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戊戌变法时,时任总理衙门章京的新进官员张元济上书建言“融满汉之见”,其中提出了六条改革建议:一是关内旗人(满蒙汉)全部划归为民,归地方官管辖,结束满汉之间的行政隔离(皇族除外);二、结束满汉在社会与职业方面的隔离,废除“满汉不婚”及“旗民不交产”的规定,满人可以自由择业、自由迁徙;三、结束满汉共治,满汉官员适用同样的选官标准;四、逐步废除旗兵的固定津贴,出缺后不再续补;五、在京师和驻防地设立劝学工坊,培训旗人就业技能,以备将来自谋生计;六、改革限于关内,东北、内外蒙古、新疆、青海可暂时保留原制度。
光绪皇帝收到上奏后很以为是,随后破格召见详询(张元济于1892年中进士,当时官职未及四品)并下诏调查办理,但由于变法很快失败,此次建言也就不了了之。事后,张元济因为这次的上书而遭到革职处分。心灰意冷之下,张元济绝意仕途,后在上海创建商务印书馆并获得了极大的成功。由此,中国近代史上少了一个改革派官员,而多了一位声名卓著的出版家。
至于旗人们,他们听说要变革旗制后都大为惊恐。老舍先生在小说《正红旗下》中对他们的心态做了极为生动的描绘:在他们看来,一变法,就是“旗人必须自力更生,朝廷不再发给钱粮了”,那他们可真就着急了,所以旗人们都激烈地反对变法。在老舍的另一部作品,话剧《茶馆》的第一场里,故事背景则放到了戊戌政变之后,几位旗人茶客是这样对话的:
茶客甲:谭嗣同是谁?
茶客乙:好像听说过!反正犯了大罪,要不,怎么会问斩呀?
茶客丙:这两三个月了,有些做官的,念书的,乱折腾乱闹,咱们怎能知道他们捣的什么鬼呀!
茶客丁:得!不管怎么说,我的铁杆庄稼又保住了!姓谭的,还有那个康有为,不是说叫旗兵不关钱粮,去自谋生计吗?——心眼多毒!
茶客丙:一份钱粮倒给上头克扣去一大半,咱们也不好过!
茶客丁:那总比没有强啊!好死不如赖活着,叫我自己去谋生计,非死不可!
但是,旗人们的高兴劲并没有维持多久。庚子年后,清廷在沉重的赔款压力下不得不将八旗兵丁的钱粮再次减额发放,旗人们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所谓“穷则思变”,八旗制度的改革也就在清末提上了日程。
1901年,在清廷宣布实行新政后,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在“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中提出了十二项改革措施,其中第九条,即“筹八旗生计”。折中建议,旗人可自由迁徙、自谋生路并逐步停发钱粮,同时多设八旗学堂,鼓励旗人学习士农工商兵各业。
数年后,入京觐见的张之洞在向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辞行时,“力请两宫化去满汉畛域”,其中建议满人中的官职如将军都统等也兼用汉人、旗人犯罪适用同等法律,慈禧太后对此表示认可。而在此之前,山东巡抚周馥也提出“官职对满汉同等开放,司法同等对待”等的“平满汉”建议。
