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晚上6点了。愚笨的大钟在教堂那6英尺高的尖顶上叮当叮当地走着。是老玛图在下面拉拽钟绳。落日的余晖经过远方暴雨的阻挡发生折射,光线铺满整个操场。真是美丽的如血残阳。白天很早就开始下雨,可能还会再下。凯奥克他达信奉基督教的人总共有15个,他们聚集在教堂门口,等待着晚上的仪式。
佛洛里已经到了。麦克格雷格先生也在,灰色太阳帽和一身灰色衣服。弗朗西斯先生和塞缪尔先生则欢欢喜喜地穿着刚刚洗过的训练装,因为在他们的生命中,每六周一次的教堂仪式是最重要的社交活动。牧师是一个个子高高的男人,头发灰白,面庞精致,戴着一副夹鼻眼镜,站在教堂的台阶上。身上穿的长袍和法衣是在麦克格雷格先生家里穿上的。四个面色粉红的克伦族基督徒上前向他鞠躬,他笑着,看上去和蔼可亲但又显得无助,因为他们既不懂他的语言,他也不会一个他们的词汇。还有一位东方基督教徒,一位种族不明的哀伤而黝黑的印度人,他谦卑地站在人群之外。他经常参加交谈仪式,但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或者他信奉基督的原因。可以肯定的是,他在幼年时便被牧师抓住施了洗礼,因为几乎没有人在成年后改信基督教并且从一而终的。
佛洛里看到伊丽莎白从山上过来了,身穿淡紫色衣服,和她的叔叔婶婶在一起。早上在俱乐部的时候他已经见过她——在其他人进来之前,他们俩独处的时间只有一分钟。他只问了她一个问题。
“维拉尔已经走了吗?永远走了吗?”
“是的。”
已经不需要再说其他的了。他抓住她的胳膊,把他拉近自己。她欣然入怀,甚至可以说很高兴——光天化日之下,他那张丑陋的脸无处遁形。一时间,她几乎像个孩子一样搂着他,就好像他刚刚救过她或者保护着她免于某种伤害一样。他扬起她的脸亲吻她,却惊奇地发现她哭了。已经没有时间说话了,甚至连说一句“嫁给我好吗”都没时间了。没关系,仪式过后会有充足的时间。也许他下次再来的时候,也就是仅仅六个星期之后,牧师会为他们主持婚礼的。
埃利斯、韦斯特菲尔德以及新来的宪兵队军官正从俱乐部那边走来,他们刚刚在俱乐部一直在喝酒,好熬过接下来的这整个仪式。派来接管麦克斯韦尔的工作的森林管理官跟在他们后面。他脸色发黄,个子高高的,除了耳朵前面的像胡须一样的两根毛之外,他的头全都是光秃秃的。伊丽莎白到的时候,佛洛里只来得及和她说一声“晚上好”。玛图见大家都到了,便停止敲钟,牧师带头走进门,后面跟着麦克格雷格先生,手拿遮阳帽挡在肚子上。接着是莱克斯蒂恩一家,以及土著基督教徒们。埃利斯捏了一下佛洛里的胳膊肘,醉醺醺地在他耳边说:
“来吧,站队。该列队检阅了。齐步走!”
