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物语

第九章 戒指物语(2004—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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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走开。”全力说。

过了一会儿,全力才醒悟过来这是一声声嘶力竭的喊叫,因为她觉出了喉咙里隐隐的腥咸。

父亲被她的样子吓了一跳,不由得退后了一步。父亲的身子渐渐地低矮了下去。全力听见一阵嘎嘎的声响,像是粗大的竹子被风压弯在地面上的那种声响。突然咔嚓一声,竹子断了,她看见父亲蹲在了地上。

“为什么,为什么不是我啊?”

父亲双手捂着脸哭了起来。不,严格地说,那不是哭,因为没有泪水,父亲一生没流过泪。父亲只是在号叫。

父亲的号叫干涩地碾过全力的耳膜,留下一路焦煳。父亲的这个姿势太陌生了,她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她的心对她的手说去吧,你去扶他起来。她的手走了一半,又缩了回来—— 她的手和她的心都不认得这条路。

“那,让秀娟来吧,把这些东西都收了。”过了半晌,她才听见自己对父亲说。

“我已经打发她走了。”父亲抬起头来,有气无力地说。

秀娟是全崇武家的保姆。

全崇武家是三年前开始请保姆的,因为他的妻子朱静芬患了老年痴呆症。三年在这里只是一个模糊的说法,是指朱静芬的脑子被病虫啃出一个大窟窿的日期,然而虫子到底是在哪一天啃下第一嘴的,那是谁也无法确定的事。从刚一开始偶尔忘了关炉子,到现在连女儿的名字也记不得了,这中间大概辗辗转转地走了八九年的路。

崇武家这三年里换保姆的速度,快得如同流星雨,长的是三四个月,短的是两三天。别看静芬的脑子被虫子蛀得只剩下一包满是窟窿的烂棉絮,她依旧容不得抽水马桶边上的尿迹,厨房地板上的一团餐巾纸。从年轻时对一切家务的马虎,到老来眼里容不得一丝含糊,静芬的生活习性在几十年里几乎走过了两个极端。得病之后,她的不满只剩下一种表达方式,那就是尖叫—— 能让天花板掉渣的那种尖叫。

没有几个保姆能扛得住这样的挑剔。有三两个迟钝木讷些的,终于熬过了静芬,却没有熬过崇武—— 崇武嫌她们愚笨。崇武这一生有一个持久不变的癖好:他只喜欢聪明灵巧的女人。女人的概念,当然也包括了保姆。秀娟是唯一一个同时穿过了静芬和崇武的针眼的女人。秀娟不是上帝,无法阻挡静芬的尖叫,可是她总有办法,有时用一个眼神,有时用一种语气,有时用一个手势,有时用一种略带重量的沉默,把静芬的尖叫神不知鬼不觉地锉去一个锐角,所以她在崇武家里破了半年的纪录。

崇武这几年遇上了好几件糟心的事。每件事发生的时候,他都以为是最糟糕的了,没想到每个最糟糕的身后,还潜藏着一个更糟糕。

首先当然是静芬的病。老年痴呆症不是什么新鲜事,只是发生在自己妻子身上时,他才真正体会了这个病的决绝与狠毒。静芬失去的不仅是记忆,还有禁忌。现在的静芬是一个丝毫不知道害怕为何物的人,伸手就敢去摸炉火,动不动就能探出半个身子去够五层楼窗外的一条树枝。不管崇武把打火机藏得如何严实,她总有本事把它翻找出来,捏在手心当成一件永远也玩不腻的玩具。有一天崇武刚转一个身,她就用打火机点着了窗帘。纵然崇武长有十双眼睛,也看不住一个失去大脑管教的身体的恣意横行。

第二件糟心的事是外孙女全思源。源源在婚礼的当天出逃,丢下她分分合合地谈了七八年恋爱的男友狸猫和几十桌已经送了礼的宾客。由于源源已经在这之前领取了结婚证,分手就成了法律意义上的离婚。这场离婚耗费了整整半年工夫,纠结艰难得如同是苏联的解体。这半年的时间里,源源在母亲家里随进随出,把娘家当成了免费的馆子,扔手纸的竹篓,蹭鞋底的草垫。等离婚文件正式办下来时,全力似乎已经全然忘了这中间的煎熬过程,又开始规劝女儿再找人嫁了—— 当然是小心翼翼的。