在张之洞等人的触动下,慈禧太后于1902年2月下令准许满汉通婚,旨称:“旧例满汉不通婚姻,原因入关之初,风俗语言,或多未喻,是以著为禁令。今则风同道一,已历二百余年。自应俯顺人情,开除此禁。所有满汉官民人等,著准其彼此结婚,毋庸拘泥”。
此后,少数满汉官员带头联姻,如袁世凯第五子袁克权娶端方之女陶雍,庆亲王奕劻与后任山东巡抚的孙宝琦结为亲家,李鸿章的长孙李国杰与大学士那桐之女成婚等。毫无疑问,这些满汉大臣间的亲事多属政治联姻的范畴,但在当时仍起到了一定的表率作用。至于一般旗人,满汉通婚虽说是禁止的,但旗人娶汉女通常都在默许之中。只是,此类婚姻极少,因为旗人本就人口太多,他们并不愿意外人再来分这二三两银子。直到清朝覆亡后,旗人被彻底地推上了社会,“满汉不婚”的藩篱才最终成为历史。
对于舆论颇为诟病的满人专任官缺问题,清廷也打破原有惯例,并任命了几名汉人官员担任八旗内官职,如之前提到的王士珍,还有如冯国璋出任正黄旗副都统、李国杰任广州汉军副都统等。另外,在柳条边关禁放开后,山东等地的汉人掀起“闯关东”的热潮。原为将军管辖的东三省随后改为省治,当时任命的总督、巡抚也大多为汉人,如第一任总督徐世昌,奉天巡抚唐绍仪,黑龙江将军程德全等。
清末新政时期,满汉习俗上的同化有加速之势,比如旗人中流行改汉姓,如端方的托活洛氏改成陶姓(其自称先祖是迁徙到东北的浙江汉人,后汉姓改成满姓,如今算是又改回来),瓜尔佳氏改为关姓,赫舍里氏改为贺姓等。另外,在官场称谓上,原旗人对皇上称“奴才”,汉人称“臣”,在清末新政后改为满汉均称“臣”,旗人不必自称“奴才”,以示文明进步。
1907年,湖南举人李蔚然在上书中提出废除满文,称其“久为具文,无关宏旨,徒于国人耳目中,悬一满汉分界之迹”。李蔚然的建议固然大胆,但其所说也是事实。在历经两个多世纪后,作为征服者的满人固然以“满汉不婚”隔绝了血缘的融合,但时间如同潮水,满人也不可避免地失去了本来就不甚太高的文化乃至语言与文字。
如《异辞录》中说的,“茫茫禹域,真亡国灭种之利器矣。推原其故,以小量加诸巨量,譬如一杯水对一车薪之火,不特水不胜火,而火犹将胜水,其势然也。清自满洲崛起,君临天下,悉主悉臣,鉴于前代之事,满人不求文学,唯重骑射。八旗兵分防各省,扼诸险要,画地而居,不与居民杂处,不与汉人联姻,备之未尝不周。然二百年间,满人悉归化于汉俗,数百万之众,佥为变相之汉人”;时至光绪后,“皇帝典学,尚知国语(满文),余则自王公大臣以下,佥不知其为何物矣。清末满大臣带领引见,太后前则易,皇帝前则难,以太后不通国语也”。
身为最高统治者的“国母”慈禧太后尚不通满语,旗下其他兵民就更不足论了。在台北故宫博物院中保存的满人官员奏折中,可以看出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清初时的奏折只写满文,中期满汉文并用,到清末就不再有满文而只用汉文了。即使远离汉人区的黑龙江呼兰,他们所保存的档案也反映了同样的规律。在清末时,呼兰只有1%的旗人认识满文,而其中只有五分之一的人会讲满语。事实上,清末旗人官员唯一需要使用满语的场合,只是在给皇帝奏折的最后须加上一句满文的“祝皇上万岁”。至于各级衙门里,早已是全部使用汉语,有的旗人宗谱也已改用汉文书写。就连旗人中独有的萨满(即萨满教巫师,跳神之人),她们也只能用汉文音来诵唱满文巫语。仅有的例外,是偏远地区的驻防部队,如新疆的锡伯族八旗,他们一直使用满文至今。
