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掉那少年

Chapter 8 站着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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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密总觉得陈桔最近怪怪的。她跟他说话时老不看他,周密喜欢跟人用眼神确认,这下他必须得一遍遍问她:“明白了吗?”但不用她看他的时候,她又老在看他,开周会的时候,周密一转头,就看到她过分炽烈的目光。他大约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他这个年纪,觉得小助理暗恋自己这事吧,显得有点油腻,他决定不去深想。

与此同时叶蓁蓁也在健身房里见到了陈桔。

她刚恢复训练,练深蹲的时候教练不敢给她加重量,只让她拿个最轻的杆子在那练。叶蓁蓁放下杆子站在一旁休息的时候,从镜子里看到了陈桔。但她又不确定,就在那努力辨认,教练以为她是看到了哪个明星,叶蓁蓁摇头,说:“没事我瞎看呢。”她私心里觉得那不会是陈桔,周密他们公司在望京,那么陈桔也应该住在望京附近,没理由来三里屯的健身房跑步。

走回休息室的路上要经过跑步机,她终于看清楚了,那正是陈桔。她觉得有必要打个招呼,怕吓着她,还特意绕到跑步机前跟她说嗨。陈桔一看是她,手忙脚乱地按暂停然后问好,神情局促。叶蓁蓁问:“你怎么在这健身呀?你住这附近?”

陈桔赧然笑了:“我有个朋友在这当教练,她在这上课的时候能放我进来,免费用器材,所以我就过来了。我住得离这也不远,骑车二十分钟就到了。”

叶蓁蓁连声说“哦”,心里想健身房教练怎么乱来,但还是叮嘱了她一句:“都十一月了,你骑车回家路上多穿点,刚出完汗,吹风容易着凉。”

陈桔点头,然后从跑步机上下来,跟着叶蓁蓁回到休息室里换衣服。休息室并没有隔间,叶蓁蓁直接在运动背心外面罩上了外套,而陈桔因为回家路远,所以在一层一层穿衣服。叶蓁蓁有些尴尬,就背过身去玩手机。

陈桔突然问她:“学姐,我能加你微信吗?”

“哦哦,行。”

她答得茫然,是因为她根本没在听陈桔说什么,她助理发消息给她,说一个英国的鞋靴品牌邀请时尚博主前去参观和直播,行程比较急,要找有英国两年内多次往返签证的博主,就找上了她,她要是乐意,助理就开始对接了。

叶蓁蓁说“好”。然后她想,她要回伦敦了呀,都三年了。然后她就想起了“那个人”。

他们互相删了所有的联系方式,只有Ins上还留有互相关注。她点开Ins,给他发私信说,“我要来伦敦一趟”。

她一抬头,发现陈桔拿着手机站在自己面前,她这才如梦初醒,她说“哦哦我加你”,却点开了自己的二维码。

叶蓁蓁准备行程的日子里,陈桔每天都会看她的朋友圈。其实内容大多搬运自微博,但陈桔还是看了又看,都能全文背诵了。因为周密的朋友圈实在是没东西可看,一共五条,三条是工作,两条是关于电竞的。她只能退而求其次看叶蓁蓁的。

周密跟叶蓁蓁互动不多,也是,一个屋檐下的两个人,为什么还要在朋友圈里说话。

叶蓁蓁没有给周密点赞留言过,但周密有时会吐槽两句叶蓁蓁。在叶蓁蓁一张家里落地镜前的自拍下面,周密回复说:“为了拍照,你总算把沙发收拾干净了……”

叶蓁蓁回复他一个发怒的表情。

陈桔不停地看这些,像是自虐。

十一月底,叶蓁蓁跟助理一起飞往伦敦。助理是第一次长途旅行、坐商务舱,兴奋得很,叶蓁蓁本来想喝两杯香槟然后睡一觉的,却被她截住,问东问西。

“老板所以你在英国待了五年?”

“五年多,我在这念了硕士和博士。”

助理差点把嘴里的香槟喷出来:“博士?”

叶蓁蓁笑笑:“嗯。那时候就是不想回国上班,所以一年接一年地念书。”

“我觉得你可能是时尚博主里唯一的博士。你读什么专业的呀?”