他和宪兵队军官跟在其他人后面,手挽着手、迈着舞步走进去,他们进门以后,一位军官就扭着肥肥的屁股模仿跳肚皮舞的人。佛洛里与这两个人坐在同一张长凳上,正对着伊丽莎白的右侧。这是他第一次冒险让自己的胎记对着她。“闭上你们的眼睛,然后数到25。”就在他们坐下的时候,埃利斯低声说,惹得军官吃吃窃笑。莱克斯蒂恩太太已经坐在了风琴上,一个比写字桌大不了多少的风琴。玛图站在门口,开始拉拽吊扇——吊扇设置得只能吹到坐在前面几排的欧洲人。弗劳沿着过道在地上嗅来嗅去,等嗅到佛洛里的座位时就趴了下来。仪式开始。
佛洛里只是间歇地参加仪式。他只依稀记得跪下、站起来,嘴里还没完没了地嘟哝着“阿门”进行祈祷,还有就是埃利斯碰碰他,然后用赞美诗集挡着脸小声地咒骂。此刻的他沉浸在幸福中,根本没有办法集中精神。地狱放走了欧律狄刻(年轻而美丽的仙女,太阳神阿波罗和司管文艺的缪斯女神卡利俄帕之子——俄耳甫斯的妻子。《俄耳甫斯与欧律狄刻》讲述的是一段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黄色的光线从打开的大门涌进来,照在麦克格雷格先生宽阔的后背上,把他那件丝绸外衣映照得像金色的布料。伊丽莎白在狭窄过道的另一侧,离佛洛里很近,他能听到她衣服发出的沙沙声,甚至连她身上的体温他都能够感觉得到。然而,他甚至一眼都没有看她,生怕其他人察觉到。尽管莱克斯蒂恩太太用尽了力气用风琴仅有的一个能工作的踏板鼓入足够的空气,但风琴还是像患了支气管炎一样,声音颤巍巍的。歌声听上去古怪而刺耳——庄重而低沉的声音是麦克格雷格先生发出来的,听上去有些害羞的低声嘀咕声是其他欧洲人发出来的,后排传来的是没有歌词的高声牛叫,因为那些克伦族的基督教徒只知道赞美诗的曲调,却不知道一个词儿。
他们再次跪下。“该死的跪练。”埃利斯低声说。天色暗下来,屋顶上传来雨水的滴答声。外面的树木沙沙作响,一团黄色的叶子打着旋儿从窗外滑过。佛洛里透过手指缝看着一切。20年前在国内的时候,他也常常在冬季的礼拜日坐在教堂的长凳上,盯着黄色的树叶在灰暗的天空中飘**飞舞,就像此时此刻。现在一切可以从头再来吧?就当那些肮脏的岁月从没有沾染过自己。透过手指缝,他斜眼看了看伊丽莎白,她低着头在地上跪着,脸埋在年轻的手中。等他们结了婚,等他们结完婚!他们将在这个亲切的异国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啊!当他劳累了一天回到家的时候,他似乎能够看到伊丽莎白在营地迎接他,柯斯拉则拿着啤酒飞快地从帐篷里跑出来。他看到她和他一起在森林里漫步,欣赏菩提树上的犀鸟,采摘无名的花朵,在放牧用的湿地穿过冬天的薄雾去追逐鹬和水鸭。他看到经她重新整理过的他的家,看到他的卧室不再杂乱不堪、充满光棍味儿。房中摆设着从仰光买来的新家具,一碗粉红色的熏香**像玫瑰花苞一样摆放在桌子上,还有书籍、水彩画和一架黑色的钢琴。最重要的是钢琴!他的思绪在钢琴上跳跃。他认为钢琴是文明和安定生活的象征,这可能是因为他不懂音乐。他被永远从过去10年那种卑贱的生活中拯救出来,那种放浪形骸,撒谎,经历放逐的孤单与痛苦,鬼混于妓女、放债人和白人老爷之间的生活。
牧师走上木质的兼做讲台的诵经台,他把带子从一卷经文上解开,咳嗽了两声,然后开始宣读经文:“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阿门。”
“看在上帝的面子上,念简短点儿。”埃利斯嘟哝道。
佛洛里没有注意到时间过去了多久。布道的话语平静地在他头脑中流淌,成了不可辨识的嘟哝声,他几乎没有听到内容。等他们结婚的时候,他还在想,等他们结婚的时候——“嗨,发生什么事了?”
牧师说到一半就停了下来。他已经摘掉了眼镜,紧张地用拿着眼镜的手指着门口的一个人。那个人可怕而嘶哑地喊叫着。
“给我钱!给我钱!”
大家都从座位上站起来,转过身去张望,原来是马拉美。
就在他们转身的时候,她已经迈进了教堂,狠狠地把老玛图推到一边。她朝佛洛里晃着拳头。
“给我钱!给我钱!没错,我就是这个意思——佛洛里,佛洛里(她叫的是‘波里’)!坐在前排的那个,长着厚头发的人!转过身来看着我,你这个胆小鬼!你答应给我的钱呢?”
