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全三冊)

第二十二章 辛醜簽約國權喪 屈辱憂憤鴻章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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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京城電報不通,身在上海的李鴻章比朝廷的節奏總是慢半拍。他收到朝廷任命他為全權大臣的上諭時,已經是七天之後,而此時,正是慈禧逃出北京的日子。

但李鴻章並不知道京城已經失守,他請袁世凱轉奏,增派慶親王、榮祿、劉坤一、張之洞為全權大臣。議和是挨罵的差使,不能隻讓他李鴻章來擔。然後再電告護理直隸總督、直隸布政使廷雍,通飭文武官吏不準擅離職守,土匪潰兵生事以軍法從事,各軍約束隊伍,靜候調遣,團民茲事者一律痛剿。

五天後李鴻章才得到京城已經失守的確信,隨後他聯合劉坤一、張之洞,先後向朝廷上了《時局變遷急求補救折》《大局急宜挽救不可再失事機折》,要求朝廷明降諭旨,聲明拳匪罪惡,並令各直省將軍督撫,遇有拳匪滋生事端,盡力痛剿,以靖地方,而快人心。又在附片中要求朝廷下罪己詔。

八月十五日正是中秋節,李鴻章收到了由行在發來的上諭,不但完全同意李鴻章等人的建議,而且對李鴻章讚賞、勸慰有加:

諭軍機大臣、電寄李鴻章等:李鴻章、劉坤一、張之洞等會奏摺片,暨李鴻章初九日電奏,同日覽悉。七月二十一日之變,罪在朕躬,悔何可及。該大學士等與國同休戚,力圖挽救,宗社有靈,實深鑒之。所陳各節,悉係目前最要機宜。慶親王奕劻,計初十日可以到京,本日複有旨加派榮祿會同辦理。該大學士應即借乘俄艦,駛赴天津,先行接印。仍即日進京會商各使,迅速開議。至罪己之詔,業於七月二十六日明降諭旨,播告天下,該大學士此時當已接到。自行剿匪一節,該大學士未到任以前,已責成廷雍認真辦理,本日亦有明發諭旨矣。其餘皆當照請施行。唯事有次第,不得不略分先後耳。朕恭奉慈輿,一路安善,現距太原兩站,駐蹕久暫俟抵太原後,體察情形,再定進止。此次變起倉猝,該大學士此行,不特安危係之,抑且存亡係之。旋乾轉坤,匪異人任,勉為其難,所厚望焉!仍著端方轉電李鴻章等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