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不洗了,赶紧睡吧,明天有早课。”她说。
他换上睡衣,关了灯,钻进被窝,依旧在床尾躺下。他犹犹豫豫地搂过她的脚,塞进自己的睡衣里。他的双手拢成一个圆圈,把她的脚捂在自己的心口。她微微一颤,仿佛吃了一惊,渐渐地,那双丝棉袜子里透出了些许汗潮。
“你怎么啦,今天?”她支起身子问他。
他沉默了许久,才说:“没什么,我就是怕你脚冷。”
我是一只苍鹰,我生活在中国南方某一个城市与树林的交界之处。
我和世界上所有的苍鹰一样,酷爱用翅膀丈量天空时的自由感觉,还有用喙和爪子击穿猎物时的英武气势。可是我和世上其他的苍鹰不同,我只有一只脚。用人类的语言来描述我的外貌,我是一个令人生畏的“独臂将军”。三个月大的时候,在和一只体形比我健硕得多的猎物的搏斗中,我失去了右脚。关于那个惨烈的过程,我在前面的章节里有过详尽的叙述。其实,我的右脚并没有真正“丢失”,它只不过从一种存在形式转换成了另一种存在形式。我不是在指灵魂死亡和永生,这类关乎宇宙和生命本质的深奥话题我把它留给上帝,或是人类的精英阶层。我指的是自然界的简单衍变过程。比如秋天的树叶虽然落了,却没有真正消失,它们只是变成了来年春天的泥土;被我吞噬的猎物也没有消失,它们只是变成了我翅膀上的某一根羽毛,或我身上的某一寸骨头;森林里的篝火即使灭成了灰,也没有消失,它只是变成了围着它跳舞的孩子额头上的汗珠。
所以,我那只不复存在的右脚也没有真正消失,它只是变成了我的第三只眼睛。这只眼睛清除了我视野里所有的盲点,叫任何人都无法在我面前涂抹掩饰自己的轨迹,因为我不仅可以看见他前行的方向,走路的速度和姿势,我也能看见他身后留下的影子和脚印,甚至他面临岔路口时的踌躇和游移。
苍鹰是白天行动的飞禽,黑夜蒙蔽了它们的眼睛,麻木了它们的感觉。当然,我指的是那些只有两只眼睛的普通苍鹰。对我来说,黑夜只不过是白昼的延伸,黑暗从来不会屏障我的观察力。黑夜来临之际,我的第三只眼睛就变成了耳朵。我的眼睛是我白天的耳朵,而我的耳朵则是我黑夜的眼睛,它们相互交替,轮班执勤,我即使沉睡,也时刻警醒。
某一个冬天的傍晚,天下起了一场大雨。我被阻隔在回家的路途中,只好在路边一棵枝叶茂密的大树间栖息。这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为暴烈而持久的雨,雨停的时候已经是午夜时分,路面上到处都是断枝残叶,碎裂的花盆,骨折的雨伞,来不及收进屋去的衣服。雨把城市洗涤得一片混乱,却又无比洁净,雨后的月亮脸上没有一丝皱纹,树叶子都像还包在芽里时那样清新。
雨不仅带走了灰尘,雨也带走了情绪,世界仿佛回到了创世之初的宁静,一颗残留的雨珠滚过叶面时发出的声响,听起来几乎像一场里氏七级地震。这样的夜晚让所有的人都产生了一个错觉,以为什么事情也不可能发生。连我那向来极为警觉的耳朵也遭了蒙蔽,险些就在夜岗上打起了瞌睡。
可是我的耳朵毕竟还是一个尽忠职守的哨兵,它一下子被一个细微却不同寻常的声响所吸引。
吧嗒。
不是雨珠滴落,不是枝叶颤动,也不是地在睡梦中翻身。
那是一双眼睛倏然睁开的声音。
对,你没听错,我是在说眼睛。
那是一个初生婴儿的眼睛,还没来得及被尘世间的任何一粒灰尘所蒙蔽,还带着对这个世界的绝对信赖和终将被生活销蚀殆尽的全部天真。这双眼睛能叫铁疙瘩流出牛奶,花岗岩长出棉花,风变成丝绸,雨变成蜂蜜,毒蛇给蚯蚓让路,狼在绵羊面前流下忏悔的眼泪。这双眼睛一睁,唰地一下,宇宙月朗云清,魔鬼在那瞳仁里看见了上帝。
那双眼睛叫一只独脚苍鹰第一次觉出自己竟然有心。
“皇天……”
我栖身的那棵树正对着的那个窗口里,传出一个男人的说话声。男人听起来瓮声瓮气的,仿佛唇舌和声音中间隔着一重山。仔细一听,其实只是隔了一层口罩。
这也许不是男人的原话。男人也许根本没有说话,只是发出了一些意义含混的音节。
