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姑娘

第二十六章 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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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我也不清楚她叫什么名字,她告诉我的名字非常复杂,长度超过了我所听到过的任何一个外国人的名字,而且那个名字是用我听不明白的音节组成的。我问她她的名字如果写出来是哪些个字,她摇摇头茫然的反问我:“什么是字?”她见我实在弄不明白她的名字该怎么称呼,就让我把她叫胡麻,我问她哪两个字,她想了又想,说就是胡麻籽的胡麻。胡麻是当地主要的油料植物,炸出来的油香味浓郁,比芝麻香油更加珍贵。我当时觉得她有点弱智,又觉得她是在占我的便宜,因为,胡麻这个名字听起来像“胡妈”,后来的所有事实都证明我这个认识绝对错误。

我问她属于哪个民族,显然,从她告诉我那一长串音节组成的名字来看,她不是跟我一样的汉族。但是,她的长相却也不是我在农村带队的时候见过的,从甘南草原过来用牛皮羊毛换麦子和清油的藏族、裕固族,更不像宽脸隆鼻的蒙古族。她长得有点像欧洲白种人,或者说像东西方人种的混血儿,包巾下面露出的卷曲发梢是棕黄色的,鼻梁很高,眼睛很大,眼皮很双,眼眶很深,皮肤很白。如果她没有两只跟我一样黑溜溜的眼珠和一口道地的本地方言,我会以为她是从北边的国境线上窜过来的克格勃女特务。我问她的民族,她告诉了我一个非常奇怪的两个字:逦阡。准确地说,她当时告诉我的仅仅是这两个字的发音,“骊阡”这两个字是后来过了很久,我寻找她的时候,从当地文史资料上查出来的。这个时候我才知道,这两个字并不是一个民族的名称,而是一个古地名。当我按照当地文史资料馆提供的线索找到那个地方的时候,只看到了一片断壁残垣,而且是年代久远的断壁残垣,久远到跟河西的汉代古长城岁数一样大。

好在她说的是地道的本地话,虽然她说话的语速很快,这一点不像地道的本地农民,本地农民说话的语速相对要缓慢一些,但是我仍然可以跟她很方便的交流。那天大雨倾盆,天气很阴,然而当她掀开毡房的帘子出现在我眼前,我跟她面对面的时候,我竟然产生了太阳当空的错觉。虽然她穿着厚厚的大羊皮袄,围着当地农妇喜欢的那种羊毛披巾,可是这一切都难掩她那光彩夺目的容颜。看到我和花姑娘,她也愣住了,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我,花姑娘则趁她注目于我的时候,一溜烟毫不客气的钻进人家的毡房避雨取暖去了。

“你是干什嘛的?你叫啥?”她生硬的问我。

我依然按照去煤矿的时候编造的那一套假履历应付她:“我是知青,跟队长闹翻了,跑出来了。别人都叫我知青,你也叫我知青就行了。”

她直通通地追问:“你是知青到我这里干吗来了?”

我耐心地向她解释,同时也提出了要求:“我想到一个队长找不到我的地方去,下雨,走不成了,你能不能让我在你这毡房里避雨,雨停了我就走,我是好人,不是坏人。”

她一把将我拉进毡房:“好人坏人都是人,都得避雨,既然要避雨,站在外头浪费啥呢。”在她拉我进毡房之前,没有任何的征候、表情表达,我还以为要再经受她的一阵盘问才有进入毡房避雨的可能,她却一把将我拖进了毡房,这有点出乎意料,所以我进入毡房的时候踉跄了一下,多少有点狼狈。

她跟在我的后面进了毡房,毡房不大,却也足够用了,地面上铺着手工编织的毛毡,这种毛毡很厚实,可以隔湿保暖。毡房里面没有炕,在毡房的角落有被褥铺在毛毡上,被褥旁边,扔着一个挺大的包袱。在毡房的门边,有一个小铁炉子,炉子里面烧着不知道是牛粪还是马粪,空中弥漫着浓烈的草灰味道。我浑身湿透了,花姑娘浑身也湿透了,花姑娘有办法,浑身一抖,抖得水花四溅,然后安然趴在小炉灶跟前的毛毡上享受温暖,我却没有花姑娘那个本事靠着一抖就能甩掉身上的雨水,湿漉漉的衣裳贴在身上非常难受,胡麻从角落里找出一件大皮袄扔给我:“换上吧,这个季节的雨水伤人骨头。”

