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明朝我们确实清醒了!
高登从一个漫长而难受的梦中醒来,恢复了意识,发现租书屋里的书籍摆放错了。它们全都横躺着。而且,由于某种原因,它们的封面都变成了白色——又白又亮,就像瓷器。
他微微张开眼睛,动了动一只手臂。这动作似乎触发了丝丝细微的疼痛,痛感又流窜到了身体上意想不到的地方——比如,向下到了小腿上,向上到了脑袋两侧。他觉得自己侧躺着,脸颊下有一个硬邦邦的光枕头,一条粗糙的毯子刮着他的下巴,毯子毛钻进了他嘴巴里。除了每次动作时刺激他的小痛以外,还有一种强烈而钝重的大痛,没有具体的位置,而像是萦绕着他全身上下。
突然,他掀开毯子坐了起来。他是在一间警署拘留室里。
这时一阵强烈的恶心席卷了他。他模糊地看到角落里有个马桶,便爬过去,狠狠吐了三四次。
此后有好几分钟,他都处于极度的痛苦之中。他几乎无法站起来,脑袋突突刺痛,仿佛要裂开似的。灯光仿佛某种炽热的白色**,从他的眼眶中灌入他的大脑。他坐在**,双手捧着脑袋。一会儿,脑中的刺痛消减了一些,他又看了看周围。这间拘留室长约十二英尺,宽约六英尺,很高。墙壁上全部贴着白色瓷砖,白净得可怕。他懒懒地猜想他们是怎么清理天花板那么高的地方的。或许是用水管,他寻思着。房间一头有一个装有隔栅的小窗,位置很高,另一头,门顶有一只嵌入墙体的电灯泡,用粗实的栅栏保护着。他所坐的地方其实不是床,而是个架子,加一条毯子和一个帆布枕头。门是钢制的,漆成了绿色。门上有一个小孔,可以从外侧掀起。
看到这些,他又躺下了,并把毯子拉起来盖住自己。他对自己的周围环境不再好奇了。至于昨晚发生的事情,他记得一清二楚——至少,他和朵拉一起进入那间带叶兰的房间前的事情他记得一清二楚。天知道之后发生了什么。闹出了事,然后他进了号子。他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就他所知,可能是谋杀。不管怎样,他都无所谓。他把脸转向墙壁,拉起毯子盖住脑袋,以阻挡光线。
过了很长时间,门上的那个窥孔被推开了。高登勉强转过头来。他的颈部肌肉似乎在咯吱作响。透过窥孔他能看见一只蓝色的眼睛,和一片肉嘟嘟的半圆形粉色脸颊。
“你要来杯茶吗?”一个声音说。
高登坐了起来,马上又感到非常恶心。他双手抱头,发出痛苦的呻吟。一杯热茶对他颇有吸引力,但他知道,如果茶里有糖,会让他恶心。
“谢谢。”他说。
巡警将门上方的那半隔板打开,推进来一个厚厚的白杯子,装着一杯茶,里面有糖。巡警是一个壮实乐观的年轻人,大约二十五岁,他有一张和善的脸庞、白色的睫毛和宽阔无比的胸膛。这让高登想起了拉车骏马的胸膛。他口音纯正,但文辞低俗。大约有一分钟,他都站着看着高登。
“你昨晚上可了不得呢。”他最后说。
“我现在就糟糕了。”
“但你昨晚更糟糕。你为什么要打警察队长?”
“我打了警察队长吗?”
“你打了吗?呵!他气惨了。他跟我说——他捂着自己的耳朵,像这样——他说:‘要不是这男的醉得站都站不住,我一准打得他满地找牙。’这都在你的案件记录里写着呢。醉酒,闹事。如果你没打警察队长的话,就只是醉酒和无行事能力而已。”
“你知道我会为此获什么刑罚吗?”