糟心的事还有很多,他已经懒得一一去数。

这天早晨,崇武起床,掀开窗帘一看,下了整整半个月的绵绵细雨不知何时停了,路面上大大小小的水洼突然消失得干干净净,沿街的夹竹桃树一夜之间爆出了无数粒粉红。走进客厅,他发现静芬已经洗漱过了,穿着一身豆绿色的新睡衣,坐在一团太阳炸出来的白色光斑里看书。书显然经过了很多人的手,沾着各样深深浅浅的菜汁和指痕,边角翻卷着厚厚的毛边。这是全知和全力小时候看过的连环画《三毛流浪记》,不知静芬是从哪个角落里翻找出来的。静芬看书的样子很专注,一页一页捻翻得极慢,仿佛每一幅插图里都蕴藏着某种不可轻易解读的玄机。她的眼神里有一丝婴儿般的宁静与安然,湿漉漉的发梢上吊着几颗晶莹的水滴。

崇武的心轻轻地颤了一颤,刹那间他几乎以为他的厄运已经到了头,他生命中该来的劫数都已经甩在了他的身后。从今天开始,兴许他真的可以过几天太平日子了。

可是,他根本没预料到还有一样更大的灾难,正匍匐在路的拐角处,悄悄等待着给他更绝更狠的一拳。

“她睡得怎么样,昨晚?”他问秀娟—— 现在是秀娟陪静芬过夜。

这处位于长宁区的公寓,有三间卧室,一间他自己住,一间是秀娟和妻子住,还有一间闲置着,是预备女儿女婿或是外孙女偶尔来住的。这个公寓是他卖掉了温州的单位福利房买的。温州的福利房只有六十多平方米,售价还不够买上海这处市区公寓的一间厕所。那个硕大的价格豁口是女婿刘年帮着填上的。刘年的公司迁到上海发展后,就一直鼓动岳父岳母也搬到上海来,便于照顾。当年和崇武一起南下的那群干部中,和他资历相当甚至在他以下的,都在仕途上遥遥领了他的先。而他的官却越做越小,离休前只是一家濒临倒闭的工厂的工会主席。他明白那不是机遇的事,而完完全全是他自己的亲手所为,所以尽管他的住房待遇如此寒碜,他也从未在人前抱怨过。

“一觉到天亮。一早醒来,给她洗头换衣服,都挺听话的。昨天那套厚睡衣,都穿了一个月了,她以前怎么都不肯换的。”秀娟说。

“阿芬,天气这么好,让秀娟带你到楼下散散步吧。”崇武对妻子说。

静芬用一根手指蘸了蘸口水,置若罔闻地翻过了一页书。

“问你话呢,要不要出去走走?”崇武捅了捅妻子的肩膀。

静芬终于抬起头来,有些惊讶地看了丈夫一眼。她的目光很快穿过他,遥遥地散落在窗外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

假象啊,假象。那份宁静,那丝专注,甚至身上那件还带着折痕的新睡衣。一根指头轻轻一捅就知道,那底下不过是一个什么内容都没有的气泡。他的妻子永远也不会有好转的可能了。

崇武的心坠到了底。

“阿叔你别难过,现在最快活的就是婶了,天塌下来,她也不知道愁。”秀娟说。

“她是不知道愁,可是谁替她收拾这塌了的天啊?”崇武沉沉地叹了一口气。

“当然是你啰,谁叫阿叔你能呢。我帮着你,你出大力气,我出小力气。”秀娟说。

崇武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秀娟是个乡下女子,却比许多城里女子精灵。秀娟总能把一句普普通通的话,妥妥帖帖地送到离他心很近的某个角落。比方说,她本该叫他阿公的,她却偏偏喊他阿叔。虽然只是一字之差,那一字却是天渊。

秀娟今天穿了一件杏红色带黑点子的针织衫,胸前还贴着一块忘了扯下来的出厂标签。秀娟在乡下有两个很小的孩子和一个瘫痪的婆婆要养,所以秀娟得小心翼翼地看管着她的每一分收入。可是她总能从一个月一千八百块钱的工资里,挤出一件类似于这样的地摊货。衣服是腈纶料子,在阳光下闪烁着一层浮光,有些刺眼,却还是让落在它身上的眼睛忍不住暖了一暖。这场比日历还绵长的雨,下得每个人心里都长了一层厚厚的霉,崇武突然也很想立刻脱下身上的那套毛蓝睡衣,换上一件颜色鲜亮些的夹克衫。