“瞧你……”
这是一个女人压抑了的声音。
这也许也不是女人的原话。也许女人和男人一样,压根没有真正说话,女人的话里也只有几个含含混混的音节。
男人和女人以这种方式继续着他们的交谈,似乎什么都没说,又似乎什么都说过了。
就在我的耳朵开始显示出第一丝不耐烦的时候,男人终于清清楚楚地说了一句话。
“对不起,没去医院看你。你知道我不能。”
女人很久没有声音,再说话时,话题已经转到了别的事情上去。
“名字呢,想好了吗?”她问。
“想好了,就叫欧仁。”他说。
“什么名字啊,怪怪的,像外国人。”女人的语气里有一丝惊讶。
“就是外国人的名字,法国人。”他说。
“这么多中国名字随你挑,为什么偏偏要取个洋名?”她问。
男人沉吟了片刻,嘴唇翕动了几下,似乎要解释,又觉得太费劲,最终还是放弃了。
“你不懂。”他说。
女人没有反驳,默默认领了自己的无知。
“刘欧仁,刘欧仁,刘欧仁……”
女人连名带姓一遍又一遍地轻呼着这个名字,仿佛在把一件冰冷陌生的物件慢慢焐热焐熟。
婴孩响亮地咂起了嘴,不知道他吸吮的是男人的手指,还是女人的**。
“给我。”
咂嘴声最终安静下来,男人迫不及待地说。
接着就是一阵窸窸窣窣的细碎声响,是布和布相摩擦发出的声音。婴孩从一个怀抱被传送到了另一个怀抱。
“欧仁。”男人呢喃地说,声音突然裂开了好几条缝。
“等你会走路了,爸爸带你去找那个,真正的欧仁。”他说。
女人哧地笑了,带着一丝满足的嗔怪。
“看你那样子,好像从来没抱过孩子。”
孩子仿佛听懂了她的暗示,突然就觉出了男人臂弯的笨拙和不舒适,身子在布包里扭动起来,嘴里发出咿咿呜呜的抗议。
那抗议很快就找到了一条康庄大道,衍变成一阵洪亮的啼哭。
那是里氏十级地震。
男人知道从这一刻起,这个孩子会填满他人生残留的每一片空隙,叫他磨厚脸皮,疯狂挣钱,操练许多从前尚未谙熟的本领,比如进出自如的周旋,再比如不动声色的撒谎。
他认命。
不,不仅是认命,认命听起来有一丝不情不愿。
他只是愿意。
而且,还有欢喜。
嗒嘀嗒嗒嘀嗒嗒,
嗒嘀嗒嗒……
那声音像一堆秩序混乱的虫子,排着不成形的队伍,前推后搡相互拥挤着钻进全力的额头,把她的脑子搅成一锅糨糊。
过了一会儿,全力才听出来是有人在唱歌。像是几个音节的重复,只是调儿走得太远,她既抓不住旋律,也听不出歌词。
头开始隐隐生疼。
其实头并不是虫子咬的,头从一大早就开始痛了。早上起床,她看见思源在厨房吃早餐,她只说了一句别把豆浆洒得到处都是,思源就噔的一声撂了碗,摔门而去。全力觉得自己已经不能和思源待在一个屋檐下了,她们在一起,即便不说一句话,环绕她们的空气都会在沉默中撞出一屋的火星。
她有时忍不住暗暗希冀思源会去谈一场恋爱。一场轰轰烈烈死去活来的恋爱,说不定就能把女儿身上的那层刁蛮蹭去几层皮。等到女儿被爱情折腾得遍体鳞伤地回到自己身边时,说不定她还能捞上一个跟女儿说上几句话的契机。思源几乎把父母能给一个未成年子女划下的所有界限都早早地踹破了,可是思源唯独在恋爱这件事上循规蹈矩。从来没有男同学上门找过思源,她甚至都极少和男生打过电话聊过天。全力宁愿陪思源去蹚一回早恋甚至早孕的刀山火海,哪怕要剜去一片心削掉几两肉—— 至少那只是单单一样已知的疼,也不愿像现在面对着千根万根无法清理的刺,却不知道从何下手。
要是女儿真在恋爱中愚蠢到怀了孕,她至少还可以费心去找一个医术高明而守口如瓶的医生,和女儿一起拟定一个在人前瞒天过海的借口。至少女儿的生活在那以后可以重新起一个头,把从前的烂日子一把扔了,就像从笔记本里不留痕迹地撕去写坏了的那些页数。这个新开头不仅是女儿一个人的,也是母女两人共有的。
自己和母亲朱静芬,当年就是从这个节骨眼儿上才突然变得亲密起来的。
想到这里,全力突然打了个寒噤。皇天。她怎么会想到让十七岁的女儿怀孕,然后流产?就像为了纠正一个孩子走路的坏姿势,竟然先敲断他的腿,然后接上骨头敷上石膏,再从头教他怎样开始迈步?
