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根苦旅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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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不到二十岁就去了缅甸,进了缅甸皇家警察部队。在缅甸这样的“帝国前哨”,乍一看阶级问题已被束之高阁。这里没有明显的阶级摩擦,因为最要紧的不在于你进没进过正经学校,而在于你的皮肤严格说来白不白。实际上,缅甸的大多数白人,都不是在英格兰称得上“绅士”的那类,但除了普通士兵和几个身份暧昧的人,他们都过着“绅士”生活,也就是,有仆人,而且称晚饭为“晚餐”,正式地说,他们都被视为同一个阶级。他们是“白种人”,与之对应的另一个低等阶级,是“本土人”。但人们对“本土人”的感觉和国内对“下等人”的感觉是不同的。关键在于“本土人”,至少缅甸人,不让人感到生理上的反感。你会因为他们是“本土人”而瞧不起他们,但很乐意与他们有肢体上的亲密接触,而且我注意到,即使怀有最恶毒的人种偏见的白人也是如此。你有了很多仆人,就会很快养成懒惰的习惯。比如,我自己就习惯性地让我的缅甸小童为我穿衣宽衣。这是因为他是缅甸人,却不恶心,我可受不了让一个英国男仆以那样亲密的方式服侍我。我对缅甸人的感觉几乎和对女人一样。和大多数其他种族一样,缅甸人也有一种特殊的气味——我描述不出来,那是一种让人牙疼的气味——但这气味从不叫我恶心。某种意义上我的态度情有可原,因为如果面对事实,就必须承认,大多数东方人比大多数白人的身体更为健美。缅甸人的皮肤如丝般光滑而又结实,直到四十岁才会起皱,就算那时,也不过是像一片干皮革一样干枯,对比一下,白种人的皮肤粗糙、松弛又下垂。白人腿上、胳膊背面都生有细软而丑陋的毛发,胸前也有丑陋的一块。缅甸人只在适当的地方生有一两簇刚硬的黑毛,其余地方都很干净,通常也不长胡须。白人几乎都会谢顶,缅甸人则很少或根本不会。缅甸人牙齿完美,虽然被槟榔汁染了颜色,白人的牙齿毫无例外会腐坏。白人通常体形不佳,胖了以后会在意想不到的地方鼓起来,蒙古人骨架优美,到了晚年也几乎和年轻时体形一样。诚然,白人之中也有些出类拔萃之人,有几年美丽无比,但总体上,不管你怎么说,他们确实远远比不上东方人标致。但我并非是因为这些才觉得英格兰的“下等人”比缅甸的“本土人”讨厌得多,而是仍然受制于我早年习得的阶级偏见。我二十出头时,曾短时间地受到英国部队的吸引。当然,我对列兵又敬又爱,像任何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一样,对长自己五岁、孔武有力、愉快活泼、胸口还佩戴着世界大战勋章的青年又敬又爱。然而,他们终究还是微微让我讨厌。他们是“平民”,我不愿意太过接近他们。在炎热的早上,连队齐齐走过马路,我自己和一位初级中尉跟在后面,前面百十来人的身体上腾起的热气令我胃里一阵翻腾。而你明白,这纯属偏见。因为士兵在生理上不会比任何白人更引人反感。他们大多年轻,饱受新鲜空气和锻炼的洗礼,几乎总是很健康,严明的军纪也迫使他们保持干净。但我不这样看。我只知道,我闻到的是下等人的汗臭,一想到这儿就让我恶心。

