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了,我是被胡麻的惊声尖叫吵醒的。睁开眼睛,满眼都是明晃晃的天光,我有些懵,一时间搞不清楚我身处何处,等到彻底清醒过来,我马上想到的是,真该感谢胡麻把我从恶梦缠身中拯救了出来。因为我和胡麻是男女混杂同室而居,所以睡觉的时候都不脱,基本上是和衣而卧。这样也有好处,醒了爬起来就可以,不必首先要想着遮蔽自己的肉体。我起身就跑,到外面看看胡麻到底遇到了什么让她惊声尖叫的事情。
外面,确实有值得人惊声尖叫的事情,花姑娘搂着一只死兔子酣睡在毡房门口。兔子血淋淋的,显然是刚刚被它杀死不久,按照花姑娘的秉性,这种鲜食,它每每要先带着几分炫耀的送给我,我容许了之后它自己才吃。不同的是,这只死兔子它没有直接送到我的面前,而是在毡房外面守候着,肯定是它守候得困倦,就搂着它的猎获物睡着了。由此可知,它昨晚上就已经回来了,不知道为什么却没有进入毡房,毡房的门帘虽然有从里面系上的绳扣,那也仅仅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摆设,对于花姑娘来说,可以方便地从门帘的下摆出入。可是,这一次,它却没有如常那样直接来到我的身边,而是宁可在外面守候着我。这是一个很不一般的反常表现,但是,当时我的心思没有在花姑娘身上,所以这种反常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倒是胡麻半开玩笑的说了一句:这个狗狗倒客气得很,回来了还知道不打搅人。
还有一个反常之处当时也被我忽略了,花姑娘绝对不是一条感觉迟钝的狗,它的感觉非常敏锐,如果不是它那非同一般的敏锐感觉,此时此刻我们都已经成了葬身煤窑的冤魂。所以,胡麻看到它搂着死兔子守在门口而惊声尖叫的时候,它应该立刻醒过来,或者当胡麻在毡房里起身的时候它就会警觉而清醒过来。而今天,直到我出来之后,用手扒拉了它,它才醒了过来。如果我还跟以前一样把心思放在花姑娘身上,这些反常现象肯定会引起我的注意,并且竭力要得出一个能够让我接受的结果,而现如今,我对它的反常并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我的心里仅仅闪了一闪:这家伙昨天晚上看样子累着了,我想的累着了,是它跑了很多路,还抓了一只兔子,这都够它累个半死。我却唯独没有想到那条狼跟花姑娘的反常有什么关系。
花姑娘以往从睡梦中醒过来,都要装懒赖在地上眨巴眼睛愣一阵神之后才起身,今天,它却显得非常机敏,一睁开眼睛立马翻身起来,用爪子扒拉着兔子,拼命摇晃尾巴,眼睛却不敢看我,活像一个犯了错误又认识了错误的孩子,而它扒拉兔子的意思也很明确,就是告诉我它送给我一只兔子,让我原谅它昨天犯的错误。它的这副德行打动不了我,因为我太了解它了,它有时候跟人耍起小心眼来,真的比洋芋头那种人类有本事得多,它会装可怜,比方说现在,它会装谄媚,比方说对郭大炮、驴拐拐那一类头头,它还会声东击西抢东西吃,比方说昨天抢我的贴饼子。我仍然毫不客气地教训花姑娘:“你还长本事了,敢抢我的东西吃,还敢夜不归宿,你到底想干嘛?不想过了就滚蛋,滚得远远地让狼吃了算了……”
本来我打算揍它一顿,可是看到它那不管是装出来的还是真的,低头顺眼承认错误的样儿,想到它千辛万苦逮了一只兔子自己舍不得吃拿回来给我,我就不忍心动手打它,就开始一本正经地教训它。跟花姑娘对话已经成了我的习惯,因为我们俩曾经长期在没有人可交流的环境中生存,所以在我的心目中,我说得话花姑娘都能听明白,即便不明白每一个词的含义,起码也能从我的口气和神态里懂得我的感情指向,对它是肯定还是否定,我相信它对这一点绝对具有清晰的判断能力。
