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
史密斯火灾海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部门。H.S.史吉姆森部长收。
寄信人 东京 G.喜亚兹
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我在前一封(十日寄出)的报告书中,叙述了项目搜查总部所持之单独犯案论调中的一小部分。接下来我将针对此推论加以检讨,关于犯人如何在短时间内分别在第一现场(府中监狱后门,三亿日元事件发生现场)、第二现场(国分寺史迹)、第三现场(府中市荣町空地)、第四现场(小金井市本町小区)这四个地方完成这么多项烦琐的动作,并且有办法高速驾驶两台轿车(卡罗拉)、一台摩托车纵横街头。
根据警方的推断,犯人是在十日早上六点前,从远方某处进入第三现场,将摩托车停在当地步行七分钟就到得了的晴见町小区,然后在七点左右把一台跑路用的卡罗拉(二号卡罗拉)预备好在第二现场,随后又步行十四分钟回到晴见町小区,前后加起来共二十一分钟的徒步时间。在倾盆大雨中被淋得像只浑身湿透的老鼠般的犯人,独自走在马路上长达二十一分钟,竟然一位目击证人都没有,前一封信已提过这个诡异的现象。第一次步行的区间在六点前到六点零五分之间,第二次则在七点前到七点十二分左右,这两个时段路上车辆与行人都应该很多才对,模样如此显眼的人走在街头,怎么可能没人注意到?从下手犯案往前推到六点前,往后延至九点三十分左右(被人看见卡罗拉从第二现场开出来的时间点),都只有目击“车子”的证词而已。
照以上这情形看来,或许根本没有人真正实行“徒步七分钟,徒步十四分钟”这个计划,除了推翻之前的假设外别无他法。
坚持此案为单人独立犯案,并坚信“犯人为徒步移动”的人认为,晴见町小区被犯人当成了“前线基地”,其实说穿了这个理论从头到尾都建立在假设上头。
当天早晨犯人分别在两个现场准备了一台摩托车和两辆汽车,由于考虑到了或许案发地点离他家不近,因此推理出“应该有个地方,让他前一天就先将车子准备妥当”,所以他们说“离现场较近的晴见町小区或许能被当成基地 ”。
这个论调或许是想象的成分居多吧,因为根本没什么物证,即便前一阵子传来附近曾有两件防雨车罩被偷的消息,也难以作为佐证。犯人在府中市有地缘关系,以当时的行政区来看,北边从小平市连接至北多摩郡,东边是武藏野市、三鹰市、调布市,南方是南多摩市,西方则与国分寺市、国立市、立川市、日野市等地相邻,并不排除犯人在这些地区也有地缘关系。所以扩大搜查半径,警方的触角延伸到周边各县市。
目前还没查明抢匪下手前一天,到底是从何处把那两辆车开来晴见町小区的,推测不出个所以然。该小区内也无人目击前一天有两辆类似这样的车停在这儿,十日早上也没人见到谁来取车,更别说看见到底是谁把车一次又一次地开走了。
将晴见町小区视为“前线基地”的假设完全建立在空想之上,而人们却又以此为根基衍生出犯人为独立犯案的想法。
总归一句话,如果犯人只有一名的话,那他非得把那两部卡罗拉先停在晴见町小区。至于以徒步的方式往来这个小区与第二、第三现场间,可以说完全是推理者脑中的臆测所虚构出来的情节。“徒步二十一分钟”却连一位目击证人也找不到,会不会根本从一开始便压根儿就没有“徒步”这回事。大家见到的只有车子而已,因此我判断抢匪作案的手法是利用车子代步而非徒步。
就好像电视主持人手拿着定时器,经过缜密的剧本排演过一样,竟然可以计算到分秒不差的地步,这两台车跟摩托车间的联络配合得天衣无缝,实在无法想象仅凭一人之力便能犯下这件案子。
我试着与吉姆·福田检讨单人涉案的论调合理与否,正如之前报告中所陈述的一样,刚开始搜查总部认为犯人不止一位,是案情发展到了中途,才突然改变了说法。
我读过犯人单人涉案的论述之后,发现这个理论其实是以极巧妙的方式组织起来的。特别是十日早上六点左右,一直到八点五十五分犯下事件之前约三小时的区间,荣町空地上(第三现场)与国分寺史迹(第二现场)摩托车与那两台卡罗拉彼此间的出入,都经过非常考究且致密的算计。确认重点在于这些目击者的证词(请参照前一封报告书)。
上午六点左右荣町空地上被布盖着的摩托车引擎发出声响,送牛奶的快递员见到路边站着一位身穿黑色人造纤维风衣(实际上是深蓝色的)没撑伞的男子,坚持单人涉案之说的人们认为,这代表着“犯人在附近观察地形”。他是真的在观察周遭情况呢,还是在等待着什么呢?我们不得而知。
之后经过一个小时,在七点零五分左右,有位名叫町田的人来到这片空地取车,作证没听见任何摩托车引擎的声响,所以也没留意是不是有台被车子防雨罩盖住的摩托车。单独犯案论者对此证言的解释是,犯人将引擎熄火了。