后来我摆脱了阶级偏见或者部分偏见,这是一个曲折的过程,历时数年。一件事情改变了我对阶级问题的看法,但它与这个问题没有直接的关系——几乎是毫不相干的。

我在缅甸皇家警察部队待了五年,五年后,我怀着一种说不清的怨恨,憎恶起了我所服务的帝国主义。在英格兰的自由气氛中,你无法完全理解这种事情。要憎恶帝国主义,你就必须成为它的一部分。从局外人的角度来看英国在印度的统治,似乎是——也确实是——仁慈甚至必要的。毫无疑问,法国在摩洛哥的统治和荷兰在加里曼丹岛的统治,也是如此,因为人们常常管理外国人胜于管理自己。但成为这种体系的一部分,就不可能不认识到它是一项不正当的暴政。就连厚颜无耻的驻印英国人也明白这点。他在大街上看到的每一张“本土人”的脸都让他看清自己野蛮的入侵。大部分驻印英国人,远不像英格兰的人以为的那样,对自己的地位扬扬自得,至少会时不时地出现不满。从最意想不到的人口中,从高高在上的达官贵人、满腹杜松子酒的老恶棍口中,我听见了这样的话:“我们当然根本没有权利踏上这个该死的国家。只是既然我们已经来了,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就让我们待着吧。”事实是,没有哪个现代人内心深处会相信侵略他国、武装镇压他国的人民是正确的。欺压他国,是比经济压迫更明显,更易于理解的罪恶。因此,在英格兰,我们乖乖任凭抢掠,让五十万一无是处的闲人享受奢华,但我们宁愿拼尽最后一条命也不会受外国佬的统治。同样,那些无功受禄却无丝毫良心不安的人,也看得十分清楚,去一个不欢迎你的外国称王称霸,是错误的。结果是,每一个驻印英国人都受着罪恶感的折磨,虽然他平时都会竭力掩饰,因为没有言论自由,光是被人听见说这些蛊惑人心的话就有可能损害他的前程。整个印度,都有英国人暗暗厌恶着他所属的这个体系。只有当他万分肯定身边伙伴没有问题时,才会偶尔流露出暗藏的怨愤。我记得一个晚上,我和一个教育系统的人一起乘火车,他是个陌生人,我从不知道他的名字。天气太热无法睡觉,我们就聊了一整晚。经过半个小时的小心试探,我们确定了彼此“安全”。然后,随着火车慢慢颠簸着在漆黑的夜色中穿行,我们抱着酒瓶在铺位上坐了几个小时,痛骂大英帝国——从局内人的角度,洞若观火、了如指掌地痛骂它。这让我们都痛快了。但我们说的是不能说的话,在疲惫的晨光中,火车慢慢驶进曼德勒,我们就像**的野鸳鸯一样满怀愧疚地分手了。

据我观察,几乎所有英国驻印官员都曾受过良心折磨。仅有的例外是那些所干的工作有明确的用处,不管英国人占不占领印度都必须要干的人。例如林业官员、医生和工程师。但我在警署,也就是说我属于真正的专制机器。而且,你在警署会近距离见证帝国的卑鄙行径。真正实施这些卑鄙行径和仅仅从中受益大不相同。大多数人都赞同死刑,但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干刽子手的活儿。就连其他在印度的欧洲人也为警察不得不干的野蛮行径而轻微鄙视他们。我记得有一次,我在巡察派出所,一位和我十分熟络的美国传教士为了什么事进来了。就像多数新教的传教士一样,他是个十足的傻蛋,但也是个相当不错的人。我的一位本土副督察,正在欺凌一个嫌犯(我在《缅甸岁月》中描述过这个场景)。那位美国人看着这个场景,然后转向我,若有所思地说:“我可不想做你这工作。”这让我万分羞愧。这就是我的工作!连一个美国传教士这样的傻蛋,一个来自美国中西部的滴酒不沾的老处男,都有权利看不起我,可怜我!但即使没有人明明白白告诉我,我也一样羞愧。我已经开始对整个所谓的正义机器产生了一种无法言表的厌恶。随你怎么说,但我们的刑法是件可怕的东西,在印度的法律要比英国的人道多了,可依然要铁石心肠的人才能行使。那些蹲在拘留所恶臭的笼子里的可怜囚犯,那些长期犯的灰暗畏缩的脸庞,那些遭到竹板鞭笞的伤痕累累的屁股,那些男性亲属被拘捕带走时号啕大哭的妇孺——只要你对这些事情负有任何形式的直接责任,它们就会让你无法忍受。我见过一个男人接受绞刑,这对我来说比千百次谋杀还要可恶。每每进入监狱,我都会感到,自己像是被关在铁栏后的囚犯,大多数到过监狱的人都是一样的感受。在这个问题上,我当时想有史以来的任何罪犯都比绞刑官道德高尚。现在,我的想法依旧未变。当然,这种话我只能闷在心里,因为在东方的每一个英国人都被迫保持近乎绝对的缄默。最后我得出了一个无政府理论:惩罚总是比罪行本身危害更甚,只要你不多管,可以相信人们自会言行得体。这当然是意气用事的胡话。我当时不懂,现在明白了,保护平和的人民不受暴力侵害总是有必要的。在任何犯罪都有利可图的社会,你都必须采取严刑峻法,而且无情地执行;否则就等着阿尔·卡彭吧。但执法人员心中都会不可避免地感到惩罚是邪恶的。我估计,即使在英国,很多警察、法官、狱警之类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怀有挥之不去的隐秘恐惧。但在缅甸,我们实施的是双重压迫。我们不仅绞杀人民,把他们投进监狱等等,同时我们还是以不受欢迎的外国侵略者的身份来做的。缅甸人自己从未真正认可我们的司法权。被我们投进监狱的小偷,并不认为自己是罪有应得的罪犯,他认为自己是受外国欺凌的受害者。他所受的刑罚仅仅是荒唐的毫无意义的残忍行径。在拘留所的粗柚木栅栏和监狱的铁栅栏后,他的脸把这个想法表露无遗。不幸的是,我还没能练得对人类的表情无动于衷。

