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就结婚吧”老乔说这句话时,奕华见到他眼里的光亮像骤然停电,悲戚的表情后隐藏着一座多么昏天黑地的帝国啊。
奕华下意识地盯了一眼自己的肚子。奇怪的是,快三个月了,它没有一点要隆起的迹象,像大地震发生前出奇的平静。但只要认真观察,便能发现灾难前的天与地会发出那么多预警,比如会放出铺天盖地的蜻蜓狠着劲地飞。奕华的**就是那蜻蜓,它边飞边吼叫,如猛禽般地凶狠又绝望地吼叫。是的,**在吼叫,震耳欲聋。奕华的表达,永远属于**的表达。她从拉萨回来,每个人都看到了这样的事实,这个女人的**像是在一场激烈的造山运动后陡然长高的山脉,并由此引起了大地的颤抖,让所有的目光都聚焦于她的**,如飞蛾扑火。
奕华带着这对奇怪的**,借着渝都还没消遁的酷热天,抱着个大西瓜,天天往黛岭333号跑。
黛岭333号下午至黄昏的时光,缺乏窗帘庇护的客厅如同它那个灵魂躁动不安的男主人,衰相毕露。奕华便是在这样的氛围中与老乔聊着《红楼梦》。
奕华讲学校让她准备着给大四的学生开《红楼梦》选修课,“红楼”倒是读了好些遍,只是有一点始终不明白,想那贾宝玉祭晴雯,写了洋洋洒洒的一大通《芙蓉女儿诔》,写晴雯“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体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月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写他对晴雯追忆:“眉黛烟青,昨犹我画;指环玉冷,今倩谁温”……他与晴雯也算是爱情了,其刻骨铭心昭然若揭。这种程度的爱,他除了给黛玉,恐怕就是晴雯了。可林黛玉不但不嫉妒,反而还字斟句酌地帮他修改,甚至建议他把“红绡帐里,公子情深”,改为“茜纱窗下,公子多情”。林黛玉不是著名的小性子吗?宝玉与宝钗或史湘云稍有纠葛,她都会痛不欲生的,为何在这里又撇开了呢?
“嗨”,老乔长叹着,“像林黛玉那个时代、那种身不由己的女人,哪能指望向男人要专一的爱?能嫁给看得顺眼的男人已是奢侈了。晴雯一个丫鬟,不会对她的婚姻构成威胁的。可宝钗、湘云这些千金小姐就不同了,随时会挡了她的道。嗨,想来林黛玉也真可怜啊,忧患了一生,不过就是与宝玉的婚姻。至于宝玉把心掰成了几瓣,或把身子分解了几份,给了袭人或谁谁的,她竟不想去理会。”
奕华知道老乔是在借题发挥。但她又下意识地看着毫无隆起迹象的肚子,它其实是一种无法表达出来的屈辱,是需要申冤与复仇的,甚至是征服。谁说女人天生是弱者?女人怀孕时,上天赋予她们身躯的庞大,往往会让她们心子也突然庞大起来,凶猛,坚硬无比。她们不会饶过男人的。她们要征服,像上帝创造一切那样充满**和蛮不讲理,她们得征服。
奕华站起身来,瞧了一眼堆满茶几的西瓜皮,它们被啃得乱七八糟,如同被剥夺的衣裤的男女。鲜红的瓜汁滴滴答答从玻璃边缘往下流,让她想起与老乔那场苟合后见到的狼藉,一股血腥味冲上她的喉头,她哇哇呕吐起来,吐出一摊深沉的红色。边吐,她边想着,明天我还得来,必须。还有后天,大后天……或许永远,永远都会像这样抱着地雷般的大西瓜,带着胀痛无比的大**来到黛岭333号。她必须这样,不给自己丝毫松懈的借口。她想起母亲当年,往父亲提包里塞**。父亲把它们恶狠狠地扔出来,母亲又恶狠狠地塞回去,你死我活地斗,母亲寸土不让。当初她恨死了母亲,并暗自嘲笑着这个生育自己的女人。轮到自己才知母亲必须如此,她不仅在捍卫父亲,捍卫家庭。更在捍卫自己活着的尊严。
想到这些,她又大口大口地吐出更殷红的一摊水,像是呕吐出辽阔的承受。老乔也就在这样的时刻,充满哀怨地说:那就结婚吧。
奕华抬起头,继续干呕,她见到老乔的面容比黄昏更加苍老,如同看清自己的绝望是那样的十恶不赦。
2
新婚夜也是让奕华耿耿于怀许久的事情。
结婚宴不过是在黛岭正街的小饭馆举行的。
奕华问老乔会有什么人来?老乔没好气地答:我会有什么人来呢,嗨,黛岭333号的沙龙将不复存在了。
奕华自己掰起指头算了算,能请的也就是马狂了。
