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東京不快樂

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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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歲時,你從我的窗前經過]

莫卡遇見章小明的那年,還是個孩子,隻有十四歲。這個年紀談戀愛確實太早了些,但是她遇見了他。

章小明則是另一個孩子。

那時莫卡家住在一樓,後窗正對著外麵的田野,春天時薺菜和馬齒莧齊發,蔥綠水嫩,摘一籃子回來,就是一碟爽口小菜。晚上,莫卡在窗前的台燈下複習功課,月考快到了,她的數學成績不大好,得多加把勁。

窗戶半開,清風和草香撲鼻。不遠處草叢簌簌地響,行人正路過,莫卡無意識地向外望去,一束強烈的手電筒光直直地照過來,她抬起手試圖擋住它,刺目的光線卻逼得更近了,她像照妖鏡下的鬆鼠精,無處遁形。鬆鼠,她老覺得自己是這種小動物,以森林為家,酷愛囤積食物,自得其樂,挖隻洞就美滋滋地過一整個冬。明明人畜無害,不過是好奇了想做做人,因此就成了逾越規矩,於是不可以。

男孩笑了,收了手電筒,敲瞧窗,打聲招呼:“哎,好用功啊!”莫卡看不大清對方的臉,但知道是章小明,他的影子投射在她的書本上,留下一小塊陰影。他是她的同班同學,遊手好閑,坐在教室最後一排,老遲到,她和他沒有太多交集,路遇時笑一笑,也就過去了。

“喂,家裏有小桶沒有?”章小明說,“借我用一下。”

莫卡站起身:“有。你繞到前麵來,我拿給你。”

媽媽在客廳裏看電視,看到莫卡在找綠色的塑料小桶,奇怪地問了問,莫卡答:“同學想借。”拎起它就跑出去了。

章小明站在院子外的桔樹下,莫卡一出來他就又拿著手電筒照她,她嘴上說:“你討厭啊!”心裏卻愉快極了。月亮明晃晃的,這才看清楚他的行頭,一雙棉紗手套用條繩子拴起來,隨意地搭在肩頭,右手拿把彈簧刀,凶惡地拿出來晃一晃,月光下,刀光一閃,這殺手卻有張娃娃臉,一點兒都不可怕。他穿的是短褲,褲腿挽起,腳上趿雙人字拖,接過小桶笑嘻嘻:“都出門才想起忘帶桶了,都怪我媽找我說話打了個岔,我就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