、没有束缚的结果。如果笑,气吞山河,令奕华想起世人对美国“迷惘一代”的教母斯泰因笑声的形容——像一块牛排。只是林一白母亲的笑更像结结实实的玉米窝窝头。脸却很秀气,轮廓分明,眼珠的颜色还呈现些徵微的水蓝,年轻时该是个美人。林一白就曾说过:他小时候在东北,别人骂他妈是“苏修”大母狗下的小母狗。而关于他母亲的身世,他也无从知晓。那时奕华就觉得他母亲无比强悍——嫁了一回人,不行,离婚。又嫁,又离婚。再嫁。从东北,到四川,又回东北。山重水复,一路的风尘仆仆,没有比这更悲壮的了。
但眼前的女人倒没显出什么沧桑之感,面容的肌肤还是紧绷绷的。看得出,她有的是力气,说,我们这些油辣铺的售货员,货来了,几大箱的,都是自己卸自己搬的。
奕华与她初见面并不愉快,因她质问奕华,为何让她儿子去打工挣结婚的钱?奕华惊讶,才处朋友,哪里就谈婚论嫁?哪里哪的事,自己并不知。便把她儿子怎么消失,又怎么在军工厂一带寻人的琐琐碎碎告之她。她听了再不蹦跳了,反而给奕华赔不是:“闺女啊,我倒希望他是为你们结婚挣钱,就怕他想歪了。你不知,他枕头里有好多钱。他挣钱把脚都弄伤了,为个啥呀?”说完泪就流下来了。
奕华也陪着哭,心里更疑惑重重。
奕华本想自己出钱,让她们住学校招待所。而林一白的母亲执意不肯,说那样的话就带着闺女夜里去蹲汽车站。她说,你若可怜你妹子只有十一二岁,她就同你挤一挤,我自有办法。
奕华奇怪,她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能有什么办法?
转眼她就不见了,奕华担心,这么大个学校走丢了怎么办?
又变戏法似的回来了,拍着奕华的肩说:晚上的住处有了。一楼看宿舍的大妹子说,可以住她那里,正好搭伴。奕华想起来了,一楼的确有个小房间住着看宿舍的阿姨。她曾为晒的衣服被吹下楼去那里找过。房子很小,却放了一张大床,其他的就是撮箕扫把,那女人还得做几幢女生宿舍的清洁。奕华印象中,女人的脾气有些古怪,并不好说话呀,林一白的母亲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和她搞得热热乎乎?
“我送了她一只带来的小笨鸡,自家养的不去钱。她在织毛活,袖子怎么接都不平。我三下五除二就帮她接上去了,漂亮得很。织毛活,天下有几个女人织得过我?我对她说了,就是睡的这三四天,帮她织一件男人的毛衣。她还不信,我叫她只管备好线,小菜一碟。”林一白母亲说到兴头上却突然叹起气来,又说,人啊,不能处处嘚瑟,该贱的时候还得贱一点。只要肯贱,把人家都当皇帝皇后捧着,当自己是丫头、老妈子,该侍候的侍候,该追随的追随,别人使脸子,骂啊打的都不放心上,便没有事不能成了。我就是这样教一白的,他学了几分没学通,人反而活得更难受了。
说起林一白,她悲从心来,半天不吱声,眼神里却是有话的,似乎憋不住了,拉着奕华到了走廊。又前后看看有没有人,怕关着门的屋子仍有人听得见,又拉奕华去走廊的端头,确定没人了,却欲言又止。奕华只好催促:阿姨,你想说什么尽管说。
林一白的母亲仓促地睃她一眼,说,闺女,我是结过婚的女人了,说了丑话,你别见笑,也别怪,丑话虽丑,倒句句都是做女人的道理。
停下来观察奕华的反应,始有些忐忑,终却理直气壮。她说:告诉你,闺女,女人的那地儿天生要男人来戳,直来直去的,穿着**,遮遮挡挡,算个什么事嘛?甭管它是什么文明,哪家的条条款款,男人女人只要有能力都得干那种事,赤条条的,自古如此,否则男人成不了男人,女人成不了女人。听说过一句话么,天地人合。依我看就是,天在地之上就是天,地在天之下就是地。男人凸那么一点,女人凹那么一点,合起来,男人在女人的里面,女人把男人收留,就是人。天地人各在其位,这天下不就太平了!