她像疯子一样尖叫着。人们看着她,惊讶得一动不动,说不出话来。她的脸上抹着粉,灰不溜秋的,头发油油的散落下来,罗衣底部破破烂烂的。她看上去就像集市上叫骂的丑老太婆。佛洛里的心一片冰凉。哦,上帝,上帝!大家一定知道了——伊丽莎白也一定知道了,一个这样的女人曾经是他的情人。没有错,一点儿希望都没有。她一遍又一遍地喊着他的名字。弗劳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从凳子下面钻出来,走到走廊上冲着马拉美摇尾巴。这个该死的女人大声尖叫着细数佛洛里对她做过的那些事。
“看看我,你们这群白人男人!还有你们的女人,也看看我!看看他是怎样糟蹋我的!看看我身上穿的这些破烂儿!而他却坐在那里,这个骗子,胆小鬼,假装没有看到我!他让我像一条贱狗一样在他门口挨饿。啊,不过我要让你丢脸!
转过身来看看我,看看这个你曾经亲吻过一千遍的身体——看看——看看!”
她开始真的撕开衣服——对一个出生低贱的缅甸女人来说,这几乎是最大的耻辱。莱克斯蒂恩太太抽搐了一下,风琴开始吱吱作响。大家这才反应过来,乱作一团。牧师,刚刚嘟哝了半天都没有人听他说话,现在终于放开嗓门尖声喊道:“把这个女人弄出去!”
佛洛里脸色苍白。开始的那一刻过后,他已经把脸从门口转开,竭力咬住牙齿,装得若无其事。但没有用,一点儿用都没有。他的脸色像骨头一样黄,额头上也渗出了汗珠。弗朗西斯和塞缪尔做了一件也许是他们这辈子唯一的一件有益的事情,两个人立即从凳子上跳起来,抓住马拉美的胳膊,把还在尖叫的她拖了出去。
等他们最终把她拖到听不见的地方后,教堂里似乎一片沉静。刚刚的那一幕实在太暴力、太恶劣了,大家都感到不安。
甚至连埃利斯看上去也十分反感。佛洛里既没有说话,也没有情绪激动。他坐在那里,眼睛直直地盯着圣坛,表情僵硬,面无血色,以至于那块胎记就像一道蓝色的漆,看上去异常显眼。伊丽莎白隔着过道瞥了他一眼,深深的厌恶感让她感到恶心。马拉美刚刚说的话她一个字都没有听明白,但那一幕她已经看得非常清楚。一想到刚刚那个灰头土脸、疯疯癫癫的东西是他的情人,她就不寒而栗。不过,比这更糟糕的,比一切都更糟糕的是此刻他那张丑陋的脸。他的脸是那么惨白、僵硬、苍老。这张脸让她感到害怕,简直就是一具骷髅。在整张脸上,似乎只有那块胎记还有生命。现在,她开始因为他的胎记痛恨他了。直到此刻她才意识到,那块东西是多么丢脸、多么不可原谅。
像鳄鱼一样,吴波金击中了对手最薄弱的地方。无须赘言,这一幕肯定是吴波金导演的。像往常一样,他已经瞅准了机会,细致周到地指导马拉美行事。牧师几乎是立刻就结束了布道。布道一结束佛洛里就赶紧走了出去,没有看任何人一眼。谢天谢地,天渐渐黑了。在离教堂50码远的地方,他停下脚步,看着其他人三三两两地朝俱乐部走去。在他看来,他们似乎都很匆忙。哎,他们当然要加快脚步!今天晚上的俱乐部可有的谈了。弗劳肚皮朝上蹭着他的脚踝,想和他玩耍。
“滚开,你这该死的畜生!”他说着一脚把它踢开。伊丽莎白停在教堂门口。麦克格雷格先生似乎正乘机把她介绍给牧师认识。过了一会儿,两个男人就朝麦克格雷格先生家走去,牧师要在那里过夜,伊丽莎白则跟在其他人后面30码远的地方。
佛洛里快步跟上她,几乎快到俱乐部门口的时候才赶上她。
“伊丽莎白!”
她转过身来,一看到他脸色立刻变得苍白,一句话都没有说就要匆忙离开。不过,他实在太心急了,上前抓住她的手腕。
“伊丽莎白!我必须——我有话对你说!”
“放开我,好吗?”
他们开始拉扯,而后突然停止。原来有两个刚从教堂回来的克伦人正站在50码远的地方,偷偷地兴致勃勃地看着他们。佛洛里再次压低声音说:
“伊丽莎白,我知道我没有权利这样拦住你。不过,我必须告诉你,必须!你要听我的解释。请不要离开我!”
