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馬克·蘭辛的副駕駛座上開過希望路,出於某些原因,我嚇得心驚肉跳。狗娘養的開車根本不顧自己的性命,至少在牙買加是這樣。我們從新金斯敦開到希望路,始終開在馬路中央,因為他就是做不到靠左行駛。不過他倒是有黃銅猴子那麽硬的卵蛋,敢於向朝他鳴笛的牙買加人大喊滾他媽的。我隻是縮在座位上,一半祈禱別被人看見我坐在馬克·蘭辛的車上(雖說不會有人認識我),一半祈禱要是有人開槍,請讓子彈先打中他而不是我。現在是傍晚七點。大多數牙買加人已經下班,路上堵得前車頂後車,喇叭像是在繼續人們還沒上車就開始了的罵人大賽。
警笛突然鳴響,所有車輛都讓出道路,隻有馬克除外。
——快讓開,馬克。
——去他媽的,他們怎麽不讓。
——馬克,不用上曆史課也該知道有些牙買加人最樂意的就是踢白人的屁股。
——讓他們試試看——
——蘭辛,快他媽讓開。
——好,好的,噓——兄弟,你實在需要淡定一點。
我和格雷戈·他媽的布萊迪在一輛車上。最悲哀的是馬克多半真是從格雷戈·布萊迪【131】那兒學到這個狗屁說法的。這廝無論說什麽都洋溢著沒雞巴的氣息。
救護車疾馳而過,令人震驚的是不到一秒鍾,真的遠遠不到一秒鍾,馬克就拐進車道追了上去。我喜歡記住我確實無話可說的那些時刻,而不是僅僅為了追求誇張效果而說“無話可說”的時刻。他笑得像個白癡,癡迷於他想到了這麽絕妙的點子。四輛車緊跟我們,想必懷著相同的念頭。我看見我們駛向歌手家的雙開大門。對不起,現在還看不見大門,但我知道歌手家就在一個街區之外。蘭辛緊握方向盤,一個右轉彎拐進車道,輪胎刮地吱嘎作響,背後那輛車的司機大罵操你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