还有,不要以为女人干这种事的年月有多少?很快的就没男人想干你了。也有一天,你也没兴趣了,再好的男人光溜溜站你面前,你那地儿就不生水,就不潮润,该有多惨,一生就完了。你正青春年少,别辜负自己啊。
奕华听着这些话,一惊一乍,岂止是天方夜谭,完全是离经叛道,与她所接受过的有关做女人的教育完全南辕北辙,所以她除了一惊一乍,根本无法吞下,更别说消化。还有,令她最不高兴的是,林一白为什么要把他们的隐私告诉其母?他身高八尺的汉子,种种细节,怎么能像小屁孩给妈妈告状似的,一一启齿?
第二天,林一白的母亲执意要带他上医院看一看,悄声对奕华说,身子骨垮了都有得收拾,就怕脑花子散了。执意要去梦戈山。梦戈山有个精神病院,令它在渝都人口中就成了精神病的代名词,骂谁有精神病,就说你是梦戈山跑下来的。
开始并没有对林一白说上哪去,到了医院门口了,他看见了挂的牌,也没吭声,奕华甚至发现他还有着淡笑。那时,他正在他母亲的背上。一米七二的母亲背着近一米八的儿子,很吃力,“嘿哧”“嘿哧”爬坡上坎,脸一阵红一阵白,大冬天衣服脱得只剩下件薄毛衣了,奕华想帮忙,帮不上,只能跟前跟后干着急。
医生看了病,说现在还没出现危险的大毛病,是忧郁症。但不注意,后果也不堪设想。开了一些药,交待怎么吃,家属怎么照顾、怎么排解。建议先休学一段时间,脱离目前的处境,回东北老家去调养。
林一白的母亲一把搂过儿子,尽管儿子坐在那里,体积也比她庞大了许多,她仍不管,试图要把儿子护在她的怀中,像老母鸡对待小鸡崽一样。她哭,一口一个儿地叫着。她说,儿啊,你忧郁个啥嘛?你知道你娘这辈子都遭了些啥罪?你娘苦得很啦。你娘都不忧郁,还不是要欢欢喜喜地活,你为何就学不会娘呢?你给谁倔着呢,?你倔来倔去,是在和命斗哇。
奕华也哭得酣畅淋漓,好久都没这样出声地哭了。她羡慕着林一白,可以被一个热乎乎的怀抱搂住,那是母亲的怀抱,一如母亲的子宫,进去了就安全了。有那么一瞬,她恍惚觉得林一白缩成一个小孩,再往小处缩——婴儿、胚胎,他真的缩回他母亲的子宫里去了,幸福地在里面蜷曲如弓,睡觉,把她一个人孤零零留在外面。她往前扑,想找一个怀抱,却扑了个空。
林一白离开学校时,拄着拐还是难以移步,仍得母亲背,从校园去碚城的长途汽车站,坐车到渝都,再走路去火车站,坐火车到北京后转哈尔滨的火车,再转伊春的火车,再转去五营的长途汽车……奕华只是想一想,已是八千里路的云和月了。林一白的母亲半背半扛着,用粗麻绳在腰间捆了几圈,把自己与儿子捆成了一体,防不慎滑下来。她在车站当着儿子的面对奕华说:再找个好男人吧,我们没福气留住你这么个好闺女当媳妇的。
林一白对奕华已无话可说,眼神犹如隔了大江大海般的阔远。只是拿出一件编织着复杂花纹的纯羊毛套头毛衣,让奕华转交给他。稍做犹豫,又拿出一沓钱,让奕华一并交给他。那叠钱多得让奕华吃惊。也见到林一白母亲惊愕的表情了。只是惊愕之后,更有无奈的绝望。
他是谁,林一白并不说破。只是喃喃解释,自己去寻他,并不是指望重续友情:“当年在农村他就想要一件毛衣,说过多次。我的太大,他穿不了。后来他就走了。读书后,我专门寄钱让妈买上好的线为他织的。找他,不过是送毛衣而已,遵守一个诺言。”