于是请了马狂来。三人吃的是刚刚流行的酸菜鱼。老板从半人高的大瓦坛子里捞出几张青菜叶做成的酸菜,又从另一个小一些的瓦坛子里抓了一把泡红椒、青椒,老玉色的姜。老板娘是个脸盘圆鼓鼓的县份来的女人,说话间隔几个字就带一个“嗒”。比如,她问奕华:你老汉有些年龄了嗒,辣椒是不是少放点嗒?老板正用一把阔刀拍独蒜,听到后忙呵斥自己的女人:做活路就好好做,废话那么多。奕华其实挺羡慕这对夫妻——热气腾腾的,男耕女织的。
酸菜鱼上来后,奕华发现,老板特意在满盆的浮油上放了许多寸长的葱白,而不是葱花。
老乔与马狂倒一见如故。两人都健谈,相谈甚欢。
马狂已调到市政府一个处当处长,仕途亨通。但他仍热衷于过双重生活,老在社会上拉一帮人搞一些莫名其妙的事。他说,和几个朋友正在奕华的家乡南亘山搞一个男人研究所。奕华申明那里不是她的家乡。老乔厉色喝住奕华别打断,让马狂继续介绍男人研究所,看得出他非常感兴趣。
马狂说,研究的还只是些皮毛。不过已发现目前有太多的物种雄性基因弱化,向雌性靠拢,甚至就变成雌性了。比如,他们养了18只澳里奥鼠,12只是雄的,6只是雌的。他们把雄的6只饱喂,6只饥喂。饥喂的,吃不上东西,苦大仇深似的,倒缠着雌鼠**。饱喂的,肚子吃鼓了,便翻着肥身子睡觉,很享受孤独,也忘了**的事,便渐渐雌化了,最后它们的基因已接近雌鼠。
老乔感叹地总结了一句:看来古人说的饱暖思**欲也不全对啊。恐怕就是科技太发达、文明太光辉,男人吃饱穿暖长肥,对女人就是有动的心思也无动的力气了。给你说吧,老弟,世界的未来是属于女人的,男人没戏。说完,他用眼神狠狠挖了奕华一眼,似乎奕华就是毁灭男人的凶手。
趁着老乔上厕所的工夫,马狂低声对奕华说:得吃点东西,狗屎也得囫囵地吞下去,就像要吞下一座地狱。否则,会饿死肚子里的那个人的。泪,便在奕华的眼眶转动,她想启动一丝笑,却没成功,嘴角的抽搐反而像被冻成铁板一块的冰河解冻时会发出的咔咔声响,恐惧得很。
“你咒我吧,往死里咒。可我需要这个孩子。我母亲总会走到我前头的,我不能孤家寡人。”
马狂摇头。奕华知道他不完全相信,因为自己的解释的确苍白。她在心里说,是的,还为征服。征服那个跑到拉萨以退为进的女人。其次才是她妄自狂大的男人。那个女人再强大,今生却无法拥有自己的骨肉了。而自己就是要用一个和她男人活鲜鲜的孩子,来证明是最后的胜利者。如果说是赌气,自己偏要赌。人活着不就是为一口气吗?
泪却不争气地终于流了下来,**似的,又悄无声息地流进地缝一般的衣领里去。马狂忙找纸巾让奕华擦干脸。“我怎舍得咒你?”马狂情人般地送来眼神,却又低头,说:人还是不错的,有思想。只是你竟跟了他……说到这,马狂调整了一下姿势,头再抬起来的时候重新装备了嬉皮笑脸的旧态:“早知男人这副模样你也是可以接受的,我们这等老交情何不先下手为强啊,近水楼台嘛”……马狂力求把话说得不正经、俏皮,而在奕华听来却有点像《红楼梦》中晴雯死前向宝玉倾吐心声的意思,神情是脱不了干系的哀怨。在小饭馆油腻腻的桌子边,马狂的举动倒令奕华有些百感交集。
马狂告别后,她和老乔回到家,悻悻然的。面对的是他们的初婚之夜,却都没有**的兴致,各怀心思。
客厅里黑着灯,不知是开过灯把它灭了,抑或根本就没开,两人只顾就着黑暗默默地坐在沙发上。沙发自然不是过去的藤沙发了,是一套米白色的布艺沙发。不是奕华要改朝换代,是上官子青走之前,便把藤沙发处理掉了。她那么决绝,不留痕迹,却把更大的想象空间留给这对苟合的男女。夜里,月色还特别好,月光把外面几棵高大香樟树纷纭的影子,透过米白色的纱帘投在了地上,满地光与影的摇动,一点点向着沙发这边移来,像一群黑魃魃悄悄爬行着的动物。
奕华看不见老乔的脸,只有他的叹息在月色中凉意**漾。
老乔说,写月影的都没有超过《西厢记》里崔莺莺那几句,太给人想象了:“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只是那么费尽心机的诗情画意,最后也不过以上床收尾。老乔说到上床两个字,很是不屑。又说,知道么,张生与莺莺完事后不是红娘送出来翻院墙的吗?张生又把红娘推到墙角鱼水了一番,比干莺莺还带劲呢。没见他对红娘说么,“我共你多情小姐共鸳帐,怎舍你叠被教铺床”。他不舍得红娘做这些,是想拿来做啥?妾呗。他干莺莺是混男人的资格与名义,是征服,体现男人的价值。干红娘,却是真正快活。普天下的男人都有干丫头的欲望,这也体现了某种权力。但再快活,男人也不会拿丫头当回事的。不是没心没肺,是因为缺乏难度系数,没有成就感嘛。
老乔的这通话,奕华听出了指桑骂槐的意思。他是在拿上官子青当主子,拿她当上官子青的丫头吧?他在羞辱她?他什么意思,他?
