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城機密

第六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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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管所總部的檔案室,紙箱堆得齊肩高。查詢是為了證實約翰尼和凱凱的嫌疑。巴德思前想後,左思右想。他太亢奮了,可以同時思考案情和翻查記錄。

他推測斯托姆潘納托、泰特鮑姆和李·瓦切斯是夜梟案的槍手,推測這個團夥槍殺新冒出頭的黑幫和科恩的特許經營商。“兩點”帕金斯也是團夥成員,其他人不知道他喜歡毆打妓女至死。他們會認為末流外行才這麽做,不可能坐視不管。達德利是首腦,他不可能扮演別的角色,達德利委托他辦的事情都是招募前的磨煉。收拾拉瑪·辛頓是達德利在整理帕切特那邊的線頭,巴德推測帕切特和史密斯有關聯,推測辛頓已死,布朗尼和卡萊爾也是團夥成員。

“圍堵”“受圍堵”“圍堵政策”“利益分紅”,這些計劃就是達德利在嚐試控製洛杉磯的犯罪活動,把夜梟案栽在另外一夥黑人頭上。

巴德翻箱倒櫃,找到1953年4月初的車輛注冊記錄。按照學院思路,他推斷夜梟附近的車輛純屬栽贓,科特斯車裏的霰彈槍和格裏菲斯公園的彈殼也都是。凶手跟蹤案情,走運先發現水星車,找到幾個黑鬼承擔罪責。不,不對,洛城警局內部有同謀,他們閱讀報案記錄,盯上開車放槍取樂的黑鬼,把霰彈槍栽贓給他們,猜測前去逮捕的警員會當場擊斃他們,就此結案。

這麽說:是他們弄了輛符合報案記錄描述的車,確保在夜梟附近被路人看見。他們不可能去偷車,警察不會冒著深夜被攔下的風險去偷車。他們也不可能去買一輛紫色轎車,他們肯定買了輛顏色不同的車,然後漆成紫色。

巴德繼續查找。文件堆毫無邏輯可言:水星、雪佛蘭、凱迪拉克、洛杉磯、薩克拉門托、舊金山,登記車輛的人肯定會使用假名。有一點算他走運,原始購買證明的複本附有卡片,列出登記者的種族、生日和外形描述。這些是他的篩選依據,就像他在學校裏學到的:48款到50款水星車、購買者在南加州、外形符合達德利、斯托姆潘納托、瓦切斯、泰特鮑姆、帕金斯、卡萊爾或布魯寧。長達數小時的翻找,理出厚達幾英寸的一摞資料,終於有一份蹊蹺得有點燙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