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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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亞·帕夫洛夫娜和瑪斯洛娃來到吵鬧的地方,看見如下情景:一個身強力壯、留著兩撇淺黃色胡子的押送軍官皺著眉頭,正在用左手揉著因打犯人耳光打疼了的右手,嘴裏還不幹不淨地罵著。他麵前站著一個被剃成陰陽頭的又瘦又高的犯人,他身穿半長不短的囚袍和半長不短的褲子,一隻手摸著被打得流血的臉,一隻手抱著一個用頭巾裹著的尖聲叫喊的小女孩。

“我要教訓教訓你這個(不便寫出的罵人話),看你還強嘴不強嘴,(又是罵人的髒話);把孩子交給婆娘們,”押送軍官嚷嚷道,“快戴上!”挨打的犯人是個被判處流放的村社社員,他的妻子得傷寒死在托木斯克,給他留下這個小女孩,他路上一直抱著小女孩走,可押送軍官非要給他戴手銬。犯人說,戴上手銬,沒法抱孩子,這下可惹惱了本來就憋著一肚子氣的押送軍官,於是他就舉手打了這個敢於頂撞的犯人。

德·阿·李尼約夫在《在羈押站》一書中描寫過這件事。(作者注)挨打的犯人對麵,站著一個押送兵,還站著一個一隻手被手銬鎖上的黑胡子犯人,他陰沉著臉,翻起眼皮一會兒瞅瞅打人的軍官,一會兒瞅瞅懷中抱著女孩的挨打的犯人。軍官命令押送兵把女孩抱過來。犯人當中的埋怨聲越來越大了。

“從托木斯克到這裏,並沒有讓他戴。”後排的一個犯人用沙啞的嗓子說道。

“又不是一隻小狗,是個孩子。”

“叫他把小丫頭塞到哪兒去呢?”

“法律也沒有這條規定。”還有一個人說道。

“這是誰說的?”軍官好像被蛇咬了一口,衝進人群,大聲吼叫起來。“我讓你們看看什麽是法律。誰說的?是你?是你?”

“大家都這麽說。因為……”一個大臉盤、矮壯敦實的犯人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