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桓案發生兩年後,1386年,林賢案爆發。這是胡惟庸案的延伸,或者說是“二次傳播”,也是朱元璋諸次“大清洗”中理由最不充分的一個。林賢案的爆破點很小,牽扯進的人卻多達一萬餘人。人們的關注點逐漸從名不見經傳的林賢,轉移到被屠殺的一萬餘人身上,沒有人確切知道這件案子是怎麽爆發的,又是如何和胡惟庸扯上關係的。林賢案結束後,朱元璋才像個說書人一樣站出來,用《大誥三編》解讀了林賢案的來龍去脈。
大明帝國的臣子們隻好相信朱元璋說的是事實。我們現在就來看看,在朱元璋口中,這個案件是如何發生的吧。
據朱元璋的描述,建國之初,他就想滅掉日本人,可胡惟庸不同意,並且給出了不能滅日本的理由:大明朝剛剛建立,蒙古人還在北疆亂折騰,日本離大明太遠,勞師遠征太耗國力;如果剛建國就去滅日本,容易讓鄰國對我們產生警惕,這對國際關係不利。
總之,胡惟庸的理由讓朱元璋回心轉意了。朱元璋於是把日本納入了“不征之國”的名單中,這份名單中的國家如下:日本、朝鮮、大小琉球、安南(今越南)、真臘(今柬埔寨)、暹羅(今泰國)、蘇門答臘(今屬印尼)、爪哇(今屬印尼)、渤尼(今文萊)、西洋頊理(今印度),以及占城、湓亨、白花、三佛齊四個國家。
倘若我們認真分析這份“不征之國”名單就會發現,這15個國家都和海洋相鄰,要麽是島國,要麽是半島國。它說明了一點:陸地強國大明對海洋沒有興趣,對島國和半島國自然更沒有興趣。所以,這個“不征之國”名單其實是在告訴這些蠻夷:我放過你,但你必須成為我的“衛星國”。
其他14國很好說話,因為成為中國的“衛星國”後有大大的實惠。但朱元璋派使者去日本,令日本做明帝國的衛星國時,發生了點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