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子之名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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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年,許月娟四十三歲了,蘇群大她六歲,快五十了。

就是這一年,他們兩人同時陷入了枯木逢春般的戀愛。

兩個人的臉上和周身,都掛著鮮明的幌子,像鄉下酒家挑在門頭的旗,他們都以為對方看不出來自己愛得有多瘋,其實對方也真的沒有看出來,沒有看出來不過是他們根本沒想看出來。

他們熱情得近乎愚蠢地各自愛著一個人,隻不過蘇群更加明目張膽。

他覺得這個年輕女人身上有著他對於女人所有的向往,博學,溫柔,獨立,嫵媚,通情達理,知冷知熱。在他還是個窮小子的時候,以為這一輩子隻能向往一下,這樣的女人哪裏輪得上他。後來他有錢了,又懷疑這樣的女人這世上哪裏會有。

他每天到某大學門口等著年輕的戀人下班,他們招搖過市,全不在意周圍人的眼光,他們早就住在了一起,除了沒有一個法律上的名分,蘇群覺得,他們就是一對新婚夫妻。至於名分,蘇群想,隻是遲一步的事,等他把一切都準備好。

而許月娟,甚至開始準備著向蘇群提出離婚。

她想,如果由她這方麵提出來的話,金錢上是要損失的,但是好在,這些年,她自己也有相當的積蓄,足夠她跟莫奕華舒舒服服地過下半輩子,等莫奕華退休了,他們可以一起出去旅遊,找一個安靜的地方,租上套房子,住上幾個月,住煩了再換一個地方,中國大得很,十年二十年,跑不過來的。當然她去過很多好地方,不過,跟可心的人出去,看到的一山一水才是風景。那在第五大道上拎著大包小包出來進去的,算什麽呢?

她以為自己突然地就看開了,就愛情至上了。愛情至上是要有條件的,從前沒有的時候,隻好認命,現在有條件了,就自己創造命運。她這一輩子,也算是活得當機立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