“太次了。”崇武说。

“什么?”秀娟没听明白。

“这玩意儿。”崇武指了指秀娟身上的衣服,“有档次的女孩儿不穿这样的货。”

这些年女婿发了,他也捎带着见过了几样好东西。虽然他不会花钱去买那些东西,眼界却不再是从前的眼界了。

秀娟的眼睛里突然飞进了一颗火星子,亮了一亮。她从崇武的话里找到了一个词,这个词她已经多年没听到了,乍爬过她的耳朵,感觉有些怪异。怪异的感觉只维持了几秒钟,她就明白那不过是久别重逢的错愕而已。那个词原本就属于她,只不过是她匆忙行路时不小心丢失在途中了,现在是物归原主。

那个词是“女孩儿”。

“有档次?有档次我能到你家来伺候人?”秀娟哼了一声。

秀娟的话狠,但说话的样子却不狠,嘴角轻轻一撇,颈子一扭,就露出了针织衫领子下的一块肉。那块肉落在太阳光里,毛茸茸的,像熟得要流汤的桃子。

这女人在乡下肯定没种过地。崇武心想。

“谁不知道啥是好东西?好衣服都长着钩子,你不找它,它都会跳出来钩你。那家‘秋水伊人’,就有一件天蓝色带玉兰花的小西服,那料子,那颜色,那款式,打了三折都还要六百块钱,你说我买得起吗?”

“那你也可以把买地摊货的钱省下来,攒它几个月,买一件好东西啊。”崇武说。

“几个月?我等得起几个月吗?婶子啥事没有,我倒要叫她磨成神经病了。”

秀娟瞟了静芬一眼。那一眼是粉尘落在水面上,连个牙印都没有。

“有叔在,你得不了神经病。”话一出口,崇武就觉出了自己的轻佻。今天他的舌头上了蜡,话一到上面就打滑,留也留不住。

“真格?”这话尾巴上跟的是问号,但那个问号其实更像是一个期待着充填的省略号。

“你叔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过?”崇武说。

“那好,叔你告诉我,我待婶子怎样?”

“你是叔雇的,光待婶子好不行,还得待叔好。”

“我待叔不好吗?”秀娟扬了扬手里的鸡毛掸子,空气里飞起了一片闪闪烁烁的尘粒。

崇武看了妻子一眼。静芬坐在她那团厚厚的大气泡中,近在咫尺,遥隔天涯。

他定下了心。

“那得看你怎么解释,什么叫好。”

“这么说吧,叔,我在你家转眼就快一年了,工资一分钱没涨。你看看小菜场里的东西,一天一个价。门口扫垃圾的都有手机了,还是苹果的,我啥都没有。”

“你这是要涨工资呢?还是要手机?”崇武问。

“我哪敢提要求啊?叔你要是对我满意,叔就看着办呗。”秀娟歪头看着崇武,似笑非笑。

崇武觉得肚腹里有股东西在上下乱窜,他想压,却压不住,不是没有力气,而是使不上力气。他的额头冒出了一层汗。

这天气,说热就热了。他想。

“都可以考虑,不过还是那句话,看你对叔好不好。”

“你想我对叔怎么好?”

秀娟放下手里的鸡毛掸子,走过来,正正地站在了崇武跟前。新买的针织衫领口很低,那一团熟桃子似的肉中间,影影绰绰地埋着一条沟。

轰的一声,那样东西在崇武的肚腹里炸开了一个大洞。坏了,他知道那股没压住的气,已经找到了出口。那股气沿着那个炸出来的缺口疯狂地找路,一下子找到了他的手。还没容他想出个应对的法子,他的手就已经离开了他的身子,搭上了秀娟的肩膀。