我教训花姑娘,胡麻在一旁吃吃地讪笑,花姑娘的招数蒙住了胡麻,它老老实实的低着头听我教训,那个样儿谁看了也觉得它是一个正在接受老师批评的孩子,我知道这家伙八成是装老实,过后该怎么干还会怎么干,胡麻却当真了,一把搂过花姑娘的脖子,帮着它求情:“行了吧,你看狗狗都承认错误了,它终究是个狗狗么,哪个狗狗见了吃的不争不抢呢,来,好狗狗,跟我到毡房里来,爱吃饼有得是,进来……”
有了胡麻的劝解,花姑娘马上明白事情过去了,跟着胡麻一溜烟的钻进了毡房,随后就听到了它吃到美食时候的哼哼声。我暗自苦笑,不由想起了李老汉对花姑娘的评价:这是一条狗,要是一个人,肯定能当大官。它仅仅装了一阵老实可怜,就把胡麻给蒙蔽了。
胡麻把花姑娘带回来的兔子剥皮剔骨抹上孜然盐面给烤了,剩下的骨架犒劳了花姑娘。本来还想给花姑娘喂几块肉,可是花姑娘不喜欢孜然的味道,不吃,光啃骨头,弄得胡麻很不好意思,觉得亏了花姑娘,花姑娘拿回来的兔子,我们俩吃肉,却只让它啃骨头。
花姑娘有个好习惯,每天晚上都要守候着我,绝对不出门,既可能是对于我的依恋习惯使然,也可能是它跟人一样,怕外面的黑暗和寒冷。那天临睡之前,我假装仍然生气,故意要把它赶出毡房,花姑娘可怜地摇着尾巴求饶,死活也不到外面去。我趁势再一次教训它:“明白了吧?再敢晚上往外面跑,就不让你回来了,在外面冻死,让狼吃了。”
胡麻不忍心,连抓带搂地把花姑娘弄到了她的铺位:“行了,说那话叫人听着心寒得很,别再折腾狗狗了。”
大概我的威胁恐吓起了作用,花姑娘连着几天都老老实实呆在毡房里陪伴我们,一到天黑就钻进胡麻的被窝,再也不敢在外面乱跑了。
消停了几天,一大早胡麻又在门外惊声尖叫起来,我连忙跑出去,门口放着一只死旱獭,旱獭的脖子被咬断了,血淋淋地惨不忍睹。旱獭是传播鼠疫的重要污染源,猎人和农牧民都不会把它当作狩猎对象,它也是森林管理部门严查禁猎的对象。这只旱獭出现在我们门口,绝对可以排除人为因素。唯一能够用咬断脖子这种方式杀死旱獭并且送到我们门口的嫌疑就是花姑娘。然而,花姑娘每天晚上都老老实实跟我们呆在一起,不可能半夜三更跑出去抓旱獭放在我们门口然后再钻进毡房,它也没有任何必要那么做,而且,我估摸它也没有那个本事,今天抓个兔子明天抓个旱獭的闹着玩。
虽然明知从花姑娘那里得不出什么答案,可是,在实在找不到答案的情况下我还是只好拿花姑娘是问:“花姑娘,你告诉我,这东西是哪来的?”
花姑娘嗅嗅旱獭,昂起脑袋大声地吠叫起来,我不明白它要干什么,正在这个时候,远方传来了回应,那是一种时断时续,悠久绵长,近似于婴儿哭叫的声音,胡麻反应比我快:“狼,听到了没有?狼叫呢,大白天哪来的狼?”
我也听出来了,那确实是狼叫!
胡麻非常紧张:“这里怎么会有狼呢?这可了不得,这里怎么会有狼呢?”
我立刻想到了那只一路若隐若现不时打扰我们的孤狼,我问胡麻:“这边没有狼吗?”
胡麻说:“这里几十年都见不到狼的影子了,祁连山的狼在五八年就被打光了,这里更没有狼,你没见,现在我们出来放牧连狗都不带了,这狼怎么又有了?”
我脑海里灵光一现,闪现的念头让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胡麻,这只旱獭会不会是狼咬死了送过来的?”
胡麻连连摇头:“不会,狼咬死的它自己还不赶紧吃了,哪可能扔到我们门口呢……不对,昨天半夜里,花姑娘睡得好好的,突然一下子坐起来,把我吓了一跳,过了一阵它又睡下了,那也不对啊,如果真的是狼来了,它怎么不叫唤呢?”