继续解析这位目击者的说辞后会发现,或许不是他没留意到有没有摩托车在那儿,有没有可能是摩托车根本就已经不在原地了?这样也说得通吧。町田的车停在离摩托车出现的地方蛮近的地方,在只能停车的停车场中出现一台被布盖着的摩托车,是任谁都会注意多看几眼的,更何况大多数驾驶者的习惯是,在出车前总会多花点心思观察周遭的环境。町田刚开始的说法是不确定附近有没有停摩托车,而不是说没听见引擎声所以没留意。对于这个证词的取得过程,警方常常是以半诱导式的问讯方式引导证人,例如从原先“没见到摩托车”的说法改为“没留意”。吉姆说日本警官在问讯时频频使用这种手法。
单人涉案的拥护者认为在嫌犯被牛奶配送员撞见,一直到町田来到停车场为止,中间有一个小时的空当。犯人在这片空地上清除之前为了掩人耳目而暂时将摩托车伪装的黑色碎布(看得出是剪下妇女服装专用的黑布,然后以十七枚晾衣夹固定在车体上),这一个小时是他进行伪装所需的时间,再包括之后撕下黑布,将摩托车恢复白色原貌所需的工作时间。
但这块空地可是附近居民公认的停车场,犯人真有办法在人来人往之下优哉游哉地进行伪装作业吗?他应该知道随时都会有人来取车。就犯人的心理而言,与其冒风险在这么容易被人发现的停车场,不如躲到没人打扰的安全场所进行这项工作。
根据单人涉案者的推论,在现场的那件袖子由内里翻出的外套左口袋中,发现了一些白色涂料(鉴识结果显示与白色摩托车上的涂料一致),由这点可证实犯人的确在那块空地上进行除去伪装的作业,但也有可能是外套掉落现场后被沾到的,也未必能证明是在此处涂白漆时印上去的。
我认为犯人在这块空地上根本没必要使用到白色油漆。怎么说呢,犯人应当在下手抢劫前两天到三天,就把摩托车从蓝色整个涂装成白色,等涂料完全干透以后,只要单纯地在干燥车体上用十七枚晾衣夹固定住黑布即可。这种涂料是装在罐中按压后喷出雾状的压缩油漆,因为马上就会干掉,所以通常称之为快干漆。由此可见这项作业大概只能在没人会撞见的秘密基地中完成。外套沾上的涂料应该是在那个时候沾上的,在空地上也找不到分毫白色油漆的痕迹。
循着这个思考流程可推测出,在六点左右牛奶配送员目击到空地中“布盖得好好的,却传出引擎运转的声音”的摩托车,再将町田七点零五分去空地取自己的车时却“没注意到”(实际上会不会是已不在原处了?)有没有摩托车的证词合并考虑进去,或许犯人六点多时去了趟空地,之后又不知骑到哪儿去了,可以试着从这个角度推理看看。
到了那个地方(秘密基地应该就在附近隐蔽的地方),犯人将黑布从摩托车上取下后,就当场处理掉那块黑布,这样一切不是比较合理且自然得多吗?坚持此案抢匪为单独行动的人认为,犯人是在从空地回到晴见町小区的途中,在那段大约七分钟的路途中“直接把黑布扔进下水沟或河里了吧,雨下得那么大,黑布应该一下子就被冲走,所以我们才没发现”。我的说法跟这比起来岂不更合情合理?
用快干漆伪装成白色的摩托车,以黑布覆盖住,照理说在下手的大日子来临前,应该没有一个抢匪会笨到骑着它到处溜达吧,但又是出于什么理由在案发前数日直到十日清晨四点五十分为止,各式各样的可疑摩托车一一被举发。其中有蓝的、豆沙色的、红的、白的,就是找不到任何证词显示,有人曾目击过乔装成黑色的白色摩托车呢。
我们没有立场跟搜查总部调阅所有“目击者证词”的录像带,调查单位大概是觉得民众“没必要知道”,因此不予以公开吧,所以现在我们可以读取到的只是经由搜查总部认为“必要”的证词而已。
最令人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合理”,似乎仅仅是以是否与搜查总部的推断相吻合来当作唯一的判断标准。搜查总部中虽然分为单人涉案与犯罪集团两种派别,而在一堆目击者证言当中,警方也可能只提出适合为自己论调佐证的部分,至于其他证词则完全忽视甚至干脆不发表。开庭时检调单位也同样会尽量隐瞒不利于自己的证据。
在无法调阅所有“目击者证词”的录像带、眼前所见所闻的一切信息都来自于总部筛选过的证词的情形之下,一个个单独检视自然有其客观性存在,但整体综观而论,其客观性必须打个非常大的折扣。
很多人都判断犯下此案的抢匪人数“大于两人”。计划当然是越缜密越好,不能因为心存侥幸而把好运发生的可能性一并算入。刚开始若一味地期待着奇迹的发生,之后计划实行起来一定会漏洞百出的。将幸运值列入计划当中的人是冒险主义者,而缜密的行动计划者认为只要稍有差池,便会掉入万丈深渊的地狱中,没理由将性命交给偶发性的好运,所以在整个行动设计之初便应该排除掉这个最危险的因子,只能以最高概率为基础安排整个行动。
大家认为“犯人为双人组”的想法其实是因为思考过一人独自作案执行上的难度。若假设抢匪为两人以上的话,便降低了不少奇迹发生的可能性。犯人独立作业的话是必须仰赖非常多的“运气”, 偶发状况也变得非常多,实践度不仅下降两成,可能还会下降高达三成之多。如果是以两个人来说的话突发状况则会少很多,并且可以提高成功率。