突然,秀娟的肩膀变硬了,嘴唇开始颤抖。他以为是他的手,过了几秒钟他才发觉他错了,他从她的眼神里看出了一丝惊惶—— 跟他的手无关的惊惶。

“大,大姐。”她嗫嚅地说。

他回过头来,突然看见全力站在门厅的那块阴影里,脸色阴沉得几乎要拧出水来。他这才想起他刚才下楼取报纸回来时忘了锁门,他不知道女儿已经在那里站了多久。

他赶紧从鞋架上给女儿拿出拖鞋,又接过女儿手里的包和一把随时带在身边的雨伞。他知道他的殷勤里带着些太明显的和歉意相关的低贱,可他只是拿捏不好自己。

女儿一言不发。在女儿的沉默里他一寸一寸地矮了下去。

“我,我在跟秀娟商量,你妈的事。”他讪讪地说。

女儿没有接应,甚至都没有招呼依旧在看书的母亲,却径直走到了阳台上。她把胳膊靠在阳台的围栏上,两眼直直地看着天。白花花的阳光里飞过一群灰色的鸽子,鸽哨嘤嘤嗡嗡不绝于耳。上班的高峰期过去了,街上的车流却还是浓腻。早点铺的店主在门口大声地嚷着什么,声音隔得太远,只是模模糊糊的一片。

“**癌,晚期,刘年。”她回过头,对跟过来的父亲说。

女儿的话其实只是一串没有情绪串联的单词,崇武听清了,却没有听懂。他只觉得地板有些倾斜,他得扶着窗台才站得稳。过了一会儿他明白了,倾斜的是天,不是楼。

他急急地在裤兜里掏烟盒。掏着了,却扯来扯去扯不开封口。盒子扯散了,烟抖抖索索地撒了一地,他抓起一根塞在嘴里。

“医,医生怎么说?”他问。

“三个月,最多。”女儿说。

地上还残留着昨夜的雨水,烟沾湿了,怎么也点不着火。他一把扔了打火机。

“国外,去国外。美国,日本。隔壁楼的那个老梁,胰腺癌,早说没治的,去了一趟日本,现在还天天……”

“肝,胃,肺,骨头,全身都是。他说他不想动了。”全力打断了父亲。

“总不能,什么也不做啊。”崇武从自己的声音里听出了绝望。

“下午办住院手续。医生说,现在只能解决疼的问题。”

女儿的声音抖了一抖,又立即绷住了。他以为女儿会哭,可是她没有。

崇武想说一句劝慰的话,搜肠刮肚,竟找不出一个字。生命撞到了这堵墙上,哪句话都虚。

“我叫秀娟待会儿过去,帮你收拾东西。”他说。

“我不想,见这个人。”全力冷冷地说。

崇武明白,女儿听见了他和秀娟的对话。可是他没有辩解—— 他没时间没心思说,女儿也没心思听。

崇武走回屋里,翻箱倒柜找着了一盒火柴,坐在沙发上,终于点着了一根烟。

“阿芬,阿年生大毛病了,你听见了吗?”他站起来,摇了摇妻子的肩膀。

静芬抬起头来,呆呆地看了他一眼,嘴角浮出一丝恬静而茫然的笑容。

她连自己的女儿都记不得了,她怎么会记得起刘年?崇武暗暗嘲笑着自己的荒唐。

突然,他发现静芬手里捏着一杆笔。他吃了一惊:妻子已经很久没有写过字了,他甚至怀疑她还认不认得字。

他拿起摊在静芬膝盖上的那本《三毛流浪记》,只见那一页上已经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一模一样的三个字,反反复复,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在每一个角落每一片空白里。

那三个字是“叶知秋”。

“皇天,你记得,你还记得啊!”

崇武蹲在地上,双手砰砰地捶着额头。

刘年昏昏沉沉地睡了一天一夜,到中午全力来替换岳父时,刘年才终于醒了。看见他睁开眼睛,全力捂着心口,松了一口气。

“你是,怕我醒不来了?”

刘年从被子底下伸出一只手,颤颤地搭在全力的手背上,声音很弱,却很清醒。刘年瘦得只剩下了一张蝉衣似的皮,皮肤之下,几乎可以看得清关节和关节之间的筋。

上一次注射杜冷丁,是二十三个小时之前的事了—— 这本身就是奇迹。刘年现在不疼。疼痛是缝纫在刘年身上的一根粗线,线抽走了,他全身突然就放松了。

全力想点头,也想摇头,却发现她一动也不能动。她的眼睛里有一汪湿润,随时要凝成一滴水,滚下她的颧骨。

刘年住的是医院里最高级的那个单间,是带着厕所的套房,在走廊的尽头。门一关,就几乎把医院的喧哗全关在了外头。窗开了条小小的缝,风乘虚而入,一下一下地舔着窗帘。十月的风腿脚很长,走到哪里,就在哪里留下一缕隐隐的香气。