1927年我休假回国时,已经半下了决心,要辞掉工作,刚一嗅到英国的空气,我就拿定了主意。我不会回去与邪恶的独裁统治同流合污了。但我要的远不止是逃离这份工作。五年来,我服务于一项压迫制度,它让我良心难安。数不清的难忘的脸——被告席上囚犯的脸、在死囚牢房等待行刑的人的脸,我欺侮过的下属的脸,我呵斥过的老农的脸,我暴怒之时抱以铁拳的仆人和苦力的脸,都让我难以忍受,折磨着我。我意识到千钧之重的内疚压在我身上,我必须赎罪。我估计这听起来太夸张,但如果你在一个你完全不赞成的工作岗位上干了五年,很可能也会有同样的感受。一切被我化简为一个简单的理论,就是被压迫者总是正确的,压迫者总是错误的。一个错误的理论,然而若你自己当了压迫者,自然就会有这个结论。我感到,我不仅要逃离帝国主义,而且要逃离一切形式的人统治人。我想放低自己,一直低入被压迫者的行列,成为他们的一员,站在他们那边对抗暴君。而且,主要由于我不得不在孤独之中思考一切,我对压迫的憎恨已经到了格外深重的地步。在那时候,失败对我像是唯一的美德。任何自我进步的嫌疑,甚至一年赚几百英镑这种程度的“成功”人生,都让我觉得是精神上的丑恶,是欺凌的变种。

正是这样,我的关心转向了英格兰工人阶级。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识到工人阶级的存在。一开始,这只是因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类比。他们是象征性的不公的受害者,在英格兰扮演着和缅甸人一样的角色。在缅甸这个问题十分简单,白人在上,黑人在下,因此自然而然要同情黑人。我现在认识到,没有必要远走缅甸去寻找暴政和剥削。就在这里,在英格兰,就在我们脚下,困苦的工人阶级,受苦的方式虽然不同,苦难之深重却不输于任何东方人。“失业”一词被人们挂在嘴边。在缅甸待过后,这对我来说多少有些新鲜,但中产阶级的满口胡话,比如“这些失业者都是自己无能”等等都没能骗到我。我常常怀疑,这种话是不是就连说话的傻瓜也骗不了。另一方面,那个时期我对社会主义或任何其他的经济理论都没有兴趣。当时在我看来只要我们愿意,经济不公随时可以停止,如果我们不想,就没法停止,而如果我们真想让它停止,采取什么办法不重要,现在我的看法也还是一样的。