“你在做什么?为什么抓住我的胳膊?请立即放开我!”
“我会让你走的——好吧?但你一定要听我说,求求你!
就回答我一个问题。发生了这些事情,你能再次原谅我吗?”
“原谅你?你在说什么?原谅你?”
“我知道我很丢脸。没有比这更糟糕的事情了!但是,从某种角度讲,这不是我的错。当你冷静下来的时候,你会明白的。你认为——不是现在,这件事很糟糕,不过,等到将来——你认为你能忘记这件事吗?”
“我真的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忘记?这件事和我有什么关系?我认为这件事很恶心,但这与我无关。我完全不明白你为什么这样问我。”
听到这话他几乎绝望了。她的口气,甚至她的措辞都与他们上一次争吵相差无异。简直如出一辙。她不听他讲话,只想逃避他、甩掉他。她摆出一副他无权过问自己的样子来冷落他。
“伊丽莎白!请回答我。请对我公平点儿!这次是认真的。我不奢望你能马上接受我。我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此丢脸,你确实没办法接受。但是,毕竟你几乎要答应嫁给我了——”
“什么!答应嫁给你?我什么时候答应要嫁给你?”
“没有说出来,我知道。但我们心知肚明。”
“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心知肚明的事情。我觉得你的行为恶心至极。我马上要去俱乐部了。晚安!”
“伊丽莎白!伊丽莎白!听着。你不听我说话就这样对待我是不公平的。你很清楚我的过去,你很清楚,自从遇见你,我的生活已经完全变了。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只是一场意外。
那个可恶的女人,我承认,她曾经是我的——啊!”
“我不想听!我不想听这种事!我要走了!”
他再次抓住她的手腕,这次抱住了她。幸好,那克伦人已经不见了。
“不,不,你要听我说!我宁可冒犯你也不想这一切不明不白。一周又一周,一月又一月,我从来没有机会当面和你说清楚。你让我受的苦,你似乎从来就不知道,或者也不关心。
但这次,你一定要回答我。”
她在他的怀里挣扎,力气大得让人吃惊。她的脸色气得比他曾经见过或者比他能够想象到的还要铁青。她对他恨之入骨,如果她的双手被松开的话,她一定会动手打他。
“我的上帝,我的上帝,我们竟然吵成这样!但我还能怎样?你都没有听我解释,我不能这样让你走。伊丽莎白,你一定要听我说!”
“我不听!我也不想谈这件事!你有什么权利质问我?放我走!”
“原谅我,原谅我!就这一个问题。你会——不是现在,是将来,当这件肮脏的事情被遗忘的时候——你会嫁给我吗?”
“不会,永远不会!永远!”
“不要这样说!别下这种结论。如果你愿意,你可以说不会,但是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后,五年之后——”
“我不是说过了不会吗?为什么你还纠缠不休?”
“伊丽莎白,听我说。我一次次地努力告诉你,你对我是多么重要——哦,现在说这些都没有用了!不过你一定要试着理解我。我不是告诉过你我在这里的生活吗?那种像死去了一样的可怕生活!颓废、孤独、自怨自艾,想想这是什么样的生活,你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能把我从这种生活里解救出来的人。”
“你可以让我走了吗?你为什么非要捏造得这样可怕?”
“当我说我爱你的时候难道你就没有一点儿感觉吗?我相信你从来就没有意识到我想要你的什么。如果你愿意,我愿意娶你,并且我可以承诺不碰你一根手指头。只要你能和我在一起,即使这样我也不介意。但是我没有办法孤身一人生活,永远的孤身一人。难道你就不能原谅我吗?”
“不能,永远不能!就算全世界就剩下你一个男人,我也不会嫁给你。我宁愿嫁给一个……一个苦力!”
她开始哭泣。他看得出来,她是认真的。眼泪也从他的眼里流出来。他又开口说道:
“这是最后一次,记住,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男人真的爱过你。尽管你能找到一个比我更富有、更年轻、各方面都更好的人,但你永远不会再找到一个像我这样在乎你的人。虽然我不富有,至少我能给你一个家。一种文明的生活,体面——”
“我们还没说够吗?”她说,比刚才镇定了很多,“在有人来之前,你能让我走吗?”