而且两人同伙的话不只能将成功的概率从两成提高到四成,或从三成提升至六成,不是这么单纯地以倍数计算出来的。因为是两人同心协力所以将产生加乘的效果,不只能将成功率提高到六成而已,还可以高达八成!二乘二不等于四,二乘二可能变成六甚至八,这就是两人合伙相乘之下的附加价值。犯人为两人以上同伙或犯罪集团的话,这案子好像变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
单人涉案论的推理随着时间演变与跟进,侦查目标渐渐指向,犯人在本町小区停车场中将分装在三个铝合金箱子里的现金取出,搬到了另一台车上之后,再将车子开往目前仍无任何相关线索的第五现场(靠近抢匪的秘密基地?)。
不过在总部里头也冒出了许多不一样的声音。小区内人来人往,抢匪应该不会想就这样把现钞在大家眼前搬来搬去吧?犯人或许是直接将卡罗拉从第二现场驶离前往秘密基地,在那儿将现金从铝合金箱子里取出后,再将车子开回本町小区停放。
坚持单人涉案的人们针对这番论调做出了答辩,他们说小区内虽然人多嘴杂,但这反而造成了警方办案上的盲点,因为住在公共小区里头的人们普遍只是自扫门前雪,这部卡罗拉难道不是在案发后五个月才被发现的吗?而且卡罗拉的车体与轮胎都被洗得干干净净,证实这辆卡罗拉是在雷雨中被开来这个小区停放的(十日早上的降雨时间是从清晨开始到上午十一点左右)。
暂且不论这些争论的细节,我个人认为,将卡罗拉驶离第二现场,直奔秘密基地后再将现金取出,然后把空的铝合金箱子堆在后座,再把车子开回本町小区并盖好防水罩,抢匪是依然有可能在十一点之前完成所有动作。
单人涉案的根据在于车体被雨水洗刷过,车罩也因为吸饱了雨水而变得沉甸甸,所以后来才裂开而无法完整地遮住车子,总部中某些人举证出这一点来证明车子是从第二现场直奔第四现场的本町小区,犯人于同小区当场将现金取出并处理完毕。但仔细想想,只要在十一点前将载着空箱子的卡罗拉,从秘密基地开回此小区停放,不也有造成车子被强烈雨势打湿的相同条件吗?
以带着三亿日元在身边的犯人心理状态而言,当然希望越能够早一刻脱离容易被警察捉住的危险区域越好,府中市可是这个区域的中心枢纽呢,犯人的心态应该是能早一分是一分离开府中市,能多逃一千米是一千米,尽量来延迟落网的时间,也就是说他不只想赶紧离开府中市一点点而已,所以怎样都无法相信他会选择在有这么多双眼睛注视下的本町小区内整理赃款。
先把三亿日元藏到秘密基地去,犯人才有办法真正松一口气吧?我觉得他是之后才好整以暇地将车开回弃置地点,然后在那儿处理掉让犯人觉得很棘手的三个大型铝合金箱。特征如此明显的空箱若随手扔掉一定会因此暴露行踪的,所以他趁十一点前雨还在下着的时候,早早用卡罗拉载着空箱又回到了住宅区。以上就是我的推测。
我的看法只有一点跟单人涉案论者一致,那就是犯人选择将跑路用的卡罗拉弃置在本町小区的理由。云雀之丘小区附近被偷的那部普利斯,还有次年八月在小平市公寓楼下也被偷走了一部普利斯,前者经过一年又四个月,后者则是将近四个月,就这么被撇在人来人往的停车场中完全处于被忽略的状态。这跟爱伦·坡的作品《失窃的信》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这个结果是犯人一开始便计划如此的,还是当日无心插柳所造成的呢?
我的想法是,抢匪该不会是看到不久前也有两辆赃车被弃置于本町小区内,索性有样学样,把跑路用的卡罗拉也丢在这儿吧?一定是的,之前的窃车贼跟三亿日元抢匪一样,不过我这里说的“一样”指的是,不仅仅是同一个人那么单纯。共犯如果是盗取这两部车的窃贼的话,那么三亿日元事件的主要嫌疑犯,一定从共犯那儿打听到了他之前手痒偷了的车,在经过了四个月甚至是一年四个月,也就这么大剌剌地停放在本町小区而谁也没被惊动的事迹,因此触发了他的灵感。我这里所说的一样指的是一样的手法。
综观这起三亿日元事件,有一股犯罪集团的腥臭味直冲脑门。下手前先偷车是惯犯的老招数。嫌犯遗留下来的多达六十多样、细分下来将近七十样的物品中,除了属于嫌犯的个人物品(人造纤维外套与猎帽)和几件“新买的东西”(改装假警车用的红灯、电源开关、不锈钢制的毛巾架、饼干空罐、制烟筒等物品,或许还可以将参考了《电波科学》杂志所改装偷来的电子扩音器包含在内),除此之外全都是偷来的赃物。当然,没有一件遗留物上能找到指纹或掌纹,可见犯人是多么小心翼翼,是戴上手套后才触摸取用这些物品的。可假定此人有犯罪前科,所以他的指纹在计算机数据库中可以查询得到。
无论是从犯人原先便持有物品,或后来才“买”的、偷的东西上都挖不出一丝一毫的线索,可想而知此人为老手中的老手。从两台卡罗拉到那台摩托车开始,一直到为数众多的赃物看来,实在无法不作此案实为两人以上同伙犯案之想。搜查总部于是乎又打出一开始的结伙犯罪之说。