听到了狼的声音,花姑娘又开始汪汪、汪汪的发出了那种两声一个节点的叫声,听着像极了“滚开、走开……”
狼停止了嚎叫,花姑娘还要扒拉那只死旱獭,胡麻连忙赶开了它:“别动,”又吩咐我:“赶紧架柴火,把这东西烧了。”
这我懂,她是怕旱獭身上有鼠疫之类的传染病,这已经是农牧区深入人心的卫生常识了。我倒不相信这只旱獭身上真的会有什么鼠疫病菌,而且,我跟花姑娘在山里住着的时候,也曾经吃过旱獭,可是那都是我们亲手猎取的,今天这只旱獭的来路不明不白,太令人迷惑、疑惧了。看到胡麻对旱獭抱着那么强烈的厌恶,我也不敢说我吃过旱獭,担心她由此也开始厌恶我,于是我连忙搬出几捆柴火,架起来,点燃以后,用柴火把旱獭的尸体掫到了柴火堆里,顿时空中弥漫起难闻的焦臭味儿。
远远看着那熊熊燃烧冒着污烟的火堆,一个近乎荒唐的念头搅得我心慌意乱。难道,花姑娘跟那条狼之间,有着什么不为我所知道的秘密?它们这种遥相呼应的吠叫隐含着一种默契,一种为我所无法了解的联系。早在我和花姑娘被大雪封闭在山里的时候,花姑娘从外面叼回来的那只野兔子,在我萌发的念头面前有了新的解释,那就是,凭花姑娘这样一条农家笨狗,能在那样的冰天雪地里捕捉到野兔子,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那么,那只野兔子是它怎么搞来的呢?难道是那只狼捕捉到了之后送给它的?这有点太离谱了,太让人难以置信了。还有,这条自始至终追蹑着我们,阴影一样在我们身旁时隐时现的狼,为什么花姑娘不再像第一次跟我共同面对它的时候那样,反应强烈,充满敌意,拼命厮杀?再有,长达半年的时间,如果这条狼仅仅是为了吃我的肉,那么,它应该有很多次机会,可是此后它为什么再也没有主动向我们发起过攻击,仅仅是若即若离地观望着我们,追蹑着我们呢?花姑娘如果单独跟它搏斗,我相信它不是那条狼的对手,可是那条狼为什么见到花姑娘之后,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敌意,反而是花姑娘几声吆喝就能让它退却呢?用头脑中产生的新思维回顾整个过程,除了我第一次遭遇那只狼时,双方激烈博命性的冲突之外,剩下的事实让我认为,把这只狼的行为举止解释为一个不屈不挠的追求者,比把它看作一个蹑踪追击的杀手更加合理。作为追求者,它的对象显然不会是我,而是花姑娘。
我陷入沉思,陷入到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的谜团里面,恍然大悟后的答案让我陷入到了迷乱之中,如果我的推想是对的,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面对这个新的局面。胡麻在我身边说着什么,我没有听到,她拉了我一把:“前些天那个兔子,真的是花姑娘捉回来的?我看花姑娘就是一条农村的看门狗,它也不是撵兔子的细狗啊。”
她说的细狗学名叫猎兔犬,有些利用农闲时间狩猎弥补家用的农家,或者热衷于打猎的农牧民饲养细狗帮助捕捉野兔子。这种狗四肢有力,腰肢细长,极善奔跑,所以土话就叫细狗。就是那样的狗,独自捕捉一只野兔子也是非常费劲的事情,需要几只狗合作还要人在一旁指挥。像花姑娘这种狗,如果靠追逐猎取兔子,确实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又一个荒唐的推理钻进了我的脑子:那天,花姑娘抢了我们的贴饼,并没有自己食用,它是去送给了那条狼,而那条狼作为回报,送给了它一只野兔子。我把自己的猜测和推理告诉了胡麻,胡麻的反应是狠狠抽了我脑袋一巴掌:“你做梦呢还是编故事呢?根本不可能。”
我说:“既然不可能,即便花姑娘的野兔子真是它自己捉来的,可是,还在火堆上冒烟的旱獭又是哪来的?刚才你也听到狼叫唤了,大白天你听到过狼叫唤吗?花姑娘叫了几声,狼就没动静了,肯定它们有联系,这条狼也不是我头一次见面了,半年多了,这家伙一直跟在我们后面,我过去一直以为它想吃我的肉,现在看来,它是跟花姑娘有交情了。”
胡麻让我说得有些迷乱,喃喃自语:“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我拍打着花姑娘,不管花姑娘能不能听得懂,我还是要用人的语言警告它:“花姑娘,你可别干傻事啊,跟狼交朋友,小心让狼吃了。”
胡麻却猛然跳将起来:“狼会吃我的小牛,要是大狼会把我的母牛也吃了,怎么办?”