“我以前学东亚史方向的。”

助理惊讶地张开嘴:“我以为你读的是传播学这种……”

叶蓁蓁继续笑。

安静不过三分钟,助理又追问:“老板,所以你如果不做时尚博主的话,你会想干吗?不考虑赚不赚钱的话。”

“去拍纪录片吧,我很爱看BBC的纪录片,尤其是有关两极探险、丛林、非洲草原这种。满世界撒丫子乱跑。”

“那你现在也差不多。也是满世界飞。”

叶蓁蓁不说话。她心想怎么会一样呢,她已经很难想象长途旅行不坐商务舱,出门不住昂贵舒适的酒店的生活了,她这两年就不怎么爱飞欧洲,欧洲的酒店大堂都看起来不错,可是房间都太小了。她也不能想象自己在恶劣的环境里不洗脸就睡觉。所有人都夸她没有老,是,但这些年在脸上身体上花的钱,也差不多够买北京的一个厨房了。

她早就被现在的生活绑住了,动弹不得。

遮光板都拉下来了,机舱里一片昏暗,叶蓁蓁觉得飞机像是一个巨大的摇篮,载着一群沉睡的巨婴,又或者像一艘宇宙飞船。她又想起多年前她坐经济舱飞往伦敦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很像黑奴,挤在狭小的船舱里,被带往未知的新大陆。记忆里十一月份的伦敦很可怕,十二月份好歹还有新年、有圣诞、有聚会,有点盼头,十一月份就是冷,早上醒来去上课的时候天还是黑的,傍晚下了课走回家去天也是黑的,她一整天都照不见什么光。她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认识“那个人”的。

她给他Ins发私信,他回了,他说“欢迎回来呀,要是有空,我们可以见个面聊一聊”。

他没说是看谁有空。他们默认这是指“他有空”的意思。

但其实整个在英国的行程叶蓁蓁都很忙。工厂在兰开夏郡,属于外伦敦的范围,因为要直播参观拍照,所以她们住在郊区。结束工作后距离回程还剩两天,品牌方很大气,专门开车把她们送到她们自己定的市区酒店,酒店在游客最多的摄政街上。助理是第一次来伦敦,所以见到摄政街和牛津街的路口,就被足以称之为宏伟的建筑惊到了。

“酒店旁边就是Liberty(利伯提百货),有很多小众品牌。离 Harrods(哈洛德百货)也近,就是Harrods人太挤了,全是中东贵妇在扫货……”

“老板你以前是不是经常来这?”

“第一年不怎么来。后来开始当时尚博主,就会过来买衣服什么的。我那时候不住这。”

“你们住哪?我听说伦敦是东区比较贵,西区便宜,是吧?”

“第一年的时候拿家里的钱,就住一个很普通的楼,我记得是四十平方米的房子,一个月租金要八千。没有空调,伦敦大部分房子都没有空调,夏天热得要死,只能待在图书馆里。刚做时尚博主的时候其实也没几套衣服,纯粹靠搭配。当时很喜欢莫奈的画,就学着用他画里的颜色搭配衣服,也幸亏那时候没那么多网红,所以容易红。花家里的钱,也舍不得买特别贵的,都是高街牌子。偶尔一两件好衣服,也是趁打折季,大早上起来排队,进去抢的那种一二折的大牌。好在当时国内自媒体兴起了,我开始接推广,然后搬去了一个有空调的房子。里面住的全是Ins网红,别人都叫那里网红楼。我和那些邻居,大都是在Ins上互相点赞的交情。”

助理看着她:“我第一次听你说这些,还觉得挺有意思的……我以前觉得,你就是莫名其妙红起来的。”

“怎么会没吃过苦呢。刚做这行的时候要找摄影师,可是伦敦这边找摄影师特别贵,一套照片两百英镑,我就只能每次出去吃饭的时候,问朋友能不能帮忙拍两张。拍成什么样都不能挑三拣四,其实也挺尴尬的。不过还好,跟别人吃过的苦比起来,我这个真的不算什么。”

叶蓁蓁自己都没发现她其实有个巨大的优点,就是遇苦不喊苦,只是所有人都觉得她也没什么好苦的,连她自己都信了,所以她也不把这当成什么优点。结婚后她也从来没有跟周密说过这些,周密有次跟人介绍她的职业,说她“在伦敦花钱花成网红”,她也就是笑。在他眼里她大约是活得很轻松的人,什么都不懂,什么都要仰赖他。有次他们俩去南锣鼓巷附近散步,在一个小胡同里,路过僧格林沁府,叶蓁蓁随口说:“这是清朝末年很有名的一个蒙古王爷,原来他家在这呀。”

周密说:“你认识?”