史吉姆森部长阁下:
方才的报告书中曾提及一位青年的事情,希望部长能多留意。在这儿略为重申以唤起部长的记忆。浜野健次,二十二岁,平日品行不良,屡屡犯下刑事案件,常出入警署拘留所,罪名多半为盗窃、恐吓、暴力行为,盗窃中包含了汽车盗窃案。他隶属于立川市不良少年帮派中的一员,在团内混得不错,还当上了大哥,常与小弟们骑摩托车暴走呼啸于大街小巷间,有雷族之称。三亿日元事件发生六天后,辖区警官曾前往与弟弟浜野同住、位于三鹰市的姐姐夫妻家中,但没能进门,姐姐曾对警官表示弟弟不在家。浜野健次于隔日清晨将氰酸钾加入红茶内,自杀身亡。
搜查总部针对这位名叫浜野的青年是否涉及此事件,展开地毯式的搜查,但人都死了,不管怎么努力也无法举出什么确实的证据,所以后来似乎也不了了之了。
三亿日元事件的犯人合成素描显示,此人年龄介于十八到二十五岁之间,交叉比对数名目击者的证词之后,推断犯人的实际年龄应该比外表年长,尚有相当宽裕的修正空间。身型瘦,脸很长,有双细长的眼,鼻梁挺直,嘴唇非常薄,身高约一百六十八厘米,给人的印象就是个皮肤白皙的乖男孩。基于前封报告所述之理由,这张嫌犯的合成照被印制成传单四处发放,虽然搜查总部中有些人认为还需要再修正,但如果这张图正确的话,浜野还真像合成照中的那个人。事情走到了这个地步,还是走一趟辖区派出所找处理此事的警官问个清楚吧。但我在之前那封报告书中曾提到过,现在调查单位对于这位名叫浜野的青年的大小事都绝口不提。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位青年永远安息了,将众人这么多的疑惑也一并吞进肚里去了。三亿日元事件的犯人似乎对于摩托车与各式轿车的驾驶方式十分熟稔。嫌犯会开的银行运钞车型为一九三九年塞德里克车款,那两台卡罗拉他也开得很好,伪装成白色警用摩托车的山叶重机350R1,更别说在保谷市云雀之丘小区被偷的普利斯、蓝鸟,在小平市公寓被偷的普利斯,在八王子市被偷的本田机车。如果这几起案子的窃贼跟事件嫌犯是同一个人的话,此人对于路上运输工具的专业程度实在令人佩服。浜野这位青年完全符合以上这项条件,特别是驾驶摩托车的技术应当更加纯熟。在猛烈的雨势下高速疾驶着一辆还盖着布的摩托车已经很不容易了,竟然还能超得过运钞车并迫使它停下来,其驾驶技术之高超,令人屏息。
因总部提出单人涉案的论调所以判断浜野健次与本案无关,其理由为事件发生前送去多磨农协的恐吓信中的笔迹与本人不符,以及恐吓信送达的时间点浜野被拘留在警察局内,不可能发任何信。光这两点举证就消除了浜野的嫌疑,再加上他十二月九日晚上到十日清晨都跟他的同志恋人待在新宿旅馆内,他有完整的不在场证明。这在前一封报告书中也曾提过。
但持单独犯案之说的人坚信,案发前发给农协这些地方恐吓信中的笔迹,应该就是真正下手抢劫的人,因为全程独立作业的话一定得使出“声东击西”的战略,否则很难成功,操纵恐吓信(其中还包含恐吓电话)的嫌犯若另有其人的话,岂不让单人犯案之说不攻自破了吗?这样好了,我就站在两方的立场来模拟看看。
我不仅比对了多磨农协遭受到的五次威胁(刚开始是电话,接下来是威胁信)跟寄到别处的威胁信,还有多磨警局接到过的两次威胁(电话跟威胁放火的警告),所有的威胁行动都在一九六八年(昭和四十三年)八月二十一日戛然停止。除此之外到案发前四天的十二月六日为止,日本信托银行国分寺分行店长的恐吓威胁已经中断长达三个月之久,这点的确值得注意。
为什么之前以近乎执拗的态度来频频寄发恐吓信的犯人,竟然能容忍自己让这个威胁行动中断达三个月之久呢?与其想象犯人心中又在打着什么鬼主意,不如想想或许是恐吓犯身边出了什么差错也不一定呀,或许是横生的枝节自然而然地让犯人无法再行恐吓了呀。
比如说恐吓犯可能生病了,或是遇到交通事故了,也可能是出国旅行了。我的假想状况是,他该不会是犯下了什么罪所以被迫与社会隔离了吧?这名男子与抢匪应该不是同一人,他只是个时不时让警方头大的麻烦人物罢了。
我还考虑到这批恐吓信中的用词遣字掺杂着大量“警察用语”这个特征。
他会使用“驾驶者”“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防弹背心”诸如此类只有警官、自卫队、保安人员或是与军方有关的人士才会使用的专业术语。说得出防弹背心也就算了,特别的是他使用驾驶者这个词而不是称之为司机。当警官质询的嫌犯不愿轻易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时,警察通常会搬出“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诸如此类的话术吓唬对方。在多磨农协第一次收到恐吓信时,信中有句话便写道“你可能以为我在吓唬你,但你敢违背我俩的承诺试试看”。这语气十足就像是警察恩威并施的谈判伎俩,成功地让被恐吓的一方心生畏惧。