到这会儿全力才觉出了自己的山穷水尽。
嗒嘀嗒嗒滴嗒嗒,嗒嘀嗒嗒……
还是相同音节的不断反复。依旧走调,却走得技艺精湛,似乎总是在同一个拐弯处摔出去,又是用一个姿势把自己扶起来。
她放下手里的备课本,推门出去,突然看见刘年在阳台上练习格斗。
刘年的对手比他高大许多,他一眼看上去就处在下风。刘年用拳头、用手掌、用指头,甚至还用关节和膝盖,毫无章法地冲击着对手,而他的对手只是冷峻而不屑地用自己的身躯轻轻地碰撞他几下,他就几乎站立不稳,摇摇欲坠。
刘年虽然屡受打击,却一直保持着极佳的竞技状况,一边挥舞着拳臂,一边在假想的舞台上向没有掌声的观众轻吟高歌,从背后看过去,每一根发梢都含着笑。
刘年的对手是一床刚从洗衣机里捞出来的,皱得像在腌菜缸待过了一季的湿床单。刘年已经把它搭上了晾衣绳,现在他只是想把它拉扯平整。
“我的体检报告,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她倚在门上,问他。
他回过头来,看见她,嘴角那丝来不及收尾的笑意渐渐定格,转化为惊讶和尴尬之间的某一种笨拙表情。
“你说什么?”他问。
“我是说今天出了什么颜色的太阳,你这么勤快。”
她推开他,用两个指头轻轻一弹一扯,三下两下就把他的对手收编为自己的俘虏。那床单像一只撸顺了毛的猫,铺开身子匍匐在晾衣绳上,在周日早晨的微风里惬意地摇晃着尾巴。
“我第一次上你家,你爸在桌上撒了几粒饭,你妈都没管,是你用指头把饭捡起来,收到自己碗里。那时我就想,这小人长大了娶回家来,一定是个爱干活的主儿。”
他在一张垫脚用的小凳子上坐下来,仰脸看着妻子,眯着眼,拼命想挤出钻进他眼睛里的阳光。那神情看上去接近慈祥,话多得几乎有些饶舌。
她怔了一下,感觉像是在电影院里看一部刚上映的彩色片子,画面突然转到了泛黄的倒叙部分。
那天家里的饭桌上,还有另外一个人。这个人已经从他们的谈话中消失了很多年,可是她没忘,相信他也没有。他若是忘了,就不需要在回忆那顿饭的时候,刻意省略了她的存在。
“她要还在,今年该三十八岁了。这么大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她喃喃地说。
他立刻就知道她说的是谁。
“怎么会没了?只要是存在过的东西,就不会真正消失。”他说,语气是一种攥了人家短处的坚定。
“那你是说,全知还活着?”她问。
“我是说,她就是死了,也不见得就真不在这世上了。她不过是变成了别的东西,说不定就是这棵树,说不定就是你手里的这条床单。”
她唰地一下甩开攥在手里的那个布角,神情有些惊骇。半天,才说:“她说不定投胎变成了思源,来追讨我的债呢。”
“跟你讨什么债呢,你又不欠她。”他说。
他刚说完,就一下子想起了那年全知全身**地在雨中狂奔时对他说的话。那是一个秘密。那个秘密像一团雾气,在这个家里飘浮了几十年,看不清形状,也触摸不着,可是谁都知道它的存在。刚开始的那几年里,它低低地压着心口,叫人几乎喘不过气。这几年轻了些,飘在了头顶,给人留出了呼吸的空地,可是他们依旧无法直着身子走路。谁也不敢第一个伸出指头去捅,怕那东西破了不知要流出什么样的脓血来,更怕最先动手的那个人要成为承受这个秘密的祸首。于是,所有的人都遵从一只看不见的哨子发出来的无声警告,战战兢兢地保持着沉默。
“其实就是想说句好话,没想到马屁拍歪了,惹你想起腻歪事。”刘年嘿嘿地笑着说。
全力这才觉出了惊险。方才她离那个秘密大概只有毫厘了,她的指尖只要再往高处稍稍一翘,就能碰触到它冰凉的身体了。幸亏刘年扑上来,把她拖了回去,在毫厘之差的关口。
她用肘子推了推他,他就让出了半张凳子。她在他身边坐下来,依旧心有余悸。
他还没来得及开抽一天里的第一根烟,呼吸里的烟味还是昨天残存的,被睡眠净化了一夜,焦油味消失了,剩下的只是一丝烟草还在田里时的气味。那不是他身上的唯一味道,他身上的味道很杂,五花八门都有,比如洗发水遗留在头发上的气味,再比如油垢穿过汗毛孔时留下的气味。还有些气味她闻是闻到了,却找不到一个词给它们冠名,她只能笼统模糊地把它们叫作男人身上的气味。
“那是命,我爸命里只能有一个孩子。”她叹息着。
“你爸命里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他说。
她的眼睛热了一热。
她偏过头去看阳台下的街景。清晨的薄雾已经散尽了,天空渐渐演变成一团石头一样刚硬的蔚蓝。树丛里有两拨鸟儿在叽叽咕咕地吵着架,尖声叫骂着一些不堪入耳的下流话。
“你第一次来我家才多大,十四?十五?连裤子都是你哥的,怎么就想到娶老婆的事了?”她用肩膀轻轻地撞了撞他,问道。
“娶老婆的事,什么时候都可以想。《婚姻法》只规定什么年纪可以讨老婆,它可没规定什么年纪可以想老婆。”他说。
全力笑了,说:“你最近嘴巴油得很呢,哪里学的?”他只是笑,也不回话。她又问他第一次来家里时,对她是什么印象。他想了想,说:“那天我看见你从书包里拿出两个铅笔盒,一个粉红,一个天蓝,一个装铅笔,一个装毛笔,当时心里就想,这才叫阶级呢,我一个都没有,她有俩。”
全力哼了一声,说:“那你还说什么大话想娶我?”
“你也敢把笑话当真?那时候我怎么敢想娶你?那天晚上我尽想着怎么跟你妈开口要第二碗饭,没工夫想别的。”刘年说。
“怪不得你拼命腾肚子,一个晚上去了三四回厕所。”
“没办法,我一着急就是这副样子,你都看见的。”
两人就都无话。
过了一会儿,全力便扭过头来看刘年,似笑非笑,看得他心里轰地一下起了一层毛毛。
“我还是第一次听见你唱歌。”她说。
他问她唱得怎么样?她说没法评判。他说难道就差到这个水平了?她说那倒不是,只是这调走得我追都追不上,闹得我头疼,都不知道你唱的是什么。
他用拳头捶了捶胸,摆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说:“你不能这么讽刺人。我唱的是《国际歌》,你居然没听出来?她说你真能糟践,一首好歌硬叫你拧成这样,马克思听见了要从坟墓里出来找你算账。”
他说:“他谢我都来不及呢,十五岁唱过的歌,到现在三段歌词都记得,一字不差。他上哪儿找我这样忠诚的信徒?”