老乔觉察到奕华的情绪,即刻说;别乱想啊,我是在与你这个古典文学硕士讨论一下古典文学而已。你不是要给学生讲《红楼梦》吗?不是说你父亲对《红楼梦》有好多新颖见解吗?我恐怕也算红学专家了。有些发现是会吓人一跳的,愿听吗?
奕华知道他又要耍无赖了,用他所谓的思想来占有、甚至是强奸这个月色娇媚的夜晚。他的话匣子就像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语言的洪水便滚滚而来,他从不会理会别人爱不爱听。奕华从沙发间把身子提了起来,坐直,提醒自己,小心,别让快到来的滔滔不绝的语言把自己淹没。
老乔如是说——
实际上曹雪芹对性没多大兴趣,甚至对男女的性是抵牾的。红楼中就没写过一场漂亮的床事。你看他写贾琏问凤姐:“我昨儿晚上不过要改个样子,你为什么就那么扭手扭脚的呢?”凤姐听了,把脸飞红,“嗤”的一笑,向贾琏啐了一口,依旧低下头吃饭,贾琏笑着一径去了。这一段写得多暧昧,让人读着都不好意思了,像撞上了自己的父母正干着事哩。
还有,他塑造的十二钗,大多适合意**,拿来想象的,林黛玉首当其冲。所以,就是高鹗不篡改,曹雪芹也不会让宝黛结婚的。你想一想,当黛玉被压在了宝玉身子下,还会是世外仙姝寂寞林吗?其他的女人又有多少是性感的呢?宝钗是天生的母亲,成熟而琐碎;探春更像个女政客,过于精明;妙玉倒有点女人味,却做假,让矫情把她身上的那点生动给毁了;唯一令人来情绪的只有尤三姐。但又怕她向凤姐的泼辣方向发展,说不要脸就不要脸,说不要命就不要命。
宝玉其实是个性无能者,别看他干过袭人。他对男色的兴趣远大于女色哩。或者,他骨子里根本不想与女人干。他接近女人,不是为了爱,是学习。是向女人学习做女人的本领。这是他最大的心愿,所以才混入大观园。眼看着女人做不成了,便出家,当和尚。因为出家是他逃出男人世界、男人性别桎梏唯一的路。
曹雪芹理想的美人是什么?不是黛玉或宝钗,甚至都不是兼美的秦可卿。其实就是贾宝玉啊,这个既像男人又像女人的人——雌雄同体。这很接近柏拉图的理论嘛。柏氏说,人本来就是个雌雄同体的圆球。这也是人类最初的真相,最后的理想。
老乔讲得声嘶力竭,还不由自主站起了身来,挥舞着胳膊,像一只硕大的蝙蝠煽动着翅膀扑腾过来又扑腾过去,永无倦意似的。令奕华担心,这么大弧度的姿态,稍不慎,便会伤筋动骨,折了翅膀什么的。
新婚之夜的黛岭333号充满了沙龙气息。是黑暗中的沙龙。他扮演着一贯的形象——导师,向拥有的一个听众敬业地发表演讲。这样的事,以后再没发生过。婚后,老乔愈发郁郁寡欢,少言,消瘦,变得更加矮小。待到女儿出生,他的这种状态都毫无改变。他也去医院陪着奕华生产,只是话少,抱女儿的手臂缺乏深情。他很坦率地对奕华说,对传宗接代之类的事,一直兴趣不大。他说的是事实,他便很少与第一任哑妻生的儿女有来往。那两个孩子都已是二十多岁的成年人了。
母亲来侍候奕华坐月子,看到仅仅比自己小几岁的女婿这样的情形,心里大不了然。她不时从鼻孔里发出“吭”的声音,毫不掩饰其尖锐与嘲讽的意味,似乎在警告女婿:吭,别在我面前装,我可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护犊的本能让母亲变得不可思议的泼辣。
但,剩下母女俩独处时,她会用最刻薄的语言来挖苦女儿的糊涂:“照说,你们蓝家的人也是几代贵族了。可一遇到男女之事,骨子里都犯贱。你那个爷爷面子看上去道貌岸然的,你奶奶病恹恹的、还没死呢,就爬上她丫鬟的床,就是你那个所谓小奶奶的床。你小奶奶为何尽着心侍候你我?心虚哩。你爸也贱……”“别说了!”奕华捂着耳朵大叫,看人的眼神堆满着死亡般的灰烬。母亲被吓住了,真想一把抱住自己的女儿,哪怕她如此乖张……但,徒劳哇,母亲想。自己的手臂即使路一般的长,即使连地球都能拥入怀中,却难以抵达另一个女人的心灵。即使她是女儿,也不过是路人。
于是,从此与奕华说话倒客客气气。孩子满40天时,她小心翼翼瞅着奕华的脸色,以试探的语气说:不若,交我弄回上海带一带?你这么忙,又要教书、写小说的,你还是要事业有成,事业比男人牢靠。见奕华并不反对,母亲又说:知道你希望生的是儿子,不是女儿。倒不是重男轻女,只是不想生一个同自己一样的女人。我生你的时候也这样别扭过。但,小华,你要记住,这个你嫌弃的女儿,总有一天会救你的。
