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後台的後台

好“自我”而知其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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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是新時期文學中的王牌概念之一。我十分讚同作家珍視自我、認識自我、表達自我,反對人雲亦雲眾口一詞的同質化,還有那種全知全能指手畫腳的教化癖。

但前人說過:好而知其惡。我也明白,“自我”一詞本身未免過於籠統、簡單以及含混,一旦離開了對話者之間的語義默契,就可能成為一劑迷藥。事實上,九十年代以來,“自我”確實在一些人那裏誘發自戀和自閉,作家似乎天天照著鏡子千姿百態,而鏡子裏的自我一個個不是越來趑豐富,相反卻是越來越趨同劃一,比如鬧出些酒吧加臥床再加一點悲愁的標準化配方,見諸很多流行小說。“自我”甚至成為了某些精英漠視他人、蔑視公眾的假爵位,其臆必固我的偏見,放辟邪侈的浪行,往往在這一說法之下取得合法性。在一個實利化和商業化的社會環境裏,在一個權貴自我擴張資源和能量都大大多於平民的所謂自由時代一說法的經驗背景和現實效果,當然也不難想像。好比羊同羊講“自我”,可能沒有什麽壞處。但把羊和狼放在起任其“自我”,羊有什麽可樂的?

一個人並沒有天生的自我。嬰兒的自我與成人的自我就不可同曰而語,而前者除了吃奶欲和排泄欲,有什麽可供認識和表達嗎?‘從嬰兒到成人的過程,豈能在一麵鏡子前封閉式地完成?稍有生物學常識的人都知道,一個生物個體的特異,不是這個個體遺世獨立的結果,恰恰是諸多個體組成了係統並且在係統中持久交流與衝突的結果。倒是不能構成共生性係統的眾多個體,隻能像沙子樣勻質化,即千篇一律的雷同^這就是說,自我隻能產生於社會環境與文化過程,公共群體幾乎是自我之母。

在這一方麵,有些照鏡專家好談佛老。其實佛學一直力破“我執”。大乘佛教倡導“自度度人”,也是擔當社會責任的。佛教重“因緣”,內因外緣就是對一種環境係統的描述。惟識宗將“依他起性”列為要旨第一條,強調任何“種子”在轉化為“現行”的過程中,有賴於他者的作用,純粹的自我從來不可能生成。(見台北大乘文化出版社《惟識思想論集》)有些照鏡專家還好談海德格爾,其實也是愛錯了對象。'海德格爾不太懂得整體主義,但還不至於在他的林中小路上自摸成癖。《存在與時間》中最有洞見的部分,恰恰是他發現了“自我”差不多是一個行騙的假麵。他是這樣說的:“此在總是說:我就是我自己;但也許偏偏它不是自己的時候它說得最為起勁。”連“冷漠相處”也是一種“共在”,“這與互不關聯的東西擺在一起有本質的區別'他不承認“無世界的單元主體”,倒是強調“此在世界就是共同世界,在世就是與他人共同存在”。(見陳嘉映編著《存在與時間讀本》)他差不多用了整整半書,來說明自我與外部世界是怎樣一開始就相互糾纏和柑互滲透,不容人們一廂情願地機械兩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