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狗主要有兩類:看家狗和攆山狗。
狗都是有主人的,自古就有“打狗欺主”的說法。
剛到農村,見家家都有狗,林場的男孩子們就想要一隻自己的狗,問,“哪一家能賣狗?多少錢才能買一隻?”
老場員說,“不花錢,上街抱一隻就行了。”
果然,在中和場的街上,見到很多被狗主人帶到街上任人領養的小狗。它們被一根草繩拴住腰部,遺棄在一個角落裏,讓人領養。
我們問,為什麽主人不養它?老場員說,“草狗(母狗)一年下幾抱(窩),一抱好幾隻,誰養得起?”
這時我們才相信,小狗最先是沒有主人的,誰要了它,喂養它,誰就是它的主人。
我們帶了兩隻小狗回林場。
我們分別給它們起名賽虎、端尾。
頭幾天,知青們把從重慶帶來的點心、餅幹都喂了小狗。
但是,沒幾天,小狗們就開始受虐待了。
起因是聽農民說,狗有七條命。
於是,喜歡搗蛋的伍修文,想試試狗的命有多大,就用一根繩子係住賽虎的頭,拎起來慢慢旋轉,像舞動鏈球那樣,越旋越快,隨後手一放,賽虎就飛向空中,向山下飛去,不知摔落到何處了。
大家都罵他心太狠,並確信小狗摔死了。
奇跡在三天後出現。清晨,聽到細微的呻吟聲,開門一看,賽虎居然回來了。讓人感動的是,狗真的命大,而且不恨主人,在身負重傷的情況下,還能從山下爬上山來,而且是朝它受虐待的地方——男知青宿舍爬去。
賽虎是隻看家狗,而且盡忠盡職,隻要有人路過,它必然狂吠不止。
但是,它的命不好。這得怪它的德性不好——它逢生人便咬,下口。
一次,它“有眼不識泰山”,把公社書記咬傷了。書記說,“惡狗別留。”由於“軍令如山”,知青把它打來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