她突然发现他衣服的前襟有一块浅白色的印记,俯上去闻了闻,说:“怎么像奶粉呢,你也不喝奶粉啊。”
他怔了一下,就用指甲去抠那块痂。那痂结得太硬了,抠来抠去纹丝不动。他说那是洒的豆浆。人老了,手颤。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对她晃了晃,说:“趴过来我给你治治头疼。”
那是一把用了多年的耳勺子,圆勺部分已经被耳油润得澄亮。他随身带着,讲电话,听报告,等车,都会掏出来挖一挖耳朵—— 那是他的休息方式。
“不许讲话,也不许动。”他命令她。
她歪过去,半靠在他的腿上。勺子从她的耳孔里伸进去,她痒得打了个哆嗦,接着,耳朵里就响起了轰隆的雷声。雷声很轻也很闷,仿佛裹着棉花。雷声在她耳朵里滚过来滚过去,撞到耳膜,又弹回去,她的每一个毛孔都觉得困倦。
“我想请个钟点工,帮你煮饭做家务。”他说。
她想说用不着,别费那个钱,可是她没有力气,她所有的力气只够她哼了一声。那一声是一个不堪一击的反对,微弱到几乎完全可以被忽略。她被一柄小小的耳勺施了定身法,嘴巴微微开启,嘴角流着一丝细细的口涎,那样子看上去像是一挂剔了骨头被太阳晒得淌油的腊肉。
“别操心钱,我这些年挣的够咱们花几辈子,反正一个子儿也不用留给那个白眼狼。”他说,仿佛猜着了她的心思。
“我联系好寄宿学校了,下学期就把她转过去。咱们管不了,就让老师管,省得她整天在你眼前晃来晃去,看着生气。”他说。
这次她没有吭声。思源要是再在她眼前多晃几眼,她兴许也会和当年的全知一样发疯,她身上有和全知一样的基因。
“下个星期,我要去趟巴黎。”他说。
他的口气很若无其事,她却一下子推开他的手,坐了起来。他出过很多次差,把国内的大城市基本都走遍了。也出过远门,不过都是新加坡、韩国、日本这样的地方,他从来没出过这么远的门。
“怎么会去巴黎?”她惊讶地问。
“公司有可能跟法国人做生意,以后会有很多机会去巴黎。等我把那条路探熟了,我就带你去那边转转。”他说。
他和她当时都不知道,这个诺言他还会许很多次,也破很多次。
孩子的屁股撅得很高,鼻子近近地贴着地,身上那条布裤子的屁股部位上有两块湿泥。
雨是前天下的,下了整整一夜。轻轻地,细细地,毫不张扬地,就把地给湿透了。雨钻进了地的每一个毛孔,钻得很深,一连两场大日头,也只晒干了一层皮。一指头捅下去,地底下的泥依旧黏手。
孩子在看蚂蚁搬家。蚂蚁并不稀罕,蚂蚁是这个远离都市的院落里最常见的玩意儿。孩子看见蚂蚁的次数,远超过他看见人—— 除了母亲之外的人。可是今天的蚂蚁有点新奇,因为今天的蚂蚁抬着一片撕了一半的豌豆荚。豆荚比蚂蚁大多少?十倍?百倍?孩子还没学会算数,孩子只觉得蚂蚁是蚂蚁,豆荚却是山。蚂蚁不稀罕,山也不稀罕,可是蚂蚁抬山,就成了他四岁生命经历中的一桩大稀罕。
蚂蚁密密麻麻地堆成了一个蠕动的黑团,无比混乱,却又秩序井然。它们仿佛在听从着一只看不见的铁皮哨子发出的无声号令,朝前,朝后,向左,向右。他看不清它们的步子,他只看见山在贴着地皮缓慢挪动。
离豆荚山几寸远的地面上,有个兴许是母鸡寻虫子时啄出来的小坑。那在蚂蚁眼里是河,一条大到需要撑船才能过去的河。孩子对自己说。
离河不远处,是一片蜷成一个小拳头的落叶。那一个荒岛,上面既没有人,也没有狗,甚至连鸟儿也看不见一只。可是那里有比人和狗都要凶上百倍千倍的恶魔。
在河和岛中间,是一根靠着一块土坷垃站立着的枯枝。他把它想象成一座碉堡。他还没想好驻守碉堡的究竟该是一条汪汪叫的恶犬,还是一只阴险地匍匐在暗处的狼。
孩子把高撅着的屁股渐渐放低,搭在一块砖头上,这就是他的临时作战指挥部。蚂蚁的目的地是那个由一片枯叶组成的荒岛。若想把山平安无事地搬到岛上,蚂蚁必须先渡过那条宽阔的河,再攻克那个危机四伏的碉堡,再一一消灭岛上的那些恶魔。
河里有眼睛看不出来的漩涡,水中住着噗的一声蹿出来抓住你脚跟的水鬼,白胡子艄公一转身就会变成绿胡子妖怪。蚂蚁会一眼就看出白胡子艄公的真面目,它们会不动声色地谢绝他的假意救助。它们会齐心协力地把那座豆荚山翻过来,当作临时渡河的舟。这艘船比白胡子老头的船大出百倍千倍,漩涡在它面前只是一口唾沫,水鬼的舌头舔上去,还舔不湿它的一根毫毛。蚂蚁会坐在这艘新船上,欢声雷动地上岸。