我道了声谢,正要把大皮袄套上身,她却让我把身上的衣服脱了把身子洗干净再穿皮袄:“你是不是从煤灰里打完滚就跑出来了?脏死了,洗洗去。”

我四处看看,这里并没有能够洗浴的设备设施,就连煤窑上那种用大油桶锯开做成的水槽子都没有。我的表情神态告诉她,这地方没办法洗浴,她指着外面:“用不完的水,脱了到外头洗。”

没想到我碰上了一个很讲卫生的主人,她出的主意没错,我也希望能很好的洗一洗,可是她的要求却让我作难,我一个大小伙子,怎么好意思当着她的面脱呢?

“快点,把衣裳脱了我给你烤,你到外面去洗,不然你就别在里面呆着。”她说着还递给了我一块肥皂。

我不再犹豫,看来不按照她的要求洗干净,不但不能换上她那温暖的老羊皮袄,连能不能在这座毡房里避雨都成了未知数,真没想到,在这荒无人烟的野外还能遇到有洁癖的农牧民。我脱去了身上的衣服,好在我牢固地保守了穿裤衩的习惯,如果换作老梆子、小老汉他们,现在可就彻底露底丢丑了。这个时候想起了老梆子、小老汉,我有点恍惚,才过去短短几天时间,煤窑的经历就有了恍若前世的感觉。我脱衣服的工夫偷觑了她一眼,她倒很坦然,管自做着自己的事情,对我这年轻强健的雄性肉体毫不在意,或者说是司空见惯一般的不屑一顾。

我半**拿了那块肥皂冲进了外面的大雨中,用这天然的淋浴冲刷着我的身体,很冷,却也很痛快,花姑娘用鼻子掀开门帘,幸灾乐祸地看着我在大雨中擦洗自己,然后哼哼了两声缩回了狗头。刚刚缩回去,它就非常狼狈的被胡麻揪着脖颈子推了出来:“还有这个脏东西,差点把它放过了,你一块把它也洗干净。”

花姑娘现在已经发育得很强壮了,横着后脊梁跟我能和我的大腿平齐,竖起来脑袋能抵到我的下巴上,在当地土狗里面,它可以算作大高个儿。胡麻制狗很内行,揪住花姑娘的脖颈子,抓住狗的这个部位,狗就无法挣脱或者反抗。况且花姑娘又属于那种会看人下菜碟的家伙,察言观色、溜须拍马是它的长项,这方面它比我在行。它很清楚,在这里,胡麻是主人,所以对于胡麻的暴力驱赶报着逆来顺受的态度,老老实实狼狈尴尬地夹了尾巴凑到我的跟前,等着我给它洗澡。

想一想,花姑娘也挺可怜,跟着我在煤窑里混了这么多日子,浑身上下的皮毛早已经变成了黑灰色,乱蓬蓬脏兮兮的,不知道的人根本想不到它是一条黑白相间皮肤很好的狗。想到这一点,我有点心疼花姑娘,跟了我这样一个四处逃亡的主人,它也真的没有少吃苦。于是我忍着寒冷,顶着暴雨,先给花姑娘洗。我给它浑身上下打满了肥皂,然后仔细的给它刷洗着身上的毛发,花姑娘很乖,它知道我这是在给它讲卫生,也许还知道如果不讲卫生,今天晚上就得在外面捱雨浇,老老实实的让我搓弄它,天然的淋浴很有效力,煤灰的粘附力并不强,很快,我就欣然地看到了我原来的那个名副其实的花姑娘。

我叫胡麻出来验收:“胡麻,胡麻,你看看这样行不行?”

胡麻从毡房里探出头来,愣住了:“这不是黑狗吗?咋一下子变成花狗了?”说完这一句,胡麻的脑袋就又缩了回去,她也怕雨浇。

我说它原来就是花狗,现在洗干净了,就恢复了原状。

我和胡麻对话的当中,花姑娘已经急不可耐地钻进了毡房,我估计它进了毡房的第一个动作肯定是浑身一抖,甩脱身上的洗澡水,果然,胡麻从毡房里惊叫起来:“干啥呢,把水甩到我脸上了。”

