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案今說2

古代兩起爭奪孩子事件引發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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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故事話題,我們要說的是兩起爭奪孩子的案件。

話說西漢宣帝時,潁州郡有一家富戶,兄弟倆結婚後住在一起。不但住在一起,妯娌兩個人還一起懷了孕。

這本是好事,但是這位兄嫂挺不幸的,不久孩子就胎死腹中,而這位弟媳婦呢,很快生了個男孩。這位兄嫂特別嫉妒,就把這個男孩偷偷抱走了,說是自己的孩子。

外人都知道兩口子一塊懷孕的,過去女人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也不知道這兄嫂的孩子掉了,所以這孩子到底是誰的,還真不好說清楚。

結果,兄弟倆個反目成仇,打了三年官司,郡州的官員一直無法斷案。

當時,黃霸新任潁州太守。黃霸這個人很了不起,後來官至漢朝的丞相大人。聽說此事後,他就把兩個女人叫來了,又讓一個當差的抱著那個男孩,離兩個女人各有十步遠。然後下令她們同時過去爭奪孩子,誰搶到手就是誰的孩子。

兩個人一聽,都急忙撲了過去,那速度和劉翔跑一百一十米欄差不了多少,你爭我搶的。

三歲的孩子被兩個女人拉得生疼,就又哭又鬧起來。

這時,孩子的親媽見到孩子這麽痛苦,一時舍不得,就鬆手了,讓自己的嫂子把孩子搶去了,但是她心裏特難受,坐在地上就大哭大鬧起來。

黃霸見到這情景一下子就看明白了,這是弟弟的孩子,於是就對兄嫂嚴加審問,兄嫂這才認了錯。黃霸也覺得這兩口子是可憐人,就原諒了他們。

其實,這樣爭奪孩子的案例那是屢見不鮮,南北朝時北魏時,壽春縣有個叫苟泰的人,兒子長到三歲時,被強盜拐走了,這家人急壞了,找了很久,怎麽找也找不到。

後來,經過多方查找,才發現原來是燈下影!這孩子鬧半天沒被拐多遠,就在同縣的趙奉伯家裏養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