攻克碉堡的过程会稍微复杂一些,却也不至于复杂到离奇的地步。蚂蚁对付狗,只能是斗智而不是斗勇—— 现在孩子终于决定了守卫碉堡的是狗而不是狼。蚂蚁想出的高招是钻进狗的耳朵里,进行温柔的骚扰。它们挠得不轻也不重,狗被挠得舒服了,终于打起了致命的呼噜。现在蚂蚁该提防的,是从每一个楼梯拐角的阴影里突然蹿出来的猫。那些猫毛发披散,瞬息万变,脸一抹就能变成浑身竖着毒针的刺猬,嘴里冒着火焰的老鼠,或是长着亮晶晶绿毛的大蜘蛛。蚂蚁得把大山先放到地上,然后集中力量,攻击老鼠刺猬蜘蛛们的肚脐眼—— 那是它们身上唯一没有设防的部位。蚂蚁钻进它们的肚脐眼儿,把它们挠得哈哈大笑,四脚朝天,满处乱滚。当蚂蚁抬着豆荚山从它们身边走过时,它们依旧瘫软在地上,谁也没有力气看蚂蚁一眼。
蚂蚁想在荒岛安家,一路上还有千难万险需要一一排除。孩子一边替它们揪着心,一边紧张地在脑子里部署着下一步的行动计划。他没有打过仗,也没有看过打仗的电影—— 妈妈不让他看。他近乎完备的军事知识,都来自《猫和老鼠》的电视剧,还有妈妈平日讲给他听的各样乡野故事。
突然,他那个庞大的蚂蚁军团上方出现了一朵乌云,他拿手去撩去拨,都不管用。抬头一看,原来是妈妈蹲到了他的身旁。妈妈刚洗过澡,浑身都是水蒸气,头上包了一块白毛巾,里边的湿头发在鼓鼓囊囊地表示着抗议。有几滴水珠子冲破了毛巾的警戒线,从边上偷偷地溜出来,顺着妈妈滚烫的红得像生肉似的脸颊流淌下来,一路爬,一路发出快活的哧哧声响。
“饿吗,欧仁?”妈妈问。
他不知道到底是饿还是不饿,他现在顾不上,他的千军万马正在等候着他的口令。就在他抬头看妈妈的那一刻里,豆荚山已经朝前走了几里路,他的军团现在已经行进到离那条河只有半寸的地方了。
突然,队伍违逆了最高指挥官的意图,它们无视他的存在,当着他的面集体哗变。它们沿着旁边的陆地迂回绕过了河流,它们没有和漩涡水怪正面交锋,它们甚至连白胡子艄公的面都没见,就浩浩****兵不血刃地结束了这场本来或许甚为壮观的水战。
他感觉失落和沮丧,他对蚂蚁国的未来失去了希望。这时他的肚子响亮地叫了一声,他这才意识到有一股香味,在狗尾巴草似的捅着他的鼻孔。那股香味来自妈妈手里端着的一只粗瓷碗,碗里盛的是热乎乎的番薯(地瓜)粥。粥滚得很烂,早已经看不出米粒的边缘,番薯切得很细,混在雪白的米里,是一丝一丝褪了色的金红。他突然感到了饿,他朝妈妈转过身去,大大地张开了嘴。
妈妈看见他的脸,眼睛突然一亮,仿佛他的脸上挂着七七四十九个太阳。妈妈用嘴呼呼地吹着气,吹凉了就把勺子里的粥喂进他嘴里。她喂他,也喂自己,他一大勺,她一小勺。妈妈的眼神水一样地流过他的脸他的身子,这水暖暖的,略略有些稠黏,叫他隐隐约约想起来他还在妈妈肚子里时的情景。
“蚂蚁也有爸爸吗?”在两勺粥的空隙里,他问妈妈。
“世上所有的东西都有爸爸。要是没爸爸,它们难道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吗?”在两勺粥的空隙里,妈妈这样回答他。
“每只蚂蚁都一样大小,我怎么看得出来哪个是儿子,哪个是爸爸呢?”他又问。
“蚂蚁知道。将来你长大了,和你爸爸一样高了,别人远远看过去,也会认不出来哪个是爸爸,哪个是儿子。可只要你知道就行了。”妈妈说。
孩子沉沉地叹了一口气,仿佛肩上突然落上了一副重担。
“妈妈,那还要多久呢,我才能长得和爸爸一样高?”他忧心忡忡地问。
妈妈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说:“等你喝完一千碗番薯粥,你就该和爸爸一样高了。这东西最长身体了,城里的孩子想喝都没有。不过你不要后悔哦,你一长大,想回来做孩子都不行了。”
孩子还不懂什么是后悔,也不明白一千是个多大的数字,但他多少明白那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他不知道他能不能等那么久,他有些不耐烦,脸上浮现出一丝接近失望的懊丧。
“还看蚂蚁搬家不?”妈妈问。
“不看。”孩子斩钉截铁地说。
“怎么啦?”
“蚂蚁坏。”
“怎么个坏法?”
