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電話請了累積的最後幾天病假,在艾爾尼多無所事事地混了一個星期。我讀書看報,聽爵士樂電台,盡量不去思考未來。盡管知道已經結案,但我還是一遍又一遍地閱讀檔案。孩提時代的瑪莎·斯普拉格和李在夢中折磨我;簡·錢伯斯那幅裂嘴小醜畫像偶爾也會加入,小醜奚落我,透過臉上傷口形狀的黑洞對我說話。
洛杉磯的四份日報我每天都買,從第一頁讀到最後一頁。“好萊塢”標記引發的騷亂已經結束,沒有任何地方提到埃米特·斯普拉格、大陪審團對房屋缺陷的調查、那幢被付之一炬的房屋和屍體。我漸漸覺得有什麽地方不對勁。
我花了一段時間才醒悟過來——歸功於一個又一個鍾頭盯著四麵牆壁啥也不想——不過最後還是找到了到底是哪兒不對勁。
答案是一絲很難站住腳的直覺:埃米特·斯普拉格設局讓李和我去殺死喬吉·蒂爾登。他對我明目張膽地說:“要我告訴你去哪兒找喬治嗎?”這麽說非常符合他的性格,他要是遮遮掩掩,我反而會起疑心。李揍了他以後,他馬上就說了實話,讓李去找喬吉。他會不會希望李見到殺死大麗花的凶手時正在氣頭上呢?他會不會知道喬吉囤積了盜墓得來的寶物,希望借此讓李和我湧起殺意呢?他是否期待喬吉搶先發起衝突,結果是要麽除掉他,要麽除掉兩個惹出那麽多麻煩的或貪婪或多管閑事的警察呢?還有,為什麽?動機何在?為了保護他自己?
這套理論有個巨大的漏洞,也就是說,埃米特必須膽大包天到了幾乎有自殺傾向的地步,而埃米特卻不是會自尋短見的那種人。
既然喬吉·蒂爾登已經領受了懲罰——毋庸置疑,殺死黑色大麗花的凶手就是他——我缺少說得通的理由繼續查下去。可是,這其中還是有一個微不可查的鬆脫線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