另外还有辫子问题。为方便起见,清末新政时期改穿新军服的士兵及警察被允许将辫子剪短三分之二(但不是剪除),由此引发了一场“辫子”问题的大讨论。1909年,立宪派领袖汤寿潜在奏折中直接提出了“剪辫易服”的主张,而一年后,回国述职的驻美公使伍廷芳也上奏请求剪除辫子。伍廷芳声称,居住在美国的七万华人因为脑后长鞭而被外人歧视,而且他们在操作机器时容易引发危险(据说国内有位大员在视察工场时因辫子被机器卷入而险些酿发惨案)。因此,华人们在他归国前向其请愿,请求朝廷允许他们剪辫易服并在回国时不被治罪。伍廷芳的个人意见是:同意剪除辫子但不赞成改西式服装,因为中国的衣料便宜而且适合四季穿着;事实上,日本明治维新时期也保留了本国服饰而只是在正式场合才穿着西式服装。
或许是鉴于“国辫”的象征意义,清廷对于汤寿潜与伍廷芳的意见并未做出正式回应。但真实的现状是,“剪辫”在清末最后几年中几成风潮。譬如陆军部尚书荫昌在上任后即剪除辫子,这使得很多武备学堂及其他学校的年轻学生纷纷效仿。当官长怪罪下来时,他们就以荫昌的事例为自己做辩护。至于那些从日本及欧美归来的留学生,他们中大多已是“牛山濯濯”(即已剪辫之意,不过很多人在回国后又在帽子后戴了一条假辫子以遮人耳目)。
后来出任过民国总理的颜惠庆在其回忆录中就记载了这样一段滑稽戏:1910年,清廷在保和殿举行第二次留学生归国考试。考生们身穿朝服,很多人的帽子后面则连缀着一条假辫子。监试的蒙古亲王那彦图见天气酷热,于是允许考生们将帽子摘下。结果在巨大的红色殿柱上,挂满了缝有假辫子的帽子,情形极为可笑……但清廷对此也是睁一眼闭一眼。
同年,载沣之弟、从美国访问回国的载涛也公开表示认同剪辫,一时引发了京城的讨论热潮。1910年12月,资政院议员开会时明确提出议案:官员、士兵、警察、学生四类人剪辫,民众可自由选择;清廷应对国内外服饰进行考察,如果将来易服,只限于官员,且新服饰的衣料均采用国内产品;请摄政王和皇帝率先垂范,模仿赵武灵王和明治天皇,接受外国礼仪惯例。
在此情况下,摄政王载沣不得不作出回应。但他最终采用模糊政策,声称“前经农工商部具奏,已降旨宣示中外矣,著仍遵照前旨办理,此奏即毋庸议”。载沣对资政院的请求模棱两可,他既不公开反对,又不明确允许,结果引发了一场“头发上的大混乱”,剪与不剪,大家不知所以,所以各行其是。
1911年1月,伍廷芳在上海张园组织了一次大型活动,30个理发师为数百上千人剪除了辫子,由此引发了上海剪辫的热潮。一些擅长短发的日本理发师还趁机发了一笔小财。事后,剪**潮的蜂起使得学部大臣不得不发布命令,要求各校停止剪辫行动,这才使得这场混乱稍微平息。但是,在各大城市中,一些脑后无辫的年轻人公然行走在大街上,已被人视以为常,见多不怪了。
1905年考察宪政五大臣出访回国后,也向清廷提出“平满汉”的举措。其中,皇族载泽提出不能以整个国家的前途命运为代价来顾及满人的狭隘利益,中国需要团结而不是分裂,其在上奏中要求结束满汉共治和族群隔离。而庆亲王之子、后来因“妓贿”而去职的商务部尚书载振也曾提出,以能力而不是族群背景来任命官员才是唯一的正确之途。
