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示

觸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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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奇怪地發現,照片中的場景似曾相識,原來是我家的客廳,但比實際上的客廳要光潔漂亮許多,包括牆上的一些汙點都全無蹤影,門上和窗上的塵灰也隱匿莫見。朋友們也有過類似經驗,說景觀總是拍出來更好看。我這才知道,鏡頭也可以騙人,並不能真正做到“眼見為實”。

鏡頭表現出什麽,不僅取決於拍攝對象,還常常受製於感光器材和拍攝者的選景、配光、剪接乃至電腦處理等其它條件,在廣角鏡或長焦鏡下更難免尺寸的走形。但這還不是最重要的。我在前麵《懷舊》一節提到過,感覺活動中的觸覺缺位,很可能使懷舊者進入錯覺,那麽憑著一張照片來判斷事實,豈不是更可能差之千裏?即便照片提供了最成功的視力遠程延伸,事情又能好到哪裏去?——有一位外國朋友莫莉曾經對我在太平墟拍下的一張照片大加讚美,說你下放的地方真是漂亮嗬,能在這種地方生活實在讓人羨慕和嫉妒!我聽後吃了一驚,看看照片又覺得她說的話不無道理。過了好一段,我才明白問題出在鏡頭下的視覺抽離。也就是說,她對於這個鄉村充其量隻有視覺在場,卻沒有聽、嗅、味、觸等其它感覺能力的遠程延伸和配套參與。她隻看到了鏡頭下的美麗風光,卻嗅不到這張照片裏熏眼刺鼻的牛糞腐臭,聽不到這張照片裏惡批狠鬥的喇叭高音,觸及不到這張照片裏的蚊蟲叮咬、酷熱蒸騰、厲石割足、重擔壓肩,至於拍攝者當時的饑腸轆轆,當然更在她的感知之外。如果她感知到了這一切,還會羨慕和嫉妒我的知青時代嗎?

很多觀眾喜歡看災難片,但不會有任何人願意去親曆災難;希望了解流氓和妓女的奇特生活,卻不會有任何人願意與這類角色為鄰:可見媒象與實象完全不是一回事;可見媒象與實象之間的鴻溝,迄今為止難以逾越的鴻溝,主要在於身體的在場與否,尤在於觸覺的有無。中國詞“體察”、“體認”、“體會”、“體驗”等,相當於“感知”。在中國前人看來,無“體”則莫察、莫認、莫會、莫驗,表現出中國文字遺產中感覺論和實踐論的哲學底蘊,表現出前人對“體”另眼相看,念念不忘,心向往之,視之為獲取知識的最高和最後的手段,近似海德格爾筆下萬物從Zuhandenheit(待用)到Vorhandenheit(在用)過程中的核心詞根hand(動手),隻是心有餘而力未必足。現代技術專家們於心不甘,一直在挖空心思把“體”觸也列為傳媒對象,以求全部感覺的同步傳輸,似乎力圖最終消除生活與藝術之間的邊界——“動感電影”就是這樣的嚐試。專家們為此不僅發明了立體眼鏡和三維音響,還給觀眾安裝了可以震動和搖晃的椅子,安裝了可以噴水霧的管網,在將來還可能安排改變溫度和製造氣味的各種設施,讓觀眾盡可能親臨其境和親曆其事。但無論他們怎樣忙乎下去,我們能夠在電影院裏親曆挨打的痛楚嗎?能夠在那裏親曆暴風雨的抽擊嗎?能夠在那裏親手觸摸到潮濕的泥土、粗糙的樹皮以及人體炸彈造成的鮮血噴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