孩子蹙起眉头,脸绷得像一只扯得很紧的弹弓。
“就是,那个坏。”
孩子终究没能从他那个浅得几乎见底的词汇库里,捞上来一个达意的词。
妈妈用手指刮了一下孩子的鼻子,说:“那你去帮妈妈找一找,鸡窝里有没有鸡下出来的蛋。”
孩子眉心那个柔软的结子一下子松开了,他已经彻底忘却了一个失利的蚂蚁帝国最高军事将领的耻辱,兴高采烈地接受了鸡王国元首的新任命。他忘了就职典礼和演说词,他只是飞快地朝着他的新领地奔去。
这个院落很大,四面都栽着柑橘树。树已经挂上了果,小小的,紧紧的,青绿得让人只想吐口水。在天好的时候,坐在院子里,越过参差不齐的柑橘树梢,远远地还能看见一片灰蒙蒙的山巅。当初决定花大价钱租下这个院落,就是为了这片难得的安静。孩子跑起来很疯,头发像蒲公英一样飘散开来,腿脚结实得像犁田的牲口。孩子从断奶后就吃乡下的食物,几乎是从刚学会走路的那天,就同时学会了跑、跳、钻、滚,还有其他九十九种属于男孩的淘气。孩子不怕蜘蛛不怕蚊子不怕猫不怕狗,也不怕夜里一个人躺在黑暗中。无论是睡了还是醒着,孩子几乎都没有什么惧怕的事。
孩子跑到院子尽头的鸡窝跟前,撅起屁股,把半个身子探进了鸡窝的门。他伸手,还没来得及摸到鸡蛋,就先摸了一手屎。他把指头拿到鼻子上闻了一闻,呸了一声,就往裤子上擦。妈妈远远地喊了一句:“欧仁你傻啊,这里有纸”,倒也没有真骂的意思。
孩子很快地从鸡窝里抽出身子,对妈妈扬了扬两只空空的手,说:“妈妈,一个也没有。”
“那你就抓一只母鸡过来,让妈妈摸一摸它肚子里到底有没有蛋。”妈妈吩咐说。
孩子被这项充满了挑战和**的使命激动得浑身发颤。他还来不及挺直身子,就向他属下的臣民发起了急切的进攻。他的臣民是五只已经养了半年的鸡:两只莱克亨母鸡,两只芦花母鸡,一只五彩公鸡。公鸡站在母鸡堆里显得瘦骨嶙峋,仿佛总挨着饿,可是跑起路来就看出来它吃得比谁都饱。在孩子开始发动攻势之前,公鸡正嘎的一声跳在一只莱克亨身上,用枯瘦的嘴死死啄着母鸡的颈子,冠子涨得猩红。母鸡的样子有些古怪,想逃,又不是真逃,嘴里叽叽咕咕地叫着,嗓子好像噎在了嗉子里,听起来像哭也像笑。孩子跑近了,就闻到了一股子骚味。
孩子破了公鸡的阵脚,公鸡从母鸡身上飞蹿下来,扔下母鸡就落荒而逃。母鸡还没有回过神来,慢了一步,就被孩子抓住了一只翅膀。母鸡用那只仍旧自由的翅膀,疯狂地扑扇起来,满地便都是羽毛和飞尘。孩子不肯放弃这已经打了一半的胜仗,死活不松手。母鸡便扭过脖子,狠命地啄了他一下。孩子觉出了疼,一慌,就撒了手。母鸡耷拉着那只被孩子捏麻了的翅膀,跌跌撞撞半飞半跳地逃走了。
孩子捂着手,有点想哭,跺了跺脚终于忍住了,又气急败坏地开始了新一轮的追剿。
妈妈说:“别追了,再追蛋都叫你追掉了。”孩子哪里肯听?孩子一撒开步子就收不住脚,孩子现在正踩着风火轮。
于是妈妈只好起身去追儿子。妈妈的毛巾跑掉了,湿漉漉的头发在风里张扬开来,像一根根又黑又直的长矛。鸡疯了,人也疯了,五颜六色的鸡毛飞了一天一地,傍晚的日头把扬在空中的泥尘染成闪闪发光的金粒,妈妈和孩子的衣服变成了一股红色和蓝色的旋涡,在院子里一圈一圈地旋转,带着越来越快的速度。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男人推开了院门。男人靠在桑树干上,眯着眼睛看着院子里那片颜色和声音都很嘈杂的旋风。他觉得有些晕眩,他不知道那晕眩到底来自脑子,还是心,抑或纯粹只是眼睛?眼前的情景让他隐约想起了他二十来岁时做的一个梦,梦里没有人,只有一股带着颜色的风。那风围着他绕啊绕啊,越绕越紧,紧成了一根五彩的绳子,缠着他怎么也脱不开身。
他便一时有些糊涂起来,不知道他眼前的情景到底是前世,还是今生?一个人突然想起二十岁时的梦,到底是他老了,还是他依旧年轻?
“爸爸!”