是吗,母亲,我救过你吗?奕华两眼苍茫地望着母亲,差点就有千言万语。她还想说:让我回到你的肚子里去吧,回到你的子宫里去吧,重新蜷缩成孕儿,或者干脆就是胚胎,让我待在温暖的黑暗中,永远不要出生。
泪水涌上了奕华的眼眶。
母亲却在“咯咯咯”地笑,脸都笑变形了。是对着外孙女笑的。这样笑,母亲从未给过奕华,包括现在。母亲并没注意奕华情绪的变化。她一心一意在小婴儿身上,脸贴着小婴的脸,每根皱纹都因温柔的表情而变得不那么重要。母亲年轻了,又有些跃跃欲试。
3
婚姻继续。
女儿的远走,让婚姻安静得可怕,一尘不染似的。婚姻变得有些无凭无据了。更要命的是想象力的丢失,彼此都把对方看穿,一言一行都不过是比白开水更寡淡的玩意儿。厌倦似乎比预期来得更早些。许多年后,奕华偶尔读到著名诗人沈苇的《厌倦之歌》,有几行读得她心如刀割:厌倦了,这黯淡的心,这严峻的梦/这无益的劳碌,这磨损的肉体,这孤苦的长旅/这大地抽掉筋骨,这金属没有铿锵/这道路游动,像蛇张开了嘴巴……
婚姻也许还剩下稀疏的床事。
对此奕华也黯然神伤,憋屈得慌。对高大英俊男人的向往是她基因里携带着的。这一点母亲倒很了解她。母亲曾说:也许你找到一个像你父亲那样的男人便会安宁了。可她恰恰找了个矮小还苍老的男人。人生啊,每一步都有埋伏。她不过是想与所谓的独立思想先锋兼学者的老乔调调情,说白了,是想与一个智慧的大脑调调情,结果却成了又老又矮男人身体上的妻子。正如上官子青预言的,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而老乔简直就把奕华的怀孕当成了逼婚,甚至恨奕华当初与他的调情。他把自己的心猿意马归咎于奕华,把上官子青的离开归咎于奕华。一次,与奕华干完了那事,他抽着烟却无故哭了,说:子青跟我,是知道可怜我啊。她一直都是很可怜我的。
他讲起当年与还是姑娘的上官子青**,上官子青被当成第三者打。哑妻娘家那边的人把她的左耳都打坏了。“你一直不知道吧,你对着那只耳朵说话,为何子青的表情是漠然的。她从不让人知道。”
他泪水涟涟的模样不仅表现出对子青的深情与追忆,更是对奕华的控诉,又增加了奕华的犯罪感,似乎奕华扮演了十恶不赦的凶手,杀戮了一段美好的姻缘。奕华被他的哭泣与诉说弄得脑袋快爆炸了。她想,不能坐以待毙,必须还击,她要扭转这不公平的棋局。于是,便换作一种冷幽默的语调说,我是对不起老师,已罪有应得,受罚了。但你恐怕忘了自己的角色了,你不也是同案犯?或许,更该是主犯。你逃得了干系吗?
老乔针锋相对,毫不手软:“男人犯罪都来源于女人的教唆,是夏娃支使亚当去偷食禁果的。你是‘女奸’,女人中的奸细,有了你,鬼子才进了村。”
“哈哈,‘女奸’,好一个有趣的新词儿,乔大师不愧是乔大师。只是忘了我这个‘女奸’拜你所赐,鬼子自己不想进村,又何来‘女奸’呢?乔大师啊,你得补一补逻辑学,否则你高智商的子青也会觉得你在一派胡言。”
奕华把食指逼近老乔的鼻尖,像插了一把匕首过去。老乔像是被戳破了洞的皮球,软软的一堆瘫在被窝里,呜呜地哭着说:是啊,我是同案犯、主犯、鬼子。我是有负子青的。年轻的时候在大林子,曾对老天发过誓,若赐我一个女人,会好好待。哑妻就不说了,可怎么就待子青也不好呢?也不知为什么,与女人真枪实弹呆在一起了,就生厌得很,总守不住自己。在美国也去嫖过,一个白人,一个日本人。把日本女人干得走路都一瘸一拐了。回来后,又和一女学者发生过关系。子青都晓得,也痛苦,最后还是忍了。她说我有病。我是有病:一闭眼就觉得自己还是躺在大林子里,孤苦伶仃、人不人鬼不鬼的,只能从一个女人的面容幻想到另一个女人的面容。而现在这样的幻想继续折磨着我。当无法从幻想之苦中解脱时,便只能着陆于女人的身体了——从一个女人身上翻滚到另一个女人身上去,来回的翻滚、忙碌,在众多的身体、声音、喘息之间应接不暇,才知道自己是回到了人世间……奕华,你是作家,应懂得我的绝望多么深重。
奕华说,哦,我终于懂了,不过觉得这个世道欠了你,得偿还,可怜的女人便成了你讨债的人,尤其是你的子青。明明知道在欺负她,也就欺负了。只是没想到,那么多的事她都忍了,偏偏到我头上她就不肯忍。
“奕华,你是聪明的,知道子青是何等在乎你,所以才不能忍。说一千道一万,她离我而去,还是因为你。可是当初我们什么也没有哇,只是对你有一点幻想而已”……老乔满腹委屈地开始耍赖。