“罚款五英镑或者拘留十四天。你归格鲁姆先生判。幸亏不是沃克先生。他会给你一个月,没二话,沃克先生铁定会。
他对醉酒罚得很严。他是绝对的禁酒主义者。”
高登喝了些茶。它甜得恶心,但它的温暖给了他力量。
他大口大口地咽下茶水。这时,一个刺耳的咆哮声——毫无疑问,是高登打的那个警察队长——在门外某处怒吼道:“把那男的提出来,给他洗洗。囚车九点半走。”
巡警赶紧打开囚室房门。高登刚一迈出去,就感到前所未有的难受。部分是因为走廊上比囚室里冷得多。他走了一两步,然后突然脑袋眩晕起来。“我要吐了!”他喊道。他要摔了——他伸出一只手撑住墙壁。巡警强壮的手臂搂住了他。高登压着手臂,就像伏在栏杆上一样,软塌塌地弯成两节。一汪呕吐物从他体内喷涌而出。是因为那茶,当然。一条细流沿着石头地面流窜。那个大胡子警察队长,穿着束腰外衣却没系腰带,一手叉腰站在走廊尽头,恶心地看着。
“肮脏的小杂种。”他咕哝着转身走了。
“加油,老弟。”巡警说,“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他半领半拽地把高登带到走廊尽头的一个石砌大水池旁,帮他脱去腰部以上的衣物。他温柔得令人吃惊。他对待高登简直像护士对待孩子一样。高登已经恢复了力气,足以自己用冰冷的水清洗身体和漱口了。巡警给了他一条破烂的毛巾擦干自己,然后领他回到囚室。
“现在你安静地坐着,直到囚车过来。还有听我一句劝——上法庭的时候,你要认罪并说自己再也不这么干了。格鲁姆先生不会为难你的。”
“我的领圈和领带呢?”高登说。
“我们昨晚拿走了。你在上法庭前会拿回来的。有一次我们这儿有个家伙用他的领带上吊了。”
高登坐到**。他靠数墙上的瓷砖数目来分散注意力,数了一小会儿,然后用两肘撑着膝盖双手抱头坐着。他仍然全身疼痛;他觉得虚弱、寒冷、疲惫,更要紧的是,烦。他希望可以想办法避免上法庭这桩麻烦事。想到要被装在一个颠簸的车里横穿伦敦,然后在冷飕飕的囚室和走廊里晃悠,想到不得不回答质问,还要被法官教训,就让他说不出地厌烦。他只想一个人静静。但不一会儿,走廊深处传来几个人的声音,然后有脚步声靠近。门上的隔板打开了。
“有两个人来看你。”巡警说。
光是想到有人来看,高登就烦。他不情愿地抬头一看,只见弗莱克斯曼和拉弗斯通正向里望着他。他俩会碰到一起确实奇怪,但高登对此毫不好奇。他们让他厌烦。他希望他们离开。
“哈罗,哥们儿!”弗莱克斯曼说。
“你来了?”高登带着厌倦的火气说道。
拉弗斯通看起来很难受。他一大早就起来了,一直在找高登。这是他第一次见识警署拘留室的内部。看到这个寒气森森、铺满白瓷砖的地方,还有角落里那个龌龊的马桶,他的脸恶心地抽了抽。但弗莱克斯曼对此习以为常。他冲高登挤了个老练的眼色。
“我见过比他更糟糕的。”他愉快地说,“给他个生鸡蛋,他就生龙活虎了1 。你知道自己的眼睛看起来啥样吗,哥们儿?”他对高登补充道,“就像被人取出来偷走了似的。”
“我昨晚喝醉了。”高登双手抱头说道。
“我估计就是这样,老哥们儿。”
“听着,高登,”拉弗斯通说,“我们是来保释你的,但好像我们来得太迟了。几分钟内他们就要把你带上法庭了。场面会很难看。真可惜昨晚他们带你来这儿的时候,你没跟他们说个假名字。”
“我跟他们说了我的名字?”
“你跟他们什么都说了。我祈求上帝,要是我没让你脱离我的视野就好了。你不知怎么溜出了那栋房子,跑到街上去了。”
“一边在沙夫茨伯里街大街**来**去,一边就着个瓶子喝酒。”弗莱克斯曼赞赏地说,“但你不该打那个警察队长的,老哥们儿!这就有点该死的愚蠢了。而且我不介意告诉你,维斯比奇大妈盯上你了。今天早上,你朋友过来,告诉她你一晚上花天酒地,她还以为你杀人了。”
“听着,高登。”拉弗斯通说。
1 土方用生鸡蛋醒酒。
他的脸上出现了那种熟悉的别扭神色。照旧是和钱有关。
高登抬头看着。拉弗斯通盯着远处。
“听着。”
“什么?”