像这类的“警察用语”不只是从旁人口中随便听听就能得到的常识,就算是凑巧听见,也得对这些用语产生强烈的印象才能牢牢记在脑海中吧。犯人应该为现役警察或是前警察,或是在充斥着一堆警察的环境下待过的犯人,所以我们应当锁定这类经验丰富,且有可能熟悉警察用语的人。
除此之外,在电视电影中上映的戏码中出现的刑警台词也都有警察用语。在发给多磨农协的恐吓信当中甚至还以“只准派女人或小孩摇着白旗,把钱交出来”这句话来指定对方的付款方式,简直是模仿数年前上映、由黑泽明监制的《天国与地狱》这部影片。
“警察用语”实在太泛滥了,一旦考虑到传媒这层可能性,如果立即将警方用语与真正的警方人员联想在一起的话也未免太牵强。但我不愿排除接受警方侦讯经验丰富的人这个可能性,我脑海中第一个浮现的族群便是不良少年。
“特征”在这非常状况下衍生出各式各样的解读。举例来说,犯人在恐吓信中他认为非常重要的字句旁边,会以●─●─●加重语气,而非以顿点表示。这与摩斯密码中的表现方式雷同,因此可以假定犯人为具有电信技术的人,而建筑设计图中也有配电图,所以犯人也有可能是营造业相关人士(总部中也有人赞同这个想法),除此之外道路地图中也会以类似这种形式的点与线标注每个区间之间的公里数。这或许正好解释了为何嫌犯驾驶技术会如此娴熟高超。
所有的特征中有一样无法做其他解释,代表着近乎绝对性的象征,那就是整个事件当中,骑着白色假警用摩托车上的嫌犯身上穿的假警察制服。那件制服可不是什么假货小道具,看起来挺货真价实的。之前我有提过犯人没遗留下安全帽、制服和长靴。
这次调查行动中雇用了一名与警方关系良好的日本籍助手,其原本的职业是新闻记者,我请他帮我调查租借警察制服的相关规则。租借给警察的全套制服是除去枪支的,管理制度非常松散,现任警察中还是会发生有人持有两套以上的旧制服,堆在家里未缴回的案例。
我目前先将现任警官与其家人摒除在讨论之外,想先思考一下还有没有别的渠道可以取得类似的制服,于是我脑海中浮现了“警卫”这两个字。这些称之为保安人员的人被保安公司派遣到各个公司行号、工厂、公共设施等地,而他们的制服跟警察的颇为神似。我到百货公司之类的停车场,第一眼乍见站在入口处疏散通行车辆的警备人员,总会误以为是交警,因为他们跟交警一样佩挂着绿色绣线的臂章。
我此时回想起浜野健次的姐夫就是保安公司的员工。他虽然现在担任管理的职务,但直至强盗事件发生的来年,他还是名穿着保安人员制服值勤的警卫,而浜野健次又与姐姐、姐夫住在一块儿。
这位姐夫的伯父是保安公司的社长,又正巧是位退休高级警官,即便到了今日在政商界仍拥有许多知交。大概就是震慑于他的威名,所以当他姐姐对警察说浜野不在家时,警方也不敢硬闯就撤退了,前封报告书中也说明了搜查总部的人对于浜野健次的相关数据至今仍三缄其口。总部里,特别是拥护单人犯案之说的人们极力主张“浜野是清白的”。
浜野健次的姐姐是个非常坚强的人,她的老公是保安公司的员工,性格也十分老实木讷,凡事都交给能干的妻子打理。周遭的人对他们夫妻俩的风评几乎一致,我想与事实大概也相差不远。健次大概也拿他姐姐没办法,所以他一个月当中有半个月都在外漂泊,对姐姐而言他来去如烟。每当健次被关进拘留所的时候,他姐姐还会亲手烧一顿好菜,装在豪华的便当盒中托人转交给他,这位姐姐溺爱他的程度由这个举动可见一斑。甚至还一度传出在姐姐托人带进拘留所的便当中,藏了一瓶迷你尺寸的白兰地被值班警员发现的糗事。
这位频频犯下盗窃、恐吓、暴力行为等非法行为,出入拘留所如走自家后院般寻常的弟弟,对这位严厉的姐姐而言,就如同一颗不定时炸弹。当着丈夫的面,姐姐非得装着一副再闹就断绝姐弟关系的模样,但在丈夫见不到的时候马上又转换成庇护者的角色,而凡事受妻子支配的懦弱丈夫当然半声都不敢吭。
为什么让警方如此头痛的健次一次都没被起诉呢?据说也是因为他姐姐到处去跟警察“说情”的关系,但警方为何如此容易买单呢?全因为背后有个在政治圈人面很广、曾担任高层警官的伯父,传言他人虽不常现身但威名响叮当。不过这家保安公司成立的时间较晚,仍处于惨淡经营的草创时期。
浜野健次在警察间吃得开有助于他混帮派,因为每次都能逃过被起诉的命运,连跟他一起涉案的共犯也能免于刑责。这个特权竟然连地方上的流氓也听到了风声,江湖上谣传着即便兄弟已送检待审,只要去拜托健次马上就能把人给弄出来。他才二十二岁就做到集团中大哥的位置,头脑可不简单。
他的好兄弟异口同声地表示,健次绝对不是那种会自杀的人。这样的一位男子又为何会为了警官拿着不相干案件的逮捕令,在天未亮前自杀呢?再说用来自杀的氰酸钾又是从哪儿取得的呢?