“是桂花吗?”刘年问。

“医院种的,就在窗口。”全力说。

刘年笑了:“能在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这是他第一次,直直正正地说出了那个面目狰狞的字。那个字其实一直就在他和她中间徘徊,影影绰绰的,隔着一层纱一片雾。她不说,他也不说。只要他们都不说出那个字,真相似乎总还匍匐在某个朦朦胧胧的安全地带。可是他终于戳穿了那层纱雾,他把她近近地押到了真相面前,她几乎看得清死神的毛孔。

“不许提那个字。你想丢下我不管吗?”她哽咽地说。

“放心,我不会现在走,我还有事没办完。”他说。

当然,还要过些日子,全力才会意识到,刘年没办完的到底是什么事。

她抓住了他的手。他的手其实已经不再是手,而是由一张皮松散地包裹着的一团骨头。她不敢紧握,只是轻轻地团着它。即使再轻,它也硌疼了她。疼让她略略放了心,疼让她知道他还活着,在她的手心。

就在那一瞬间,她几乎感觉满足。

他刚认识她时,他就是让她放心的。后来他走了很长很远的路,几乎走到了让她放心和不放心的那个边界线上。他在世界上兜了这么一个大圈,现在终于回来了,重新让她放心,完完全全的。

其实,就这样,也挺好的。她想。

她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倏地放开了他的手,问:“你要吃点什么?”

她只不过是想换个话题,她压根没指望刘年会回答。这些日子刘年什么也吃不下去,几乎全靠营养液维持。

“豆浆。”刘年说。

汩地一下,全力的心里突然溢流过一股希望。她记起了母亲朱静芬从前常说的一句话:“有胃口的人没病。”

“都快到午饭的时候了,哪还有豆浆呢?”全力笑了。

“豆浆。”刘年重复说。刘年的声音依旧虚弱,但那虚弱底下却藏着一丝执拗。

话一出口他就为他的执拗惴惴不安。癌症改变了很多东西,但还有一些东西,是连死亡也无法触动的,比如他接受她的服侍时的那种愧疚和难堪。

兴许,他自身的抵抗力起作用了,他的身体从来就是强壮的。全力想。

全力急急地起身下楼,去给刘年找豆浆。

走到楼下,她才想起她忘了带皮夹子,连忙又折回病房。一推门,她发现屋里站着一个陌生的女人。女人戴着一顶遮阳帽,外套的领子立得很高,几乎挡住了半张脸。

全力吃了一惊。刘年的生意做得很大,怕引起波折,他的病情一直封锁得很严,住院的事只有家人和几个最亲近的朋友知道。这个女人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

刘年伸出手来,在茶几上窸窸窣窣地摸索着。全力以为他要水,正想给他端茶杯,谁知他手一掸,热水瓶被掸到了地上,轰的一声摔成了无数块碎片。全力和那个女人都吓了一跳。

“我,我刚睡着,她就……”刘年指着女人对全力说,声音和手臂都颤得如同风里的叶子。

女人怔了一怔,捂着脸,齆声齆气地说了一声:“对不起,我走错房间了。”

全力追出去,在楼梯口拦住女人,说:“我替他向你道歉,他病得很重,脾气古怪。”

女人头也不回地跑下了楼。

回到屋里,刘年依旧还在生气,两眼直直地瞪着天花板,气喘得很粗,潮红的双颊鼓起来,又塌下去,像柴火灶的风箱。

“好了,好了。你有整天的时间可以睡觉,至于吗,发这么大的脾气。”