“关于你的罚款,你最好让我来承担,我会付的。”
“不,不要你付。”
“我的老弟!要是我不付,他们会把你送进监狱的。”
“哦,去他的!我不在乎。”
他不在乎。此时此刻,就算他们让他坐一年牢他也不在乎。当然,他自己是付不起罚款的。甚至不用看他还剩多少钱他就知道。他应该已经全都给朵拉了,更有可能是被她摸走了。他再次躺倒在**,转身背对着其他人。他正处于阴沉倦怠的状态,唯一的愿望就是摆脱他们。他们又试着和他说了几次话,但他不肯回应,过一会儿,他们走了。弗莱克斯曼的声音沿着走廊欢快地回响。他在给拉弗斯通做速成指导,教他怎么做生鸡蛋。
这天后来的时光非常可怕。囚车之旅很可怕,那里面简直跟微型公厕一模一样,两边都是一溜小隔间,你就被锁在隔间里,简直坐都坐不下。然而更可怕的,是在治安法庭隔壁囚室里漫长的等待。这间囚室精准地复制了警署的那间,甚至连瓷砖的数目都分毫不差。但和警署拘留室不同的是,它脏得恶心。囚室寒冷,但空气腐臭不堪,简直无法呼吸。囚犯们不停地进进出出。他们被扔进囚室,一两小时后被带出去,走上法庭,也许之后还会被带回来,等待法官决定刑期或者传唤新的证人。囚室里始终有五六个人,除了木板床外没有别的地方可坐。而最糟糕的是,他们几乎全都用过马桶——就在这间小小的囚室里,在众目睽睽之下上厕所。他们没有办法,因为没有别的地方可去,而那可恶的玩意儿甚至没法好好冲水。
一直到下午,高登都觉得恶心虚弱。他没机会刮胡子,脸上毛糙得讨厌。一开始他只是坐在木板床的角落里、最靠近门的那端,尽其所能地远离马桶,没有注意其他犯人。他们让他厌烦又恶心。然后,他的头疼慢慢消退,他就兴趣缺缺地观察他们。有一个职业窃贼,他是个满面忧愁、头发花白的瘦削男人,他万分焦虑,不知道要是自己进了监狱,妻子和孩子要怎么办。他是因“在外逡巡,企图闯入”被捕的,这是个轻罪,一般要在有前科的时候才会被判有罪。他不停地来回踱步,以一种神经质的怪异姿势弹着右手手指,大喊冤屈。
还有一个聋哑人,散发着白鼬般的臭味。还有一个小个子中年犹太人,披着一件毛领外套,本来在给一家大型犹太屠宰公司当买办。他卷走了二十七英镑,然后哪里不好去,去了亚伯丁(Aberdeen),把钱全花在了妓女身上。他也有一桩烦心事,因为他说他的案子应该在拉比1 的法庭上审判,而不是由警察经手。还有一个酒店老板,贪污了自己圣诞俱乐部的钱。他是个健硕的大个子男人,看起来财运亨通,大约三十五岁,长着一张大红色的脸膛,穿着刺眼的蓝色外套,一看就知道不是酒店老板就是赌马狂人。他的亲戚已经赔偿了被贪污的钱,只差十二英镑,但俱乐部的成员决定起诉。在这个男人的眼中,有种东西让高登不安。他对什么事都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但同时他的眼睛总是空洞地瞪着。他会在每一个谈话的空当陷入沉思。不知怎的,看见他就让人非常难受。他仍然穿着他气派的衣服,残留着仅仅一两个月前身为酒店老板的光辉,而现在他完了,很可能是永远完蛋了。就像所有伦敦的酒店老板一样,他被掌握在酿酒商的魔掌之中,他会倾家**产,所有的家具和设备都会被查封,等他出狱了,也永远不会再拥有一家酒吧或一份工作了。
1 拉比是犹太教中地位较高的老师。