处理了花姑娘,我开始处理我自己,我给自己浑身上下打满了肥皂,然后用力反复搓洗,从公社逃跑以来,我再没有照过镜子,我不知道我现在长成了什么样,身上流淌下来的黑水,让我恍然明白,我也和其他窑娃子一样,浑身上下都成了黑种人,黑色的煤灰让我们看上去很脏。想到这些,我理解了她,我猜测,除了那些为了钱而**的洗衣妇,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几个女人愿意和我们这些窑娃子有肌肤之亲,甚至在一个屋里共存都难以忍受,我们确实太脏了。

我索性跑到了毡房后面,脱下了裤衩,全面、彻底、努力、负责任地擦洗着自己,我在身上打了三遍肥皂,竭力想让自己恢复本来面目,身上头上不再流黑汤了,皮肤搓上去不再像粗糙的盐碱地,有了弹性滑润的皮肉感觉了,我自己认为合格了,也差不多快要成冻肉了。我正要回毡房,她却又把我脱下来的衣服扔了出来:“就着大雨一起洗了,肥皂方便着呢。”

在人矮檐下,不能不低头,再说这又是一个那么美丽的女主人,我没有不服从她的本钱,也没有不服从她的意愿,男人在漂亮女人面前的共同反应就是服从。于是我蹲在大雨地里,开始认真揉搓那多日没有见过水更没有见过肥皂的衣裳。高原牧场春天仍然非常寒冷,瓢泼大雨中洗澡洗衣服滋味很不好受,一半迫于无奈,一半出于自愿,洗澡和洗衣服两项任务我都完成了。我套上了洗干净却还湿漉漉的裤衩,抱着那一团洗好的衣服,哆哆嗦嗦地跑进了毡房,毡房里边很暖和,她正在炉灶上熬奶茶,毡房里弥漫着浓郁的茶香和奶香。

我套上了她扔给我的老羊皮袄,温暖和羊膻味同时包裹了我。她从炉灶上拎起了茶壶,给我斟了一碗奶茶:“放盐还是放糖?”

我这才想起来,糖,这能让人甜蜜的味道我已经有大半年没有品尝过了,我几乎已经忘记了吃糖的感觉,糖这种食品也几乎从我记忆中消失。我连忙说:“有糖就放糖,没糖就放盐。”

她从一个黑乎乎的砂罐里掏出来一撮土黄色的砂糖放进了奶茶,直接用手指头搅动着奶茶溶解被称之为“古巴糖”那种土黄色砂糖。那个年代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大家吃的都是这种被称之为“古巴糖”的土黄色砂糖,后来过了很多年,我才知道,这其实不是古巴糖,而是巴西糖。用手指搅拌砂糖的动作让我瞠目,大概是为了不浪费,她把奶茶递给我之后,还吸吮了一下用来搅奶茶的手指,这个动作很不经意,带点儿天真,又有点率性。奶茶的芳香淡化了我对她用手指头搅拌奶茶的不快,我捧着热烘烘的碗子啜吸着香甜的奶茶,惬意顿时弥漫了全身。

胡麻很细心,她也给花姑娘倒了一小碗奶茶,放到了花姑娘的跟前,花姑娘立刻吧嗒吧嗒地舔噬起来,那副惬意和满足让它的眼睛都眯缝了起来。可能我和花姑娘的反映实在太相似了,胡麻看到我们俩这个样儿,忽然笑了,这是我跟她相遇以来第一次见到她笑,她的笑容动人心魄,那种笑容好像不但存在她脸上,而是一直穿透到了你的心里,笑得你心脏怦怦乱跳。拥有如此杀伤力笑容的女人,我是第一次见到,也是最后一次见到。

那天晚上,我们三个能出气的一起睡在那个毡房里,胡麻独自睡到了她原来的铺位上,我发现,她入睡前,将一把剪刀掖进了脑袋跟前的褥子下面。这个举动是无声的警告,让我对她不要想入非非更不得轻举妄动。我对这个颇具恐吓、猜忌意味的暗示表示了理解,我尽量跟她拉大距离,睡在了毡房另一头的角落。花姑娘却享受了优待,得以和主人同枕共卧,一人一狗搂抱着沉入了梦乡,这也很好理解,虽然她们不是同类,但是她们却是同性。