另一位出使大臣端方则提出,满汉关系类似于奥匈帝国的奥地利人和匈牙利人,他们的争斗分裂了哈布斯堡王朝。尽管目前满人汉人的语言、信仰和风俗已经大为接近,但满汉之间仍保留了一定的族群差异,革命党人正是利用这一差异误导了大批听众。然而,镇压不是解决办法,在那些君主与民众对立的国家,君主或许能赢得首次胜利,但最终的胜利还是属于民众的。因此,要想平息革命党的反满言论,最好的补救就是实行立宪来燃起被疏远的年轻人的希望。
身为旗人的端方对本族人的生计问题关注多年。早在新政之初,他就提议“民旗杂居,耕作与共,婚嫁相连,可融满汉畛域之见”,这次更是请求明降诏旨,“举行满汉一家之实,以定民志而固国本”。端方特别强调,“平满汉畛域”为消弭革命的必要措施,其中又以“官员任免不分满汉”及“撤各省驻防旗丁编入民籍”为最要。不过,端方没有提及京师八旗,或许是因为其阻力太大的原因。
1907年徐锡麟刺杀安徽巡抚恩铭的事件引起了慈禧太后对“满汉畛域”问题的高度重视。徐锡麟出身官宦世家,其曾于1903年留学日本,后在表叔俞廉三(曾任山西巡抚,恩铭为其门生)的推荐下出任安徽警察处总办、巡警学堂监督等职。被杀的安徽巡抚恩铭系荆州八旗人,举人出身。他在推行新政过程中不遗余力,口碑甚佳,对徐锡麟也颇为倚重。他或许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莫名其妙地丧命于徐锡麟的枪下。
徐锡麟被擒后,其在供词中承认恩铭对汉人并无特别的敌意,自己对恩铭也无个人私怨,但他的仇恨却是针对全体满人的:“满人虏我汉族将近三百年矣,……抚台是好官,待我甚厚。诚然。但我既以排满为宗旨,即不能问满人做官之好坏。至于抚台厚我,系属个人私意,我杀抚台乃是排满公理”。审问中,徐锡麟扬言蓄志排满已十余年,计划在刺杀恩铭后,再杀端方、铁良、良弼,为汉人报仇。事后,徐锡麟被凌迟处死。
据说,在徐锡麟刺杀恩铭后,满大臣如惊弓之鸟,谈虎色变。时端方总督两江,某日提学使陈伯陶有事来见,因天气炎热,陈俯身向靴囊取折扇,端方惊起,狂呼曰:“子励(陈之字)胡为者?”陈抽扇出,徐曰:“持此取凉耳,帅座惶恐何为?”端方郝然复坐,不能出一词。
在徐锡麟无理由的仇恨情绪面前,慈禧太后也颇感委屈。她对外务部尚书吕海寰说,“悍匪徐锡麟声称满汉之间存在歧视,但我们选任各省大员时并不存在什么偏见”。然而,这一事件对慈禧太后触动很大,清廷在随后一个月内连下两诏,允许各级官员及普通士人通过都察院就满汉问题各抒己见。
在这次“改善旗人生计,化除满汉畛域”的大讨论中,两江总督端方的意见最具代表性。他提出了四条有针对性的建议:一是旗人编入旗籍,与汉人一律归地方官管理;二是旗丁分年裁撤,发给十年钱粮,使自谋生计;三是移驻京旗屯垦东三省旷地;四为旗籍臣僚一律报效廉俸,补助移屯经费。
曾任巡警部右侍郎的赵秉钧则提出三个步骤以逐步取消八旗制度:首先是彻底核定旗人数目,确定领俸之人;其次是向有功的旗人家庭授予特殊荣誉(但非金钱);再次是招募年富力强的旗人担任新军士兵、警察和宫廷杂役,年老和孱弱的旗人可以支付薪水直至他们死亡。旗中的年轻人应被送到学校和工厂学习技艺,那些无薪而懒惰之人,将被送到东北去耕种旗地。
有清末“理财专家”之称的熊希龄则引用日本明治维新时遣散武士的经验。他指出,解决八旗问题的关键在于撤销驻防八旗和京师八旗,这事关数十万满、蒙、汉军之身家性命,不可不慎。但是,如果不撤销八旗,一方面汉人会不信任满人,而满人也会因为经济窘困而憎恨汉人,结果构成了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
