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拿機票,到奧斯陸,晚上十點二十分。”
“您的訂位代號是?”
“訂……”
“您訂位時沒有告知您訂位代號嗎?”
“有……等一下……請您等等……我找一下……XZ812。”
“哈特勒斯?”
“對,珍妮·哈特勒斯。”
“一共是五百九十二克朗。”
珍妮用卑爾根銀行的支票付了機票錢。
她已經很久沒來機場。她想這可能是她這輩子最後一次搭飛機出門,也可能是最後一次簽支票了。
“我的行李該怎麽辦?”
“請到對麵櫃台辦理。”
珍妮穿越機場大廳。櫃台有兩位工作人員,一位是年約三十歲油腔滑調的女人,以及一位與珍妮同年卻同樣滑頭的男人,兩個人好像才上完接待禮儀課程似的。珍妮決定到男士那邊。
“我馬上看一下。”珍妮遞上機票時他說,“不過,我都總是等到可以查驗票的時候。”
她又再次被看透,這是一天中的第二次。當然每個人都看得出來她病了。
她不解地望著這男人,咧著嘴笑得亮燦燦。
“珍妮!”他說,“難道你對我一點兒印象都沒有了嗎?”
“……”
“嘿,看著我的眼睛……”
“啊,安德斯!哎呀……我在想事情沒注意到你。安德斯·羅斯塔肯。”
“沒錯,一九六六年畢業考完後我送你回家,那時候真不是蓋的!”
“已經十七年了……”
“你不是結婚了嗎?跟特隆赫姆那個搞戲劇的?”
“對,不過後來離婚了……”
“那現在呢?”
“什麽?現在?”
“現在又恢複自由之身了?”
自由。珍妮一時無法會意過來。即使如此,她還是知道自己被激怒了。一個人“自由”到底意味著什麽?
“你要到奧斯陸?在那兒有什麽事要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