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即使如我判断那只狼是花姑娘的哥们或者恋人,我跟胡麻还有那两头牛却不是狼的亲朋好友,它完全可以一边拿我们的牛作正餐,留着我和胡麻作储备粮,一边跟花姑娘交朋友。而我们也根本没法验证如果那头狼凶性发作,猎食那两头牛的时候,花姑娘会不会一如既往地站在我们一边抵抗饿狼。我对花姑娘有绝对信心的是,如果那只狼企图伤害我,它肯定会奋不顾身的保护我,至于侵害别人它会不会出头我就说不准了。如此复杂混乱的人兽关系真比当时的美中苏的三极较量还要让人头脑发晕。
我宽慰胡麻:“没关系,晚上我守夜,狼来了有我呢。”
胡麻怀疑我的能力:“你能打过狼?再说了,你守一夜两夜还行,你要守的时间长了弄不好连你自己的都得喂狼了。”
我对自己充满信心,在近乎手无寸铁的情况下,我不是也跟这只狼对峙过,打斗过吗?况且,今非昔比,我拥有铁锨、棍棒这些足以对付一条狼的武器,我就不相信凭我一个年轻力壮的男人还对不不了一只狼。胡麻要回她的庄子召集人来围剿消灭这只狼,她说,她们庄子属于牧耕过渡地区,最容不得狼,只要发现了狼的踪迹,一定会动员起所有力量不彻底剿灭决不罢休,这也正是祁连山南麓没有狼的原因之一。我理所当然地否定了胡麻的打算,原因并不是我怕我的身份暴露,现在我好像对于暴露我的身份已经没有刚开始逃亡那么敏感、紧张、胆怯了。再说,我相信,在这茫茫草原上,我的身份不会那么轻易的暴露。我担心的是,胡麻庄子里的人会有我不愿意见到的人,比方说她的丈夫,如果她有丈夫的话,在现今这种状态下,我没有那个心理承受能力,这也是我迟迟不敢追问她身份的根本原因。
我的借口之一是胡麻不相信我能对付得了一只狼,这是对我的污辱。我还找了另一个借口:如果庄子里的人来了,那只狼却跑得不见踪影,胡麻肯定会遭到庄里人的埋怨,现在正是春耕大忙季节,农户人家昔时如金,为了一只连影子都没有见到的狼浪费那么多时间和人力,谁也不会为此而感激胡麻。我不知道这两个理由中哪一个说服了她,她略为思索之后,马上同意了我的意见,不回庄子招人打狼,而是依靠我们自己的力量对付这只说不清路数的狼。
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改造我们的毡房,我在胡麻的指挥下,拆掉了刚刚建好的牛毡房,又把我们的毡房拆除了一半,然后把两间毡房连接起来,搭建了一个大毡房,一半住牛,一半住人。人牛混住这个安排很有作用,我就不相信,那只狼有本事在我们眼皮子底下堂而皇之的把牛给吃了。胡麻问我跟牛住在一起会不会觉得脏乱差,我连忙说不但不觉得脏乱差,反而觉得更热闹了,更温馨了,更舒服了。
胡麻不以为意的咧咧嘴,对花姑娘骂了一声:“骚情鬼,没事干招惹狼干吗?”
吃晚饭的时候,胡麻忽然问我:“那只狼是公狼还是母狼?”
