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偶爾看早場電影
周末也像平時一樣七點左右起床的我,偶爾會一個人去看早場電影。當然,提前一天訂好票,製訂好計劃之後才會行動。電影票可以打折是一大好處,最重要的是早場電影觀眾少,可以不受任何幹擾地觀影——不用聽到周圍觀眾竊竊私語地討論“哪個是犯人”,不用聞著爆米花甜膩的香氣,也不用被不時響起的手機鈴聲打擾。早場電影是一段不會讓人眼花繚亂的清靜時光。
2.養一盆植物當寵物
我有時候會像電影《這個殺手不太冷》裏的萊昂一樣,帶著家裏唯一的植物寵物“散尾葵”出去散步(當然電影中不是散步)。
請試著想象一下我的樣子。我現在所住的房子不適合養寵物,我也沒有照顧好一隻寵物的信心,而且以後也不打算養寵物。此前,一位朋友把這盆散尾葵作為禮物送給我,說是可以淨化空氣,就這樣,散尾葵成了第一個踏入我家的“可持續生命體”。我定期給它澆水,偶爾施一點營養素,隨手修剪黃葉,對它的照顧僅此而已。有一天,這盆散尾葵長出一片新葉子,細小而嫩綠的新葉讓我感受到生命的奇妙。從此,我對這盆花產生了感情,它成了我的植物伴侶。隻是它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名字,可能是我的某種恐懼心理在作怪,總覺得太過珍視的話,萬一什麽時候出了岔子,我會很傷心。
3.笨拙但有趣的手寫書信
有一天,我在百貨商店買了幾件適合夏天穿的睡衣和褲子,不是給我,是給父母的。我叫快遞把禮物送過去之前,手寫了一封信給父母。新年時,還有父母過生日時,我都會手寫一封書信,把它和樸素的禮物一起送給父母。可能在父親母親眼裏,我做什麽都很可愛吧。過新年的時候,我把傳統吉祥物之一的虎鵲圖畫在卡片上,還寫了一行字,問他們我畫得是不是很好。對於我這樣強行討要肯定答案的行為,父母隻是微笑著不說話——但是沒有關係啊,因為我在畫那幅畫的時候真的感覺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