“嗯,一个蒙古王爷,晚清的重臣大部分都是汉人,左宗棠、曾国藩这些。僧格林沁呢,是最后一个蒙古重臣,最后去镇压农民起义军的时候死了,自那以后清朝就真的只能倚重汉臣了。”

“……你怎么这些都知道?”

“看书的时候就记住了。”她心里想:你忘了吗?我读书时候就历史经常拿满分,你们都搞不懂的五代十国,我能随手画出一张政权更迭地图来。

叶蓁蓁笑眯眯地跟助理说:“我带你去喝个好东西。”

助理以为要带她喝下午茶,没想到叶蓁蓁直接拉着她钻进了一个小小的茶叶店,她说:“就是这,这家店会一直供应免费的热巧克力,你就拿着纸杯接,可好喝了,你快尝。”

助理呆呆地跟着她,用一次性纸杯接了一点,然后露出信服的表情:“是好喝。”

“是吧,”叶蓁蓁又带着她接了一杯,“我以前每次来摄政街,一定会来喝这个,有时候他们还没开门,或者喝完了要重新做,我就站在旁边等。”

她看到助理还是不可置信的样子,就得意地说:“你回去以后可以讲,我老板带我在伦敦喝免费的热巧克力哈哈哈。”

“那你为什么要回国呀?”

“我妈催我回去啊。总不能一辈子在这没完没了读书吧。”叶蓁蓁轻轻巧巧打发了她,然后说:“你自己去逛街吧,伦敦特别好逛,我去见一个老朋友。”

见的是她的室友,Echo。

在伦敦的第三年,叶蓁蓁已经付得起一个人住网红楼的租金了,但她怕一个人呆着,伦敦的冬天啰里啰唆总不过去,她需要找个室友陪着她。所以她找到了Echo。

这是个香港姑娘,比她小两岁。本科是在洛杉矶读的,所以在穿衣风格上继承了洛杉矶风情,英国的夏天短暂,但她永远把大露背的裙子穿到所有人都哆哆嗦嗦换上羽绒服为止。Echo学的是国际政治,却总是不去上课,每天都在家给她烧饭吃,一开始Echo只做粤菜,到叶蓁蓁要回国的时候,她已经连红烧肉都会烧了。

Echo在Ins上看到叶蓁蓁定位在伦敦,立刻在评论里跟她说,“宝贝我们一定要见面啊!!!”。

她们约在SOHO中国城附近的一家越南河粉店里。这是她们当年当食堂吃的地方,便宜、好吃、热气腾腾,给过她们很多很多的安慰。叶蓁蓁先到,店里坐满了人,没有地方给她放包,叶蓁蓁想了想,把包扔在了地上。

Echo看到她,夸张地抱着她亲了又亲,她说:“Cathy,你瘦了。”

然后又补充:“你变得更白了。”

叶蓁蓁狂笑,她当年在伦敦的防晒方式很夸张,伦敦地处高纬度,夏天紫外线特别强,这里又没人打伞,所以她在家涂防晒不够,出门还要带。她们俩一起出门,Echo就看着她一路走一路喷。

Echo晒得更黑,大冬天的,她里面穿一件低胸的吊带裙,外面罩着羽绒服,头发胡乱盘成一团,像个吉卜赛女郎。

“你还没回香港?你现在在做什么?你还没毕业吗?”

“我早退学了,不是你夸我做菜有天分嘛。我后来就去蓝带学法餐了。现在在实习。”

叶蓁蓁目瞪口呆。

“拜托,小姐,你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不要那么大惊小怪。”

“没没……你爸妈知道吗?”