但那时我对工人阶级的情况一无所知。我读过失业数据,却不明白其中意义。最重要的是,我不明白这个核心事实:“体面的”贫穷总是最可恶的。一个正直的工人在稳稳当当地工作了一辈子后,一朝被扔到大街上这种恐怖的厄运;他反抗自己并不理解的经济法规,还有家庭的解体、钻心的羞愧——所有这些都超出我的经验范围。想到贫穷,我想到的是残忍的饥饿。因此我的思绪马上转向了极端事例,那些社会的弃儿:流浪汉、乞丐、罪犯、妓女。这是“底层的底层”,这些就是我想接触的人。那时,我深深渴望着找个办法彻底脱离这个体面的世界。我为此深思熟虑,甚至计划了部分细节:要怎么卖掉一切,抛弃一切,更名改姓,除了一身衣服以外一无所有地开始生活。但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人会干这种事,不仅有亲戚朋友要考虑,而且就算真有什么途径,文化人能否做得出来也值得怀疑。但是至少,我走入了这些人之中,见识了他们的生活,暂时地融入了他们的世界。一旦我走进他们,被他们接纳,我应该就触到底层了,那么——我的感觉就是这样,即使那时我也明白这是非理性的——我的内疚就能消除一些。

经过考虑,我决定了自己要怎么做。我要乔装打扮,去莱姆豪斯和白教堂之类的地方,睡在普通旅馆里,结交码头工人、街头小贩、流离浪人、乞丐,如果可以的话,还有罪犯。我要弄清流浪汉的生活,了解与他们接触的方法和进入临时收容所的恰当步骤。然后,我觉得摸清情况后,就自己上路流浪去。

一开始并不容易。这意味着要乔装打扮,我却不擅伪饰。例如,我无法伪装我的口音,反正最多只能撑几分钟。我估计我一开口就会被认出来是个“绅士”,你看,英格兰人的阶级敏感性多可怕。于是我准备了一个惨遭厄运的故事,以免有人问起。我弄到了合适的衣服,把合适的地方弄脏。由于个子奇高,我乔装起来很难,但是我至少知道流浪汉看起来什么样。(顺便说一下,没几个人知道这一点。看看《笨拙》上任何一幅流浪汉的图片,那都是过时了二十年的)一天晚上,我在一个朋友家里做好了准备,于是出发往东逛去,来到莱姆豪斯考斯韦的一家旅馆。这地方看起来又黑又脏。我是从窗户上“给单身汉的好床位”的招牌上知道这是个旅馆的。天哪,你不知道我聚集了多么大的勇气才敢走进去!现在看来这简直可笑。但是你看,我那时还是有些害怕工人阶级。我想接触他们,我甚至想成为他们的一员,但我仍然把他们看成危险的异类。走进那家旅馆漆黑的大门,对我来说就像是走下某个可怕的地下世界一样——比如一条老鼠横行的下水道。我走进去时,满以为会发生一场打斗。那些人会发现我不是他们的一员,会马上猜测出我是来刺探他们的,然后他们会袭击我,把我扔出去——这就是我的预想。我觉得我必须这么做,但我觉得前景不乐观。

进了门,一个穿短袖的男人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这是“代管掌柜”。我告诉他,我想要张床过夜。我注意到,我的口音没引起他的注意。他只是要了九便士,然后就领我到了一间火光照明的泛着霉味儿的地下厨房。四周坐着一些装货工人、挖土工人和几个水手,一边玩国际跳棋一边喝茶。我进来时他们几乎没有看我。但那是周六晚上,一个健硕的年轻装货工醉醺醺的,正在房间里蹒跚踱步。他转身见了我,歪歪倒倒地向我走来,一张大红脸庞向前伸着,眼中放射出危险而狐疑的目光。我僵住了。看来打斗近在眼前!下一刻,这个装货工就倒在了我胸前,胳膊搂着我的脖子。“喝杯茶啊,哥们儿!”他眼泪汪汪地喊着,“喝杯茶!”