孩子第一个发现了男人,丢下他的臣民,欢呼着朝着男人扑过去。男人一把抱起了孩子,把脸埋在了孩子柔嫩的颈脖里。男人的手像铁箍,把孩子箍得很紧,很紧。孩子被他的力气吓住了,惊恐地喊了一声妈妈。
女人跑过来,把孩子从男人的臂膀里掰下来,对孩子说:“你快去看看鸡有没有踩死蚂蚁。”
孩子走了,女人才看了男人一眼。
“出了什么事?”女人问。
“没什么事,就想过来看看你们。”男人说。
女人就笑,说:“没事你不会在这个时候过来,我知道你。”
男人不说话,脸色却渐渐地阴沉了下来。女人熟门熟路地从男人的外套口袋里摸出一盒烟,抽出一根来,替他打着了火。女人知道烟是男人的定海神针。
果真,男人抽完了一根烟,才慢慢有了话。
“我觉得,有人跟踪我。”他说,嘴唇有些抖。
“谁?”她问。
他不回答。沉吟了半晌,才说:“这是迟早的事。”
女人见不得男人这副样子,就拿胳膊肘子撞了男人一下,说:“有什么大不了的,要依我,不如就坦白从宽,争取主动。”
在女人的心里,世上的事只分两种,一种是做得了的,一种是做不了的。做得了的,她就做了;做不了的,她连想都不会去想。所以女人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唯独极少有犯愁的时候。女人自己不犯愁,所以也见不得别人犯愁。
“蠢。”男人斜了她一眼。
这是男人对她说得最多的一个字。刚开始的时候,她觉得有点刺耳,现在她的耳朵早已磨平了那个字上面的毛刺。她的耳朵自作主张地篡改了这个词在字典里的原始含义,再把面目全非的信息传递给脑子,脑子就心安理得地把它当作一句男女之间的寻常招呼用语,甚至携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亲昵。
男人的腮帮子一会儿鼓,一会儿瘪,仿佛嘴里正嚼着一块铁硬的糖果。女人现在已经很熟知男人的套路了,她明白男人的这个表情通常会伴随着一个重大决定。她不想听,几乎要去捂住耳朵。
“招娣,我想让你带着儿子,去巴黎生活。”他说。
她的脑子吱呀一声停止了转动。她一生里发生的最大一件事,莫过于那年她爸从拖拉机上摔下来丧了命。男人说的这件事虽然比不上那件,却也近近地排在了第二位。
“我认识一位律师,是我的铁杆哥们儿,他有个朋友叫于勒,是法国人,也是个中国通,他已经答应照顾你和欧仁。”
女人没说话,只是愣愣地揪着自己半湿半干的发梢,仿佛那也是她手掌上的一层死皮。
“你家里的事,我都有安排了。我已经给你妈找了一个二十四小时的看护,那人在医院工作过多年,照顾瘫痪病人很有经验。按摩院的股份,我分了你弟弟一半,现在我哥占百分之五十一,你弟弟占百分之四十九。”
“你到了巴黎,别的事都不用操心,只要管好欧仁就行。思源小时候,就是没人管,才到了今天这个地步。”
女人依旧没说话。
女人持续的沉默如一个紧箍咒,越来越紧地勒住男人的额头,男人头痛欲裂。
“有什么想法,你说啊。”他蹙着眉头说。
“你这是在跟我商量吗?”女人问。
男人无语。
三个月后的某一天下午,离闹市区几条街外的一家小饭馆里,来了一老一少两位男客。老的那位看上去七十出头了,小的那位其实也不小,是出四十往五十上跑的人了,可为了把他和老的那位区别开来,他只能屈尊被归在“小的”这一类里。
小的那位穿着很是考究,是一套三件套藏青色的毛料西装,通身上下找不着一条皱褶,一看就是洋货。老的那位被小的这位一比,就显得拖沓了。他穿的是一件他那个年纪的退休老头都喜欢穿的中式立领夹克衫,衣服倒还有几分新,只是颜色洗得混了,都认不出来到底是棕还是灰,袖口还沾了几片早上从菜市场带回来的鱼鳞。
这家饭馆门脸不大,墙上贴的那些花花绿绿的菜单里,几乎挑不出一样可以搬得上台面的菜式。这馆子怎么看也不像是三件套该来的地方,可是他就是来了,而且还带上了他的客人。三件套来这里,明摆着不是为菜。这些年三件套的生意做大了,在城里很有了些名气,无论他到哪里,总有人认出他来,爱拉着他喝个三杯两盏。他生性不喜欢热闹,索性避开了那些时髦的去处。在这么个小门脸里,不太会遇上他那个圈子的人,反倒能讨上几分清静。
其实三件套真想找清净,完全可以订一张机票去上海,给自己出一趟舒舒服服的差。小城早已通飞机了,去上海的班机有很多趟,赶得巧还能在一天里打个来回。若不想去远处,他也完全可以开车去乡下,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静一静,反正他现在有了私家车,什么时候想走就什么时候走,用不着看司机的脸色。若实在懒怠不想挪窝,他还可以就近定一个上档次的星级宾馆房间,在里边昏天黑地地睡上一整天。
可那都是有小烦恼的时候,小烦恼往往可以用钱解决。而真有大烦恼的时候,钱不管用,他需要人。那人不仅不能惹他烦,还得会用旁不相干的事逗他宽心。这样的人,偌大的温州城里只有两个,一个是他的大哥,一个是他的岳丈。大哥头脑简单,思维是一根直线,可大哥最大的好处是长着一副天底下最耐心的耳朵。大哥不仅有一副好耳朵,大哥也有一张好嘴巴,不是巧舌如簧,而是守口如瓶。可是大哥自从接管了按摩院之后,简直比他还忙。
于是他只好来找岳丈。
岳丈有岳丈的好处。岳丈不仅见多识广,更是侠义心肠。岳丈在他险些饿死的时刻给了他一碗救命的饭;后来,岳丈瞒着岳母,把家里几十年的积蓄偷偷拿出来给他,他才敢在那张承包生死状上签了字—— 那是他的第一桶金。岳父弓着身子把他扶上了马,待他的马走稳了,而且能飞的时候,岳丈却从来没有向他邀过功,无论人前还是人后,连个暗示都不曾有过。岳丈让他觉得他生来就是份骑马的料,他若不骑在马上,那不仅是马,也是世界的损失。