后来,奕华求马狂和他的发小替林一白送去。马狂转述,送去的时候,毛衣与钱,覃都不收,态度决绝。尤其是钱,他竟是一巴掌把老婆推远,黑着脸鲁声鲁气对她说:“别收哈,别怪我翻脸哈。”他老婆倒是眯眼一笑,各自个儿拽过毛衣,摸了摸,用鼻子嗅了嗅,又剪了截线头子用火烧,烧出一股子羊骚味,在充满口痰气息的屋子里徘徊不去。覃的女人便双眉一挑,口吻暧昧地说,急什么急嘛?这,总是可以留下的,算一个念想。覃的脸骤然升起了红云,望着老婆眼睛竟露出哀求之色。
送走林一白的那夜,奕华又做了一大堆梦。一会儿梦见了丹巴的“卡卡姑娘”摊着手,朝她得意的笑,似乎在说,还信不信我啊,你看,男人又像水一样流走了吧;一会儿又梦见谁赶着马车,送自己与林一白走在伊春到五营的路上。并不是漫天大雪,而是山水的艳红与金黄,像党岭的秋色。山水本来不是那模样,只因有一只鸟在空中一边飞一边吐着血。也不知那小小的身体里怎么拥有无尽的血?一路飞一路洒下来就将山水变成了艳红或金黄。自己抱着生死未卜的林一白,附着他耳边说:你就进来吧,变成我的孕儿或胚胎,留在我的子宫里,让我永远保护……
11
关于林一白,这已是后话,二十多年以后的事了。
2004年初夏,奕华随渝都文化代表团去巴黎参加某活动。登蒙马哥山丘,看圣心大教堂,突然便刮起风急浪高般的阵雨,把巴黎沦陷于深灰色的雨雾中,建筑、车、人,流动的与非流动的都被雨雾混为一体,只呈现出一个无边无际的巴黎。呵,令人绝望的无边无际,甚至,比海洋更可怕,连同颓废的古老,连同曾经**似火的拉丁风情以及黑头发蓝眼睛男人轻佻的眼风。奕华对巴黎的感觉也濒临绝望。
但那一阵雨后,巴黎又复活过来——天蓝得像被电脑修改过的。这就是巴黎夏季的真实,海洋性气候的真实,一切都不确定。
奕华爬着石梯,向圣心大教堂靠近,仰望它洁白的圆顶。那是一种玉洁冰心闪耀着光芒的崇高,上有锋利的尖角向蓝天插进去。奕华心一动,想到二十多年前自己面对赤身的林一白时的震撼,他有着堪比玉洁的东西。
到底是天地人合。仔细看巴黎形形色色的建筑,不是男体的语言便是女体的语言,它们或坐或卧、或雄壮挺拔、或亭亭玉立,或欲言又止、或娓娓道来,不过是在述说男人女人有史以来那点卑微又伟大的事儿而已。
呆到第四天,参观了卢浮宫回来,奕华累得够呛,忙洗头洗澡,用电吹风吹干头,躺上床。突然电话铃响,说了一通法语,奕华听不懂,只好不管。不久,翻译来敲门,说有客人在大堂等奕华。
奕华云里雾里,细数数,没有亲朋好友在法国呀。还是起床,穿了身米色的香奈儿套装,配了朵黑绸胸花,船型皮凉鞋也是黑色的。一身上下体现着香奈儿服饰经典的黑白配搭的主题。又戴了十八K白金镶贝壳的贴耳环,薄施粉黛,嘴唇只点了淡粉的唇蜜,处处都是精心的,但大效果却是低调而谦让。奕华并不知要见的是男是女,翻译急刨刨的,说一声就走了,奕华顾着装扮竟忘了问这么个重要问题。只是穿了这么一身,想着见男客也算有风采,见女客也不会被呆在时尚之都的对方比下去。
出电梯,大厅只有一个高大的女人在徘徊。老远,就低着嗓喊奕华。声音似曾相识,容貌也是。女人身形庞大,人到中年。
奕华一愣,脑子风驰电掣,呵,是她,林一白的母亲。但怎么就到这里来了,还这样年轻,差不多与自己年龄相仿?
“奕华”。女人又喊了一声,这一声却把奕华彻底搞懵了,像巨大的手一巴掌把她推得老远,一跟斗摔在地,却不知道疼了——电光石火,电光石火,她看清楚了女人的眼睛:纷纭的、忧郁的。这怎么可能,这一切,怎么会是这样的?
