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是怎樣煉成的

17 故意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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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隊裏還算平靜,沒有接到什麽棘手的案子,唯一的焦點人物就是老張,因為他離婚了,六歲的兒子被判給了他老婆。老張個人倒是比較平靜,說自己是淨身出戶,把房子給了他老婆,用他的話說是留給了他兒子。

我們這些小字輩的當然不敢過多地問原因,隻記得那段時間老沈倒是經常請他出去吃飯。後來我們跟老沈打聽原因,老沈隻是說:“老張說,反正幹刑警的一天到晚回不了家,家裏有沒有他這個人都一個樣。”

那個時候我們這些新來的都還沒有結婚,自然還不能完全明白婚姻的規則。但我們能理解的是,雖然生活在一個城市,見麵隻需半個多小時的路程,刑警的老婆卻經常十天半個月見不上丈夫一麵,一個女人帶著孩子確實有點難。原來有案子的時候,他老婆總會帶著兒子一起給他送換洗的衣服或吃的什麽的,本來還緊張壓抑的辦公室一下子就會變得歡樂滿溢。你會看見老張一邊吃著老婆買的水果還一邊埋怨她多事,而嫂子則從來都不爭辯,隻是說兒子想爸爸了。當然,我們都知道,嫂子何嚐不想老張呢。你會看見一個小不點兒跑過來跑過去地把帶來的零食分發給大家,一會兒背首唐詩,一會兒唱首歌謠,在場的每個人都很享受這份輕鬆和溫暖,也會暫時忘記案件帶來的壓力跟焦躁。當然,臉上洋溢著自豪跟幸福的肯定是老張了。他們離婚以後,我們再也沒有見過老張的原配和兒子。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希望他們一切都好!

其實,刑警對於離婚這件事看得還是比較開的。畢竟每個人的精力和時間都有限的,當案件來了的時候,我們隻能有一個選擇。

這天周末我們隊值班,威子拿來了掌上遊戲機PSP,正在跟隊裏的小年輕踢實況足球,我們大家都排隊等待,誰輸誰下,玩著的比畫,看熱鬧的起哄。我們玩得正高興呢,老李走了進來,對我跟威子說道:“有個現場你跟威子先去一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