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王朝1860(全二冊)

盛宣懷被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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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粵電報已經全線貫通,而且與英國大東公司香港的電報線相連。這樣從上海到福州、廈門、香港便有三條線,大東、大北各一條海線,中國電報局走內陸的旱線。這樣三家勢必形成競爭,而大東、大北很快聯手,決定降低報價,要與中國電報一見高低。

跌價競爭是兩敗俱傷的事情,大東、大北也不願如此,所以他們先通知電報局一聲,希望坐下來商議辦法。盛宣懷也不希望剛開始就陷入跌價競爭,但他更不願讓外國人主導了電報局麵,所以他對大東公司特派總辦滕恩說:“本局旱線繞內地到滬,成本不過三四十萬兩,比海線輕得多。如雙方發生價格上的競爭,中方具有成本優勢,不會吃虧。”

滕恩則回複說:“論架線成本,貴局確實比海線要輕。不過,要論經營成本,海線則遠遠低於貴局旱線。”

滕恩說得不錯,中國電報線走內陸,把內地衝要府縣連接了起來,通報範圍廣,但要到東南各海口,一般還需要中間轉遞,比起大東大北的直達線路,速度顯然要慢。還有,中國電報局所發電報分四個等級,發報順序是頭等官報、軍報、加急民報、一般電報,一般人所發電報隻能排在三等或四等後發,與兩公司發報不分等級隨到隨發來說,時間上又會慢一拍。

盛宣懷說:“你說得不錯,不過,要論通報範圍,海線隻通沿海的滬、福、廈、港四地,我之電線卻通達東南數省衝要之地,電報數量仍然占據優勢。如果貴公司要跌價競爭,中國電報願意奉陪。從前我辦輪船局也曾與洋商爭跌水腳,虧本二百萬,我也不怕,如今已經翻本獲利,我辦電線仍是此法。”

雙方談不攏,不歡而散。

隔一天,《申報》刊出了大東、大北的聯合告示:“本公司從上海至香港、閩粵各埠往返之華報,均由海線直達,且報費既不分等第而時刻亦不稍稽延,向章隨到隨發,隨接隨遞。查上年始定,原以三碼並作一字,茲於光緒十一年五月一日起,嗣後概照四碼並作一字,並將報費亦擬酌減。”後麵還附了報費表,降價幅度百分之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