女人没对她多说,拉着她上了车,说到了左岸的咖啡馆再细细说。奕华坐在她旁边,嗅着从她身上传来的浓郁香水味,看着她的披肩长发中夹杂了那么多的白色或淡灰的头发,也没染烫打理一下,干枯枯的荒草似的,触目惊心,也是恍然如梦。只有握方向盘的手她还熟悉,白皙、长指头。
下了车,奕华恍恍惚惚跟在这个高大的身影后走着。风刮起那人的黑风衣像一种颓废的舞蹈,在巴黎颓废的街道上旋动,偶尔被哪里来的灯光逮住,那颓废感才消遁。也才让奕华发现,他(她)也是用了心来做女人的——齐膝长的黑风衣,是七分袖,袖口突然来了一道指头宽的窄边,有两颗仿水晶钻的纽扣在闪耀。阔翻领打了碎褶,恰好是当季巴黎的流行。到了咖啡馆落座后,他(她)脱了风衣,里边是有点波希米亚风的小吊带裙,裙裾参差,收敛与豪放融为一体,也是黑色的,弧形领口散落着银光闪闪的亮片。他(她)穿了这么一身做工精致、价格不菲的衣服来见她,用心良苦哟。奕华反而觉得自己中规中矩的香奈儿套装与它相比,暴露出极大的失算:太不适合夜巴黎暧昧自由的情绪了,倒有点像要赶去参加什么谈判之类的。还有指甲。奕华的指甲修理成椭圆形状,画着荷之类的花卉,配香奈儿套装便不搭调。他(她)的指甲形状是法式的方口,黑色作底,靠指肉处镶着一排银色的亮钻,简捷、硬朗,与吊带裙却有了彼此的顾及,又让亘古的经典黑色,挤出那么点介乎于妖冶与妩媚之间的东西。
年轻的男侍站在桌边,等着他(她)点咖啡,顺便就朝他(她)暴露的乳沟一瞥。他(她)也飞过去了一个眼风,两人有着意味深长的笑容。他(她)仍然保持着体贴细腻的习惯:咖啡来了,先为奕华加了少许的糖和奶,搅拌好了,才放在奕华的面前。而这些熟悉又陌生的照顾却更让奕华感伤。
呵,恍然如梦。坐在这个男人,不,已是女人的对面,奕华只有用如梦二字把自己包裹起来。她除了干包裹的事,伸出头来看一眼这个世界的勇气都没了。
太离奇,她没有办法消化的离奇。原以为,这个人,这个第一个与自己肌肤相亲的男人,一生都见不到,也不要见了。他回东北后再没来校复课。她曾给他写过许多信,包括把被覃拒绝的钱寄给他,均无回信。最后杳无音信。
也想过这样困窘的见面:大街上,他带着他的妻子、拖着他的孩子;最离谱的就是想到他又与覃在一起了。但,都没有想象力来设计两人这样的见面:在生活的别处,他(她)们成了姐妹……
他(她)说自己已改名为林奕,“奕华,这个名字你该懂得的。”他(她)说。回东北后治好脚,他心事苍茫,不想再读书了,只想糟践自己,尤其是身体。他总像是被什么追逼着,逼到山穷水尽的绝路。这条路踏上去,就是不归路。
而踏上这条路就得挣钱,挣很多钱。
他又开始了打工。“每天一睁开眼就想着挣钱,也不管糟不糟蹋自己,什么钱都挣。有时候自己也瞧不起自己的。”说到这,他(她)有点期艾,泪水又在眼眶打转了。
挣了好些年的钱,凑足了数,去做了变性手术。第一次不太成功,几次修修补补,死去活来,才成了今天这样。母亲也哭得死去活来。倒是继父开通,说做男人女人都是一样的,只要人活着就好。母亲咬咬牙也就想通了,手术后吃喝拉撒都是母亲侍候。异姓的妹子(就是来学校的那个),也是个情义之人,拿了自己打工的积蓄给他做后期的补就费用。
变了性,他加入了好几个跑野路子的所谓二人转艺术团,人家拿他当噱头,吆喝着来看男人变的王母娘娘。一个到东北做民俗调查的法国男人也被吸引来了。他成了他(她)的丈夫,把他(她)带到了这里。他们有一阵子也是恩爱的,他(她)又想到了天长地久的一生一世。但某夜丈夫没回来,他(她)便一夜夜地等下去,却始终不见其踪影。最后是租房子的房东告之他(她):该滚到哪就滚到哪去。你的丈夫已退了房……他(她)又被一个男人撇下了,撇在了无边无际的巴黎。
说到现状,他(她)语焉不详。说是为别人做投资理财顾问。旺季,也做中国旅游团的导游。房子是租在拉芳新区那边的。反正无儿无女,也没想过自己买房。