“知道啊,做料理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有什么好隐瞒。你不要用误入歧途的眼神看我啦,我们的大厨赚超多的,我做自己擅长又能赚钱的事,有什么不好的。”

“那是。”叶蓁蓁点头,她在伦敦那几年,在米其林花的钱确实相当可观。而且有的厨师还很傲娇,看食客不顺眼就说人满了不让进去。

“你呢?你当时尚博主开心吗?我看你结婚了。”

叶蓁蓁点头。她还在Ins上晒过钻戒,其实是为了让“那个人”看到,她想让他看到,离了他,她过得好到不能再好。

他们在一起的那阵子,路过Tiffany(蒂芙尼)的圣诞橱窗,温馨得不得了,叶蓁蓁想买个戒指,就是素戒,很便宜,她就是想要一点物证,但他无论如何不肯进店。所以她跟周密结婚的时候,钻戒硬是要买Harry Winston(海瑞·温斯顿)的,就为了能一雪当年的Tiffany之耻。周密倒是没有多想,他觉得女人嘛,平日都怕撞衫,结婚当然更怕撞戒指,大家克拉数都差不多,她想买个更好的牌子去压一压小姐妹,也不是什么事。

“你这次在伦敦待多久?你要没事的话,我喊他们出来玩,大家都想你——男生们尤其挂念你。”

“算了吧,我后天就走。品牌方给订的机票。”

“这么快呀。”

“嗯。”叶蓁蓁用勺子舀了口汤,“我可能会见一下Leon。”

“Leon?哪个Leon?”

叶蓁蓁很赧然地朝她笑,像是为自己的耿耿于怀感到不好意思,这

笑容让Echo想起来了:“哦,那个男的呀——”

Echo是唯一一个知道他们俩交往过的人,虽然她都没见过他。

是叶蓁蓁憋不住自己说的。

有次他们俩坐在他的公寓喝酒,她头发上沾了啤酒泡沫,他俯身过来帮她擦掉,她突然闻到Leon身上很好闻的味道,于是开口问:“你用什么香水啊?”

Leon说:“我不用香水。”

她回到自己的公寓,Echo一只脚跷在茶几上,正在小心翼翼地涂红色亮甲油,她问Echo:“男生的沐浴露也会带香味吗?”

Echo一听这话就觉得有八卦可循,逼问她晚上做什么去了。叶蓁蓁说完,Echo很同情地说:“沐浴露就算有香味……也很淡,但你要是觉得一个人身上味道很好闻,那你就是喜欢上他了。”

叶蓁蓁还要辩解,Echo涂完甲油,卷起一本杂志给脚扇风,然后招呼叶蓁蓁坐到她身边。她怜爱地摸着她的头,说:“你要是不信,可以哪天去超市挨个闻一下男士沐浴露,看哪一款是你闻到的恋爱的气息。”

Echo不是个喜欢追根问底的人,她把自己当叶蓁蓁的室友,而不是小姐妹。是叶蓁蓁自己憋不住了,这段感情里她的困惑太多,她需要倒一点出来才能呼吸。

她跟Echo说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我有次买了杯咖啡,然后边走边喝,咖啡溅到我手臂和披肩上了,可是我手边没有纸,我就随便走进了一家店,问能不能给我餐巾纸。然后……就看到了他。我本来想把咖啡放在桌子上自己擦的,结果他让我把手抬起来,帮我把咖啡渍擦掉了。”

当时他很规矩地用纸巾替她擦小臂、手指,甚至都没有碰到她的皮肤,可是叶蓁蓁的脸腾地一下红了。

当时以为就只是萍水相逢,她连他店里什么样都没看清。但过了一个礼拜,叶蓁蓁看到一个橱窗里摆着一对陶瓷小人,她走进店里,发现这是个画廊,她刚想找店主在哪,就看到他站在了面前。

“是不是很巧?!”叶蓁蓁摇晃着Echo的手臂说。

Echo说“也还行吧,你不就逛那么几条街嘛”。

他告诉她这家店是他父亲传给他的,画廊的最里头挂着他爷爷的画。他爷爷那一代就来到伦敦,但一生没有画出任何名气,他父亲是个牙医,一心希望儿子能往英国主流社会靠拢。然而他没有读书的天分,高中毕业后索性全职经营这家店,没有客人的时候,他就自己画东西。

叶蓁蓁跟人聊了老半天,觉得不花钱不好意思了,所以随便选了幅画买走。他问她要电话、姓名和地址,说:“你手上拎着不方便,我明天给你送到府上。”

叶蓁蓁当时做时尚博主做得有些起色了,很嘚瑟地给自己印了名片。她把名片掏出来给他,听到他用中文念:“叶——蓁——蓁,这个字念‘zhen’对吗?第一声?”