上午在沉闷中缓缓过去了。你可以抽烟,虽然禁止用火柴,但外面值班的巡警可以通过门上的挡板给你点个火。大家都没有烟,除了酒吧老板,他满口袋都是,于是大方地给大家分发。犯人们进进出出。一个衣衫褴褛、脏兮兮的男人声称是因妨害罪而“进来”的小贩,被丢进牢里待了半小时。他说了一大堆,但其他人都很怀疑。当他被再次带走的时候,他们都说他是个“内奸”。据说,警察经常安排“内奸”到囚室里,装成犯人来刺探情报。有一次,巡警透过挡板低声透露,有个杀人犯,或者准杀人犯被投到了隔壁囚室,激起了一阵大**。那是个18岁小伙子,在他“妓女”的肚子上捅了一刀,她估计是活不了了。还有一次,挡板开了,一个神父疲惫、苍白的脸看了进来。他看到了那个窃贼,疲倦地说:“你又来了,琼斯?”然后又走了。大约十二点的时候供应了所谓的“午餐”。你得到的只有一杯茶,两片面包配人造黄油。不过,如果你付得起钱的话,可以叫人送食物进来。酒店老板要了一份美味的午餐,是用盘子盖着送进来的,但他没有胃口,把大部分都送人了。拉弗斯通还在法庭周围流连,等着高登的案子上庭,但他不太了解情况,没能给高登送吃的进来。不一会儿,窃贼和酒店老板被带走,判了刑,又带回来等着囚车来把他们带去监狱。两人各获刑九个月。酒店老板向窃贼打听监狱什么样,于是就那里缺少女人的问题展开了一场让人难以启齿的下流对话。
高登的案子两点半上场,其结束之快,让之前如此漫长的等待显得有些荒谬。事后他对法庭的唯一印象只有法官座椅上的盾形徽章。法官以一分钟两个的速度处理着醉酒案。伴着“约翰·史密斯醉酒,六先令,走,下一个”的调子,他们鱼贯走过被告席前的围栏,和在售票处买票的人群别无二致。但是,高登的案子花了两分钟而非三十秒,因为他还闹事,且警察队长还须作证,高登打了他的耳朵,还骂他是个杂种。法庭上还发生了一阵轻微的**,因为在警署审讯高登时,他曾说自己是个诗人。他一定是喝醉了才会说这种话。法官怀疑地看了看他。
“看来你自称是个诗人。你是个诗人吗?”
“我写诗。”高登闷闷地说。
“嗯!好吧,看来写诗没教会你怎么守规矩,是不是?你要交五英镑罚款,不然就蹲十四天大牢。下一个!”
这样就结束了。不过,法庭后面某处,一个百无聊赖的记者竖起了耳朵。
法庭的另一边有间房,一位警察队长抱着一大本账簿坐在那儿,记录醉酒犯的罚款并收款。那些交不了钱的就被带回囚室。高登本以为自己也会这样。他毫不在乎被送回监狱。但当他从法庭里出来时,却发现拉弗斯通正等在那儿,已经为他交了罚款。高登没有抗议。他任由拉弗斯通把他塞进出租,带他回到摄政公园的那间公寓。他们一到那里,高登就洗了个热水澡。在经历了过去十二个小时可怕的脏污之后,他需要洗个澡。拉弗斯通借给他一把剃须刀,还借了他一件干净的衬衫、睡衣、袜子和内衣,甚至出门给他买了一把牙刷。他对高登热心得奇怪。他无法摆脱自己的负罪感,总觉得昨晚发生的事情主要是自己的错。他应该坚定立场,高登一出现醉酒的迹象,就该立即带他回家。高登几乎没有注意到他在为自己做什么。
即使拉弗斯通为他交了罚款这件事也没能让他上心。在那个下午,他后来一直躺在炉火前的一张扶手椅里,读一本侦探小说。他拒绝考虑将来。他很快就困了,八点就去了客房睡觉,沉沉地睡了九个小时。
直到第二天早上,他才开始认真地思考自己的处境。他在宽大舒适的**醒来。他从没睡过这么柔软而温暖的床。然后他开始摸索自己的火柴,后来才想起,在这种地方不必用火柴点灯,于是去摸索挂在床头绳上的电灯开关。柔和的灯光淹没了整个房间。床头桌上有一罐汽水。高登发现,即使过了三十六个小时,他的嘴里还是有一种恶心的味道。他喝了汽水,然后看着周围。
这感觉很奇怪,穿着别人的睡衣躺在别人的**。他觉得自己在这里格格不入,觉得这种地方不是自己待的。他现在身败名裂、一文不名,躺在这样奢华的地方让他有一种负罪感。
因为他已经彻底毁了,这是毫无疑问的。他似乎万分确定自己的工作丢了。高登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那番愚蠢而**的记忆在他脑海里卷土重来,生动得可怕。从他出发前的第一杯红杜松子酒,到朵拉桃红色的吊带袜,全都历历在目。想到朵拉他就不舒服。为什么会有人做这种事?又是钱,总是钱!富人不会那样做。富人就算作起恶来也是优雅的。但如果你没有钱,就算有朝一日发了财你也不知道怎么花。你只是疯狂地把它挥霍出去,就像水手上岸第一晚进妓院一样。
