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机向东飞去,穿过层层云堆和湛蓝天空。我几乎提空了我的银行存款,口袋里装满钞票。我对盖彻尔警督说我的高中好友在波士顿快病死了,他接受了我的说法,批了我一周的累计病休。我的膝头放着一叠笔记,那是波士顿警局作的背景调查,我花了些力气按照艾尔尼多的档案抄录了一份。我在洛城机场买了波士顿市区地图,借此排好侦察行程。飞机着陆,我将依次前往麦德福德、剑桥和斯托纳姆,探寻伊丽莎白·肖特的过往,她没有被报纸头版血淋淋地展示过的人生。
昨天下午,等颤抖停止,我把自己险些酿成大祸的事实踢出脑海,至少表面上如此,然后立刻开始阅读档案。飞快浏览一遍,我知道调查在洛城走进了死胡同,第二遍和第三遍告诉我这个胡同死得不能再死了,第四遍让我相信,留在洛杉矶,我会被马德琳和凯伊逼疯。我必须逃跑,假如我对伊丽莎白·肖特发的誓存在任何意义,我就只能逃往她的方向。即便这场调查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我好歹也去干净的地方走了一趟,在那个地方,我的警徽和活生生的女人不会让我惹上麻烦。
我无论如何也忘不掉妓女脸上的厌恶表情,我甚至能闻到她的廉价香水味,我想象她唾骂我,用的就是同一天早些时候凯伊说的那几个词,但内涵更加可怕,因为她知道我究竟是什么货色:一个有警徽的下流胚。想到她,感觉就像跪在地上刮开我的人生的最底层,唯一的安慰是我没法继续堕落了,我真想掏出点三八,把枪口塞进嘴里一了百了。
飞机7点35分落地。我第一个走下飞机,手里拿着记事簿和小背包。航站楼有租车柜台,我租了辆雪佛兰轿车,直奔波士顿市区而去,想利用好还剩下的一小时左右日照时间。
行程表包括伊丽莎白母亲的住址、她的两个姐妹的住址、她念过的高中、哈佛广场她在1942年端过盘子的经济餐馆、1939年和1940年她卖过糖果的电影院。我决定兜个圈子,绕过波士顿先去剑桥,然后再去麦德福德——也就是贝蒂真正的活动地。
古雅的波士顿一闪而过。我跟着路标走,过查尔斯河大桥来到剑桥:漂亮的乔治王朝式房屋,到处都是念大学的年轻人。我继续跟着路标来到哈佛广场,我的第一站就在这里,名叫“奥托啤酒屋”,是幢姜黄色的建筑物,散发着卷心菜和啤酒的味道。
我把车停进计费停车点,走进餐馆。“汉索尔和格蕾塔”[2]的主题覆盖了所有地方——雕花木质隔间、挂在墙边的大啤酒杯、德国村姑装的女招待。我环顾四周,寻找店主,视线最后落向站在收银机前穿罩衣的年长男子。
我走过去,直觉让我没有亮出警徽:“不好意思,我是个记者,正在写伊丽莎白·肖特的文章。我知道1942年她在这儿打过工,不知道您能不能讲讲她当时的情况。”
那男人说:“伊丽莎白啥?电影明星?”
“她几年前在洛杉矶被杀。案子很有名。你记得——”
“我1946年才买下这地方,从战前一直做到现在的雇员只有萝丝了。萝丝,过来!这位先生想和你谈谈!”
一名魁梧的女招待应声凭空出现,她简直像头小象,身穿不过膝的短裙。店主说:“这位是记者,想和你谈谈伊丽莎白·肖特。记得她吗?”
萝丝对着我吹爆了一口泡泡糖:“我早就和《环球报》《哨兵报》还有警察谈过了,现在问说法也一样。贝蒂·肖特总是摔盘子,成天做白日梦,她要不是引来了那么多哈佛学生,恐怕连一天都做不满。听说她喜欢为战争献身,但她的男朋友我一个也不认识。讲完了。另外,你不是记者,而是警察。”
我说:“观察力够敏锐,谢谢。”转身走出店门。地图说麦德福德在十二英里之外,沿着马萨诸塞州大道直走就行。夜幕初降时我赶到了麦德福德,首先闻见,然后才看见。
麦德福德是个工厂城镇,外围是一圈不断喷吐黑烟的铸造厂。我摇起车窗,抵挡硫黄臭味,过了工业区,许多狭小的红砖房屋出现在眼前,它们挤在一起,间距不足一英尺。每个街区至少有两家小酒馆,看见电影院所在的斯瓦西大道,我打开车窗,想知道铸造厂的味道有没有消散。事实上并没有,挡风玻璃上已经积了薄薄一层油腻腻的煤灰。
走了几个街区,我找到了堂皇电影院,这是一幢典型的麦德福德红砖建筑,门口店招在宣传伯特·兰凯斯特的《十字交锋》和“全明星阵容”的《太阳浴血记》。售票口没人,我径直走进电影院,来到零食摊前。卖零食的男人说:“官爷,有什么问题?”我忍不住呻吟一声,这些当地人真是看透了我,离家三千英里也没有区别。
“没有,什么问题也没有。你是经理?”
