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崛起:从普鲁士到德意志

克利夫斯-于利希继承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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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西吉斯蒙德选帝侯于1619年去世。在生前,这位选帝侯制造了太多的麻烦事,其中一些,根本就是自找麻烦。他把一个错综复杂的、极富争议的继承权问题留给了众多继承人,并且这个问题还事关莱茵河流域大片的珍贵土地。

克利夫斯-于利希-贝格继承权问题的重要程度,在以下方面足以与四百年后的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问题相提并论:世系难题、提出继承权要求者的数量、争议土地的战略价值、用模糊的国际公法争取权利得不到结果、众多未被遵守或被违反的条约、由此引发的欧洲事务的严重性和危急性、每个局中人在道德层面的摇摆程度以及最终的武力解决方法。

这个诸侯国包括克利夫斯、于利希、马克、拉文斯贝格、拉文施泰因以及贝格。这些地区围绕着莱茵河下游形成一个富饶的环形工业带,河对面便是荷兰联省共和国的领土。因此,这片领地的位置不仅影响荷兰,还影响到西班牙的哈布斯堡家族、波旁王朝以及德意志的西北地区,给了公爵们一个很小却烫手的“莱茵守望者”。此外,无论掌管这片领地的人是天主教徒还是新教徒,宗教权力的平衡都将被打破。在这个局势动**不安的危机时期,对这片战略位置极其重要的领地而言,如果统治的公爵男丁绝嗣,并且留下了很多姐妹和姑姑,还有她们散布在欧洲王宫中的丈夫和儿子,那么引发局势混乱是迟早的事。

克利夫斯的约翰·威廉公爵就是典型的例子。他死于1609年,没有儿子,但是有三个姐妹,还有个出身于哈布斯堡皇室的母亲。他的主要继承要求人就有四位:首先是德意志皇帝,他认为那块地方是一个无主的帝国封地,同时他的姑妈曾经是克利夫斯的伯爵夫人;第二位是法尔兹-诺伊堡公爵,他娶了公爵的姐姐,而这位姐姐还活着;第三位是萨克森选帝侯,因为他的母亲是来自克利夫斯的西比亚;最后一位则是勃兰登堡选帝侯约翰·西吉斯蒙德。

勃兰登堡选帝侯对继承权的要求相当坚决,因为已故公爵的遗愿对他有利。一方面,疯癫的阿尔布雷希特·腓特烈公爵给他留下了东普鲁士公国;另一方面,因为阿尔布雷希特·腓特烈与克利夫斯的玛丽·埃莉诺联姻,所以玛丽的女儿安娜——同时也是约翰·西吉斯蒙德的妻子——得到了约翰·威廉公爵的大姐对未划分领土的继承权。玛丽的另一个女儿是约翰·西吉斯蒙德父亲的前妻,所以凭借父子两代人的关系,勃兰登堡选帝侯可以对领地提出双重要求。简而言之,霍亨索伦家族通过其家族女性的血缘关系获取了目标领地的众多头衔。在当时的环境下,并且在宗教问题还未出现之前,只有霍亨索伦家族拥有目标领地的合法头衔。

勃兰登堡选帝侯和另一个主要竞争者法尔兹-诺伊堡都是新教徒,两者都想要整块领地,都不愿意分割或者共治。为了确保获得罗马天主教的军事援助,法尔兹-诺伊堡放弃了新教,转而皈依了天主教。而为了获得新教徒们的军事援助,约翰·西吉斯蒙德摇身变成了一位加尔文教徒。于是乎,克利夫斯-于利希的继承权问题不断升级演变,与更多更重大的问题交织在一起,成为引发三十年战争的因素之一。

1614年的《克桑滕条约》仅仅标志着一个阶段性的成果,因为这个条约暂时将于利希和贝格划给法尔兹-诺伊堡,余下的土地则划给约翰·西吉斯蒙德。几经沧桑变迁,这个问题终在1666年达成了最后的解决方案。根据这个方案,大选帝侯事实上占有了克利夫斯、马克及拉文施泰因,这意味着霍亨索伦家族实际上控制了莱茵河流域。在那之前,他们的头衔更多代表权利而非事实占有,勃兰登堡-普鲁士的三大组成部分只存在于纸面上和地图上,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到1619年,怀疑情绪已经四处弥漫,人们普遍质疑条约的结果是否真的能让各方满意,从而避免一场即将到来的风暴。这场风暴将横扫欧洲大陆,波及范围从波罗的海直到巴黎,从巴伐利亚和波西米亚直到古斯塔夫·阿道夫所在的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