那一晚我睡得很熟,白天奔波劳碌,又被大雨浇了个透湿,还被逼着用暴雨洗淋浴,这一切放在任何人身上都能换来一场好睡眠。我醒来的时候,胡麻和花姑娘都已经不见了。外面风平浪静,没有风声雨声,我嗅到了阳光的味道,灿烂的金黄从毡房的门帘缝隙瀑布一样倾泻进来。更加让人振奋的味道是烤饼和奶茶,让我馋涎欲滴的美食就放在铺地的毡子上,这种摆放方式更适合喂狗。我却已经顾不了那么许多,忙不迭地爬了起来,披上老羊皮袄,盘腿坐在毡子上狼吞虎咽起来。

外面传来了花姑娘的吠声,我迎出去,外面的景致让人神清气爽到想哭想笑最后却既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只能发呆的地步。雨后的空气纯洁有如初生的婴儿,雨后天边拱形的七彩虹影让人浮想联翩恨不得能踏上去步进天宫,昨日还微微泛黄的草地经过雨水的滋润一夜间变成了嫩绿的毛毯,远处的山峦用一抹青黛映衬着金子一样的朝阳,美丽的阳光不满足于自己的美,还把草原、山峁、毡房涂抹得色彩斑斓、浓妆淡抹,最妙的还是草坡下面那一湾清澈的河水,静静地平平地泛着银光,让人相信那绝对是上天赐与草原的珍珠项链。花姑娘和胡麻正在河边嬉戏,我喊了一声花姑娘,花姑娘兴高采烈,大呼小叫着冲我奔来,到了我跟前,就像灌多了青稞酒的二百五,扑到我的身上好像要跟我美美地摔一跤。胡麻远远地跟在花姑娘后边,她把红色的包巾披在肩头,仿佛绿色的草原点燃了一朵红红的火苗,又像碧绿的草地上盛开了一朵山茶。

她走近了,笑吟吟地,我却呆了。她可能刚刚在河中洗浴过了,卷曲的头发披散在肩头在阳光的映照下仿佛一蓬茂盛的金丝,洁白的面容泛起淡淡的红润犹如珍贵无比的祁连玉,两只眼睛笑起来活像夜空中的月牙儿,浓密的睫毛投下朦胧的阴影,又让那两只盛满笑意的眼睛变成了薄雾中的小船。那一霎那间,我体会到的美感只能用惊心动魄来形容。

“你吃了没有?”

她张口问我,我被她红艳的双唇和闪着光泽犹如石榴籽一样的牙齿震慑,无法张嘴回答她的问题,只能傻子一样的连连点头。

“你今天就走还是想再住几天?”

我紧张了,这句话可以理解为委婉的逐客令。就这一句话,居然让我冒出了冷汗,因为,如果让我现在就离开她,我敢断言,我这一辈子都无法平静。

还好,她接下来的一句话又给了我生的希望:“要是你能住几天,就替我看着毡房,我要回庄子领牛去。”

我连忙答应:“没问题,没问题,住多久都行。”

她说那好,我一会就走,最快也得明天晚上才能回来,你把这个毡房好好给我守住,等我回来……

后面她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听清楚,因为她已经钻进了毡房。昨天我跟她初次见面的时候,虽然已经感觉到了她的美貌,但是由于天近黄昏,又在瓢泼大雨中,美的感觉多少有些朦胧、模糊。今天这样晴朗天空照耀下的真切,让我强烈地感觉到了她那可以让人去死的美丽。我不敢说我爱上了她,因为我还不知道什么叫爱,但是我敢肯定,她的美丽已经像一把匕首,深深刺穿了我的心,我不知道,这种让人兴奋莫名的伤害会不会真的让我患上某种严重的后遗症,例如传说中的失恋带来的相思病。

我跟在她的后面走进了毡房,她手脚麻利的收拾着东西,花姑娘凑过去添乱,她没有像昨天那样粗暴地揪着花姑娘的脖梗子赶开它,而是屈尊蹲下来,拍拍它的脑袋,还搂了搂它的脖子:“狗狗别捣乱,我给你带好吃的回来。”

我告诉她:“它叫花姑娘。”

她不以为然:“狗么就叫狗,花姑娘听起来肉麻得很,我们庄子里的狗从来没有名字,就叫狗。”

我注意到,她没有像当时人们习惯说的,把自己所在的村庄叫队里,或者村里,而是说庄子里。我反问她:“你们把狗都叫狗,那狗怎么知道是在叫它呢?”

