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城記

第二十四章

字體:16+-

大鷹的死——我不願用“犧牲”,因為他自己不以英雄自居——對他所希望的作用是否實現,和,假如實現,到了什麽程度,一時還不能知道。我所知道的是:他的頭確是懸掛起來,“看頭去”成為貓城中一時最流行的三個字。我沒肯看那人頭,可是細心的看了看參觀人頭的大眾。小蠍已不易見到,他忙得連迷也不顧得招呼了,我隻好到街上去看看。城中依然很熱鬧,不,我應當說更熱鬧:有大鷹的頭可以看,這總比大家爭看地上的一粒石子更有趣了。在我到了懸人頭之處以前,聽說,已經擠死了三位老人兩個女子。貓人的為滿足視官而犧牲是很可佩服的。看的人們並不批評與討論,除了擁擠與互罵似乎別無作用。沒有人問:這是誰?為什麽死?沒有。我隻聽見些,臉上的毛很長。眼睛閉上了。隻有頭,沒身子,可惜!

設若大鷹的死隻惹起這麽幾句評斷,他無論怎說是死對了;和這麽群人一同活著有什麽味兒呢。

離開這群人,我向皇宮走去,那裏一定有些值得看的,我想。路上真難走。音樂繼續不斷的吹打,過了一隊又一隊,人們似乎看不過來了,又顧著細看人頭,又舍不得音樂隊,大家東撞撞西跑跑,似乎很不滿意隻長著兩個眼睛。由他們的喊叫,我聽出來,這些樂隊都是結婚的迎娶前導。人太多,我隻能聽見吹打,看不見新娘子是坐轎,還是被七個人抬著。我也無意去看,我倒是要問問,為什麽大難當頭反這麽急於結婚呢?沒地方去問;貓人是不和外國人講話的。回去找迷。她正在屋裏哭呢,見了我似乎更委屈了,哭得已說不出話。我勸了她半天,她才住聲,說:

“他走了,打戰去了,怎麽好!”

“他還回來呢,”我雖然是扯謊,可是也真希望小蠍回來,“我還要跟他一同去呢。他一定回來,我好和他一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