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初不知道这小故事是真是假,但我被这个故事所吸引,于是到那个农场去。我顿时被那苍茫的芦苇**震撼了,对芦**深处的人和物产生一种复杂的、莫名其妙的情感——是爱?是恨?是同情还是恐怖?………
赵建衡——
我得跑,加刑也得跑!
我应该是一只自由自在的夜猫子,不是关在笼子里的鸟。
我承认我有罪,我是犯人。可我无法忍受这寂寞的生活。
我野惯了。
妈妈第一次带我到继父家的时候,我才七岁。那么多人用陌生的眼睛盯着我,好象我是个怪物,难道我长了三只眼睛?!我不愿当“拖油瓶”过着人不是人,鬼不是鬼的生活,离家出走了。天高任鸟飞。啊,原来天地是如此广阔,我记不清漂泊过多少城镇、村庄、码头……
现在。我二十四岁了。仿佛一夜之间,我从流着两条鼻涕的小孩子一下子变为一个漂亮的男子汉。我冷漠地看这个世界,我高傲起来。
连管教队长都承认,我是个高傲的犯人。
我得跑,无论如何也得跑!
今天,管教队长派我往地里送水,这是个绝好的机会。我随时可以钻进那漫无边际的芦苇**里。
大家下地之后,我磨磨蹭蹭地烧水。我想十点多钟出去,那时候四处都很少行人。
管教中队长刘大友到伙房里看了一眼,什么都没说就走了。这是个干瘪的老头儿,一天到晚没说上三句话,似乎是个威严渗透进每块肌肉的家伙,真叫犯人们害怕。不过,他有两个漂亮的女儿,却是我们这些人熄灯后常常议论的话题。
这老家伙确实令人可怜。他在农场干了一辈子,把家也安在这块贫穷、荒凉的土地上。如果说,我是一只要关上五年的鸟,他却是永远飞不起来的鸡。
可鸡居然有那么漂亮的女儿。漂亮的女孩子对我有一种捉摸不透的吸引力,尽管我很高傲,可不反对欣赏她们的美丽。女人不就是给男人看的吗?
刘大友的那两个女儿,大的叫刘莉,小的叫刘萍。对我来说,刘莉具有更强烈的吸引力,她的眼睛好象总冒着火。我想,任何男人都经受不住如此这般炽热的两团火。
啊,我这个没出息的!当要实施一个重要计划时,却想着女人的眼睛!
我狠狠地啐了一口唾沫。此刻我最需要的应该是自由。
水开了,咕噜噜地翻滚着,关键的时刻到了。我把开水舀进四尺铁桶里,把铁桶搬到手推车上。热汽蒸熏着我,头上沁出了豆大的汗珠。
我要经过两道门:伙房院的门和监区大门。在伙房院门口,干杂物的犯人老马头正在打磕睡。这老家伙是因为奸污幼女进来的,进来之后特别乖,很快地干上了杂务这个甜活儿。我的车从他面前推过,他马上醒了,两只野猫似的黄眼珠死死盯住我。
“送水?”他问。
“送水。”我回答。
我知道,乖顺的犯人往往比管教干部还难对付。他们熟知我们这号人的一切,且又具备了狗的忠诚与警觉,曾经坏过很多人的事。
我沉住气,不动声色地推着沉重的手推车,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监区的大门壁垒森严,那个娃娃似的武警战士看了我两眼,便打开了大门。
芦苇的鲜味儿扑面而来,我的心跳加快了,象受惊的兔子似地竖起了耳朵,听着周围的动静。
该跑了,这里是行人最少的地方。
蓦地,我听见断断续续的歌声!我的心快跳出嗓子眼了。
歌声没了。是幻觉吗?我屏住气息,侧耳静听,只有芦苇在微风中摇曳的“沙——沙”声。
不能错过这千载难逢的时机了。我停住车,三下五除二地脱下黑色的囚衣,把它丢在水桶边,然后环顾四周。四周是死一般的寂静,仿佛芦苇也屏住了呼吸,在注视着我。
我跳进芦苇丛里,芦叶毫不留情地在我脸上划着。
靠近路边的土地还比较干燥,越往里越湿润,芦苇也越茂盛。渐渐地,我的脚下发出了吧嗒吧嗒的踩水声,步履变得艰难了。
我拼命地向前奔走,头上出了汗,衬衣也贴在后脊背上。我顾不得这些,拼命地往前跑去。
突然,一声清脆的喝令:“站住!”