他进了号子,十二个小时。他回想起警署那间囚室的寒冷、肮脏和恶臭。这是未来岁月的一个预告。所有人都会知道他进了号子。运气好的话可能瞒得过安吉拉姑姑和沃尔特叔叔,但茱莉娅和露丝玛丽很可能已经知道了。对露丝玛丽,这可能不太要紧,但茱莉娅会羞愤难过。他想到茱莉娅。她伏在茶叶罐上时那瘦长的背,她那善良、灰败、鹅一样的脸。她从没为自己活过。从孩提时代她就在为他牺牲——为了高登,为了“男孩子”。这么多年他可能已经向她“借”了一百英镑,而他连五英镑都没法留给她。他为她留出来五英镑,然后花在了一个妓女身上!
他关上灯,仰躺着,万分清醒。这一刻他把自己看得清清楚楚,清楚得可怕。他梳理了一下自己和自己的财产。高登·康斯托克,康斯托克家族的最后一名成员,三十岁,还剩二十六颗牙;没钱也没工作;穿着借来的睡衣,躺在借来的**;前路漫漫,只有吃白食、受穷苦,回首往事,只有肮脏和愚蠢。他全部的财富就是一具孱弱的身体和两箱破烂的衣衫。
七点时,拉弗斯通被一声敲门声唤醒了。他翻了个身,睡意蒙眬地说:“哈啰?”高登进来了,憔悴的身影几乎在借来的丝绸睡衣里没了踪影。拉弗斯通爬起来,打着哈欠。理论上他应该像无产阶级一样在七点钟起来。实际上他很少在女佣比弗太太(Mrs Beaver)八点钟赶来之前起身。高登拂开眼睛前的发丝,在拉弗斯通的床脚旁坐下。
“我说,拉弗斯通,这真该死。我一直在考虑这些事。代价惨重。”
“什么?”
“我会丢掉工作。麦基奇尼先生在我进过号子以后不能再留我了。而且,我昨天应该上班的。很可能书店一整天都没开。”
拉弗斯通打着哈欠。“会没事的,我想。那个胖哥们儿——他叫什么来着?弗莱克斯曼——跟麦基奇尼打了电话,跟他说你感冒病倒了。他说得有板有眼的。说你高烧四十三度。当然你的女房东知道了。但我觉得她不会告诉麦基奇尼的。”
“但要是这个上报纸了呢!”
“哦,天哪!我想这有可能。女佣八点钟会把报纸拿上来。但他们报道醉酒案吗?肯定不会吧?”
比弗太太拿来了《邮报》和《先驱报》。拉弗斯通让她出去买《邮报》和《快报》。他们匆匆搜索着治安法庭新闻。谢天谢地!这到底没有“上报纸”。事实上,它也没理由该上报。高登又不是什么赛车手,也不是职业足球运动员。高登感觉好些了,勉强吃了些早餐,早餐后拉弗斯通出去了。他们说好了,由他去店里见见麦基奇尼先生,告诉他高登病情的其他细节,探探风头。浪费好几天时间帮高登摆脱困境,对拉弗斯通来说似乎十分自然。整个早上高登都在那间公寓里晃**,他坐立不安,心绪不宁,没完没了地抽烟。现在他独自一人了,就丧失了希望。他有着深深的直觉,麦基奇尼先生已经听说他被捕的消息了。这不是瞒得住的事情。他已经丢了工作,就这么简单。
他踱到窗户边,向外眺望。荒凉的一天,灰白的天空看起来仿佛永远不会再放蓝了,光秃秃的树木慢慢地飘着落叶,落到下水道里。煤贩子的叫卖声哀凄地回**在下面一条邻街里。
再过两个星期就是圣诞节了。这时候失业可真不错!但这个念头没有吓到他,只是让他厌烦。醉酒后那种特别的昏昏欲睡的感觉,眼睛后面那种郁闷的沉重感,似乎已经永久驻扎在他体内了。想到要另找工作,比贫穷的前景更让他厌烦。而且,他绝对再也找不到工作了。这年头没有工作。他在沉沦,沉入失业者的地下世界——沉沦,沉入天知道哪家济贫院中,沉入那厚厚的灰尘、饥饿和枉然之中。而他主要是迫不及待地想尽可能听天由命地度过这一切。
拉弗斯通大约一点时回来了。他脱下手套,扔到椅子上。
他看起来疲倦而沮丧。高登一眼就看出完蛋了。
“自然,他听说了?”他说。
“恐怕听得一清二楚。”
“怎么回事?我猜是那个叫维斯比奇的恶婆娘跑去跟他告密了?”
