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传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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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斯塔布斯和法利在外国辩解与饮料有关的健康问题时,类似的问题也随着消费者运动的复苏而突然出现在美国。1934年,达西神情沮丧地告诉他的广告策划同事:“这股浪潮是和我们完全敌对的。”随着消费者运动的日渐深入,有关软饮料里的可卡因含量及其对健康的影响的传闻浮出了水面。除了健康问题之外,20世纪30年代的宏观局势及罗斯福新政的实施都给大的商业机会主义带来了危机。1935年出版的《掠夺中的伙伴》一书的副标题就警告大家注意“商业专政”,此书的作者大肆滥用可口可乐,指出这种价值一个镍币的饮料成本仅仅是半美分多一点。

罗斯福执政期间,食品药品管理局(以下简称FDA)食品管理部的官员们不得不回复成批的信件。学校官员和关切此事的父母们询问这种饮料是否有害于孩子们的健康,因为孩子们都对可口可乐充满了“盲目的热情”,常常是一饮而尽。一位老年妇女颤抖着双手询问可口可乐是否含有麻醉药,因为她的孙子是一名神学院的学生,有着“非常敏感的神经系统”,而可口可乐正使得她的孙子更加兴奋。一个来自盐湖城的女人写信,强烈要求禁止生产可口可乐。几位作家很想知道,可口可乐里是否含有人造肥料——这个问题实际上并不像听起来的那么奇怪,因为咖啡因的确可以用鸟或蝙蝠的粪便来合成。外界一直谣传,同时服用可口可乐和阿司匹林会让人很“兴奋”,或者相当于壮阳药,所以有人写信询问,后果真是这样吗?北卡罗来纳州的一个妇女抱怨额外的“配料”,因为她发现她的饮料里有一只很大的蜘蛛。她痛苦地写道:“从那以后,我一直觉得我胃里有毒。”后来,有一封信精确地描述了当时的情形:“每个人都说‘不要喝了’,但我注意到,大家还是跟以前一样照喝不误。我喜欢可口可乐。”

多疑的立法者和公众需要促使FDA官员定期往来于梅伍德和新泽西州之间,然后突然袭击梅伍德化学公司。梅伍德化学公司就是原来的谢菲尔生物碱公司,只不过名字不同而已,它是美国唯一为可口可乐公司生产萃取了可卡因的古柯叶的公司。虽然每瓶饮料里的可卡因含量相当于0.0012毫克芽子碱,但是每一次对商品5号进行的严格化学分析都没有找到一点线索。这种生物碱是一种隐匿的可卡因派生物,据目前所知没有毒副作用,所以这不是个问题,尤其是含量如此之小,更不足以造成危害。

然而,可口可乐公司的官员总是对FDA过度殷勤。到1939年,殷勤已经完全演变为阿谀奉承了。在罗斯福新政期间,消费者的自我意识逐渐觉醒,于是,在前一年(1938年),国会通过了一条有关天然食品、麻醉药和化妆品的苛刻法案,要求所有食品和饮料必须将其成分列明在商标上,这使得整个软饮料行业一片哗然。可口可乐公司尤其反对标记成分,因为这意味着公司必须公布其咖啡因的含量,而这正是伍德拉夫最忌讳的事情。

拉尔夫?海斯和本?奥勒特友好地拜访FDA的邓巴博士,但却无法使他动摇,于是,公司重新召集他们的瓶装商,组成了一个组织严密的地方游说团。接着,立法者和国家健康局官员的信件源源不断地涌到FDA,要求撤销对软饮料的含量标记要求。十一月份,美国碳酸饮料瓶装商协会的九个成员,包括哈里森?琼斯在内,与FDA官员会谈,抱怨这部法律的实施将使整个行业损失大约8000万美元,因为他们必须更换库存的瓶子。

显然,可以预见,哈里森?琼斯在这次会议中占据着主导地位。他声称,标记含量的要求会导致不公平竞争和欺诈行为的增长,因为假冒可乐也能合法地声称拥有相同的基本成分。为了强调他的观点,琼斯解释说,可口可乐瓶子的外形是非常神圣的,并且不能改变——可口可乐也不能列示成分含量。他用戏剧般的声音吟诵道:“人们一天要握它1800万次。即使盲人也能识别出可口可乐的瓶子。”

FDA屈服了,准予暂时免除标注要求,让软饮料行业有充分的时间获得一个适当的“身份标准”。一旦这样的标准是合适的——详细说明可允许的碳酸饱和度、咖啡因的数量以及酸度和甜度——标注也许就没有必要了,因为消费者能够自行查阅有关标准。饮料行业非常不愿意接受这样一个标准,他们设法延长这“暂时性”的豁免期限。起先,他们用二战爆发作为借口。多年来,虽然消费者一直都在向FDA抱怨可口可乐没有明确说明咖啡因的含量,但是他们始终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1966年,身份标准得以最终确立,但是公众并未发现有什么区别,因为可口可乐商标上仍然没有成分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