她嘿嘿嘿一笑:“你咋傻着呢?你对了谁喊,谁就知道你叫它呢么。”

她这么一说,我顿时就真觉得我确实很傻,她离开后我冷静下来,又觉得她有点强词夺理,我当时应该反问她一句,狗就是狗,用不着叫名字,那么人也就是人,为什么见了谁要喊他的名字,而不是直接喊“人”?例如对她,我不叫她“胡麻”,直接喊她“人”或者“女人”成不成?当然,我也就是在心里想一想,真正面对着她,我肯定没有勇气顶撞她,男人对了美女,都是我这副德行,女人的美貌就是战胜男人的利器。

她把一些衣物之类杂七杂八的东西包成一个包袱,挎到了肩膀上:“我走了,你既然答应了,就要好好地给我守着,不要半路里我还没有回来你倒跑了,这毡房值好多钱呢,丢了你要赔。”

我送她出来,她冲我挥挥手转身离去,花姑娘献媚,它知道胡麻是这座毡房的主人,跟着把人家送出老远,我看到胡麻又蹲到地上跟它亲热了一阵,在它脑袋上拍了又拍,才姗姗离去。我真的开始羡慕、嫉妒花姑娘了,那一会儿,我居然产生了强烈的和花姑娘换位的冲动,恨不得我也变成花姑娘那样一条狗才好。那样,我也就能得到她的爱抚和亲热了。花姑娘应付了胡麻,得意洋洋地返回来向我报到,我蹲下去抱紧了它,因为,它刚刚被胡麻抱过。

接下来的两天里,我度日如年,急不可耐地盼望胡麻赶紧回来,毡房里留着她身上的味道,那是一种浓浓的嬗香味儿,我不知道她这种味道从何而来。那个年代,农村妇女不可能往身上洒香水,给脸上擦点雪花膏都是少数农家女子的奢侈。这种嬗香味儿让我神魂颠倒,异常冲动,可是我心里却很清楚,如果胡麻站在我面前,我就又会变得举止失措,语无伦次。理智提醒我胡麻对我而言,仅仅是一个路遇的陌生人,迄今为止我对她一无所知,甚至连她的名字都搞不清楚,可是,我的魂却好像被她带走了,我不知道胡麻回来我将会遇到什么,按照常理,胡麻回来我就没有理由再继续在这里呆下去了,也许她会带着她的丈夫或者其他亲人一起回来,那我就更没有理由继续呆下去,但是,我却不敢想象如果真的离开这里,那将会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情。

唯一值得安慰的事情,就是她走的时候给我留下了食物,几块大饼,还有一小袋子奶干,奶干可以用茶水煮成奶茶,也可以直接进食。有吃的,有住的,还有美丽的高原草场风光,我应该满足了,应该全身心的享受这逃亡以来难得的安宁和松懈。吃饱喝足了,我带着花姑娘在附近游**,我很想到那条平静的河流中游泳,可是这个季节,由融化的雪水汇成的河流冰凉刺骨,人在里面很快就会冻僵,这让我多多少少有点遗憾,我渴望能有在这条清澈透明的小河里畅游一番的机会。

第三天,是胡麻约好回来的日子,一大早我就站在毡房前面迎候着她,让我自己也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仅仅这种等待,就让我紧张不安,激动不已,以至于呼吸困难,好象正要被人拉上批判会。中午时分,远处出现了一辆牛车,当牛车还仅仅是一个黑色的斑点的时候,我就迫不及待地迎了上去,果然,是她回来了。她坐在牛车的辕上,车很简陋,类似于蒙古牧民的勒勒车,却又比勒勒车先进,装的是大板车的胶皮轮子,而不是那种一走吱吱咛咛乱叫唤,咯咯噔噔能把人骨头颠散架的木头轮子。她手里没有拿鞭子,却拿了一束红柳,红柳中间用红带子扎了起来。看到我,她跳下车,笑盈盈地问我:“等我呢?”