问有无可能回去?他(她)长手指夹着烟,像当年那样不抽,也不抖落,任烟烧成青灰色的茎。
“我这样的,回国也难熬吧?”他(她)像在问奕华,又像在问自己。
奕华一直低着头听他(她)讲,偶尔从他(她)的声音语气中去辨过去依稀影子——站在山岩上的罂粟花田中,玉树临风。猛抬头,眼前却是一张中年妇女皱巴巴的脸。
沧海桑田啊。
……
奕华想听最核心的,他偏偏不说。
两人就耗着。奕华又点了一杯卡布奇诺,白牛奶原本像打着弯的河流浮在黑咖啡上,搅一搅,却像快落山的太阳照着的吴哥窟——寂静的废墟上,蟹青色的石头跳跃着奇怪的光斑。奕华用勺子舀着吃,他(她)便教奕华喝咖啡该是用勺搅一搅后,把勺放在碟子上,抿着嘴喝,谓之品,有点像中国人品茶,不能急刨刨地牛饮。巴黎人要一杯咖啡坐一天也是常有的。
一如当年的琐碎。有那么一瞬,奕华又当成林一白了,不禁头一偏,眼睛斜睨上去,似笑还嗔。
他(她)愣住,不知该如何接招?
她在逼他(她)哩,当年不就是这样向他(她)撒娇赌气么?她的话还犹在耳边:我倒想牺牲,却是没有男人可牺牲的。
终于逼出他(她)的眼泪花花了。不得不说——是的,奕华,你猜对了,我一直是向往着男人的,并不向往女人。但是,我与男人处起来困难重重,他们讨厌我,烦我,避开我。我越想离他们近,心里却越怕,越受伤。女人我也怕。女人比男人还强大。我夹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好煎熬。
你差点改变了我。如果你当年肯把自己全部给我,或许我能体会到做男人的好,也许会全身心地爱上女人的,踏踏实实做男人,不再三心二意。你却偏偏不给,又让我看到女人的身体了。
他(她)一如当年流泪的模样,泪像挂满树枝的果实,风一吹,就掉在了地上。只是果实是从皱纹弥深的眼角滚落而出的,向着苍老的轨迹滑去,那悲哀,人何以堪?
他又说,是因为奕华你啊,我才变成了女人。奕华,你不知道,你的身体是害人东西,要人命的,太美了,年轻、鲜艳、圣洁,世间的万事万物一比都成了垃圾,不足挂齿。我总算懂得了贾宝玉说的,见到女儿就清爽、见到男人就觉得浊气冲天的原因了。
但,却是更恨女人,再不可能与之同床共枕了。更是嫉妒,只因不能生为女人,恨的就是“生不能”这三个字。奕华,你们女人多幸福,生来就是女人,你们永远无法感受“生不能”的绝望。
于是,想到了变。以为变成女人了,便能解决自己的尴尬,便能以女人的身份回到男人的队伍中去。母亲总爱讲,男人是离不开女人的,男人的大脑能离开,那玩意儿都不行,就像鱼儿离不开水。要不男女的愉悦为何又被称为**呢?母亲本身也是实例:她像贫农一样一无所有,财富、地位……所有人外向化的东西,她都没有。但有了女人的身体,便能让她找到安身立命之所在。
本以为变成女人后,也能这样幸运地在男人的世界里找到心的皈依、身体的家园。然而,真正成了女人,男人却更难以抓住。他们像狡猾的鱼,在你的水里游弋,却不会让你抓住。他们的确离不开水。但关键在于,他们会滑溜溜地从一片水域游向另一片水域。他们对水的理解永远不是一个女人,而是全部……
嗨,他如泣如诉般长长叹着气。看得出由女人再走向男人的路,已让他(她)备感艰辛、绝望……
“最让我没想到的是女人老起来那么可怕。奕华,你说,上天让女人的身体很完美了,却又要把它变老变丑,去摧毁自己的上乘之作,上帝究竟是个啥意思啊?”
他(她)急不可耐、掏心掏肺地试图与自己曾经的女人讨论做女人的痛苦。他已从灵魂上当自己是女人了。
奕华没去理会他(她),呆呆地望着夜幕下闪着金光的埃菲尔铁塔。它为何又叫云中牧女呢?明明是个快出阳的男人嘛。法国人的思维啊。奕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