我真的弄不清楚那是一只公狼还是一只母狼,我说不知道公母,胡麻眼神缥缈满脸憧憬地说:“我敢断定那是一条公狼,肯定是看上花姑娘了,才会一路跟到这里。一只狼和一只狗在野外相遇,相恋,多浪漫啊。”
那只狼的确对我们是若隐若现的一路相随,但是我仍然不相信她的判断:“你也太能想象了,狼和狗,即便那是一条公狼,怎么可能恋爱呢?再说了,狼和狗都有固定的**期,只有到了那个期间才会发生人类所谓的恋情。我估计花姑娘要是真的跟那只狼有联系,可能也就是都很孤独,遇见了之后觉得不管怎么样总算是同类,才慢慢有了点交情。至于恋爱,那是人类独有的感情,动物哪里会有什么恋爱。”
胡麻忽然问我:“你恋爱过吗?”
我连忙语气坚定地表白:“没有,”回答后装作漫不经心地反问那个我最关心却一直不敢问出来的问题:“你呢?恋爱过吗?”
胡麻的答案似是而非:“不告诉你,”片刻又幽幽地说:“农人么,知道个啥是恋爱呢。”
那天晚上,我注意到,胡麻入睡前,没有像以往那样动作夸张地把剪刀往枕头底下插,也许她跟我同室而居已经习惯,也许这是对我信任的一种表示,也许这是她对我的暗示和允诺,尽管我心里非常希望这是她对我的暗示和允诺,我却不敢朝那个方面想。
过后的一段日子很平静,那只狼不知道又悠**到了别的地方,还是仍然在我们附近,却不再露面,我们再没有发现它的踪迹。花姑娘表现也很正常,每天围绕在我们跟前,夜里老老实实的跟我们住在一起。其实,这个时候它即便想向往外跑,也跑不了了,我加强了对它的管制,每天都把毡房的门帘堵住,让它想跑也跑不出去,这方面,我像一个不容许自家孩子跟坏孩子交往的家长。
现在回想起来,胡麻有很多地方的行为非常怪异,非常神秘,很难用正常逻辑解释。比方说,她一个年轻女子孤身一人跑到这空旷的大草原上干嘛来了?她虽然后来从据说的家里带回来一头母牛和一头小牛,但是,养活这两头牛用得着劳力费事的单身一人跑到这荒无人烟的草原上来吗?还有,她到底是什么人?既不像农民又不像牧民,或者说既像农民又像牧民,可是她到底是干嘛的我一直没有弄清楚。再比如说,她从家里返回以后,迫不及待让我插到毡房上面的那束红柳,到底是做什么用的?难道仅仅是一个装饰吗?我对她最新的诧异来自于她和我的对话,她根本不识字,以至于问过我什么是字这种让我出汗的问题,可是她却能够说出:“浪漫”这个词儿,她还能把花姑娘和那只狼的交往想象成一段浪漫的恋情。
这所有的一切都需要一个答案,可是那个时候,我对这一切都掉以轻心,好像她做什么都是对的,而且对她的解释我都一概接受,毫无猜疑,那段时间我就像中了邪似的,全身心地陷入对她的迷恋中。
胡麻告诉我说,她到草原上是为家里的自留畜“踩草尖”的,就是看看草原上第一茬春草芽萌生出来没有,如果萌生出来了,就要赶紧把自家的自留畜,就是那一头母牛和小牛带到草原上来吃春芽,吃了春芽,牲畜就会强壮,母牲畜下奶更多。她还告诉我说,她家里人都忙着春耕,谁也没有时间来放牧,所以带自留畜踩尖的事情就得由她来做。我一直想问她有没有结婚,可是却一直没有敢问,我怕答案是肯定的,我接受不了。胡麻也不问我什么时候离开,好像我跟她住在一起是很自然的事情。这不符合常理,但是这符合我的愿望,所以我也就有意无意的避免询问胡麻能让我住多久。
胡麻每天一大早起来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挤奶,小牛已经断奶,可以放到草原上啃啮青草。从母牛那庞大的**上挤出的奶汁那可以盛满一口铝锅。挤完奶后,胡麻就把母牛从毡房里放出来,让它自己到草原上吃草,然后胡麻就开始从牛乳中打酥油,制作奶皮子、奶干。她告诉我说,这些奶制品可以送到供销社里卖钱,也可以自己留着食用,这是她们家非常重要的副业收入。