“我是老板。泰德·卡莫迪。你是波士顿警局的?”
我不情不愿地亮出警徽:“洛杉矶警察局。想问问贝丝·肖特。”
泰德·卡莫迪在胸前画个十字:“可怜的丽兹。找到什么重要线索了吗?所以你才来这儿?”
我拿出一毛钱放在柜台上,抓起一条“士力架”,剥开包装纸:“实话实说,我欠贝蒂一个人情,所以有几个问题想问问。”
“请讲。”
“首先,我读过波士顿警察提供的背景调查档案,访谈名单里没有你。他们为什么没找你谈?”
卡莫迪把那一毛钱还给我:“电影院请客,我不和波士顿警察谈,因为他们把丽兹说得像是什么**。我和背后说人坏话的家伙合不来。”
“让人敬佩,卡莫迪先生。要是你愿意谈,会说些什么呢?”
“绝没有什么肮脏的事情,这点我百分之百肯定。丽兹在我眼中什么毛病都没有。假如那些警察对死者更尊重点儿,这话我早就说给他们听了。”
跟这位先生说话可真是累人。“我这人很尊重死者。就当现在是两年前,跟我说说吧。”
卡莫迪还没有买账,我大声咀嚼巧克力棒,帮助他放松心防。“我会告诉他们,丽兹做事确实不行,”最后他终于说道,“但我也会告诉他们,我不在乎。她像磁铁似的吸引男孩,就算总是溜进来看电影,那又怎样?一小时才5毛钱,我没指望她当牛作马。”
我说:“她的男朋友们呢?”
卡莫迪猛拍柜台,掀翻了装果味软糖和奶味糖豆的盒子:“丽兹才不是随便的姑娘!我只知道她只有一个男朋友,是个盲人,我还知道他们的感情很纯洁。听着,你想知道丽兹年轻时候什么样,对吧?让我告诉你好了。我经常放那个盲人免费进场,让他听听电影的声音,丽兹总是溜进去,告诉他银幕上正在演什么。知道吗,把画面描述给他听。你觉得一个**会这么做吗?”
我觉得心口中了一拳:“不,不会。你记得他叫什么吗?”
“汤米什么什么。他在这条街往前的VFW[3]中心有个房间,他要是凶手,我就扇着胳膊飞到楠塔基特去。”
我伸出手:“谢谢你的巧克力棒,卡莫迪先生。”
他和我握手。卡莫迪说:“你抓住杀了丽兹的那家伙,我把制造这东西的工厂买下来送给你。”
回答的时候,我觉得这是我这辈子最美好的时刻:“我会的。”
VFW中心就在堂皇电影院的马路对面,还是一幢被煤烟污染了的红砖建筑。走过去的路上,我一直觉得汤米又会让我大失所望,找他谈话只是为了软化贝蒂在我心中的形象,让我更容易与心中的她和平共处。
我走侧面的楼梯上楼,经过一个标着“汤米·吉尔福耶”的信箱。我按响门铃,听见屋里有音乐声,我往一扇窗户里看,只见到漆黑一片。房间里响起一个柔和的男声:“什么事?请问是哪一位?”
“吉尔福耶先生,我是洛杉矶警察。想和你谈谈伊丽莎白·肖特。”
窗户亮起灯光,音乐戛然而停。门打开了,一个戴墨镜的高胖男人请我进屋。他身上的运动衫和宽松长裤干干净净,但房间里却乱如猪圈,到处都是灰尘和煤烟,一群虫子陡然见到不熟悉的亮光,四散奔逃。
汤米·吉尔福耶说:“我的盲文老师给我念过洛杉矶的报纸。他们为什么要把贝丝形容得那么坏?”