奕华从**爬起来,把衣服穿完整,甚至抹上了口红。这让她觉得自己完全处于安全地带,有了力量来与仍赤身**躲在被窝里的男人谈判。她说:老乔,你记住,我不会是上官子青。你若有点什么幻想,我倒可以忍。因为我也有。扯平了。我倒不像上官子青那样迂腐。但不能嫖啊、通奸之类的。我平生最恨,亲爹也不会放过。说到这,触到奕华的痛处,她放声大哭,老乔也稀里哗啦地哭。
以后,每次两人**,他都会以忏悔的口吻谈起子青。子青成了伴随他们夫妻**生活的必修课程。奕华有时甚至觉得干那事的时候,不单是她与老乔参与了,是一场三人的游戏。一回头,上官子青就在床的另一端。或者,老乔根本就是在与上官子青在做——与一个幻想在做,上官子青成了老乔无尽的思念。这是很奇怪的事情:当上官子青是水的时候,只是被人运用;成了雾,便被人思念了。
奕华也在幻想。但不会是林肯。林肯永远如同党岭上的素荷那样圣洁。是高于尘世的东西。她想念过他的怀抱,却从不想其他的,视为肮脏。搬进黛岭333号前,她拿出林肯送给她的手抄本《欧根·奥涅金》,抚摸——那个男人的字迹,犹如那个男人的体温,甚或微笑时上翘的嘴角。多么幸福的抚摸啊,指尖都可能滴出欢喜的泪来,算是告别。之后,她把手抄本锁进母亲给她的纸皮箱里,像是在银行里存上了一大笔钱。不过,她告诫自己,不能轻易动啊。
……
床事渐渐成了奕华憎恶之事,不光因为老乔的三心二意。
她一躺在男人身子下,那座山——站在妮儿河之中的**山就被呼啸的妖风拦腰劈断,或被某人女人一口咬断,向她倾斜过来,“轰隆”地砸在身子上,把她压碎,压成尘土的一部分。
奕华试图抗拒,用还有知觉的身体抗拒着男人,如同在抗拒着对**山的恐惧。然而,这种抗拒充满着矛盾而艰辛——
有时也对自己说:妥协吧,妥协吧。却又问自己,那么,能拿出哪一部分来与男人妥协呢?思想吗?无意识吗?还是卑贱的器官?
哦,卑贱的器官。它的卑贱在于总不像思想那样理性。奕华的身体的确很像一场又一场没完没了的盛宴,总在翘首以盼各路宾客的到来;或者,像饥饿的蚕儿,面对带着晨露的鲜嫩桑叶,常会低下高贵的头,愚蠢地、拼命地,啃食。
有时幻想也在助长这种啃食。但幻想多么脆弱啊,并且混乱,甚至致命——
有一次老乔压在她身上,脸却变形了,是另一个男人了。他笑着,****而下流,让人唾弃。背景是黄灿灿的花布门帘,一万只林阿子(蝉的地方语)在图案上鸣叫。啊,父亲。怎么会是父亲压在了自己身上?奕华惊出了一身汗。这是犯罪啊,人类最丧尽天良的犯罪啊。奕华捂住了脸。
那时奕华不过三十五六的年龄,心理上厌恶床事了,生理上仍情不自禁地要。她这种要,常让老乔力不从心。于是,老乔弄了一些**做后盾,就有些得意扬扬。但奕华愈加不舒服,还携带着对老乔的轻蔑。有时她不耐烦了,故意春叫几声,伪装**,让男人善罢甘休。男人问她:爽吗?她不言,作心满意足的笑。她的脸色竟也作了桃色,让男人自以为是得意了。男人哪知奕华的痛苦?在幻想消失后,剩给她的便是**裸的精神强奸。
是的,又是强奸。她从小知道男女之事的同时就听说的一个词。想起它,就是大姑描述的那个画面:在敌人的刑讯室,男人们把大姑的衣服扒光,如狼似虎地扑上来,入侵她的身体,用男人的邪恶——匕首般的**,或者,干脆就是木棍、铁棒。男人多么仇恨生育他们的通道啊,他们的憎恨丧心病狂。
奕华记住了男人的丧心病狂。她唯能以仇恨回击,包括身体的。这样的仇恨,如同警钟长鸣,让奕华根本无法与男人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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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的心灵却更思念着一个男人,愈来愈强烈,有点迫不及待,像行走于沙漠快被渴死了的人,在混乱的意识中,水,总会清晰而多情地浮现。哦,水是点缀在藤蔓上的花朵或吐着红信子的蛇,芬芳地缠绕,致命的缠绕,奕华仍为它做不尽的白日梦。即使是无尽的灾难也是好的啊,奕华像走夜路的人,小心翼翼举起思念如举着细微的烛火,生怕手一摇晃或一阵风刮,就让思念熄灭,前程再无亮光。