奶皮子、奶干的制作工艺看上去非常简单,用一个有盖的木桶盛奶,木桶的盖上面有一个孔,里边插着一根下面有木板的杵子,她用那个杵子用力捣着木桶里的乳汁,采取这种方式分离牛奶中的油脂,挤压牛奶中的奶干。她不停反复地做着同一个动作,活像一台打夯机,蓬蓬的击打声伴随着呱唧呱唧的乳汁搅拌声,常常让我情不自已,浮想联翩。有时候我帮她舂奶子,那重复往返的捣杵动作很容易唤起我的本能,让我冲动得浑身冒汗。有时候我在一旁欣赏她的劳作,她的胸部随着舂击波澜起伏,臀部有节奏的耸动有如风中的沙丘,脸上渗出晶莹的汗水活像一粒粒珍珠装饰着她绯红的面颊……
“滚开,别待在那里看人家,拾牛粪去,不然就没烧的了。”她常常会在我入神的时候驱赶我,让我去干另一件我能胜任的事情:拾牛粪。还有一件事情也是我能胜任的,那就是翻过大山到森林里去砍柴,如果牛粪不足以维持我们的那个小铁炉子的炉火,胡麻也会吩咐我去打柴,而且指定要松柴,说是松柴燃烧出来的味道好闻。
牛粪是我们的主要能源,我们的生存方式看上去很简单,实际上却是一个完整的生态体系。我们饲养乳牛,乳牛生产牛乳,排泄粪便,牛乳可以食用,粪便可以烧火做饭。我背上粪筐,拿着铲子,跟在那两头牛的身后,随时把它们宝贵的大粪收集起来,堆放在毡房外面晒成牛粪饼。好在牛的食量惊人,排泄量也惊人,所以仅仅这两头牛的粪便,也就能够勉强维持我们烧火做饭所需。我们三个,我,胡麻,花姑娘,整个生活的物质基础就是这两头牛,当然,还有胡麻从家里用牛车运来的青稞面粉。到了下午和傍晚的空闲时间,胡麻就开始捻毛线,她捻毛线的方式跟生产队的男人女人们没有什么不同,都是手里握着羊毛,不停把羊毛絮到线绳上,下面吊着一根纺锤,用另一只手扒拉着纺锤不停转动,羊毛就变成了毛线,再把纺成的毛线绕到纺锤上。她告诉我说,等到这一大麻袋羊毛捻完了,她就要回去一趟,送毛线,换工分。我暗暗希望她那一麻袋羊毛永远也捻不完。
至今回想起来,我仍然认为那段时间,是我这一生中度过的最美好的日子,尽管那种生活的不确定因素很像挥之不去的阴影笼罩心头,但是明媚的阳光和宁静的草原,清澈的河水还有美丽的胡麻,让那段生活在我的心里如梦如幻,留下了不管多久都难以磨灭的深刻记忆。
胡麻是一个很豪放的女人,跟我所见到的农村女子很不一样,没有羞羞答答的做作,也没有遮遮掩掩的暧昧。天暖的时候,她就钻进附近的河水里洗浴,我站在毡房前面就可以看到她,她白生生的肌肤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棕黄色的头发活像瀑布从头上倾斜到河水里。最靠近一次的窥浴是她主动叫我的,她喊我的时候我吓了一跳,以为我的卑劣行为被发觉了,正要往毡房里躲,她却大声叫着让我给她送老羊皮袄过去,我犹豫片刻,遵命执行,拿了她那件老羊皮袄给她送过去。我装作正人君子的样儿扭过脸去,心里怦怦乱跳,面红耳赤的激动万分。她却毫不羞涩的坦然出浴,用换洗下来的衣服拭干身上的水珠,然后慢条斯理的披上那件老羊皮袄,我惊愕的看到,她除了那件老羊皮袄,里边什么衣服也没有穿。