据熊希龄的粗略估算,如果付给每名旗兵十年的遣散费,每年的费用即在一千万两,十年就是一亿。作为对比的是,1876年日本废除武士阶层时,明治政府花费了两亿日元。在清廷无法承担这笔费用的情况下,熊希龄提出了一个有建设性的意见,那就是像日本那样,为旗兵提供带息债券。不过,熊希龄也认识到,将旗人立即安置在边疆荒地这显然不现实,于是他提出的建议是将旗人的遣散费一半存入银行,以获得带息债券,另一半遣散费用于投资兴建东北蒙古的铁路,以改善这些地区的基础设施,使旗人的移民更加便利。
也有一些汉人官员,如继恩铭之后任安徽巡抚的冯煦及御史江春霖对这次的讨论不以为然。他们认为满汉不平等的言论没有根据,因为旗人包括很多皇族成员在经济上比汉人还窘困,朝廷的当务之急,是公开公正、不分满汉的选拔优秀官员,只要做到政清人和,满汉争议自然会平息下去。时为四川补用道的熊希龄也特别指出,去除满汉之隙,除了用人以贤、法得其平外,更重要的是为全体国民树立共同目标,必须以御侮为国民一致之志向,“不然,苟国家无进取之志、勤远之略,即无满汉之见,而人类好动之天性,郁而必发,辍耕之叹,将窃发于陇间,倚门之啸,即伏戎于肘下,不必种族之见存也。”熊之观点,倒是一语中的,颇具发展之眼光。
1907年9月,清廷颁布《裁停旗饷》诏书,要求各省驻防八旗在十年之内解散,旗人准备自谋生路,诏曰:“我朝以武功定天下,从前各省分设驻防,原为绥靖疆域起见。迨承平既久,习为游惰,坐耗口粮,而生齿滋繁,衣食艰窘,徒恃累代豢养之恩,不习四民谋生之业。亟应另筹生计,俾各自食其力。著各省督抚会同各将军、都统等,查明驻防旗丁数目,先尽该驻防原有马厂、庄田各产业,妥拟章程,分划区域,计口授地,责令耕种。……不敷安插者,饬令各地方官于驻防附近州县,俟农隙时各以时价分购地亩,……授给领种,逐渐推广,世世执业,严禁典售。即以所授田亩之数,为裁撤口粮之准。……该旗丁归农以后,所有丁粮词讼,统归有司治理,一切与齐民无异。……”一个月后,清廷再次下发谕旨,要求消除满汉在习俗与法律上的差异,实行满汉平等。
诏书发布后,引起了旗人们的极大不安和**。据《盛京时报》报道:“闻各处驻防旗丁,自奉上月二十日裁粮授田明谕,皆大形恐慌,纷纷集议。近接西安及广州两处来函,该处各旗丁以生计骤失,或议遣代表员赴京叩阍,或环请将军代奏,恳请收回成命。”
1908年1月,驻防成都的八旗流传一个谣言,说是朝廷将立刻停发军饷,所有旗兵将自谋出路。谣言传开后,很快引起了一场骚乱。数百名旗兵及其他们的家属将绰哈布将军的衙门围了了个水泄不通。愤怒的人群将正堂的边门打坏,并抓住值班的旗兵佐领一顿痛殴。混乱的局面直到出身汉军八旗的四川总督赵尔丰赶到后才有所缓解。在得知这纯粹是个谣言后,旗兵和他们的家属们这才散去。类似的事件,在浙江等地也曾发生过。由于阻力太大,清廷只好于次年谕慰旗人,称目前“所有钱粮、兵饷仍均照常,毋使八旗人等妄生疑?虑”。
