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紅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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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想走,就要用錢,我開始計算著賬麵上的錢怎麽分配。自己帶多少錢,能用多長時間。那時,出門隻有帶現金,又沒有什麽“卡”,也沒有什麽“通兌”的,不管帶多少錢,除了現金就是匯票,隻有這兩種方法。

決定明天一早就去銀行,看看賬戶有多少錢,先取出來,再辦兩個存折,取一部分現金,銀行規定取現金一次不超過五千,去了大單位開支不算,超出五千要行長簽字才能取錢,很費勁的。

計劃好這一切後,我心裏最牽掛的就是孩子。可是,又想如果沒有錢來撫養孩子,讓孩子跟著母親要飯吃,天天守著孩子又有什麽用。自己掙錢又不是為了自己享受,還不是為了孩子,有好多有爹有娘的孩子吃不上穿不上。總之,千方百計為自己尋找理由來平衡自己的良心,來為自己離家出走找理由。不管怎麽說,在當時,人們的眼裏我是一個壞女人,是個心狠的母親。誰也理解不了,放到現在就無所謂了,是很正常的社會現象。可自己超前了一步這就是去了廣州,被特區的生活吸引的,也是被丈夫逼得走投無路才不得已想出此下策。

我用了兩天的時間把銀行的賬號取消了,取出了五萬七千元現錢,存了兩個活期存折,一個三萬,一個兩萬,三萬元準備交給母親,兩萬元留著丈夫回心轉意照顧孩子生活用。

可問題又出來了,這錢怎麽給母親呢?丈夫的錢又交給誰呢?

想來想去,覺得還是交給王世喜比較放心,可是自己怎麽對他說呢?告不告訴他自己的想法呢?講真話還是講假話呢?還得認真想想。

人就是這樣,當你決心已定後,是任何人也阻擋不了的,也許自己從生來就是一個野心勃勃,不甘沉淪,勇於抗掙的女人,也許是國家的改革開放政策像仙氣一樣喚醒了自己求新、求知、求變、求幸福的人性,為自己提供了一個機遇和舞台,讓自己投身到改革大潮中去尋找一條屬於自己的人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