他放开抓在她手腕上的手。他已经失去了她,这是确信无疑的。他又看到了他想象中的他们共同的那个家,就像在梦幻中一样,却清晰得让人痛心。他看到了他们的花园,伊丽莎白在喂尼罗和飞来飞去的鸽子,她身边是齐肩高的黄绿色的夹竹桃。还有画室,墙上挂着水彩画,瓷碗里的香脂映照在桌子上,一排排的书架,还有一架黑色的钢琴。那架永远不可能实现的、神奇的钢琴。它所象征的一切都被那件并不重要的事情毁掉了!
“你应该有架钢琴。”他绝望地说。
“我不弹钢琴。”
他放开她。再这样下去已经没用了。他一松手她就拔腿走开了,几乎是跑着走向了俱乐部的花园。她是那么厌恶和他在一起。在树丛中,她停下来,摘下眼镜,擦去了脸上的泪痕。
啊,畜生,畜生!他抓得她的手腕真疼。哦,真是一个没办法形容的畜生!当她想起他的脸,想起那张黄黄的在教堂时的脸,还有脸上那块丑陋的胎记,她就巴不得他死掉。倒不是他的所作所为让她感到恐怖,就算干上一千件坏事,她也会原谅他的。但发生了一件那么丢人、下流的事情之后,在看看他那张如此丑陋的脸,她无论如何都不会原谅他。说到底,是那块胎记毁了他。
如果她的婶婶知道她已经拒绝了佛洛里,一定会大发雷霆。还有她那个动手动脚的叔叔——夹在两个人中间,在这里是待不下去了。也许她得只身回国了——黑色蟑螂!没关系。
无论怎样——哪怕孤身一人、做苦工,无论怎么样——在所不惜。她永远、永远都不会向一个丢尽脸的男人委曲求全。就算死也不会那样做。在一个小时前她的脑子里还有功利的想法,如今她全都忘得一干二净。她甚至忘记了是维拉尔抛弃了她,与佛洛里结婚可以保全颜面。她只知道,他丢尽了脸,算不上一个男人,她恨他,就像恨麻风病人和精神病人一样。这种本性超越了理智和个人利益,她宁愿停止呼吸,也不愿违背自己的想法。
佛洛里往山上走去,并没有跑,但走得很快。他必须尽快做自己想做的事。天已经很黑了。可怜的弗劳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情,紧紧地跟在他的后面,委屈地低声叫唤,表达着对刚刚主人踹自己那一脚的不满。就在他走着的时候,一阵风从车前草上吹来,吹得树叶沙沙作响,并带来一丝潮湿的气息。又要下雨了。柯斯拉已经摆好桌子,正在赶汽油灯周围那些要投火自焚的飞虫。显然他还没有听说教堂发生的事情。
“主人的饭菜已经准备好了。主人现在吃吗?”
“不,还不吃。把那盏灯给我。”
他拿着灯走进卧室,关上房门。陈腐的灰尘和烟草的味道迎面而来,在摇曳的白色灯光下,他能看到发霉的书和墙上的壁虎。没错,他又回到了这里——回到了自己原有的、幽静的生活。经过一切之后,他又回归了原来的生活。
难道就不能继续忍受这样的生活吗?以前不也都扛过来了吗?毕竟还有其他生活调剂——书籍、他的花园、酒、工作、嫖娼、打猎、与医生聊天。
不,这次他再也忍受不了了。自从伊丽莎白来到这里,他又恢复了活力,最重要的是对生活又燃起了希望,他本以为一切都已经死了。他过去那种安逸、倦怠的生活被打破。
假如现在还要忍受的话,那么将来会更加糟糕。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人和她结婚。让他怎么去想——就在他听到消息的那一刻——“你听说莱克斯蒂恩家的孩子终于要出嫁了吗?可怜的老某某——婚礼定在教堂的圣坛,上帝保佑他”等等。然后装作随意地问问——“哦,真的吗?什么时候?”——而且紧绷着脸,假装不关心的样子。接着,她的婚期一天天临近、她的新婚之夜——啊,不要这样!污秽,污秽。眼睛总盯着这些。
污秽。他从床底下拽出马口铁制的制服箱子,取出他的自动手枪,往弹仓里装进一梭子弹,又在后膛里装进一梭。
他在遗嘱里没有忘记柯斯拉,还有弗劳。他把枪放在桌子上,走到外面。弗劳正在和柯斯拉最小的儿子巴辛在厨房旁的树荫里玩耍,那里有用人们烧火剩下的灰渣。它围着他跳来跳去,露出它的小牙齿,假装要咬他。而小男孩的肚皮在余晖的映照下看上去红红的。他轻轻地拍打着它,笑着,但又有些害怕。
“弗劳!过来,弗劳!”