全力把刘年的手放进被子里,伏在他的耳边说。

刘年不回应,气却渐渐地细了些下来。

“今天力气好大啊,你。”全力说,声气里有些遮掩不住的喜意。

“姐……”刘年嘶哑地叫了一声。

“什么事?”全力问。

刘年摇了摇头,咽下了后半截话。那半截话是“别走”。

那天全力跑遍了小半个上海城,才终于给刘年买到了豆浆,可是刘年却没有喝上。

全力不知道:刘年那天的所有康复迹象,其实只是生命之河彻底干涸之前的最后一个水泡。那个水泡有个医学名词叫回光返照。

全力捧着盛着豆浆的保温瓶刚坐上出租车,就接到了医院的电话。

刘年走了。

我是一只三色金钻戒。三年多以前,我被一个叫刘年的男人从巴黎香榭丽舍大街的卡地亚旗舰店买走,作为五十岁的生日礼物送给了他的妻子,一个叫全力的女人。

刚开始时,她很不习惯我的存在,总觉得我箍手指,还钩衣服。她只在家里戴上我,多半是为了给她丈夫一个交代,一出门她就会急急地把我摘下,放进皮夹子里——我的女主人那时在上海一家私立中学兼职,一周里教四天课。在经历了最初几个月摘摘戴戴的过渡期后,她终于渐渐接受了我全天候的存在,于是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贴身伴侣。

跟她这个年龄段的大多数女人一样,这几年我的女主人略微有些发福,我曾被送进卡地亚专卖店改过尺寸。女主人发福并不是因为高枕无忧之故,我就亲眼看见过她和丈夫之间屡屡发生争执,有时甚至很激烈。这样的讲法稍稍有些以偏概全的嫌疑,其实他们夫妻关系基本算得上相敬如宾。他们的争执通常只限制在两件事上,一件是他们的女儿,另一件是他的身体。

他的身体看起来大致健康,除了一个区域——他似乎总是尿频。但每当他迫不及待地赶到厕所时,却又长时间地站立在那里无所作为,仿佛他的尿路犯有严重的心理疾病,它需要的仅仅是马桶触手可及的安全感。我的女主人无数次催促她丈夫去医院做个检查,他从不直接拒绝,但却一直敷衍了事。有一天她偶然进入他的房间摊晒被褥,发现他的**留有多处地图似的尿迹。她终于忍无可忍地替他约了专家门诊,并押送他一起去了医院。“押送”这个词在这里并非文学夸张,那天他确确实实表现出了接近反抗的不情愿。

在做完一系列检查之后,医生单独约了她来医院解释病情。在路上她就预感到了严重性,因为医生特意嘱咐不要带他同行。她以为是前列腺,或是肾,没想到是**。**早已被毒虫咬成了一张米筛,而且毒虫厌倦了那块所剩无几的地盘,已经游走到了其他油水更丰盛的器官。

她从医院回来,感觉天塌地陷。无论如何慌乱,她还是保留了一丝清醒。她明白她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设想出一个天衣无缝的严密方案,跟他瞒过病情。

很快她就发现此举毫无必要,因为他已经知道了实情,比她更早。其实是他一直在设法瞒着她。

直到蒙在他们中间的这层纸捅破了,他才终于同意住院。

医生的判断是三个月。医生错了,他只活了三十二天。

他被运到医院的太平间时,她一路跟着,待在里边怎么也不肯走。她觉得她只要一松开他的手,她和他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切联系都将烟消云散,她甚至再也无法向自己证明,他们曾经在一个屋檐下生活过三十年。

“一个人啊,不能是一个人。”她反反复复地说,不让工作人员把他推进冰柜。

他们以为她在说他,只有我明白,她说的是她自己。她需要他的陪伴,而他,却再也不需要她了。

工作人员无奈,只好叫来了警卫。警卫威胁她说:“你要是再不离开,我们就只好把你锁在里头过夜了。”她挣脱了警卫的手,突然笑出了声。

“正好。”她说。

那天夜里我的女主人到底还是被赶回了家。她打开水龙头,想洗一把脸,咣啷一声,有样东西掉进了盥洗盆。

那样东西是我,那只三色金的卡地亚钻戒。

原来我的女主人这一阵子一下子瘦了这么多。

刘年到死也没闭上眼睛。刘年的眼睛睁得很圆,眼皮很硬,化妆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给他安上一副与世界和解了的表情。最后遗体告别仪式上出现的,是一具严严实实地合着盖的棺木。

“他是放不下你们啊。”崇武对全力说。

思源肯定听到了这句话,因为她就站在全力身边。可是思源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思源长得不算高,却很瘦—— 是那种结结实实的瘦。她的头发剪得很短,短到了男人和女人中间的那个地段。黑夹克敞开着,里边是一件领子开得很高的T恤衫。思源把自己藏掖得很严实,可是她身上无论是藏着还是露着的部分,都在显示着骨头和肌腱。思源站在刘年的棺木前,双手怕冷似的搂着双臂。殡仪馆的温度调得很低,但这不是原因。思源一年四季都是这个姿势,即使是在她父亲的葬礼上,仿佛五十二个星期里,老天爷从没赏赐过她一个热天。