林肯,永恒的林肯,她最干净的一泓水,连身体欲望都渗不进这样的水中去,比天堂更崇高。可天堂便意味着今生的遥远,在彼岸。林肯也在彼岸吗,否则,为何总得不到他的丝毫信息?1992年后的中国,寻找一个人往往太容易,也往往更难。说容易是因为BB传呼机与“大哥大”手提电话在大街小巷此起彼伏、没日没夜地响遏行云。顺着响声,人跑到天上也会被逮住的;说不易,是整个社会都是一个变数,一百年太久,只争朝夕,朝夕间便地覆天翻,迅速地诞生与腐烂。人们下海了、出国了,或许还有死亡,谁说得清楚呢?因为谁都搞不太明白谁的底细了,唯有出现或消失走马灯似的轮回。
奕华只能用写作来**,从心灵到身体的**。她总喜欢写一些凄美的爱情故事,男主人翁高大俊秀,有一双修长的穿着高帮长筒皮靴的腿,一张仿佛住在森林城堡里的王子的侧影。爱情的起落都会发生在月光下的云雾中。月光始终无法驱赶雾气,雾愈积愈浓,成为了囚室似的,爱情便死在了囚室里,睁着眼睛死的,死前还试图翻身。
奕华一次次被爱情“意**”,自己写的与别人写的。某次,她在自己发表作品的杂志上,发现了一个署名奥涅金的作者,她呆住了,心被石子激起了万千涟漪,泪水一点一点从眼角渗出,模糊了她的眼睛。忙用手背拭去,生怕模糊间这三个字就消失。心,狂跳,要蹦将出来。会是他么?她迫不及待地读他的小说,想从其中读出一些蛛丝马迹的线索。
短篇小说叫《子夜》,写“我”,一个也叫奥涅金的男人,莫名其妙地从北方跑到南方叫碚城地方谈一笔莫名其妙的生意(哦,竟是碚城,自己呆过的地方。奕华又是一阵心跳)。奥涅金写道,南方的碚城,种满法国梧桐。深秋,只有少得可怜的叶子还在枝头挣扎,像快被斩断的手掌,却受了风的鼓动,自不量力地在扇这座小城的耳光。更多的梧桐叶被人踩在了脚下,倒让人想到了叶落归根。
奥涅金去了泊在嘉陵江边的一条豪华船上,与人谈业务至子夜。为何是莫名其妙的子夜呢?他发出了深沉的疑问。疑问之后,小说才真正进入到核心——
那已是深秋有雨的子夜,巴山夜雨,让夜变得多少有些凄惶。生意朋友的车载着他从一个街道走过,黑漆漆的路上几乎没有行人,夜雨制造出的阴冷会钻进人骨头缝里去的,把良民与非良民都挽留在温暖的房间里。所以,他们的车灯可以肆无忌惮地四处乱射。没想到还真有被射中的目标——一个撑着伞站在梧桐树下的女人,把他好吓了一跳。
这个幽魂似的女人独自站在黑漆漆的街道,夜半三更的,她在干什么?她不害怕这样的黑,这样的孤寂吗?他清楚地看到,车灯扫射到她时,她的眼睛与他有迅速的遭遇,如短兵相接。她直视他,脸上带着笑意,更带着莫名其妙的矜持。至于她穿的是什么,竟被梧桐树干斑驳的图案搞混淆了,似乎重叠其间了。有那一瞬,她不过如一片枯叶,仍在枝头上作挣扎似的。车滑过去了好远,他才想起她的嘴唇像火焰般地红,在子夜的黑底子上跳跃。那是极不正常的红与跳跃,接近肮脏。果然,朋友说:看到那只“鸡”了吧,是只老“鸡”。往小的说也有四五十岁了吧,还敢穿那么短的裙子,也不怕冷。这条街被称为“棒棒鸡”市场,妓女多瞄准靠一根棒棒为人担抬东西的下力人。这只“鸡”恐怕真的是太老了,夜半三更的,还没揽上“业务”。
朋友的话让奥涅金好一阵难受,他差点就要叫把车开回去了。“奥涅金热血沸腾,对自己说,男人,你应该把无家可归的妓女带回家,别让她们挨冻。做一个子夜的嫖客吧,这是责任。”小说中如此描绘着奥涅金冲动而复杂的悲悯情绪。
这个子夜的妓女竟让奥涅金想了很多年。他还想起了车灯照亮她时的许多细节,比如她笔直的站立姿态,举着伞,却把整个头暴露在冷雨中,当然也包括大半个身子。她为何不能像电影中常见着的妓女形象,叼着烟,懒懒的斜歪着身子,满嘴挂着瓜子皮?若那样,他心里恐怕会舒服一些。可这个女人犹如哨兵一般笔直地站立,甚至让他想到了自己——他也一直笔直地站立,貌似庄严、尽职尽责。却是站在了并不情愿的生活景况中。
……
奕华被奥涅金的名字和他的小说折磨得快发疯了。她把电话打到杂志编辑、主编以及寄稿费的编务那里去,只为能得到奥涅金的真实信息。但没有人能说出所以然。编辑说,至今也不知奥涅金是男是女,此人的稿件信封上从来都写着“内详”,里面却什么都没有。他(她)也从不讨要稿费和样刊。只有最近的一篇小说是通过才流行的电脑邮件传过来的。但他们回电邮却被对方告之,那是个夜总会的公用邮箱,那里并没有叫奥涅金的人。