经历了窑婆子那件事情之后,我知道,女人当面**,并不意味着她要做什么,或者允许你做什么,反之,越是坦然向一个男人裸裎,越有可能表示她根本对你没有任何那方面的意思,甚至在她的感觉里你根本就不是男人,所以才会那样坦然、毫不羞涩。不过,我的潜意识里,总觉着我和胡麻绝对不会就这样简单单纯的生活在一起,我们迟早会发生什么,我一直在期待着。
那是一个晴空万里的傍晚,胡麻沐浴之后又一次让我给她送老羊皮袄,并且又一次坦然当着我的面**着身体,裹了老羊皮袄回到了毡房,我没敢跟着进去,我怕碰上她正在换洗内衣,更怕再次近距离目睹她那让我热血沸腾的肉体。她在毡房里吩咐我:“知青,你也去洗洗吧,一点都不冷,再不洗你身上跟牛的味道一样了。”
我迟疑不定,因为我并没有现在洗浴的打算,她随后的一句话让我不再犹豫不决,因为那句话说明,让我洗澡并不是她随意的闲话,而是专门的吩咐:“去洗去,肥皂我给你留在河边那块石头上了。”
我和她的关系当中,服从几乎已经成了我的本能,讨好她成了我新近进化出来的功能。有人说,怕老婆的心理诱因就是爱老婆,那个时候我对自己跟胡麻的这种近乎于主仆关系的顺从还没有上升到理性的认识,很多年过去之后,我才明白,那种服从、顺从、讨好,真的是出于爱。我连忙跑到那条小河边,褪下身上的衣裳,跳进了河水。这里的河水都是雪水融化后从祁连冰川流淌下来的,即便是盛夏季节,也侵人筋骨。在这春夏交替的时节,更是冰冷难耐,我哆哆嗦嗦浑身颤抖搓洗着自己身躯的时候,蓦然想明白了一个问题:头一天遇到胡麻的时候,她为什么不告诉我这附近就有一条能够洗浴的河流,非要让我用天降大雨作淋浴洗澡,她知道河水比雨水更加寒彻骨髓,这说明她那随意率性的豪爽外表包裹着的是缜密、细致的心思。
当我洗浴完毕,钻进毡房的时候,胡麻已经备好了晚餐,那天晚上的晚餐就当时的条件而言完全可以用丰盛来形容。地毡上不但备好了奶茶、贴饼这些我们的日常饭食以外,还有用酥油煎的奶豆腐、面果子,最让我欣喜的是那一小碟绿盈盈的盐拌沙葱,我问她哪来的沙葱,她说是我出去跟在牛屁股后面拾粪的时候,她从附近的野地里剜的。
吃饭的时候,我跟她有一搭无一搭地闲聊了一些没什么实际意义的话题,我觉得她有些心不在焉,或者说神情恍惚,脸上却光彩勃发,粉红粉红像化了妆,当然,我知道她不可能化妆。花姑娘在一旁跟着我们享用了一些奶茶和饼子之类的食物之后,百无聊赖地转身爬到角落里发呆去了。
吃过饭,胡麻开始收拾洗涮,我就到外面坐了一阵,天已经黑透了,墨黑的天穹点缀着繁星,那天晚上没有月亮,星星显得格外近,似乎一伸手就能摘下来一把。胡麻悄没声地来到我的身旁,坐下之后,握住了我的手,我马上开始燃烧,这是我头一次跟她肌肤接触。过去我经常观赏她的手,她的手看上去很美,十指修长,圆润丰满,指掌相接的地方有着浅浅的小涡,真正握到了手里,触觉并不是很好,她的手富有弹性,但是皮肤粗糙,有点像细纹砂纸,我想,这是由于长期的劳作所至,哪一个劳动妇女也不可能有一双酥滑玉润的嫩手。
她附在我的耳边问了一个让我惊心动魄热血沸腾的问题:“你想跟我睡吗?”
我已经丧失了说话的能力,只能连连点头,用这最基本的形体语言表达肯定、期待和渴望。
她没有再说话,静静起身离去,回到了毡房。我万万没有想到,我遐想无数次、暗暗憧憬期待的事情,就这样在毫无征兆、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如其来的降临了。我有些猝不及防的茫然,有些得之意外的惶然,也有些对即将发生的一切的紧张,她进去了,我却呆在原处发傻,一直到她在毡房里轻声唤我,我才鼓起勇气掀开了那道门帘,从而也掀开了人生中最为隐秘、最为原始也最为美妙的一页。