我嗫嚅:“嗯,我远远就看到你的车了。”

她把红柳束递给我:“拿着,回去的时候,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这束红柳插到毡房顶上去。”

我注意到,牛车后面还栓着一头小牛,她告诉我说,拉车的是母牛,这我知道,母牛沉甸甸的**耷拉下来,几乎要触及地面。车后面拴着的是这头母牛的孩子。花姑娘对母牛的**特别感兴趣,一路上在人家的跨挡钻来钻去的打量,这种行为很绊脚,母牛很生气,瞪大了眼珠子低着脑袋牴它,花姑娘机敏灵活,躲闪及时,母牛牴不着,心烦得一个劲哞哞叫唤。

车上满载着杂七杂八的东西,除了食物、衣被之外,还有一大包羊毛和搭盖一座毡房的建筑材料,如果那些毡片、杨木杆子也可以称之为建筑材料的话。来到了毡房前面,我按照她的吩咐踩着牛车帮子,把那一束用红布带子捆扎着的红柳枝插到毡房顶上。毡房顶上有脸盆大小的一个天窗,晴天可以通风采光,雨天把掀开的毡片盖上就能防雨保温,我就把红柳枝插到天窗上,然后用绑毡片的绳子固定好。我问她行不行,她说行了,有个意思就行了。我问她要有个什么意思,她说就是那么个意思,没有什么别的意思。我没明白她的意思,也不好再纠缠这个问题,我理解为插这一束红柳枝,可能是为了装饰这个毡房,就跟女孩子梳小辫上面要绑个蝴蝶结一样。

插好了红柳枝,我们就开始卸车,我问她为什么还要再搭一座毡房,我心里的问题是是不是专门给我再搭一座毡房,可是我没敢那么直通通地问出来,担心她的回答是否定的,并且就势请我走人。她朝母牛和小牛扬扬下巴颏:“给她们的,不能让她们在露天冻着,母牛**冻坏就不下奶了。”

我连忙说:“我帮你盖毡房。”

她无所谓:“能帮就帮一把,帮不了就在一边看着,我一个人能行,这个毡房就是我自己盖起来的。”

帮着她把车上的东西卸下来之后,我们就开始搭盖毡房。首先,要在地上挖一圈壕沟,不用很深,用她的话说是两楂深,换算成公制长度单位大约也就是三十厘米。壕沟挖好之后,就把她带来的杨木杆子挨排竖着埋进沟里,底部用脚踩结实就行了。杨木杆子之间再用细木条和牛皮绳捆绑起来,很像编织了一个大鸟笼子,鸟笼子上面蒙上驼毛毡片,毡片用细牛皮绳子绑在骨架上,外面再拉上几道麻绳加固一下就好了。

干活的时候我问她,她是不是蒙古人,她说不是,我说这种毡房跟蒙古人的差不多,她说可能是不知道哪一代老辈人跟蒙古人学的,反正他们出来都带毡房,毡房比就地挖土窑洞强得多,还好搬迁,房子走到哪带到哪:“农人就会挖土窑洞,就像兔子、老鼠,进去了到处都土腥腥脏兮兮的,哪有毡房好,干燥、通风、遮阳避雨。”

她把农民叫农人,我问她你不是农人吗?她说不是的。我又问她是牧人吗?她说也不是的。我问她那你到底是做什么的?她说就是养牛种地过活的,这段对话让我冒汗,我不知道该怎么继续就这个话题说下去。我确信,她真的没有什么文化,虽然长得漂亮,却是那种傻乎乎的漂亮。这个认识,让我不再像刚开始那样认识她那样彻底折服于她的美貌,也不再像一开始那样面对了她就不由自主地有点自惭形秽起来。起码,我比她有文化,这让我有了点底气。

我们两个人,费了半天的时间搭好了牛住的毡房,牛住的毡房比人住得要大,但是却要简陋得多。把牛母子俩赶进毡房之后,胡麻便开始回到我们的毡房做饭。她和面的时候给面团里面加了不少黄油,告诉我说她要做贴饼,问我吃过贴饼没有,我说我吃过烙饼,烤饼,蒸饼,葱油饼,就是没吃过贴饼,她说最好吃的就是贴饼,跟贴饼比,别的饼都不是饼。我凑过去讨好,说要帮她揉面,她让我躲开:“男人不动手,家里样样有,男人不动弹,才有好茶饭。”

她这个理论我非常赞同,便躺在地毡上看她做饭。她边做饭边给我解释男人理论的含义:“男人家,要在外面干大事,即便做不了大事,也要种地、放牧,给家里挣吃喝。能给家里挣吃喝的男人,回到家里肯定啥也不干,只有那些没本事给家里挣吃喝的男人才会像女人一样在家里围着灶头转悠。”

