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蘭常隨清風飛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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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後他還是聽從了。他早知道他會聽從的。他留在了公寓,允許拉弗斯通去柳圃路付了他的房租,拿回了他的兩個硬紙板箱;他甚至允許拉弗斯通又“借”給他兩英鎊作為日常花銷。他這麽做的時候心裏一陣惡心。他在靠拉弗斯通過活——當拉弗斯通的寄生蟲。他們之間還怎麽能再存在真正的友誼?

而且,他內心並不想受人幫助。他隻想一個人靜靜。他注定要去下水道了,快點下去了一了百了倒還好些。不過目前他還是待在這兒,僅僅是因為他沒勇氣再另做打算。

但要說找工作這事,從一開始就是毫無希望。就算是拉弗斯通,縱然家財萬貫,也不能憑空造出工作來。高登事先就知道,圖書行業沒有什麽急缺人手的工作。接下來三天,他跋涉於一家又一家書店之間,把鞋都磨破了。在一家又一家店,他咬緊牙關昂首挺進,要求見經理,三分鍾後又鼻子衝天昂首走出。答案總是一樣的——沒有職位空缺。有幾個書商想為聖誕高峰多雇一個人手,但高登不是他們尋找的那類型。他既算不上氣派,也不肯奴顏婢膝;他穿著寒酸的衣服,又說著紳士的腔調。而且,總會在問上幾個問題後發現他原來是因醉酒而被上一份工作解雇了。三天後他放棄了。他知道這沒用。隻是為了讓拉弗斯通高興,他才假裝在找工作。

晚上他慢慢逛回公寓,雙腳酸疼,且因一係列的冷落而精神緊張。他一路都是步行去的,好儉省拉弗斯通的兩英鎊。當他回來時,拉弗斯通剛剛從辦公室上來,正坐在爐火前的一張扶手椅上,膝蓋上放著一些長條校樣1 。高登進來時,他抬頭一看。

“運氣好嗎?”他照舊問道。

高登沒有回答。他要是回答的話,就會是一連串髒話。他看也沒看拉弗斯通,就徑直進了他的臥室,踢掉鞋子,把自己扔到**。這一刻他厭惡自己。他為什麽要回來?既然他沒打算再找工作了,他還有什麽權利回來,當拉弗斯通的寄生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