刘年的秘书走过来,轻轻地碰了碰全力的胳膊示意。全力扭过头去,一眼就看见了站在门口的那个女人。黑衬衫,黑裙子,黑皮靴,个子高得几乎碰到了门框。

全力一把揪住了思源的袖子:“别去,你不能,让你爸看见她。”

这不是母亲对女儿的命令,甚至不是吩咐,这仅仅是央求,可怜巴巴的央求。话没说完,全力已经泣不成声。这几天她的眼睛在贪婪地无休无止地向她的身体索取着泪水,每次她觉得她的眼泪已经流干,眼睛总能在石头缝里挤出最后的水滴。她憎恨自己市井女人似的哭相,可是她只是无法控制。

“看不看见,乔乔都客观存在。”思源说。这是她今天第一次开口说话。

“躺在那里的,是你的亲爹。”全力喊道。

全力是从众人回头看她的眼神里觉出了自己的失态的。情绪只要咬出了第一个缺口,没有力量可以挡得住后面的决堤。她靠在柱子上,号啕大哭起来,哭得身子开始抽搐。水源的确已近干涸,泪水从心走到眼眶的路程,变得漫长而险象丛生。五十几年搭建起来的持重,一拳头就可以叫它分崩离析。

那只拳头就是刘年的死。

其实她这时已经不再哭刘年,她只想问女儿要一角肩膀,一个抚慰的眼神,一句温存的话语。可是她要不出口,她从来对女儿都要不出口,尽管此刻女儿就近近地站在她身边,她甚至闻得见她熬夜之后的口臭。

父亲想说话,可是父亲既不知道说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安慰是一样陌生的使命,父亲一生疏于操练。他只能用无措的眼神,催促着思源去劝慰他的女儿、她的母亲。

思源终于欠了欠身子,扶了一下全力。全力知道这是女儿递给她的一个台阶,如果她不赶紧踩住,也许再也不会有第二个了。刘年已经走了,这世上再也不会有另外一个人,会像刘年那样上心地给她铺设一个又一个台阶。

她收了声,掏出纸巾擦干了眼睛。在眼角的余光里,她看到了女儿的眼神。女儿看她的眼神里有一丝怜悯。那丝怜悯很轻很薄,轻轻一碰就裂开了一个口子。口子里露出来的东西,让她毫无防备地打了一个冷噤。

她从女儿的眼睛里看见了嫌恶。

她倏地一下站直了。她终于意识到她靠不上女儿,也靠不上父亲。她只有她自己了。刘年知道,刘年一直都是知道的,所以他闭不上眼睛。

全力一直坚定不移地相信刘年死不瞑目,是因为他放不下自己。

直到几天以后,她在收拾他的遗物时发现了那两张纸条。

纸条是混在一团用过了的纸巾里的,差一点被全力以为是垃圾而扔掉。刘年有个从年轻时就带过来的习惯,总也舍不得丢掉用过一两下的纸巾,所以他几乎每件外套的口袋里,都会找到这样的纸团。只是这团纸有点硬,全力随意摊开来,就发现了裹在里面的另外两张纸。

是汇款单,香港汇丰银行的。汇款人是两个不同的名字,其中一个是刘年,另外那个全力不认识。两笔款项一模一样,是个不大也不小的数额—— 从公司角度来看,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对寻常人家来说,却不是三两年可以积攒得起来的一个数目。收款人叫刘欧仁,没有地址,但汇款单上显示的受理银行所在地是巴黎。刘年的公司有业务在欧洲,刘年一年里总要去法国出一两趟差,所以全力一开始并没有在意那个地点。

真正引起全力注意的,是汇款时间—— 那是刘年住院的前一天。也就是说,刘年是在知道自己再也不会活着回家的前一天里,给一个有可能住在巴黎的名叫刘欧仁的人,汇去了两笔钱。不,其实是一笔钱—— 这两笔本来是一笔,却因外汇管控之故而被劈成了两半,刘年为此借用了另外一个人的身份证。虽然全力一直只是个教书匠,但多年在刘年身边耳濡目染,她多少也知道一些走账的窍门。

当全力走在去律师办公室的路上时,她的不安还只是停留在好奇阶段,真正让好奇演绎成疑心的,是律师的反应。律师看见桌子上摊开的汇款单时吃了一惊,脱口问了一句:“你是哪里找到的,这个东西?”