我对她的话似听非听,我在欣赏她。她的袖子卷到胳膊肘以上,露出了莲藕一样洁白圆润的小臂,透过射进毡房的阳光,我看到她的胳膊上有细细的金黄色的绒毛,这让我激动不已。她做饭的时候动作利落,面和好了,用手拍成薄饼,然后贴在小铁炉的内壁上,很快毡房里就有了焦糊的芳香。贴饼是成批制作的,一批四个,主要是铁炉的内壁上只能贴四张饼。在等饼子烤熟的时候,她就开始拍别的薄饼。做饭的时候,她脱去了身上的老羊皮袄,穿着一件草绿的军用绒衣,下身是一条棕黄色的条绒裤子,这种妆扮在当时已经是非常时尚的了,尽管衣裤都挺宽大,但是仍然掩不住她凸凹有致的身形,随着她揉面贴饼的动作,身上各部位也发生着起伏变化,我觉得她身上藏着让人遐想的精灵。

她把第一批烤得焦黄的四张饼子从铁炉的内壁上接下来,放在地当腰的篮子里:“你要是饿了就先吃。”

看到这焦黄酥脆的贴饼,我已经馋涎欲滴了,可是我仍然不愿意自己先吃,我渴望跟她一起盘腿坐在地上就餐的感觉,就说:“我还不饿,等你做好了我们一起吃。”

她没有说话,忙着做下面批次的贴饼。花姑娘老实不客气地冲了进来,趁我眼睛落在胡麻身上,叼起一张饼就跑,这家伙什么时候学会抢食了?这让我很没面子,我担心胡麻生气,连忙起身追了出去,外面的情景让我惊呆了,以至于连胡麻的喊声都没有听到。花姑娘叼了饼头也不回地跑远了,这是它从来没有过的毛病,过去花姑娘虽然贪吃,也犯过未经许可强行取食的错误,但是每次都是抢了之后就地解决,如果我坚决不让它吃,它就会十分不情愿的把吃食上缴,像这样抢了吃食就跑得远远的我第一次遇到。这让我非常生气,我认为花姑娘这种行为带有强烈的背叛意味,这种行为不是一条和主人同呼吸共命运的好狗做得出来的事情。我拔腿追了上去,不能惯它这种毛病,否则今后在遇到什么事情它跟我离心离德,一切都先想到自己,我跟它的交情就彻底完了。

当然,我追不上花姑娘,它四条腿,我两条腿,如果它不想让我追上它,那我的追击就是徒劳。据说,所有哺乳动物中,善于长跑的只有两种:人和狗。而这种能力的养成又是这两种动物长期共同捕猎的结果。尽管都善于长跑,可是不管人怎么跑,也跑不过狗,所以,人在和狗共同捕猎的时候,依赖的是狗的忠诚和人的狡黠,狗总是先于人捉到猎物,然后把猎物奉献给人,人把好肉吃了,剩下的骨头赏赐给狗,还要狗感恩戴德。经过长期的遗传进化,这已经成了人和狗之间约定俗成的定势。今天花姑娘的行为违背了人和狗的天经地义,这就让我格外愤怒,如果当时我抓住花姑娘,肯定会让它吃不了兜着走。

追出去好远,我跑不动了,花姑娘已经没了影子,这个时候我才听到了胡麻的叫声,我颓丧地回到毡房,胡麻笑得直不起腰来:“你跑得真快,可是狗狗比你跑得更快,你们俩赛跑呢?”

这个时候我才觉得自己追赶花姑娘,要从花姑娘嘴上抢回那张饼的行为确实挺可笑,胡麻又说了一句:“狗么,终究是狗,不就是一张饼吗?吃就吃了,你说在外面吃还是在里面吃?外面太阳好,就在外面吃吧。”

胡麻把盛着饼的篮子拿到了外面,放到了草地上,然后又从里面端出来两碗油茶,油茶是当地牧民特有的一种面食,把青稞面蒸熟之后用胡麻油炒透,里面放上盐、花椒粉,装进面袋子里,方便携带食用,吃的时候,加上开水调成糊状即可。胡麻的油茶里面掺了新鲜的牛乳,格外醇香。我和胡麻盘腿坐在草地上,面前的食物非常简单,就是饼和油茶,但是,这碧绿的草原,明媚的阳光,纯净的空气,天上雪白的云朵,对面美丽的胡麻,还有焦黄酥香的贴饼和热腾腾的油茶,这不是天堂又是什么?花姑娘在我心里引起的不快烟消云散,我惟有感谢上苍,能给我这个命案在身的逃犯展示生活最为美好的一面,也许,这是命运在我的人生即将走到尽头的时候,送给我的一份赏赐。也许,这个幸福美好的时光仅仅是洋芋头他们那些武装民兵结束我逃往之前的一次飨宴,有点像人死亡前的回光返照,自从在煤窑看到了洋芋头他们之后,我的潜意识里,就已经感到,我的路不长了。我祈祷,在我结束我的人生之前,现在我拥有的美好时光能尽可能的长一些。