我喝了一杯茶。这是一种洗礼。从那以后我的恐惧就烟消云散了。没有人盘问我,没有人表现出无礼的好奇,每个人都礼貌而温柔,自然而然地对待我。我在那家旅馆里待了两三天,几个星期后,我已经收集了一定的信息,了解了穷人的习惯,于是第一次上路流浪了。

所有这些我都在《巴黎伦敦落魄记》中描述过(书中所写的所有事情几乎都真实发生过,尽管有所调整),不再赘述。后来我还流浪过几次更长的时间,有时是主动去的,有时是迫不得已的。我一共在旅馆里住了几个月了。但这第一次探险最是印象深刻,因为那种陌生感——终于下来融入了“底层的底层”,与工人阶级完全平等的陌生感。诚然,流浪汉算不得典型的工人阶级。不过,当你置身于流浪汉中间时,你至少也融入了工人阶级的一个部分——一个亚级。据我所知,此外你再没有别的办法办到这件事。有好几天,我和一个爱尔兰流浪汉一起,徘徊于伦敦北部的郊区。我是他的伙伴,暂时的。我们晚上共宿一屋,他告诉我他的人生经历,我告诉他一套我编造的人生经历,我们轮流去看起来有希望会被施舍的房子前乞讨,然后分掉乞讨成果。我非常高兴。我就在这里,就在“底层的底层”之中,在西方世界的最底层!阶级藩篱垮掉了,或者看似垮掉了。在这底下,这个肮脏的、实际上乏味得可怕的流浪汉的亚世界,让我有了一种解脱的感觉、冒险的感觉,回想起来荒唐可笑,当时却意趣盎然。

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碰头

但不幸的是,光是和流浪汉交朋友还解决不了阶级问题。这么做最多只能帮你摆脱自己的阶级偏见。

流浪汉、乞丐、罪犯和社会弃儿通常都是例外,不足以作为工人阶级整体的典型,就好比文学知识分子不足以作为资产阶级的典型一样。要和一个外国“知识分子”亲密往来十分容易,但要和一个普通的外国中产阶级的体面人亲密往来可一点不易。比如说,有多少英国人进过普通法国资产阶级家庭的房子?除非结成连理,否则根本不可能,英格兰的工人阶级也是一样。和扒手称兄道弟再容易不过,只要你知道上哪儿找他,但要和砖瓦工称兄道弟就不容易了。

但为什么和社会弃儿平等相待就如此容易呢?人们常常对我说:“你和流浪汉一起的时候,他们肯定不会真的接纳你,把你当作他们自己人吧?他们肯定会注意到你与众不同,注意到口音的差别吧?”等等等等。实际上,很大一部分流浪汉,我敢说不止四分之一,根本没注意到这种事。首先,很多人不怎么听口音,完全以你的衣着来评判你。我沿着后门乞讨时,常常震惊于这个事实。有些人显然对我的“文化人”口音惊诧不已,其他人则全然注意不到,他们只看到我脏兮兮的,衣衫褴褛。再说,流浪汉来自英伦诸岛的天南海北,英语口音天差地别。流浪汉在自己人中就听惯了各种口音,有些太过怪异他甚至无法理解,比如说,从加的夫、达勒姆或都柏林来的人,就不一定知道哪种南方口音是“文化人”口音。更何况,操着“文化人”口音的人,虽然在流浪汉里十分鲜见,终究也不是没有。但是,哪怕流浪汉明白了你的出身与之不同,也不见得会改变他的态度。从他们的角度看,唯一重要的是你和他们一样,“在流浪”。而且在这个世界里,人们并不多问。你要是愿意,自然可以倾诉自己的人生经历,大多数流浪汉也正是稍受撩拨就会说起来,但完全没人逼你说,而且不管你怎么说,都会被毫不质疑地接受。只要穿上合适的衣服,哪怕主教也能在流浪汉中如鱼得水。即使他们知道了他是个主教,可能也毫无影响,只要他们也知道或者相信他确实流离失所了。一旦你进入这个世界,并看起来融入其中了,那你以前如何就没有关系了。这是一个人人平等的国中之国,一个小小的肮脏的民主世界——或许是英格兰现存的最接近民主的东西。