叶蓁蓁在国外待久了,看到亚洲面孔也都是说英文,这一下她很惊喜,她说:“你是中国人呀。”

“是呀。”

“那你中文真好。很少有人念得对这个字。你叫什么?”

他拿过一张报纸,在空白处给她写,她的目光也紧紧盯着他的手——Leon。

她想要他的联系方式,但又不好意思,转头想他明天肯定要联系她的,才放下心来。结账的时候,她是老老实实按照标价付钱的,叶蓁蓁有点小失落,倒不是抠门,而是觉得,原来她不是特别的客人呀。可是第二天,他上门送画的时候,还带来了一个小盒子,她在他微笑示意的目光下拆开,是那对她一眼相中,最后却被他迷得都忘了买的瓷器小

人。他说:“这个送你。”

Echo打断她:“所以他来过家里?”

“就来过一次啦,你不在。”

“……那个画呢?哪一幅?”

“我放我卧室了。怕你不喜欢,没摆客厅。”

“画得好吗?”

“不知道。我也不太懂这种。”

“所以你买人家的画,就为了跟人家留个联系方式?”

“……”

Echo一针见血地指出,那他这就是变相卖身:“我跟你说哦,文艺青年,你玩一下就好了,跟他耗,是耗不出什么结果来的。而且就算有结果也没什么意思,性价比太低了,你付出的精力时间成本,跟你能在他身上获得的收益不成正比。”

“我知道我知道。”叶蓁蓁胡乱点头:“没事啦,反正我肯定要回国的,我爸妈又不像你爸妈那么放养你,我无论如何明年也要走了吧。所以他有没有钱,有没有前途……对我来说都无所谓。”

“你不要嘴上拎得很清,行动上又犯糊涂。我们这个楼里,大约有一百个姑娘跟你一样,出身不错,长得不错,也有点小情小调,一百个人想嫁的对象也都差不多。你们都喜欢那种家庭、学校、将来职业都挺体面的男孩子,最好对方还能懂你们的小情小调。你们觉得这不算势利,因为你拿同等条件去要求对方嘛。但是最后能嫁成的人很少,你知道为什么吗?”

这是第一次有人这样子跟叶蓁蓁说话,她完全被震住了,傻乎乎摇头。

“因为你们立场不坚定。你们嘴上说我要那个,我想过体面舒适的正常的生活,但是呢,一旦有个很好看的男人出现,你们又心痒痒了,一旦有个神叨叨的文艺青年戳中了你不知道哪一个心理**,你又把你的择偶原则都放弃了。因为你们没有吃过真正的苦,所以你们不够慕强,也没有真正的决心。你们忍不住在一些好看好玩但是没用的东西上花时间,最终浪费的是你们自己。”

Echo一语成谶。

他们俩打过无数暧昧的擦边球。他给她发消息,他说在餐馆发现邻桌的客人吃虾跟她一样,不剥壳,直接扔到嘴里,过一会儿吐出虾壳来。他顿时想起了她。

他说:“我老记得你走进我店里时的样子,明明拿着咖啡拎着包,像个Lady(女士),但又跟孩子一样问我借餐巾纸。你让我不知道应该像对待女人还是对待孩子一样对你。”

他的一个朋友带他们俩一起去伦敦东边吃烧烤。路很远,朋友一直在放粤语老歌,那种浓郁的宝丽金风格的老歌,哪怕唱的是失恋仍然曲风铿锵有力。经过一个漫长的隧道的时候,车里放的是一首快歌,女歌手的声音很有弹性,每个吐字都是砸到地上还能蹦起来的那种。叶蓁蓁粤语讲得不好,却听懂了副歌部分:“在午夜在雨夜痴心更虚空,却知道我跟你,绝对绝对绝对绝对绝对是个梦。”她忍不住随着旋律扭动身子,这时她抬头看他,发现他也扬起了手在轻轻摇晃。她说“这首歌真好听”,他说“是啊”,她说“我搜下这首歌叫什么”,他说“等等再搜”,然后他们在晦暗的隧道里接吻。那一刻叶蓁蓁觉得她不是在伦敦,而是在更潮湿腥气的香港,在一部香港电影里,她的头抵着他的额头,耳畔是黄金时代粤语歌的伴奏。

Echo跟她说:“你不能跟他这么拖下去,你俩这么约会什么时候是个头,你要的是确定关系!确定关系!!!”

