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五年九月四日,这一天是我终生难忘的日子,我们乘车离开了大渡口。临行前妈妈给了我五元钱,并嘱咐我“注意节约”,妈妈神色凄惶说不出更多的话,她也没有出来送我,是我家的老阿姨(她在妈妈出事后已离开我家)到钢花影剧院送我的。我拿着自己的换洗衣服,有几件已经打了很多补丁,两个洗脸盆,有一个是漏的,心中充满酸楚和凄凉上路了。这些东西原本也可置办新的,但我家在政治上低人一等,在这些小事上都不敢张扬。汽车停在钢花影剧院前面广场上,还举行了简单的欢送仪式,许多家长和知青哭成一团。我强忍住心中的悲酸,不敢哭出来,因为我成分不好,连哭的权利都没有。按当时的逻辑,下乡是光荣的事情,哭了就意味着不能跟自己的家庭划清界限,招惹耻笑甚至批评。这时候,仿佛有无数根针在扎着我的心,苦涩的眼泪在我心中涌淌:妈妈!我离开你了,这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再见到你!也不知何时才能回到这座城市!
我们坐的是帆布大篷汽车,摇摇晃晃上了路。因为是夏天,有山洪暴发,许多地方道路受损,汽车走走停停,一共走了八天终于到了平昌县驷马公社(这里是通往德胜区的交通要道)。下车后便有一九六四年下乡的老知青来迎接我们,听说安排我们去的是林场,心里感觉要好受一些。一路上老知青们帮我们背着行李,我们打空手走,山又高又陡,路崎岖不平,大约走了四五个小时才到达我们的安置点——德胜区双凤林场。
林场背靠着一座大山,蜷缩在一个小山沟里,面积很小,几间低矮的土墙房子组成一个三合院。这里没有电,晚上用煤油灯照明,我们的心里顿时凉了半截。新到的这一批知青共有三十九人,林场场长把我们女知青安排在一间大寝室里面。当时有十九人,床铺不够,只能两人睡一张床。面对这种条件,我心想:苦一点就苦一点嘛!只要能睡觉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