岳丈不是个贪杯之人,他也不是。可是很奇怪,他们两人聚在一起,尤其是身边没有旁人时,就会不约而同地想起喝酒,仿佛他们手里各自捏着一把没有备份的钥匙,专开对方心里那个酒柜的门。
这顿饭吃了很久,从中午时分开始,一直吃到下午三点多钟还没散。老板娘也不敢催,只是不停地借着端茶送水给眼色,可惜这两人都是瞎子。桌上的饭菜早就没了热气,只有杯里的酒倒还是常新。饭桌上都是岳丈在说话。岳丈今天仿佛只带了嘴出来,却把耳朵落在了家。三件套年轻的时候,和岳丈在一起,都是岳丈说,他听。后来各自都长了些岁数,渐渐地,就变成了他说,岳丈听。今天岳丈似乎又走起了回头路。
岳丈已经喝得有几分高了,嘴似乎盛不下舌头,说话开始颠三倒四。
“老沈是谁?我是说小沈,他妈的他也配叫老沈?南下工作队培训班里,他是端茶送水的小通讯。连他都收到了请柬。”
“谁请谁了?”三件套问。
“元旦,市委新年茶话会。”老头说。
三件套多少有些明白了,就嘿嘿地笑,说:“那破招待会有什么稀罕?请你你也得考虑去不去。”
老头摇头,说:“不去,当然不去。”就又斟满一杯酒,先给自己,再给三件套。
“打过日本鬼子打过老蒋又打过李承晚的,这一个温州城里还剩下几个?有眼无珠啊。”老头叹了一口气。
三件套把老头的酒杯收了,叫老板娘沏了一壶新茶过来。老头咕咚咕咚地喝了大半杯,又吃了几口已经结了冻的红烧带鱼,慢慢地,就清醒了些。
“老首长没了也五年了。老首长当年当营长的时候,上边给派了个新教导员。教导员新官上任三把火,总想压他一头。营长识的字少,也不会说大道理,一着急就结巴,当着全营的面,只说我我我们比枪法。教导员自小练枪,心里不怕,五枪打了四十八环,把一营的人都震了,心想营长这回难了。谁知营长掏出枪来,只瞄了一眼就啪啪啪连发五枪,四十九环。别看只差一环,就这一环定了调子,从此教导员不敢在营长面前横。部队简单啊,谁有真本事,谁的嗓门儿就能比别人大。地方上的事复杂啊,地方复杂。”
老头把地方复杂的话重复了好几遍。老头子在地方工作的年数早就超过了在部队的年数,老头子这些年在地方的境遇,大多是自作自受。老头子向来认命,从不多言。三件套一下子不习惯老头子的牢骚,心想谁都经不得老啊,就连老头这样侠义豁达的人,老来也学会了计较。
老头喝过两杯茶后,脸上的酒就渐渐落了些下去,眼睛反倒有了颜色,眼白里爬出了几条细细的红蚯蚓。老头定定地看了三件套一眼,把茶杯往桌上咚地一撂,突然说:
“你找我来,不是听我啰唆的。说吧,出了什么难事?”
三件套暗暗吃了一惊。老头到底是见过世面的,老头的眼睛像锥子,世上没有它扎不透的皮,他不能跟老头打马虎眼。他飞快地在脑子里翻了几翻,终于翻出了一件可以说给老头听的事。
“在香港人手下做事,真是憋屈。你刚使顺手了一个人,他怕你结党,就得想方设法往别处调,然后再给你空降他的心腹。掺沙子,使绊子,样样精通。”
老头眯着眼睛,似在听,又不似在听。半天才睁开眼睛,慢条斯理地说:
“你是不是心里早想好了,要自己出来单挑?”
三件套又吃了一惊:甭管老头的脸上裹了多少层锈,脑子里头,依旧还是赤金白银地雪亮。
“你算是猜对了,队伍都拉好了,就等资金到位,想去上海发展。”
老头就感叹,说:“你赶上了好时候。那年要不是全力她妈硬逼着,叫我厚着老脸问你对全力有没有意思,这会儿还不知道你是在陪哪个丈人喝酒呢。”
三件套的嗓子突然有点堵,他呵呵地咳嗽了几声,哑哑地叫了一声爸,却是无话。
两人终于吃完了饭,三件套扔下三张大票子,老板娘千恩万谢地送走了瘟神。
两人走到街上,三件套拦了一辆出租车,送老头回家。老头从车窗里探出头来,敲了敲脑壳,说:“她外婆这儿有些不好使了,整天就念叨源源,你叫她多过来看看。”
三件套想说“她能听谁的”话没说完,车就嗖的一声开走了。
老太太这几年脑子开始犯糊涂,老头儿的日子就过得有些委顿起来。看来该给他们物色一个住家保姆了。三件套想。这回不能听老头儿老太太的,那两个只知道省钱。他得费点心思找个妥帖的,事先说定,把明面上的工资压得低低的,然后再暗地里贴补,只为哄老头老太开心。
三件套送走老头,不想坐车,只想独自走一走。走到街口,看到空地上有一对父子在放风筝。孩子四五岁的样子,骑在父亲的肩上,手里捏着一个绳轴。风很好,绳子拉成了一根笔直的线,风筝飞得很高,只隐约看见一团黑影,像燕子,像蜈蚣,也像鹞。孩子扯着嗓子啊啊啊地叫喊着,仿佛从来就没学过说话。
他的心里突然抽了一抽,一口酒泛上来,他有点想吐。
这个孩子,兴许就和他的儿子一般大。这会儿他的儿子正坐在一架飞机上,飞往一个叫法兰西的地方。他这辈子,注定会错过许许多多个和儿子一起放风筝的日子。
他这才觉出了疼。
他今天从办公室里逃出来,原本是想寻求安慰的。可是即使是世上最妥帖的安慰,也只能是隔靴搔痒,因为他不能告诉任何人他真正的痛处—— 那是他此生的秘密。
至少今天把老头子哄好了。他安慰自己说。
其实老头今天所有的牢骚都只不过是障眼的法术。老头真正的痛处,和他一样也是无法诉说的。这些年里老头子已经研究出了一个止痛秘方:他学会了用几处可以示人的小疼痛,来掩盖那个像私处一样隐秘的大疼痛。
三件套并不知道,今天是一个女人的忌日。那个女人死了已经整整三十九年了。
她的名字叫叶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