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传

保护神圣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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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这些条款大多数都来源于可口可乐的商标管理部。到20世纪30年代晚期,公司防止商标替代和侵权行为的措施已经非常专业和完善了。公司的律师敏锐地意识到:如果听任商标陷入非特定的使用,他们将很快失去这个商标。阿司匹林、玻璃纸和自动扶梯都已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一提到“可乐”饮料就会受到强烈的谴责,因为它已经被称为麻醉药物了。

1938年,刚从佐治亚大学法学院毕业的贾斯珀?约曼斯十分紧张地参加了可口可乐公司招聘调查员的面试。“当你还是一个法律系学生的时候,你是怎样定位可口可乐的?”约曼斯对这个很特别的问题事先没有准备,便顺口回答道:“深红色的麻醉药。”面试官眉头一皱说:“贾斯珀,这是你最后一次称可口可乐为‘麻醉药’。可口可乐是一种不需要改进的产品,因此,它不需要任何添加剂。”

约曼斯是骨干调查员之一,负责检验假冒可乐。可口可乐公司的调查人员大多数都是年轻的律师,他们正设法节省资金来启动一个项目。同时,公司就此事出台了严格的规定,以确保其隐秘性。密探将一个热水瓶藏在军用防水短上衣里,然后进入一家可疑的冷饮店,点一瓶可口可乐,再悄悄将可乐倒入瓶中,作为以后分析的样品。之后,他立即详细记录这次行动的时间、地点以及苏打的供应情况。样品被热蜡封在一个小瓶子里,然后运到实验室进行分析。公司的一个老员工回忆说:“我们常常称它为秘密部门。那些家伙是你看到过的联邦调查局最亲密的伙伴。”

如果可口可乐的冷饮柜真的卖了假冒的可口可乐,老板将会收到一封警告信。如果随后两个样品都证实老板继续在销售替代品(假冒产品),就会同时派两个密探一起再去调查——其中一个作为即将提起的诉讼案件的证人。这一类案子基本上都不会开庭审理,因为大多数违反者都会选择庭外和解。即使遇到少数开庭审理的情况,可口可乐公司也没有输过。公司并不要求金钱赔偿,只是要求法官命令停止这种荒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