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殺簡史

妮娜·伯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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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追上了我。我已經走了幾個小時。對,來來往往的公共汽車都經過我,有幾輛甚至停車等我,但我一直走了幾個小時。我從我父母住的杜哈尼公園開始走,假如把他家當中心,那麽就是向西北走。金米以為我要揍她,所以她逃跑了。她以為我要揍她,腰帶拿錯方向,皮帶纏在手上,皮帶扣懸在半空中,準備從她的眼窩裏挖出一顆眼珠。她跑得像是《黑色聖誕節》裏第一個死掉的小婊子。她甚至在吸塵器上絆了一下,老媽忘記收拾吸塵器,因為她的大女兒變成了一個臭烘烘的賤貨、睡拉斯塔教徒的**婦,氣得她六神無主。

但我並沒有追金米。她就想當恐怖電影裏的尖叫女孩,讓她再次成為眾人注意力的焦點。我打賭她多半認為這件事弄巧成拙了,不是因為老爸躺在地上喘不過氣,老媽尖叫著要我滾出去,而我完全不搭理她,也不是因為情況沒有朝她希望的方向發展,而是因為她找不到辦法讓這件事變得和她有關。我應該追上去,朝她後背至少結結實實抽兩皮帶。但聽著你母親不停尖叫,說你是欣嫩子穀的瀝青坑裏爬上來的魔鬼,一定是她在四旬齋沒有向上帝奉獻祭品,因此惡魔才鑽進她身體,把她可愛的嬰兒換成了邪魔,這時候你隻有兩個選擇,要麽說她應該看點更像樣的電影,要麽幹脆離開。我的選擇就是離開。金米隻是湊巧堵在我和門口之間而已。她一路尖叫著跑進她的臥室,不對,她以前的臥室,進去後緊緊關上房門。

我扔下皮帶,走了出去。陽光剛落在我身上,我就開始奔跑。六點鍾已經過了。老媽打電話的時候,聽著像是出了急事,於是我穿上了自從丹尼離開後就沒穿過的綠色跑鞋,他之所以會買它們,是因為跑鞋實在太傻了。高中畢業後我沒再跑過步,所以我為什麽會需要跑鞋呢?跑著跑著我停下了逃離父母家的腳步,也許是我跑上馬路,第一輛車猛踩刹車,對我說我血逼的如何如何的那一刻。也許是我繼續在路中間奔跑,另一輛車猛踩刹車,說那個婊子瘋得像條鯡魚的那一刻。也許是我跳上巴士去十字路,而我根本不想去十字路,也不記得我是什麽時候跳上巴士的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