我尝试用外交辞令作答:“因为他们不像你这么了解她。”
汤米笑着坐进一把破破烂烂的椅子:“这套公寓真的那么没法入眼吗?”
沙发上乱七八糟地摆满了唱片,我推开几张坐下:“是需要稍微收拾两下了。”
“我有时候比较懒散。贝丝的案子重启了吗,是不是有什么优先级的问题?”
“没有,我完全孤军奋战。你怎么知道警察的这套术语?”
“我有个警察朋友。”
我拍掉袖口的一只胖大虫子:“汤米,给我说说你和贝丝的事情。告诉我一些报纸上没有登的事情。能帮助破案的事情。”
“案子对你来说有个人意义?私仇?”
“岂止如此。”
“我的朋友说过,警察一旦把私人感情带进工作,就会惹上麻烦。”
我踩死一只企图爬上我的鞋子探险的蟑螂:“我只是想抓住那个浑账东西。”
“你不需要大声说话。我只是瞎,又没聋,另外,我还没瞎得看不见贝丝的那些小小缺点。”
“这话怎么说?”
汤米摸索着去拿椅子旁边的手杖:“唉,我不想详细说,不过贝丝的男女关系确实很乱,和报纸上暗示的差不多。我知道原因,但我没说,因为我不想玷污大家对她的记忆,而且我知道这也没法帮助警察抓住凶手。”
他左右为难,一方面想道出真相,另一方面又想守住秘密。我说:“让我决定好了。我这个侦探挺有经验。”
“才这个年纪?从声音我听得出你很年轻。我的朋友说过,想当侦探你至少要在警队服役十年。”
“该死,别跟我兜圈子了。我来这儿全是自己的主意,不是来听你——”
我见到他面露惧色,一只手去摸电话,于是停了下来:“听我说,我很抱歉。今天我跑得很累,从家里到这儿的距离可不短。”
汤米忽然笑了,我吃了一惊。“我也很抱歉。我这么吞吞吐吐,只是想留你多陪我一会儿,非常失礼。我来给你说说贝丝吧,还有她的小小缺点,等等。
“你大概已经知道了她满脑子明星梦,这倒是一点不假。你大概已经猜到了她缺乏天赋,这也一点不假。贝丝为我读过剧本,一个人表演所有的角色,做作得可怕,实在太差劲了。我能理解别人说的话,所以请相信我,我就是知道。
“贝丝更擅长写作。那时候我经常坐在堂皇电影院里,贝丝为我描述画面,帮我对上听见的台词。她的描述非常精彩,我鼓励她去写剧本,但她和想逃离麦德福德的其他傻姑娘没有区别,一门心思只想当演员。”
换了是我,大开杀戒也要逃离这个地方。“汤米,你说你知道贝丝在男女关系上随便的原因。”
汤米叹道:“贝丝年轻的时候,两个恶棍在波士顿某处袭击了她。有一个真的强奸了她,有一个正要动手,正巧一个水兵和一个陆战队经过,赶跑了他们。
“贝丝以为那家伙会让她怀孕,于是去找医生作检查。医生说她有良性卵巢囊肿,永远没法生小孩。贝丝一下子发了疯,因为她从小就想生一大群孩子。她去找救了她的水兵和陆战队,求他们让她生个孩子。陆战队直言拒绝,但那个水兵……他利用了贝丝,直到调派海外为止。”
我立刻想到了法国佬乔·杜朗其——他说起过大丽花着魔似的想怀孕,还找了个所谓的“医生朋友”假装替她诊治,这才搞定了她。杜朗其讲述的这部分情节显然并不像罗斯·米勒德和我当初所认定的那样,是彻头彻尾的胡言乱语——现在看来,这是一条靠得住的线索,和贝蒂失踪的那几天有着莫大关系;“医生朋友”即便不是重要凶嫌,至少也是重要证人。我说:“汤米,你知道水兵和陆战队队员的名字吗,那个医生呢?”
汤米摇摇头:“不知道。但从此以后,贝丝就变得对军人来者不拒。她认为军人是她的救星,他们能让她生孩子,要是她当不上了不起的演员,她生下来的小姑娘肯定可以。真是可悲,但就我所听见的而言,贝丝只在一个地方称得上是个了不起的演员,那就是在**。”
我站起来:“你和贝丝后来怎么样了?”
“断了联系。她离开了麦德福德。”
“你给了我一条非常好的线索,汤米,谢谢。”
听见我这么说,他用手杖敲敲地板:“那就去抓住凶手吧,但别让贝丝再受伤害了。”
“我不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