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政府

字體:16+-

有很多這樣萍水相逢的人,讓我至今沒法忘記。我還認識一個人,是個真正的死刑犯,外號“大嘴巴”。

那年頭的死刑犯,一審宣判後就要上枷——不是戴腳鐐,更不像現在戴那種五公斤以下的輕鐐。腳枷又名腳棒,有傳統文物的味道,粗大笨重,工藝簡單,有點像鐵路上的枕木,由前後兩半合成。枕木中挖出了兩個洞,枷住犯人的兩隻腳,使犯人無法走動,甚至難以站立,確有畫地為牢之效。枕木兩端有螺絲緊固,隻能用特別的工具才可擰開。

這種腳枷可以防止死刑犯自殺,做出狗急跳牆的什麽事,保證行刑的子彈在法律規定的那一天不會嗖嗖嗖地撲空。

大嘴巴一進倉就戴上了這種大腳枷,讓我感覺到胸悶和胸堵,心裏一陣陣發毛。當時警察帶來兩個“勞動仔”,就是那種已經結案的輕罪犯人,可以參加勞動的那種——警察讓他們幫助大嘴巴洗澡,換衣,喂水,乒乒乓乓地上枷。大嘴巴還聽老警察說了一些寬心的話,神情比較穩定,頻頻點著頭。老警察分派我給他寫上訴書時,他朝我淡淡一笑,算是感謝。

突然,警察發現腳枷的一個螺帽不見了。“螺帽呢?還有一個螺帽呢?誰拿了,趕快交出來!”他衝著大家吼。

沒有人回答。

“不交出來是吧?搜出來罪加一等,你就死定了!”

還是沒有人回答。

警察的目光投向小斜眼:“看見螺帽沒有?”

黎頭不滿這種目光,懶懶地說:“你搜麽。”

對,搜!搜!搜吧!搜出來就剁爪子!搜出來就挑腳筋!搜出來以後坐老虎凳灌辣椒水!……光頭們幸災樂禍地大叫,好像都與這事無關,一心幫著警察憤慨。

警察有點疑惑,把大家的臉盯了一遍,大概估計這裏一池渾水不淺,隻好大事化小,自己找台階下,帶著兩個勞動仔扛上腳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