我的脚一下子钉在了泥淖里,心也一下子从狂热的顶点跌入了冰谷,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完了!那歌声不是幻觉,我始终在人家的监视之中!
我绝望了……
刘莉——
我是在芦苇**里长大的姑娘。从小就驾驶着小舟在这绿色的海洋里飘来飘去,抓螃蟹,捉蜻蜓,钓青蛙……按理说,我应该爱这芦苇**,可我不爱。
我讨厌芦苇**里遮天盖地的蚊子,讨厌芦苇**里钻来钻去的青蛇,更讨厌这个生活单调得象一张白纸一样的农场。这里,只有穿黑衣服的囚犯和穿绿衣服的管教人员,在这里,青春和时光一起白白地浪费掉,一个大姑娘连对象都难以找到,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这话,我不敢向爸爸说。我不了解爸爸的心情,相信爸爸也不了解我。
爸爸是五十年代来这儿的老“农场”了。他当年为创办这个农场流了汗,也流过血,当然有感情,热爱这个地方。可我是八十年代的青年,我的理想就象长出了翅膀,飞向北京,飞向世界。这一望无边的芦苇**割断了我的翅膀,淹没了我的理想,难道我要当老姑娘,老死在这块贫穷的土地上?!
这里的彩电图象是模糊的;这里没有影院,没有剧场;这里的水是苦涩的:这里的人仿佛蒙着一层尘埃……还有那些犯人,那些野兽般的家伙。他们象饿狼、象疯狗,象……只要他们的眼睛一盯住我,我就觉得好象已经被扒得精光,常常在睡梦中被那黑色的囚衣惊醒。总而言之,这里不是人呆的地方。
前院的谭伯伯调回北京去了。他当年被打成右派押到这里,后来平了反,便留在农场当农艺师,一个农艺师舍得离开这块曾经改造过他的土地,不正是说明这里根本不值得留恋吗!他离去的前一天晚上,和爸爸喝了酒。爸爸劝他:“老谭,咱们在一块儿这么多年了,你不应该走。”
我忍不住了,插上去说:“不,谭伯伯,您应该走,早早地离开这里,越快越好!”
谭伯伯看到爸爸要发脾气,赶紧站起来圆场:“你说的对,她说的也对,都对!都对!……”说着,说着,眼眶里竟涌出几颗泪珠。
爸爸长长地叹了口气。
第二天,谭伯伯一早便走了。他是弯着腰来到农场,伸直了腰匆匆离去。
这里留不住人,这里更留不住爱!
这里的人也配谈情说爱吗?谭伯伯是在农场就业后结的婚,那女人过去卖过**。她哭天抹泪地发誓那是生活所迫,可是进了谭伯伯的家不到半年就姘上个服大刑的。不久,他们就离了婚。
我习惯于戴着深灰色的眼镜去观察农场的生活。想想看,象我这样年龄的姑娘正应该充满着幻想,充满现代化生活的憧憬。可我不行,我见到乌七八糟的东西太多了,我是在犯人堆里长大的姑娘。
何况,我受过那样的凌辱……。那简直是一场恶梦,我不愿想。
我高考落了榜,宣判了前途、理想、憧憬的死刑。
怀着迷惘、悲怆、失望的心情,整天在芦苇**里游**,消磨时光。我觉得一切都那么乏味;那么令人厌烦,真羡慕在蔚蓝的天空中飞来飞去的鸟儿,它们是多么自由和欢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