胡麻边吃边和我闲聊,话题是从花姑娘身上引发的。胡麻问我:“这条狗你养了多久?”

胡麻的吃相很优雅,如果能用优雅这个词儿形容一个村姑的话。她用手捻着贴饼,她的小拇指翘起来,后来我懂了,那叫兰花指。她一小口一小口地啮着饼的边缘,让我想起小心翼翼啃松果的松鼠。而我所见到的农妇们,在这种时候都是大把抓着饼子,一口一个月牙,两口一个山字,三口大半拉饼就下肚的狼吞虎咽。而她却好像专门接受过礼仪训练的贵妇,吃着粗糙简单的食物却像欧洲贵妇喝午后茶的时候品尝小饼干。我发现,跟她在一起吃饭进食,可以得到双重享受:美食和艺术,她吃东西的时候那副样子,就是艺术。

“你为啥把它叫花姑娘呢?”她问我,我告诉她,花姑娘是从小养大的,因为是一条花母狗,从小我就叫它花姑娘。

她摇摇头:“这条狗狗挺野的,一点规矩都没有,如果是我们庄子上的狗,会被人赶跑的。”

尽管花姑娘的行为很丢人,我对花姑娘的行为很生气,可是我却本能地容不得别人指摘它,贬低它,就像自己的亲人,可以吵架、斗气、冲突,却绝对不愿意让别人说他不好。我本能的就开始为花姑娘辩护,我讲了我和花姑娘相识的过程,讲了我跑出来之后一路上花姑娘为我做的一切,当然,我讲述我的逃亡原因的时候,淡化了非法逃亡的性质,隐瞒了我身上的命案,我讲了花姑娘在我面对恶狼的时候,奋不顾身与我并肩战斗赶跑恶狼,在我饥饿难耐要杀害花姑娘果腹的时候,花姑娘从冰天雪地里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抓到一只野兔子送回来救了我的姓名,我还讲了花姑娘从煤窑里搭救了我们十几个窑娃子……

讲着讲着,我自己都感动起来,由不得热泪盈眶,而胡麻却已经泪流满面,她哽咽着责备我:“那你还为了一张饼,对它那个样子,我还以为它是你路上捡的一条野狗呢。”

我替自己辩白:“我还不是怕让你生气,笑话。”

她说:“狗狗就是狗狗,我怎么能笑话一条狗狗呢,还是你自己小心眼。”片刻,又担心地问我:“狗狗不会不回来了吧?”

对此我有绝对的信心,我说:“绝对不会,它不可能撇下我。”

谁知道,那天整整一天,花姑娘都没有回来,晚上,花姑娘仍然没有回来,我开始着急了,花姑娘会不会在这陌生的大草原上出了什么事情呢?整整一夜,我都没有睡安稳,蓦然间我想到了那条如影随形的狼,我一个激凌坐了起来,我想马上出去找花姑娘。虽然我们到了这里之后再没有发现它的踪迹,但是谁也不敢担保它离开了这里,如果花姑娘独自一人碰到了它,后果将会非常严重。

胡麻被我惊醒了,她有点紧张地问我:“怎么了?你要干啥?”

我说我想出去找花姑娘,胡麻说明天天亮了再说吧,这里不是大城市,是草原,现在出去,伸手不见五指,别说找花姑娘,连自己的脚丫子都找不到。

我无奈地躺下,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花姑娘彻夜不归让我忐忑不安,每当想到它在这苍茫陌生的大草原上可能遇到种种危险,可能发生的种种悲惨结果,后悔、担心让我一身一身的冒冷汗。下半夜,睡眠终于击倒了我,恶梦却接踵而至,每个梦都有花姑娘血淋淋的惨状,每个梦我都是眼看着花姑娘经受各种磨难我却束手无策,这一夜,让我倍受磨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