但当你走近正常的工人阶级时,处境就全然不同了。首先,无法轻易走入他们之中。只需穿上合适的衣服,你就可以变身流浪汉,去最近的临时收容所,但你无法变身挖土工人或煤矿工人。就算你能胜任这个活儿,你也得不到挖土和煤矿的工作。借助社会主义政治学,你可以接触工人阶级中的知识分子,但他们跟流浪汉或窃贼一样没有典型性。要和其余的工人阶级交往,你只能作为租客住进他们的房子里,这总是很像“参观贫民窟”,是很危险的。有好几个月,我完全住在一个煤矿工人的房子里。我和这家人一起吃饭,我在厨房水池里洗碗,我和矿工共睡一间卧室,和他们一起喝啤酒,玩跳棋,聊几小时的天。但是,尽管我置身其中,也希望并相信他们并不反感我,但我仍然没有成为他们的一员,他们比我更清楚这一点。不管你多么喜欢他们,不管你觉得他们的谈话多么有趣,总有那该死的阶级差异在作祟,就像公主床垫下的那粒豌豆一样。这不是不喜欢或反感的问题,只是差异的问题,但足以让真正的亲密遥不可及。即使是和自称共产主义者的矿工在一起,我也发现,需要机智的谋略才能阻止他们称我“先生”。他们所有人,除非在豪兴大发的时刻不管不顾,否则都会为了照顾我而弱化他们的北方口音。我喜欢他们,也希望他们喜欢我,但我是作为一个外人到他们中间的,我们双方都明白这一点。不管你如何腾转挪移,阶级有别的魔咒都像一堵石墙一样拦着你。或者,确切地说不像石墙,而像水族馆的平板玻璃窗,假装它不存在易如反掌,要穿过它却难如登天。

不幸的是,如今流行假装这层玻璃是可以穿透的。当然每个人都知道存在阶级偏见,但同时每个人又都声称,他不知怎样才能免于这种偏见。势利也是一种这样的恶习,别人都有,我们自己从来没有。不仅是社会主义的信徒拥趸,每一个“知识分子”也都理所当然地以为,他自己至少是超脱于阶级纷扰的。和他的邻居不同,他可以看透荒谬的财富、等级、头衔等等。“我可不是势利眼”就是如今的通行信条。还有谁没嘲笑过上议院、军队等级、皇室、公学、玩打猎射击的公子哥、切尔滕纳姆寄宿公寓的老太太、“郡县”社会的恐怖以及普遍意义的社会等级?这样的嘲笑已经成了不由自主的姿态。你在小说里尤其能注意到这一点。每一个装腔作势的小说家都对笔下的上流人士抱以讽刺的态度。实际上,若小说家不得不在故事中加入一个绝对的上流人物——一个公爵或一个从男爵或随便什么吧,他就会差不多发自本能地嘲弄他。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现代上流社会方言匮乏。“文化人”的语言如今是如此贫乏、毫无个性的,使得小说家无能为力。目前为止,让它有趣起来最容易的办法就是滑稽处理,也就是说假装每一个上流人士都是无能的蠢货。这个把戏被小说家争相模仿,最终几乎成了条件反射。

可是同时,内心深处,每个人都明白这是谎言。我们全都痛骂阶级之分,但很少有人真正想废除它。这里蕴含着一个重要的事实:每一个革命观念的力量源泉都部分来自一个隐秘的信念,即什么都无法改变。

如果你想为此求个好的例证,那就值得研究一下约翰·高尔斯华绥的小说和戏剧,注意作品的时间顺序。高尔斯华绥是战前那些脸皮很薄、眼含热泪的人道主义者的绝佳典范。他起初有一种病态的悲悯情结,甚至到了认为每一个已婚妇女都是被色鬼囚禁的天使的地步。他无时无刻不在为过度劳累的职员、工资太低的农场工人、失足妇女、罪犯、动物的苦难义愤填膺地浑身发颤。在他的早期作品(《有产业的人》《正义》)中,他眼中的世界分为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压迫者高高在上,如同巨大的石雕偶像,哪怕全世界的力量也无法推翻。但你就那么肯定他真想把它推翻吗?相反,在他与不可撼动的暴政斗争之时,他的支柱就是意识到这不可撼动。当事情的发展出乎意料,他所认知的世界秩序开始坍塌时,他的感觉就不一样了。所以,原本决心要做受压迫者的领头人,反抗暴政与不公的他,最终却宣扬要解决英格兰工人阶级的经济难题,就要像赶牛一样把他们赶到殖民地去。他要是再活十年,很可能就要发展成绅士版的法西斯了。这是感性主义者必然的命运。只要稍稍遭遇现实,他所有的观点就会全盘改换,站到自己的对立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