接获姐姐报案的辖区警员派巡逻车与救护车(考虑到服毒者需要急救)赶到公寓时,只见餐桌上放了一只红茶杯,健次从椅子跌落到地板上,已气绝身亡。即便已无生命迹象,双颊却呈现一抹玫瑰色,这是服用氰酸钾造成窒息死亡的尸体特征。警察将茶碗底部残留的些许红茶带回局里化验,证实为氰酸钾。
姐姐与姐夫在六个榻榻米大的那间房中熟睡着,而健次就在隔壁四个半榻榻米大的房间里。至于他何时起床,从热水瓶中倒水泡红茶喝,姐姐与姐夫声称完全不知情。警察在录取夫妻俩的口供时,他们都说根本没猜到茶里有毒,可能是健次不知从哪儿弄来的吧。夫妻俩听到弟弟倒地的撞击声后,起床察看的时间是在凌晨三点四十分,当时应该是刚服毒。氰酸钾仅需一分钟左右就能让人死亡。
接着夫妻俩叙述了前一天晚上健次的情况。一大早就出门的健次回到家大约是晚上十一点左右。刚从值晚班处回家的姐夫在家等门,因为他从姐姐那儿听说了,白天时有辖区警察来家里要人,于是对健次的放浪行为狠狠训斥了一顿。由于健次平素品行不良,所以姐夫马上怀疑他一定又闯了什么祸,劈头就骂健次老是恶形恶状的,为他们惹了很多麻烦出来,从明天起滚出这个家吧,以后别待在这儿了。健次这次异常地沉默,姐夫推测这番话或许是让他自杀的原因,但健次没留下任何遗书。
姐夫的供词有不少疑点:第一,辖区刑警白天到公寓时大约是下午一点,那时候很明显健次就躲在房里,警察们知道他假装不在家,但姐姐强烈拒绝警察进屋,所以只得空手而回。但问口供时夫妻俩却口径一致,坚称健次一大早就出了门,到晚上十一点多才回到家。
第二,健次会因为姐夫严厉斥责说要断绝关系,所以过于悲伤而自杀吗?他应该宁可跟他那群狐朋狗友在外头租间公寓,也好过跟啰唆的姐姐与姐夫同居吧。打工的空缺一大堆到处都有(当时日本正值“经济高度成长期”,到处都在征人),如果打工还不足以支付生活费,用抢用偷的总行了吧,衣食无缺应该不是问题。
仅仅因为姐夫的责骂就悲伤到要寻短见,不像他的个性。健次才没那么纯情热血呢,而且他的同伴们都异口同声地说他不是会自杀的人。
而姐夫竟会做出斥责健次的举动,这点也稍微有点不自然,以他老实寡言的个性,要说这些话,也应该是由他老婆(健次的姐姐)发言才对。这番说辞应该是他老婆在跟警官谎报健次不在家后编造的吧。
我认为如何取得氰酸钾的途径就是解开以上疑问的钥匙。搜查总部虽然从未公开发表过,难道我们就没自己的门路取得信息了吗?
我那三位日籍秘密调查员的办事能力非常强。经过一番努力之后,终于找出他是如何取得氰酸钾的。
这些氰酸钾是姐夫在市区的某间药品大盘商那里取得的,总共是五克的量。零点三克便足以置人于死地,如此猛烈的毒性何必要搜集到五克之多呢?
——姐夫看起来应该是原本另有打算,所以才先跟对方取这么大的量的。这家药品大盘商说他自己店里的保安业务也是委托这间公司负责,这家公司中“了不起的大人物”都亲自开口拜托他了,于情于理能不答应吗?将剧毒的氰酸钾放入袋中,用一九六四年(昭和三十九年)八月五日的R报纸包起来交给对方。这真是起惊人的内幕情报,药品大盘商虽没明白说出口,仅用“了不起的人物”带过,但谁都知道应该就是社长本人,而这家保安公司的社长就是姐夫的伯父。
在此我本人、吉姆还有另外三名得力助手为了这条惊人的情报,开了一次秘密会议来商讨对策,因为事情的变化已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期。姐夫从市区药品大盘商那儿取得氰酸钾是在一九六五年(昭和四十年)年的九月,而健次自杀身亡的时间是一九六八年(昭和四十三年)十二月,中间隔了将近三年的时间。
我们进行的秘密会议中,主要针对以下几点做研讨与释疑:
①健次的姐夫于一九六五年九月从药品大盘商购入五克氰酸钾的目的为何?是想要以暴制暴亲手解决小舅子?还是担心将来夫妻俩可能会遭到健次的毒手,万一最坏的情况发生了,至少还能将他毒死自保呢?
②会不会是姐夫私下偷偷询问伯父如何取得氰酸钾时说漏了嘴,伯父也很同情他老是为了这个小舅子伤脑筋,同时也暗自察觉了他的动机呢?
③健次的姐姐是否知道了丈夫的意图进而协助他呢?因为警察老是来家里捉犯下恶行的弟弟,这也不是个长久之计。
④健次会不会是翻出姐姐姐夫偷偷藏匿多时的氰酸钾(只有一小部分用于健次自杀,其余的毒物应该是藏在天花板深处)而后“服毒”自杀的呢,还是夫妻俩共同谋杀害健次然后布置成自杀呢?
⑤有没有可能是姐姐、姐夫发现健次是这次三亿日元事件的主谋,所以取出三年前准备好的氰酸钾,于一九六八年十二月十七日凌晨三点四十分将他杀害了呢?