Echo让她问他,“所以你是单身是吧”。

那边答复一个“是”。

“你就问他,我觉得你很好呀,为什么还单身呢?”

叶蓁蓁照做了。

等待答案的那几分钟,她整个人坐立不安,像是在被蚂蚁噬咬,她死死地攥着Echo的手。Echo安慰她说:“他肯定会说,之前没有碰到特别喜欢的。你就卖萌,反问说,咦,不是有我出现了吗?”

“这不就水到渠成了吗?”Echo拍拍她的肩膀。

可是叶蓁蓁还是浑身冰凉。不知道为什么她有种不太好的预感,她觉得答案不会是这个。

过了足足十分钟,手机才再次振动,叶蓁蓁说她不敢看,推给Echo让她看,Echo就分出一只手打开对话框,然后她沉默了。

叶蓁蓁不敢拿过手机,只是凑到Echo身边一起看,那边回复的是:“可能是我不太擅长恋爱,我没办法从亲密关系里获得特别大的满足感,也就不想耽误别人。尤其是你那么好的人。”

Echo揉揉叶蓁蓁的头发,说“算了”。

叶蓁蓁安静了很久很久,然后抬起头看向Echo,她说:“但他也没说不喜欢我,我有机会对吧。”

他带给她的失望远不止这些。他放她鸽子,他在她问“我们现在是在什么位置”的时候不说话,他看到她脖子上戴了新的项链,问她“新买的吗”,叶蓁蓁故意跟他说“别人送的”,他说“真好看啊”。

到后来她就不怎么跟Echo说他们的事了。她也有自尊心,她的自尊心仅容许她一次次对他妥协,不允许别人知道。

她自我辩解说,她这么纵容他装傻,是因为她总要回去的。现在等于站着做做梦,所以对梦里的一切细节都不较真。Echo有时问起:“你们还有联系吗?”她点头,然后赶在Echo发飙之前说:“没事,我也没打算跟他怎么着。”

可是有些事情还是没法不较真的,比如生日。

她跟他说过好多次,她生日是十一月七号,还是怕他忘记,每次聊天都会跟他提一次,她说那天我要开大趴,你有空来玩啊——她怕他觉得两个人一起过太尴尬,她就体贴地想:“那我把你划入朋友的阵营,你就没那么大压力吧。”

十一月五日,他跟她说:“我陪你过生日吧。”但他没说什么时候来——于是叶蓁蓁六号就跟朋友聚餐,把他们早早打发了,七号一大早梳洗完毕等他电话。等到晚上八点还是没有人影,叶蓁蓁给他发了消息,他迟迟不回,等消息的时候她还在幻想,他是不是故意不说话,为了十二点的时候破门而入,给她一个惊喜。

她就这么带着妆睡着了,第二天醒来,看到他凌晨发来的消息,他说:“对不起啊Cathy,我昨天坐火车去利物浦了,走得匆忙,忘了跟你说。不过我看到你Ins上的照片了,你们玩得好吗?”

叶蓁蓁那时奉行输人不输阵的原则,她咬牙切齿地发过去微笑表情,说“特、别、好”。

在那之后叶蓁蓁就不过生日了。周密问过一次,叶蓁蓁解释说不想被提醒又老了一岁。周密觉得这理由很叶蓁蓁,也就这么算了。

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是伦敦的夏天。

叶蓁蓁穿着一条非常BlingBling的短裙,米白色的裙子上面缀满了小小的圆圆的金色亮片,活像《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的Daisy。Leon还是老样子,穿着T恤和牛仔裤。幸好他们是吃火锅,没什么着装要求。

