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後台的後台

附文:偷換了前提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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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選刊》編輯部:

謝謝你們轉來孟繁華先生的文章。我歡迎任何人的批評。孟先生當然也有批評之權,隻是他這篇文章裏一開始就有前提偷換,讓我困惑與為難。在我那篇短文裏,我明明隻是說到小說,中“兩個較為普遍現象”,而且通篇以第一人稱來說事,把自己當做批評對象,怎麽就成了我對小說“總體”和“全部”的偏執性“裁判”?在孟先生的詞典裏/‘較為普遍”可以引申出“全部”“總體”的意思嗎?

恐怕不能吧。我們說改革使人民“較為普遍”致富,是否就可以號申出“全部”致富?是否就否認了貧困人口的存在?我們說製假售假現象“較為普遍”,還常常冠以“不正之風愈演愈烈”一類用詞,是否就可以引申出中國商業的“總體”敗壞?是否就否認了好或者較好的商家仍然存在?孟文不過是強調:好的小說還是有的,還是很多的,這我完全同意,在以前很多文章裏也表達了同樣看法。問題是:誰反對過這一點?在不太久的過去,分清“九個指頭與一個指頭”的糾纏,常常成為政治棍子,讓任何社會批評都如履薄冰,最後隻能噤若寒蟬。文學界人士眼下經常批評商業、教育、體育、司法、政治等方麵的負麵現象,包括一些較為普遍或者非常普遍的負麵現象,遇到對文學的批評或自我批評,最好不要過於敏感。其實,孟先生文中也承認小說中有“大量”濫俗的寫作,表現為“都市小資產階級、中產階級、白領、官員、小姐、妓女、**行為、歌廳舞廳、賓館酒吧、海濱浴場等是常見的人物和場景”(以上均引自孟:文)。作為一個讀者,我願細心體會他這一批誶的合迤性,願細心體會他的善意關切,不會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比方去指控他居然把“白領”“官員”與“妓女”並提,並且把“白領”“官員”“中產階級'“都市小資產階級”統統一棍子打死。如果我也來吹毛求疵,舉一兩部作品為例,以證明上述人物身份和上述消費場景,並不妨礙這個作品成為優秀作品,我覺得這沒有多少意思,更不會因此竊喜於自己論辯的勝利。古人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