针对以上的假设问题,四个人全部都回答“YES”。加上我这一票的话,五个人全部举双手赞成。
我还特地提醒大家公寓房间桌上的红茶杯只有一个。
针对我的质疑另外四个人回答我说,这一点儿不是问题,姐夫与姐姐早就在叫救护车之前收拾好他们喝无毒红茶时用过的杯子了。从一开始姐姐夫妻俩突然邀请健次要与他来个三人茶会时,就只有健次的茶杯里加了氰酸钾!就在凌晨三点四十分这个毫无争议的时刻,被夫妇俩疲劳质问到这么晚,终于承认自己犯下了三亿日元事件,既然该说的都说了,还是明天再来想如何善后吧,健次当时可能心里面想着“这么晚了,喝杯茶好去睡觉”,没想到……我的助手们左一句右一句轮番接话,推理顺利地进行下去。我对于这个假设很满意。
如果要再加上一些我个人的想法的话,我还有一点怀疑,如此宝贝着弟弟的姐姐,真的忍心毒杀亲弟弟吗?姐姐可能一方面也利用了世人对自己的刻板印象吧,再说,在日本国内闹得沸沸扬扬的三亿日元抢劫犯竟然是健次,世人将如何看待身为姐姐的自己呢?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可以理解她为何会拿出原先就预备作为防御武器的氰酸钾,并转用在这个重要时刻毒死亲弟弟。
还有另一个因素,那就是保安公司的社长从一开始,便对这位侄子的小舅子十分火大,他认为这老兄总有一天会闯下大祸,虽然目前他还不知道健次就是三亿日元事件的主谋,但他老早就担心自己的名声会被他连累,所以一直在暗中调查着,顺便教导侄子夫妇如何做好自我防御,而帮助他们取得氰酸钾也只是权宜之计吧。社长在政商界有着崇高的地位,而这间保安公司又是新创没多久,是正处于即便奋力追赶也很难跟上老字号同业的窘境,就靠着员工与社长苦撑着。如果侄子的小舅子犯下了这起三亿日元事件,对这家公司的形象有如致命的一击。
这只是个假设性的问题,如果健次在喝下加了氰酸钾的红茶前,向姐姐与姐夫坦承自己犯下了这起三亿日元事件,那么他是单独行动,还是有同伙共犯呢?这点是我们从一开始便非常想厘清的问题。
我确信犯人不止一人,即便故意用左手书写,恐吓信上头的笔迹也绝对不是健次的。恐吓信上的邮票背面残余的唾液显示此人血型为B型,但健次的血型是A型。而且健次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当大家接获恐吓(信件、电话)的全面攻击时,健次还在警方拘留所中。根据单人涉案之说的理论否认健次犯下此案,兜一圈之后还是绕回了此案有共犯的说法。
不过大家最在意的那三亿日元现金到底藏到哪儿了呢?目前大家都还不知道。
健次该不会将三亿日元带回姐姐家了吧?因为这么大的一笔金额绝不可能借放在朋友家。我们还得找出可供犯人用快干漆将蓝色摩托车改装成白色的秘密基地,这也是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十日早上六点左右,在摩托车抵达第三现场(荣町空地)之前是“从哪儿骑来的呢”,实行抢劫前那两部卡罗拉是不是真的被停在“前线基地”了呢?还有,犯人驾着二号卡罗拉逃跑后又是在何处将三亿日元取出的呢?还有最后藏匿现钞的地点,这些都是未解的谜,而这所有的问题箭头全指向犯人的秘密基地。
我目前推断犯人应该不会选用立川美国空军基地当成秘密藏身处,因为这一带简直就是立川区不良少年的聚集地。不良少年很容易跟基地里操守不佳的工作人员勾搭上,浜野健次会不会跟这基地里的人也混熟了呢?虽然美军基地拥有治外法权,是日本警察法眼无法深入的地方,但把这里当成秘密基地也称不上安全。
在立川美军基地的东侧走甲州街道(岔路也都畅通无阻)可直接通往府中监狱附近,走国立市内南武线北侧的那条路的话,可以从府中市的学园路穿出来,总路程还不到八公里。这个距离以山叶350CC的机车,在行车稀少的清晨路上飙一趟,即便在雨中也只要花个十分钟左右而已。开卡罗拉的话也顶多十三分钟,我想机车与那两台卡罗拉在案发当日的清晨,都是从立川来到这儿的。这个推论比前天就把那两台卡罗拉先开到“前线基地”荣町停放的说法更加合理。
将现金搬到二号卡罗拉后,离开第二现场国分寺史迹的时间为九点三十分左右(根据目击者的证词),随即赶往位于立川的基地,将铝合金箱子里的三亿日元取出暂时藏好,把箱子堆回车上,往东开回本町小区,雨一直下到十一点,对抢匪而言时间非常充分,应该来得及完成所有程序。搞不好十点四十分左右就能回到本町小区。
当天早晨六点摩托车来到荣町空地,时间有点过早,那是因为跟共犯约好了在这儿碰面,可能是要商量什么事吧(时间越早人越少)。犯人就让引擎持续运转着站在一旁,其实是在等他的同伙(此时正好被牛奶配送员撞见),没想到对方竟然放他鸽子,犯人一刻也不多停留便扬长而去。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七点零五分左右当町田先生来到空地取车时,并没有见到任何摩托车的原因。
我们不知道犯人骑着摩托车到底去哪儿了,又或许他的共犯是在日野市也说不定呢。根据最近市民举发的情报显示,在案发当日早晨日野市某工厂附近,曾有人目击到一名年轻男子站在一辆白色摩托车旁。