插句题外话,旗人社会与所谓的国营单位其实有似曾相识之感。旗人实则有点类似于“单位人”,单位的待遇可能未必优厚,但基本生活还能得到保障,有公费医疗、有养老金等等。但久而久之,“单位人”往往失去了在社会中独立谋生的能力。一旦单位办不下去了,干部解聘,工人下岗,猛然间把他们推上社会,其中的惊恐可想而知,由此带来的阻力也可想而知。对于旗人们来说,改革就等于是砸他们的饭碗,而历朝历代的“下岗再就业”问题一向都是难题。20世纪90年代的“下岗潮”所引发的阵痛即为明证。
当然,“铁杆庄稼老米树,当兵岂有不吃粮”,八旗作为维护地方治安的军事组织是应领取饷银,但近代历史一而再、再而三的证明,八旗在军事上已无存在的必要,徒然耗费粮饷而已。因此,清廷逐步抛弃他们也就在情理当中了。
为推行“裁停旗饷”计划,清廷设立“变通旗制处”以具体规划实施。但话虽如此,一旦涉及到数百万“自己人”的棘手问题,变通旗制处的大臣们也是一筹莫展,万分为难。他们担心旗兵会因此哗溃生事,因而几次讨论下来都毫无结果。对此,《申报》有极其生动的报道:“泽公载泽、伦贝子溥伦、宝侍郎宝熙、达侍郎达寿、熙侍郎熙彦及恩、吴两提调,齐至变通旗制处会议变通旗制办法。唯那相那桐未到。闻各堂到齐后,皆守缄默。虽恩、吴两提调对于变通旗制办法,本来极有主张,及见各堂对于此事均在有意无意之间,亦遂嚓口无言,不敢独作朝阳鸣凤。是日略谈他事,日暮而散。论者曰此役也,会而不议。”
不过话说回来,很多所谓消除“满汉畛域”的新政举措往往不切实际,但其中最主要的难题在于清廷缺乏资金来推动。譬如将旗兵安置到附近的农场或者购买附近的土地,但清末除了东三省有空闲土地,其他八旗驻防地均无空余的土地可以安置,而要是购买土地的话,而朝廷又无钱承担这笔巨额的费用。再者,将他们安置到边远地区,早已习惯于城市生活的旗人们又不愿意(哪怕回东北老家也是不愿意的,毕竟离开一两百年了)。
至于其他办法,如办教育、办工坊,培训劳动技能等,这些都要看长期效应而无法解决短期的困难,何况当时社会上的就业机会本就很少。客观地说,清廷也想出很多办法,如通过第一镇、禁卫军与新设置的警察机构多招收旗人、出卖关外的皇室土地以弥补费用缺额等,但这些措施仍不足以根本解决问题。
重重困难下,除1909年新修订的《现行刑律》中规定满汉民刑事案件一律归地方审判厅审理、“旗民分治”的成规被废弃外,其他工作大多了无进展。上头问起来,各地就以仍在“调查户口及荒地”相搪塞。对此,《申报》评论说,“变通旗制处设立三年矣,其于旗人之生计,初未尝一为之谋”。而事实上,直到清朝覆亡,也没有任何一省的驻防被取消(东三省除外),而旗饷仍旧照发,旗人也没有被编入民籍。
慈禧太后在世时,其对消除“满汉畛域”的举措相对坚定,但性格软弱的载沣上台后却不免有所退缩。特别在遭到旗人们的强烈抵制后,载沣不得不称设立变通旗制处并不是要限制旗人的津贴,而是要寻找供养旗兵、帮助旗人自强自立的方法。更要命的是,载沣在执政期间过多的任用亲贵,使清廷越来越像是一个满人的朝廷。
不可否认,历史上的任何一次改革都是一项极为艰巨的任务,特别是涉及到改革者本身利益时。对于旗人来说,“铁杆庄稼”是特权,但同时也是牢笼,这一群体日益贫困的根本原因也在于此。至于满人亲贵,值得同情又不值得同情,或许他们也想把国家搞好,但末日王朝已是病入膏肓,无药可救,而这些人仍旧昧于大势,而不肯放弃自己的私利。这与历代亡国者可谓皆同一理,但历史并不是没有给过他们时间与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