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屏住呼吸,坐了足有一、兩分鍾。簡直不相信我的耳朵。等我回過神來打算開口,同時也感到自己責任的重擔從心靈上卸了下來。那種冷冰冰、鏗鏘有力和嘲弄的口吻,在這世上隻能屬於一個人。
“福爾摩斯,”我叫了起來——“福爾摩斯。”
“出來吧!”他說,“請放好你的左輪手槍。”
我在粗糙的門梁下躬下身,看到他坐在外麵的石頭上。那雙灰色的眼睛盯著我,詫異的神情,高興地上下飛舞著。他又瘦又憔悴,但那雙眼睛又清晰又機警。那張機靈麵孔被太陽曬成古銅色,被風吹得粗糙。蘇格蘭的花呢布帽使他完全和沼地上的遊客一樣。他還能夠做到像貓那樣講究,這也是他的一大特色。他的下巴刮得光光的,亞麻布的衣服還像在貝克大街那樣整潔。
“我這生還沒有因見到任何人比這更高興的事了。”我邊說邊緊握他的手。
“或者是說比這更驚訝吧!嗯!”
“嗯!我得承認。”
“這種驚奇不是哪一方的。我向你保證,我沒想到你找到了我臨時的隱藏處,更沒料到你已在裏麵了。離門不到二十步的距離,我才發覺。”
“是我的腳印?”
“不是,華生,恐怕我還不能從全世界人的腳印中認出你的腳印來。如果你真想蒙住我,你最好換一種香煙牌子。因為我是看到煙頭上印有布來德雷·牛津街。我知道我的朋友就在附近。煙頭還甩在路邊。毫無疑問就在你衝進這空房子的關鍵時刻,你才扔掉了煙頭。”
“不錯。”
“我想到就這麽多——也知道你那令人羨慕的頑強。我相信你正坐在暗處,手握手槍,等待著主人回來。實際上你是認為我是那個逃犯吧!”
“我不清楚你是誰,但我決心弄清楚。”
“好極了,華生!你是怎麽知道我的住處呢?也許在抓逃犯那個晚上,我沒留心我站在月光前被你看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