一名调查员带回了新的情报,新情报显示出立川附近的不良少年集团中,有位摩托车驾驶技术高超、年约三十岁的男子与健次私交特别好,但他与其他少年相处得并不融洽。这名神秘男子事发后便人间蒸发,说不定他便是此案的共犯。搜查总部打探到这个线索之后修改了无数次犯人的计算机合成素描,不知画出了多少张三十岁左右男子的面孔。单独犯案的拥护者认为这位三十几岁的男子便是罪犯。
我推测这名男子是发恐吓信跟打恐吓电话给农协和警察局的人,血型为B型。在昭和四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到十二月五日为止约三个月的时间,恐吓行动中断。可假设此男子遭受不可抗拒之力,比如生病或发生交通事故等原因,或者他其实是隶属于立川美军空军基地的日籍雇员,可能被派到其他的空军基地出外勤也不一定。如果从他处发恐吓信的话邮戳会泄漏出他的所在地,打长途电话露出马脚的风险就更高了,所以不得不保持沉默。
不过我们感到最困惑的是那三亿日元的去向,我不认为他们会将那么一大笔钱原封不动地藏在立川基地。
吉姆的想法是,时至今日或许他们还没起内讧拆伙,头头将三亿日元先寄放在别人身上,并约定好大家在这个案子的追溯时效过去之前全都保持沉默,一起等待适当的时机再来分赃。
这是非常有趣的推理,但我无法赞同。我不觉得这起犯罪实行起来需要这么多人参与。
我们拿出搜查总部不经意泄漏出来的“目击者”情报,一次又一次地检视。其中有一条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在十日下午一点左右,在阿佐谷附近的青梅街道,有一台小型休旅车突破警戒线的盘查,之后猛踩油门往环状线七号公路逃离,从后座的窗户瞥见一小部分堆栈箱子(当时警方只知道通缉银行的运钞车塞德里克)。
我们还不确定这行径可疑的休旅车,是否就是将三亿日元搬到秘密基地的运输工具。
但这条线索给我带来了灵感,现金有没有可能其实是从府中、立川运往市中心呢?这是一个全新的思考方式。
那三亿日元,有没有可能就这样运到健次姐夫工作的那家保安公司去了呢?将外包装改过,假冒成某公司托管的物品拜托警卫看管,有没有这个可能呢?
托管的物品装成数个箱子,看起来就像是非常重要的东西,警卫一定会将它们收到保安公司仓库的最深处,如此一来外人是怎样都不会发现的,连内部的员工跟其他警卫应该也不会留意到。除此之外,还有专人慎重地保护着这几箱物品呢。
我开始着手调查这间保安公司的经营状态,发现这家公司从一九六八年起(昭和四十三年)便开始迟发员工薪水,处于苦苦经营的局面,来年一九六九年一月起却不再迟发,但到了一九七二年初,又再度迟发薪水。
这意味着什么呢?会不会是这家保安公司于一九六八年十二月涌进了三亿日元的现金,所以从来年的一月起就有办法发出一百五十名员工薪资,就这样持续过了两年,钱大概也用得差不多了。当然,公司不会将号码已被记录存底的五百日元大钞放进要发给员工的薪资袋里。
在公司内部铁定需要几名协助者才能将这件事完成。我推断是社长、社长侄子,也就是健次的姐夫。
我猜测这起犯罪应该是由健次以及那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一同策划的,但消息走漏,让他的姐夫与姐夫的伯父发现。健次的朋友们都知道他之前锁定立川市的百货公司,他还计划要趁东京赛马开赛时袭击那边的办公室呢。这些犯案前的预演与规划非常公开,谁都晓得,只是大家都没有想到他真正的目标是要抢劫那三亿日元。
于是乎,姐夫与伯父提议为健次夺到手的三亿日元提供保管地点。保安公司本来就是个很隐蔽的场所,不仅警察绝想不到要往这里查,也与人们对于保安公司的既定印象相左,还有什么地方比这儿更安稳呢?健次与他的同伙接受了这个提议,在十日早上抢劫成功后便照之前的约定将巨额赃款运到保安公司里。
照这个思考模式推理下去,骑白色假警车的男子身上穿的近似于警官制服的衣物其实是保安人员的制服,自姐夫参与这个计划之后便借给了健次。警员用的那种附上麦克风的白色安全帽,可能是他们不晓得从哪里拔下来一只麦克风,然后想办法装在保安人员用的白色安全帽上头的吧。
七天之后,健次在深夜的茶会夜谈中,喝下了被姐姐与姐夫放入氰酸钾的红茶,从此永远沉默吐不出半个字。姐姐与姐夫谎称健次趁他们不注意时服毒自杀,可能是因为姐夫当天晚上骂了他一顿的缘故。其实那天晚上健次只想确定是否一切都如犯案之前所约定的那样,我想象一下都觉得健次实在是太天真了。
话说回来,恐吓信某些字句旁改以●─●─●取代顿点来加重语气的标注方式,在保安公司发给派驻各公司行号与工厂的保安人员当地的现场配置图中也经常使用类似的符号。
H.S.史吉姆森部长阁下:
我是喜亚兹私立侦探社所长G.喜亚兹,根据全新的推理,我将全力针对该保安公司及其社长,还有擢升为经理部长的浜野健次的姐夫展开内部侦查。代表贵公司的美国保险公司根据日本保险公司的续保合同中的条款,贵公司因理赔日本信托银行所蒙受的五十万美元损失,待取得可信的证据资料后将得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