全力不说话,只是紧紧地盯着那两张满是褶皱的纸。小时候她曾经在大太阳底下,用一个放大镜烧死过一只苍蝇。自然课老师告诉她,那是因为聚焦的强光所产生的热量。可是眼前的纸上并没有出现轻烟和焦痕。

还是盯得不够狠。她想。

她觉出了手心的汗。她知道她正在开始一场危险的游戏。她在撬一块石头,那石头上驮着她几十年苦心经营的人生。她以为石头固若金汤,没想到她指头轻轻一碰,就有了第一丝松动。她是完全可以在第一丝松动之后拔腿就走的—— 只要她走了,石头就依然还在。石头在,她的人生也就在。

正当她准备起身的时候,她听见自己颤颤地问了一声:“那个刘欧仁,是谁?”

话一出口她就知道,石头滑动了,她的人生岌岌可危地悬在了半空。

“我怎么可能知道?刘年认识这么多人呢。”

律师已经从最初的震惊中清醒过来,恢复了惯常的镇静。

“你要是不知道,怎么会问我是从哪里找到这汇款单的?你本该先问我这是什么东西。”

律师怔了一怔,这才想起眼前的这个女人在退休之前曾经是个数学老师,教过三十年的高中数学课程,她的学生中有好几位在奥数中得过名次,逻辑思维早已成为她的日常生活习惯。

全力看见律师发际线开始后退的额头上,有一根青筋在急剧地行走,一会儿鼓,一会儿瘪—— 那是两样想法在短兵相接,刺刀见红。

“你不告诉我也行,我去问宝宝。”全力说。

宝宝是律师在某大学的法学院兼课时认识的一个女学生,后来他给她在校外单租了一间公寓过日子。其实全力只是听刘年讲起过这件事,她非但没有宝宝的联系方式,她甚至都不知道宝宝的全名。刘年公司开张的第一天起,就聘用了这个律师。相处得久了,两人就渐渐成了朋友。刘年知道宝宝的事,却从来没在律师的妻子面前透过一丝风。

所以,律师也不会在自己面前透一丝风。

全力突然醒悟。

“我有宝宝的电话。当然,也有你老婆的。”全力若无其事地说。

律师的脸色猝地变了,血色全无。

“何苦呢,大姐,刘大哥一辈子对你怎样,你心里没数吗?”他说。

全力不语,只扭过头来看窗外。冷空气毫无预兆地来了,天说翻脸就翻了脸,十月的天空突然生出一副十二月的容颜,晦涩憔悴,连风声似乎也像是苟延残喘。

一切都错了位。

她笑了,笑得自己也吃了一惊。

“我也,一直觉得,他对我好,直到今天。”她一字一顿地说。

律师开始冒汗。他掏出一块手帕来擦脸,手帕一下子湿透了。

“从现在起,给你写支票的是我,而不再是刘年。你应该比谁都清楚,我现在拥有刘年所有公司的控股权。”

全力从手提袋里找出一张干净的纸巾,递到律师手里。律师低了头,用一根手指来来回回地拨弄着他的手机。

“除了这一家。”

律师在一张纸上,抄下了手机里调出来的一行信息。

那是一家公司的名字。

地址在巴黎。

律师送全力出来的时候,走路一脚高一脚低,身个儿似乎突然矮了一截。全力知道他是给压的—— 肩上的东西太重,一边是对朋友的愧疚,另一边是对朋友妻的怜悯,两样他都想背,可是哪样他都背不动。

“大姐,这把年纪了,非要这么较真吗?”他叹了一口气。

全力微微一笑,说:“晚了。”

是的,晚了。她的生活已经摔在地上,砸成了一地碎碴。她回不去了,碎碴已经挡住了她的退路。

“我只想再问你一个问题,最后一个问题:还有谁知道这件事?”全力问。

律师没有回答。

她已经不需要回答。她现在终于理解了葬礼上女儿看她时的眼神:那是一个洞悉一切的女人,对另一个无知甚至愚蠢的女人的怜悯。

还有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