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還要從兩天前,一個冷颼颼的星期二下午說起。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開始了新的一天,像往常一樣,用咖啡和波本威士忌來平衡生活,喝咖啡讓生活節奏加快,喝波本威士忌則讓生活節奏慢下來。我當時正在看《郵報》,完全沉浸在所閱讀的內容中,甚至沒有注意到他把我對麵的椅子拉開,坐了下去。他清了清嗓子,我才抬頭看見他。
他是個小個子,一頭濃密的黑色卷發,兩頰凹陷,前額突出,下巴上留著山羊胡,上唇刮得幹幹淨淨,雙眸被厚厚的眼鏡放大,呈深棕色,充滿活力。
他說:“馬特,忙嗎?”
“不算忙。”
“想和你聊一會兒。”
“當然可以。”
我認識他,不是很熟。他叫道格拉斯·福爾曼,是阿姆斯特朗酒吧的常客。他酒喝得不多,每周都來四五次,有時帶個女伴,有時獨自一人,通常喝啤酒,聊一會兒體育、政治或其他時新話題。據我所知,他是作家,不過,我不記得聽他討論過自己的作品。但他顯然做得很好,所以不需要上班。
我問他有何貴幹。
“馬特,我有個熟人想見你。”
“哦?”
“他想雇你。”
“帶他過來。”
“這可辦不到。”
“哦?”
福爾曼正要開口,卻欲言又止。翠娜走過來,問他想喝點什麽,他點了一杯啤酒。我們尷尬地坐在那裏,等翠娜去拿啤酒,端上來,又走開。
他接著說:“情況複雜。他不能在公眾場合露麵。他,唉,躲起來了。”
“誰躲起來了?”
“這可得保密。”我白了他一眼,“好吧,好吧。假如你麵前的是今天的《郵報》,也許你已經讀到過他的事了。反正你也會讀到的,過去幾周,報紙上到處都是報道他的消息。”
“他叫什麽名字?”
“傑瑞·布羅德菲爾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