它听到有人叫它便乖乖地跑过来,但到卧室门口的时候它就停了下来,似乎感到有些不对劲。它向后退了一些,站住并怯生生地望着他,就是不愿意进卧室。
“过来!”
它摇了摇尾巴,但还是一动不动。
“快点儿,弗劳!我的好弗劳!过来!”
弗劳突然间被吓住了。它哀嚎着,耷拉着尾巴,直向后缩。“过来,该死!”他喊道。抓着它的项圈把它拎进屋子,把身后的门关上。他走向桌子去拿枪。
“现在过来!照我说的做!”
它蜷缩在地上,哀叫着求饶。听到它的叫声,他的心里很痛。“过来,老姑娘!亲爱的老弗劳!主人不会伤害你的。过来!”它非常缓慢地爬到他的脚边,肚皮紧贴在地上,哀嚎着,它低着头,好像不敢看他一样。在离他有一码远的时候,他开了枪,把它的头骨打得粉碎。
弗劳迸裂的脑浆看上去就像一块红色的丝绒。待会儿自己也是这个样子吗?只不过碎掉的是心脏,而不是脑袋。他听见用人们喊叫着跑出他们的屋子——他们一定听到了枪声。他连忙扯开自己的外套,把枪口用力顶在了他的衬衣上。一只罕见的像透明胶似的壁虎正沿着桌边向一只白色的飞蛾爬过去。佛洛里用拇指拉动了扳机。
柯斯拉闯进门的时候,起先只看到了狗的尸体。然后,他看到了他主人的双脚,脚跟向上伸出床外。他冲其他人大喊不要让孩子进屋,那些人却尖叫着从门口一哄而散。柯斯拉在佛洛里的尸体后面跪下,就在这时,巴贝从走廊那里跑了过来。
“他是自杀了吗?”
“我想是这样的。把他的身体翻过来。啊,你看!快去叫印度医生!能跑多快跑多快。”
在佛洛里的衬衣上有一个平滑的洞,与铅笔戳破吸墨纸的洞大小差不多。显然,他已经彻底死了。柯斯拉费了好大劲儿才把他拽到**,因为其他用人都拒绝接触他的尸体。仅仅20分钟医生就赶过来了。他只是隐约听说佛洛里受伤了,于是骑着车,冒着大雨,用最快的速度翻山过来。他把自行车扔在花坛里,赶紧从走廊过来。他上气不接下气,眼镜也模糊不清了。他摘掉眼镜,眯着眼睛望着**。“怎么回事,我的朋友?”他焦急地问道,“你伤到哪里了?”然后,他走上前来,等他看清**的情况后,失声大喊。
“啊,怎么回事?他怎么了?”
“他开枪自杀了。”
医生跪下来,扯开佛洛里的衬衣,把耳朵贴在他的胸口上。痛苦的表情出现在医生的脸上,他抓住尸体的肩膀摇晃他,仿佛这样用力摇晃就能让他死而复生似的。一只胳膊无力地从床边垂下来。医生把这只胳膊放回去,然后,握住尸体的手,突然大哭起来。柯斯拉站在床尾,褐色的脸上布满皱纹。
医生站起来,一时间难以自控,他靠在床柱上,背对着柯斯拉放声大哭,声音怪异。他肥胖的双肩颤抖着。很快,他恢复过来,又转过身来。
“这一切怎么发生的?”
“我们听到两声枪响。是他自己开的枪,这不会错。我不知道为什么。”
“你怎么知道他是故意的?你怎么知道这不是一场意外?”
柯斯拉沉默地指了指弗劳的尸体作为回答。医生想了一会儿,然后,轻轻地用熟练的双手把佛洛里的尸体裹好,把头和脚的位置系好。人一死,胎记也迅速淡了下去,看上去与一块淡淡的灰色斑点无异。
“立刻把狗埋了。我会告诉麦克格雷格先生,这是一场意外,就说他在擦枪时意外走火。一定要把狗埋好。你的主人是我的朋友。不能在他的墓碑上写他是自杀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