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無聲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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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啞狗,不會吠叫;隻知做夢、躺臥、貪睡。”

——《以賽亞書》56:10

我把整個下午都獻給了山丘。我跑進那些山洞,親吻它們冰冷的岩壁。我在池塘褐色的水麵上濺起水花,在葡萄藤上**來**去,直到我頭暈目眩,感覺世界像一道明亮的光束那樣散開。與此同時,弗洛茜綁架了“玉米棒”。

弗洛茜喜歡電影,汽車影院和電影院是她在這個世界上最喜歡的地方。電影放映時,她會模仿她偶像的姿態和麵部表情。她迷上了影視明星雜誌,以及那些女演員慵懶地躺在家中沙發上的全彩照片。

“他們都住在好萊塢,貝蒂。”她說,然後把雜誌貼在我臉上翻動,“我出生在加利福尼亞州是有理由的。我注定要住在那裏,而不是住在這個愚蠢的老呼吸鎮。我需要霓虹燈和白色天鵝絨。”

弗洛茜認為如果她綁架了“玉米棒”,她就可以用贖金買一張遠行的巴士車票。她選擇“玉米棒”作為目標是有原因的,它是阿梅裏克斯·戴蒙貝克的狗。弗洛茜聽說阿梅裏克斯是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從紐約來的。他每天都穿西裝三件套,口袋裏揣著一塊小手表,嘴裏總是叼著一支雪茄,頭上戴著一頂裝飾著金色野雞羽毛的軟呢帽。他腋下夾著《紐約時報》,每天都會坐在理發店門前的長椅上讀。

弗洛茜知道阿梅裏克斯每天都穿著同樣的魚骨紋西裝,而且那件西裝早已破爛不堪,但她並不在乎。她不在乎他讀的是同一份一九二九年的《紐約時報》,標題是“大蕭條”;不在乎他的軟呢帽邊緣裂開了一道口子,他的野雞羽毛也斷了;不在乎那支雪茄是他唯一的雪茄,這就是為什麽他從不點燃它,但他會把它含在嘴裏,就像他點燃了一樣。阿梅裏克斯並不比我們富有,但對於一個絕望得想要逃離一切去追尋夢想的十歲女孩來說,相信一個曾經富有的男人會永遠富有是件非常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