奕华没有灰心,对自己说,等待吧,他早晚会浮出水面的。也许她的命运注定是一场无尽的等待。
果然,不久她又在一本杂志上读到奥涅金的中篇小说《深不见底》。男主人翁同样叫奥涅金。故事写了他与一个妓女的奇异之恋:
奥涅金对夜总会娱乐城之类的地方充满恐惧,觉得那里就像弯弯曲曲的大肠,人被吸进去,再出来,出口便何等的不堪。但那里却是他事业必须坚守的阵地。每次进夜总会他都要提醒自己,别让自己失踪,因为这里的每一扇门都是相同的,犹如一个个相同的女人挂着的相同笑脸。
但,他还是发现了一个几乎不笑的女人。她长得不算好看,粗糙,像川西高原上某些带着蛮荒气息的植物。关键是,每次撞见她时,她都是靠着进厕所的那扇大门旁打着手机。有两次,他竟见到打手机的她淡淡地笑着,像红石榴被人咬开,露出水晶般的粒。她的笑充满一种温柔的暴力,插进他的胸口,让他想起了曾在一座雪山下见到的另一个女人的笑,以及眼神。曾经的那个女人像雪山一样,蛮横而永远地挡着他的去路,他绕了千百次圈,仍回到雪山脚下,面对她的眼睛,听到来自荒原的呼唤。而这次,他又是情不自禁地向往了。当然,也包括怜悯。
哦,他的怜悯只能赠给妓女了,这些人类古老而低贱职业不屈不挠的传承者。她们与男人的关系往往最为简单、公平与温存;她们在男人这里索取的是男人最容易拿出手的东西。因为简单,男人仿佛世世代代都需要这支女性的同盟军。他把怜悯赠予给这些亘古的同盟军还在于,其他的女人都无比强大了——他的妻、他的情人们,她们总在一个更高的境界看清他的卑贱和懦弱,从心理上是看不起他的,他怎么去实施自己的怜悯呢?只剩下妓女了,因为他们都是心灵的卑微者,都是贱人。
他和这个打手机的妓女有了奇怪的关系,他们并不是情人,没有肉体实质的缠绵,只是偶尔会相抱着在**静静地睡觉。女人总给他描述自己出生的那座大山里有多么穷。贫困交加的母亲讨厌她如同讨厌悲哀的日子,常常拎着木棒子追她几匹山追着打她,所以她像羚羊般地跑得快,曾获得过全县中学生运动会100米短跑的亚军。母亲只喜欢弟弟,弟弟漂亮又聪明,现在是某名牌大学财经专业的高才生。她也喜欢弟弟,弟弟是她生命中最爱的男人。“你信不信,我便是为了供弟弟的开销,才做这一行的。我天天给他打手机,就怕他的钱不够花。他快要去‘考研’了,你信不信?”她眼中闪着光问奥涅金。“乖,我信。乖,睡吧。”他让这个人类唾弃的妓女像女儿一样把头钻进自己的腋窝,而用双臂与侧着的身子轻轻地、像柔软的棉被一样去覆盖着她,比云朵更温柔。他会一夜都保持这样的姿势,只怕惊了这个女儿般熟睡的人……然而,他何曾相信她的故事呢,这些妓女编造起苦难史来也是那么的相同。他会去轻信一个妓女的话么?
读到此,奕华目瞪口呆。说什么好呢?这是一个被撕心裂肺了的男人灵魂,奕华已嗅到它在烈火、滚水间被燃烧与煎熬时所发出的气味。多令人窒息的气味啊。奕华又想起当年在丹巴党岭的深夜,读林肯写的小说带给她的窒息——她亲手掀起了疯狂的沙尘暴,然后,把自己活埋进十八层地狱。而现在,她快人到中年,连活埋自己的血性都没有了,唯有祈愿奥涅金不是林肯……
林肯该有这样的生活轨迹——与他高干子女的妻子占尽人间的繁华,拥有漂亮的儿子或女儿。读完国内名牌大学便去了欧美留学,经常徘徊在哈佛或牛津大学的某些地带。成了植物学界赫赫有名的专家,经常在国际会议上做学术报告,讲千古名花——素荷。
5
1997年的秋天恍惚而来,像一个骑手在马背上打着盹,被马“扑通”一声重重地摔在地上,还睡意蒙眬。
奕华到成都参加一个笔会,也是整个人的恍惚,好几个心怀异念的男人在她周围盘旋,竟浑然不觉。直到她想起了丹巴,想起这个时季的党岭那些金黄或艳红会把她像腌萝卜干一样地腌熟,突然便决定去那里走一趟的时候,两眼才炯炯发出了光芒。
她约了几个男女坐长途车去丹巴。辗转几百里到丹巴某个像样点的旅馆时候,已是漆黑的夜晚。小县城电力不足,更把这样的夜描绘得天寒地冻的。还好,有一个叫央金的女服务员非常热情。她两颊挂着两团高原红,像挂了两盏红灯笼,举手投足的豪爽劲都让奕华想起当年植物考察队的那个央金大姐。
