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带着几分感念回忆起达方老汉。他是一杀猪匠,兼剜猪阉牛。他走村串户,见多识广,心地善良,人缘极好,爱喝两杯。过峡谷时常来我的小屋闲坐,言语中眼光总爱瞟向我桌上的酒瓶子。那时限量供酒,我无酒量,常有存酒。斟一杯奉上,达方老汉兴致顿高,家短里长、奇谈怪论、说古道今、轶闻野史,令我大长见识。乡间这类手艺人常常是民间的智者,他们带给人的是领悟,是洞察,是体验,是活体生命的感受,这些民间智者给我的“再教育”,远非几本枯燥的教科书能达到。他曾怀揣着几粒才从牛屁股上阉下来的玩意儿,掏出来要我吃掉,并一本正经说:“契哒,契哒好!”(意思是吃下对身体好。)
到峡谷来居住,也和达方老汉的话有关系。他说峡谷好,清静,早点下队,早来峡谷。当时,社办林场已经风雨飘摇,基本无法维持下去。在林场逐渐解体过程中,我们也曾经设想和实践过几种方案,希望知青林场不要散伙。之后回想,那些方案基本思都是原始共产主义的平均主义方案,大锅饭方案,有很强烈的空想乌托邦色彩,故难以为继。下到生产队,已势在必行。一九六九年,经“文革”后疲惫不堪的中学红卫兵上山下乡已成定势。后继者一来必须下到生产队,也占生产队的地、分一口生产队的粮。当时,粮食是非常紧缺之物,才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的大饥馑阴影之中走出来的农民当然十分珍惜这口中之粟。至于土地,虽然说是山区,地广人稀,但准确地说,熟地(可耕作的,有稳定收成回报的地)并不懂,最优良的生产稻谷的水田,就更是弥足珍贵了。我所在峡谷属香炉山下白果树湾生产队,全队二十余户人家,一百多口人,熟田熟地不过一百多亩,当时当地的亩产量,兼高扯矮不过几百市斤而已(据我的记忆,这个数字大约在四百斤至六百斤之间徘徊)。
以纯经济学的眼光来看,当时生产力低下,技术含量低(已经开始往田地中施尿素)。一年下来,每个劳动日价值大约五角吧!不过,以知青角度看去,主要还在于农民普遍缺乏生产热情,缺乏内在动力,按那时的流行说法叫作“农民觉悟低”,“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切身体验到农村生活以后,逐渐发现问题并不是如此简单。
一般而言,知青的觉悟就很难说比农民高。这里所说“觉悟”,是指经济利益上的基本态度。正像刚才所说,在知青集体生活的林场里,一切都以经济上的平均主义来安排,这在表面上谁都没有意见,但实际上都是生产积极性上的某种兼高扯矮,向低水平靠拢,最后损害或是无形中抑制住了某些人智力上或体力上的积极性。以此去看农民,道理一个样。一次就此请教达方老汉,我说永川哥(同村一农民)真能干,背苞谷能背一百八十斤,某某人力气小,背不了。达方老汉不以为然摇着头说:稀球罕!给队上背,有力不使完,给自家背,无力也硬撑,脚指头都在算计罗!因为是点人头分粮食,谁家娃儿生了一大堆,其他人家常常就戏言,出工是“帮人养娃”。我终于明白,一个叫成表叔的整天窝在家中不出工,说是养病,实则也是不愿“帮人养娃”。他的婆娘成天没精打采,病歪歪的,没生。
