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路公共汽車停都沒停就開了過去,大概是想在變回南瓜前趕到家吧。但這會兒才六點。宵禁七點開始,不過這裏是上城區,因此附近看不見確保宵禁執行的警察。很難想象他們會攔住一輛奔馳,結果車裏坐著的是內閣成員。最後一輛公共汽車是一輛小巴,車身上寫著“Irie Ites”【86】,但隻用了藍色,而不是紅綠金。更大的公共汽車駛過,國有牙買加公共汽車公司的綠色巴士,我必須彎腰才能上車的小巴,大多數的終點都是布爾灣或巴夫灣或其他什麽灣——也就是海岸線,也就是鄉村。六點,Irie Ites撇下我離開。我在十點三刻聽見最後一陣貝斯音樂聲。現在是十一點一刻。
公共汽車還在陸續經過,但我依然不上車。還有兩輛轎車也停過。非法營運的出租車,前排坐兩個,後排坐四個,甚至有個男人用手指夾著美元喊,寶貝兒,去西班牙鎮嗎?剛開始我以為是同一輛。我後退,望向別處,直到那輛車開走,第二次也一樣。
最後我終於生氣了。必然如此,等在鐵門外,指望一個男人會記得他和我上過床,他睡過那麽多女人,說不定這會兒就正在睡女人,我卻指望我是最值得他記住的女人。還有,就算他記得他睡過我,也不等於他就會推動一些事情,幫我和我的家人離開這個國家,甚至自掏腰包。早上七點我看見父親盡量表現得像個年輕人,結果卻顯得像是全世界最老的老人,當時這個想法似乎很合理。也許他們沒有強**母親,也許他們隻是揍了她,或者用什麽東西傷害她的下體,同時逼著我父親看。也許他們說不值得操這麽一個老娘們兒,死逼還是留給耶穌吧。也許隻是我在胡思亂想,時間將近午夜,我穿著傻乎乎的高跟鞋,我的腳一直在折磨我,因為我花了一整天折磨我的腳。而我無事可做,隻能聽著我的腦子發瘋。狗娘養的連一次也沒有出來過。一次也沒有。也許我搞錯了。也許他記得我,記得太清楚,他在窗口看見我,傳話說絕對不要讓那姑娘進來。也許我**功夫太差或太好,總之我身上有什麽東西對他說,兄弟,你最好待在家裏,別和那個叫妮娜·伯吉斯的女人扯上關係。也許他甚至記得我的名字。也許不記得。我的高跟鞋和腳都蓋著一層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