“没有。这终究还是上报纸了。本地的报纸。他从那上面知道的。”
“哦,该死!我忘了这事。”
拉弗斯通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本折起来的双周刊报纸。这是他们店里订的报纸,因为麦基奇尼先生在这上面打广告——高登忘了这事。他打开报纸。天啊!好大的阵仗!这占据了整个中间跨页。
书店助理挨罚款
法官铁面严批评
“败坏斯文”
几乎有两个专栏都是关于此事。高登出这么大的名,真是前所未有,也再无下回了。他们一定是太缺新闻了。但这些本地报纸有一种奇怪的乡土热情。它们对于本地新闻高涨的热情,使得哈罗路(Harrow Road)的一场自行车事故都能占据比欧洲危机还大的版面,而像“汉普斯特德男子被控谋杀”
或“坎伯维尔(Camberwell)地窖中婴儿遭肢解”这样的新闻,报道起来更是自豪之情溢于言表。
拉弗斯通描述了一下他和麦基奇尼先生的会面。他一方面对高登勃然大怒,一方面又不愿意冒犯像拉弗斯通这样的优质客户,似乎为此左右为难。但是当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你很难指望他再接纳高登。这些丑闻会妨碍生意,何况他也气弗莱克斯曼在电话里对他撒的谎,这无可厚非。但他最气的是想到他的助手竟然醉酒闹事。拉弗斯通说,似乎醉酒让他格外生气。他给人的印象是,他简直宁愿高登是偷了抽屉里的钱。当然,他本身就是个绝对禁酒主义者。高登有时猜想他是不是也按照传统的苏格兰作风,偷偷喝酒。他的鼻子无疑是红扑扑的。但或许这是鼻炎的作用。不管怎么说,事情就是这样。高登成了落水狗,再无出头之日了。
“我想维斯比奇会扣押我的衣服和物品。”他说,“我不打算过去取东西了。而且,我还欠她一周的房租。”
“哦,别担心这个。我会帮你解决房租和一应事务的。”
“我亲爱的伙计,我不能让你给我付房租!”
“噢,该死!”拉弗斯通的脸微微发红。他痛苦地看向远方,然后突然一口气说出了那不得不说的话:“你瞧,高登,我们必须解决这事儿。你必须待在这里直到风头过去。我会帮你解决钱啊等等一切问题。你不必觉得自己添了麻烦,因为你没有。反正也只是到你找到别的工作为止。”
高登双手插在口袋里,郁郁不乐地离他远了一些。当然,他已经预见到了这一切。他知道他应该拒绝,他想拒绝,然而他没有那么大勇气。
“我不会那样当你的寄生虫。”他阴沉地说。
“别说这种话,拜托你!而且,不待在这儿你还能去哪儿呢?”
“我不知道——去下水道吧,我想。我属于那里。我越早去那儿越好。”
“瞎说!你会待在这里,直到你找到另一份工作。”
“但这世上没有工作。我可能要一年以后才找得到工作。
我不想要工作。”
“不许你说这种话。你很快就会找到工作的。肯定会碰上什么事的。而且拜托你别说什么当我的寄生虫。这不过是朋友间的照应。如果你真想的话,可以等你有钱了全还给我。”
“是啊——等到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