再说,农民当时的生活水平很低下,相当多的家庭处于赤贫状态,吃饱肚子都未解决,哪里顾得其他。那时物价同现在比非常低廉,大米约一角钱一斤,在乡里鸡蛋三角钱一斤。记得我和黄桶赶场最爱去供销社称上一斤鸡蛋,二两白糖,一块猪油,冲熬成一锅蛋羹,盛在大土碗里,当街喝得稀里呼噜响,津津有味。赶场的乡民事后传说:二黄在街上杀油大咧!我也曾经到乡间去买过一头老牛,整头十二元五角钱,打算牵回林场熬汤锅,无奈牛极老,走不动,只好在半路上宰杀,背牛肉牛骨回去。也曾经卖过牛,记得是林场自己养的,大大小小有三四头,卖往同青?坡林场交界的万源县竹峪区绝胜坝,大约卖了七百多元钱,二一添作五,平均分配,连回重庆探亲长期未返的知青都不漏下。这种有肉一块儿吃,无米一齐饿的知青生活,平等倒是平等了,但一时半会还可,时间一长,却不是个过日子的妥帖方法。达方老汉看清楚了的,劝我早下生产队。以此去看农民的状况,就不难明白他们在此生存状态下练就的一套办法。当时的生产队出工,几十个人在一起,撑住锄把,谈天说地,所谓“磨洋工”是常有的事,一俟给哪家哪户私人干活,如修屋建房,砍柴背柴之类,那个干劲,那份热情,非同寻常。如果将此归为负面教育,未免过于简单,无论正面还是负面,它首先是一种真实的教育,这样的教育经常激活我们某些底层生活的真实体验。
山民们对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的“大办食堂”以及接踵而至的大饥荒印象特别强烈。达方老汉讲当时挨家挨户查,不准在家生火做饭,锅碗瓢盆尽数收走砸碎,或投之炼铁炉中,为此还曾逼死人命……达方老汉愤激说:“老子背上火烧馍,走也要走到省衙去问个究竟,食堂咋个得办?”不过,山里人又有山里人的思考逻辑,凡事山不转水转,水不转人转,转一转事情就转开了。所以,达方老汉到底没上省城。我又发现,年龄愈大,在乡下说话愈有分量。年轻后生,说的话尽管对,一百个对,却无人“尿你”。
山里人取名也有规矩,老人们悄悄地叮咛儿子、媳妇,名字须反其意,取的愈孬,则将来的命愈好。因此,休想在那些孩子中找出什么“长富”“永红”“世安”之类的名儿来,代替这些时髦而吉利的名字的是“孬娃子”“孬狗儿”“丑女子”之类不那么“富贵”的名字。要是在都市里,这类称呼非遭嘲笑不可。在山里,喊顺了口却也没有什么不快的地方,那“孬”字仿佛与“好”字交换了个位置似的。这种风俗在山里人心中已根深蒂固。有一次,一位在沈阳当了两年兵的青年人回来,他才出生两个月的女儿被老人取个“赔男子”的名儿,青年人大不满,他不顾老父老母的嘀咕,自作主张的改成个“晓娟”,并数说他们部队里有哪几个营长、团长的女儿都叫这个名字,人家长得可胖哩。嬷婆们撇撇嘴交换着惊疑的眼光,嬷爷们从嘴里取下烟锅子,向火塘里啐了一口,自问道:“这晓娟为咋?”大为不满。家中的人,除了那青年人有些洋洋自得以外,都仿佛有些不顺心。在山民们心中,“娟”叫着不仅不称心,也不顺口,听错了还以为是竹林里的某种小兽,或者是要漂洋过海才能取到的什么东西。可是,老天爷往往偏袒老年人,这朴素的辩证法也往往得到验证:那女孩儿突然病了,高烧不止。当父亲的忙着抓药、熬药,再加上打青霉素针,孩子的病自然很快好了。老人们立即将病因归为名号不当!并乘胜挺进,总结教训,受尽惊吓的年轻父亲立即缴械投降。结果战果显赫“娟”被扔弃到爪哇国,“赔男子”喊得山响。
这种老年人总是在理、最终总是获胜的状况,在大城市里已经不多见,在知青心中,更多是遵从所谓“理”或“道理”——我又想起同姚老夫子、“排骨”等同学讨论数学问题的情景。但农村之为农村,就在其保留了传统文化心理的底蕴,文化根底在农村,传统风俗在农村。当时,为同这类愚昧抗衡,我也办过夜校扫盲,也曾在田间地头给农民讲文化、读书报,但是效果十分微弱,况且,这类事当地的回乡知青一样能做,做得更合本地人情风俗。
了解农村,也才了解中国。也许,明白这个道理,再去读鲁迅的那些文学作品,就会更有心得。至少,我如是认为。这同多年知青生活肯定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