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火

第四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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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子二十五歲時,把生日的事忘了。

其實生日的事說大大,說不大也不大。直到頭一天,來子才突然想起來,這天該是自己的催生了。這時鋪子裏已經有兩個夥計,一個叫汪財,一個叫福貴,倆人都二十來歲,是河北豐南的老鄉。這天中午,來子看看沒什麽生意了,跟汪財交代了一下,就從鋪子出來。先去包子鋪要了三十個包子,又在街上打了六兩老白幹兒,就一個人回來了。

小院兒裏挺空。東廂房一直閑著,門口已經長出了荒草。來子看著窗外,獨自吃著喝著,就有些感慨。過去有高掌櫃,心裏有了過不去的事,還有個人說說。現在高掌櫃已經過世。自從高掌櫃沒了,來子沒人說話,就覺著孤單了。喝酒就是這樣,酒入愁腸愁更愁。幾盅酒下去,平時擱在心裏,又顧不上想的事,一下子就都翻騰起來。

這時,來子又想起小閨女兒。

小閨女兒一晃走幾年了。她那個早晨突然就這麽走了,尚先生看見,是跟個男人走的,那男人還給她扛著鋪蓋拎著東西。來子怎麽想,怎麽覺著小閨女兒這事做得不對。他當然不相信這男人是小閨女兒在鋪子認識的來吃包子的客人。小閨女兒絕不是這種人。退一萬步說,這男人要真是來吃包子的客人,小閨女兒跟他認識了,又打算跟他走,也不可能再跟自己有這一水。可不管怎麽說,她總不該就這麽不辭而別。那個早晨,來子從包子鋪出來,先跑到運河邊的碼頭,又一直轉到火車站,也沒見著小閨女兒的蹤影。他這時就明白了,小閨女兒既然決定這樣走,也就不可能再讓自己找著她。說一千,道一萬,還是高掌櫃當初說的那句話,人跟人,就是個緣分,夫妻更如此。看來這輩子,自己跟她也就是這點兒緣分了。

來子這一想,也就認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