她毕业了,她爸妈在催她回国,所以她要找他见面聊聊。

Leon看着她坐下,她当然知道别人在看她,却满不在乎地把头发扎起,招呼服务员过来点餐,她迅速勾选好自己要吃的菜,他拿过菜单来看,看到她选了脑花,忍不住笑了笑。

他倒是也没有不喜欢她。叶蓁蓁是矛盾体的集合,就像此刻,她穿着一条一看就很贵的跟火锅店格格不入的裙子,嚷着饿死了,让服务员快点上锅。他夸裙子好看,她说:“嗯,这上面的小亮片感觉就是义乌小商品市场批发过来的,五块钱一袋的那种,串起来以后就要卖我一千多英镑。哦,可惜你不知道义乌。”

他喜欢听她说一些小时候的事。有次他们俩走在路上,满地都是落叶,鞋子踩在上面沙沙作响,很好听,她突然跟他说,她小时候,也是踩在这样一条满是落叶的路上,没有月光,路灯也很暗,走着走着,她突然觉得鞋底的落叶特别厚,她就没有踩,而是轻轻地迈过去了,结果她回头看,发现那片“落叶”居然会动,凭借着昏暗的灯光,她认出来了,那是一只蹦走了的,癞、蛤、蟆。

她刻意压低声音想要吓他,最后却是自己被吓着了,尖叫起来。

他抱着尖叫的她,觉得这女孩憨态可掬到像一只浑身沾满蜜糖的熊。

她跟他说她在构思一本小说,写一个来自亚马孙河、没有受过任何教育的女人,被一个白人男性看中,带到伦敦的故事,他听着听着说:“等等,这剧情我好像在哪听过,是不是就是‘帕丁顿熊’里的故事?只不过熊换成了女人?”

她大笑,然后跟他说:“Leon,我觉得我写东西其实很有灵气的,现在每天只教大家穿衣服真是可惜了。”

他喜欢她那些适度的戏剧化,像个小孩,想一出是一出,但她并不是永远都像个孩子,她有另外的一面。

她告诉他,伦敦冬天的夜晚,她觉得自己跟死亡挨得很近,她只要一看到天色暗下来就会怕,因为没有人跟她分担接下来的夜晚。他被这小女孩一样的口气打动,跟她说“不怕”。

可是从她的Ins看,她有很多个夜晚,是跟她的留学生同学们一起厮混的。她跟他们在一起,喝酒、摇骰子、吸笑气。她说要花钱续命,所以买一条两万多的毯子,他问她:“这条毯子有什么特别的吗?”叶蓁蓁指了指毯子上的字母H说:“这就是特别的地方。”Leon说:“我花这个价格的零头就可以买一条质地更好的毯子,我还可以定制,在上面写我的名字,写四个字母哦,L-E-O-N。”

他们都笑了,可他们也都知道,这个分歧并不是那么容易抹平的。

所以在火锅店里,她破釜沉舟地问他“你希望我留下来吗,或者你愿意跟我回国吗”的时候,他想了想,回答她:“你记得有次问我,为什么单身吗?我跟一个女人同居了整整两年,然后分手了。原因是我发现我没办法像别人一样享受这种稳定的亲密关系。我很努力地去扮演一个务实、可靠的男友,但我失败了。我不是那样的人。Cathy,如果你留下来,你希望我许诺给你什么呢?结婚?生个孩子?把我们的孩子培养成一个跟你一样骄纵又善良的小姑娘吗?我的意思是——你觉得两个人的关系,到底终点是什么呢?Cathy,我不信任婚姻。我不相信人跟人之间的关系真的能像一辆车行驶在一条笔直的马路上那样。”

他不知道,那番对话以后,她像个侦探一样找出了那个跟他在一起两年的女人的一切社交账号,逐条查看。她嫉妒她。凭什么她可以跟他试试,而她不能。

那家火锅店离她们现在坐着的这家越南河粉餐厅并不远,叶蓁蓁收回思绪,听面前的Echo说:“他啊,我以为你早忘了这事了。这都多少年前的事了啊。”

“这不是故地重游,突然想起来了吗?”叶蓁蓁四两拨千斤。

怎么会忘记呢?她没有一天忘掉过,以至于当她跟周密结婚前夕,知道他本来有个要谈婚论嫁的女朋友方颀珊的时候,她没有一丁点的醋意,只有一种近乎变态的报复欲望——嘿,我也是别人阴魂不散的前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