她问服务员央金,能找到出租的越野车带他们去党岭吗?央金说,她哥就有一个,不过是北京吉普。若要,她打电话让哥明早就开过来。说完,她顺手往门外一指,“喏,那辆路虎越野车明晨也要上党岭,说是从北京那边开过来的。可惜他们已有两人了,你们这么多人坐不下的。”奕华看见了那辆“路虎”在黑暗中隐约的身形,像一头准备入睡的熊。她在想:是什么样的人,会开这样豪华的越野车去爬党岭那种前途未卜的、接近原始的山路呢?这时,她发现了央金放在柜台后面桌上的一本杂志,这本杂志为她做了专辑,发了她的两个短篇小说,一篇随笔,还登了小传和生活照。
“奇怪,这样的杂志丹巴也有卖?”她疑惑地问起了央金。
央金有些羞涩:“丹巴哪有?是开路虎车的大哥带来的。和他聊天说我喜欢文学,读高中时也在校刊上发过诗歌、散文的,他就把杂志借给我看看,明晨他走时再还。”
奕华翻着杂志,见到在印有她小传和照片的那一页折了一角。她抚摸着折痕,一个念头像天外飞来的陨石砸中她,迸溅出万丈火焰。她在一片模糊的泪光中想象着折出这一角的手,会是当年在党岭上伸向她的那只白皙而干干净净的手么?那只手如神的举止,一直停留在她的岁月里,在月光与素荷以及迷雾之间。
“他与谁来的,长成什么样?”奕华像浑身着火似的,开始了颤抖。她只得把身子靠在柜台上,像一床破棉絮耷拉在那里,失去了自主。
央金显然被奕华的反应搞懵了,她漂亮的大眼睛写满了惊讶:“姐姐认识那位大哥吗?那位大哥长得瘦高瘦高的,皮肤白。他也带着一位姐姐。那姐姐怎么说呢,”央金停顿了一下,从嘴角发出“滋”的一声,“那姐姐长得不好看。”央金下了这么个绝对的结论。
“那,……他们住几号房?”
“他们已睡了。刚才我送开水敲门,他们就告诉我,睡了。”
……
奕华撩开厚布帘,打开玻璃窗,一次又一次向黑暗探出身去。她在盯住那台熟睡的路虎车——一头像熊一样睡得没心没肺的家伙。她问自己,就这样盯上整整一夜不眨眼吗?
显然不可能。天吐鱼肚白的时候,她竟该死地睡着了,还做了个该死的美梦——在梦中,月亮竟能发出声音,它把双嘴张成了O形或是清瘦的D形,像风吹树叶那般唱着歌,歌,断断续续,像一个人走着走着,总会停下来回头张望。海子上的雾气终于在这天籁般的歌声中散去,海子一片澄明。素荷顶着它们皎洁、几乎至透明的花朵,开始在海子水面上游**,像一群容貌姣好的船娘。林肯对她说:奕华,你要相信这是真实的。即使整个地球毁灭了,你也要相信今夜真实无比。否则,奕华啊,你怎么活下去?奕华哭了,哭得比月亮的歌唱更响。林肯把手伸给了她。白皙而干干净净的手,无比真实地攥在她手中了,那手带着男人的问候,像神的举止……
但一阵强烈的轰鸣击退了月亮的歌声,直抵奕华的耳膜。奕华躺在了一缕冰冷的光亮中。她清醒了,第一时间里便意识到,是那辆“路虎”在发动。她翻身下床,披头散发、赤脚,开窗,从二楼的窗口往下望。恐怕是她开窗时过于慌张,使的劲太大,窗户像被炸弹炸开似的,“砰”的声响回**在寒冷的初晨。路虎车的一侧竟打开了,一个女人伸出头来向她的窗口张望。“有那么一瞬,我们目光遭遇,如短兵相接。”她想起了奥涅金在《子夜》的一段话。只是、只是这个女人怎么会有这种眼神?属于她蓝奕华的眼神——如匕首显现,充满着温柔的暴力。
……
她想象她们的北京吉普是碾着“路虎”的印痕向着党岭飞驰,如同她在攥住林肯那只梦中的手。窗外开始飘雪,越往山上走,雪下得越密。雪开始堆积在一片片的金黄或艳红之上,像陡然诞生的一座座巍然圣洁的宫殿。而路边那种曾金灿灿的、有点像波斯**态的格桑花,却一朵朵地被冰霜包裹了起来,被封存至另一个世界中去了。这个世界只能透过玻璃般透明的冰,见到它被凝固了的花容以及沉默的一生。奕华也曾有过这样的片刻——当年与林肯坐在寒冷的深夜等待素荷开花时的她,以为自己已被冰雪封存成了标本,是林肯让她热泪纵横,冲破了冰的囚牢。
哦,林肯,林肯,她这一生注定抓不住的影子么?悲痛欲绝也不行?
因为,司机便是这个时候告诉奕华,不敢再开了。早晨慌张之中,竟忘了给车轱辘上防滑链。而现在道路上已有大量积雪。给多少钱,也不敢再开了。
奕华“通”地跳下车,迎着雪粒子往山深处跑。有几次脚一滑,差点就被摔下崖去。但,她仍不管不顾地连走带跑地向前赶。哦,雪粒子啊,你都配被称作花么?她大声吼叫:你承认你就是箭矢吧,要来就来吧,我接受你的万箭钻心……
那一天是1997年的农历九月十六,素荷十年一开的花期。奕华却半途而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